“好了,大概的情況我瞭解了。”覺得該把談話推動下去了,張璇衡在結束了片刻的沉思後,灌了口檸檬汁接着提問道:“那麼,你來找我的具體目標是什麼?至少,你應該有點調查方向吧?都把你的五個朋友害死了,事到如今你就一點都想不起來可能得罪過誰?”
“對啊……這麼大的事,都出半年了。你應該把可能的情況都想了個遍吧?”何朱琪也關切的喝了口茶水,問道:“肯定有點思路的吧?你不告訴我們,我們是沒法幫你的。”
你什麼時候泡的茶?!
張璇衡剛想接着說下去,便被何朱琪面前擺放的茶壺驚到了。
完全沒有注意!她不是剛剛還在喝冰水來着嗎?!
這動作也太快了點……我少活十分鐘?!
每次一思考,他就容易注意不到周圍的事。
按照何朱琪的話來說,就是有人偷襲他一打一個準。
對於兩位偵探的詢問,唐伊寧顯得有些猶豫。
遮擋住的表情,隱約透露出一絲不安。
對此,張璇衡與何朱琪交換了一下眼神。
然而紛紛心有靈犀的選擇了閉嘴——我們就是不說了,看你什麼時候開口。
這招屢試不爽,果然諮詢人沒了辦法,還是隻能主動開口。
而給出的回答……仍然很不坦誠。
他還是說自己不知道爲什麼被詛咒,毫無頭緒。
嘖,就是要鐵了心的瞞下去是吧?
張璇衡看他回答得這麼明確了,雖然有些惱火,但也沒辦法。
畢竟自己又沒證據說他一定隱瞞了什麼,強行以自己的推測來捅破窗戶紙不太好。
沒辦法,張璇衡決定換個套路,先得到點有用的信息。
這次,他提出的要求是說明白那幾個人的姓名、死法,然後按照死亡先後順序進行排列。
在筆記上作了一番整理後,得出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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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按照死亡順序排列)
皮穎正(男):第一位死者。凌晨四至五點鐘死於家門外的樓梯下。死因爲被人推下樓梯,導致頭部受到多次撞擊。
劉雲金(男):第二位死者。午夜零點左右死於家附近的小公園中。死因是上吊。從現場和屍體的繩索勒痕來看,屬於他殺。
樑文蘇(女):第三位死者。下午兩點左右從高層公寓的陽臺墜樓而亡。屍體的姿態並不能很明顯的說明死者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但從生前曾購買一張次日的動車票來看,應該沒什麼自殺意願。
張春生(男):第四位死者。清晨六點左右死於家中。死後兩天才被發現。死因是過度驚嚇。屍檢報告中,死者生前服用過致幻劑。沒有其他藥物的殘留。
寧麗慧(女):第五位死者。正午時分在外開車,死於車禍。事故報告和屍檢報告中,死者似乎突然失去了視力,車輛因此失控引發了慘劇。
唐伊寧(男):仍然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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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着記下這些內容的筆記本,張璇衡陷入沉思。
這些資料,也不知道準不準。畢竟全都是唐伊寧憑藉記憶說出來的。
但總不至於記錯黑天白天這樣的重要細節吧……會記錯的應該都是些細枝末節的東西。
死亡時間和手段上來看,似乎沒有什麼共性。
兇手……是沒有實施謀殺的特定喜好的。
他不會只在某個時間段出動,也不會只用特定方式殺人。
此外……
看着筆記,張璇衡皺了皺眉。
這個“鬼魂”,也不是不會在家殺人嘛。
所以只是不能在外面拍到照片……對嗎?
一旦寄來詛咒相片,它就沒有那麼多限制了。幾天之內一定找機會殺了你。
看着筆記,張璇衡又開始向唐伊寧詢問更多細節。
比如這些人死前有沒有和別人說過什麼之類——但得到的回答都沒有太大意義。
只是些表達他們恐懼的言辭罷了:畢竟都收到那種照片了,這也是難免的。
一眼望過去,就屬第四位死者的死亡方式最靈異。
驚嚇過度——很符合怨靈會殺人的方式。
嚇到心臟超負荷而死,真不知是死得舒服還是慘。
而實際上,這也並非不能用科學來解釋。
法醫發現他生前服用過致幻劑了,這可能就是他被嚇死的誘因之一。
至於這個致幻劑是什麼,還有待研究。
有可能它是毒品的一種,有成癮性。
吸食這種藥物或許是那人的不良嗜好——也或許是爲了從這種被死亡詛咒纏身的恐慌中得到一絲喘息機會而最近纔開始染上的。
也有可能……那是別人爲了謀殺給他下的藥。
如果是因爲這樣,那麼此人必定還有心臟病歷史。
兇手是知道他的心臟脆弱才這麼做的。
爲此,想到這裡的張璇衡轉而問向唐伊寧:這個被嚇死的張春生,以前是否有心臟疾病?
得到的回答,讓他興奮不已。
果然有。
張春生從小就患有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常年在身上攜帶救心丸,以防病發猝死。
這樣一來,致幻劑就不可能是他自己吃的了。可以排除吸毒的可能性。
因爲這種藥物的成分會劇烈刺激心臟,導致猝死。他這個得先天性心臟病的人,應該非常清楚此事。除非他想自殺,否則不可能服用這藥物。
同樣……雖然屍檢判斷他死於過度驚嚇,邏輯上可以用服藥後自己太害怕產生幻覺而把自己嚇死的說法來解釋……但這也不合理。
排除掉強行解釋的方案,藥物顯然不會是他自己服下尋死的。
畢竟重點還是在“驚嚇”二字上。有他人在裝神弄鬼嚇唬他是最有可能的。
而且……還必須考慮到這兩個問題。
第一:他想自殺的話,沒必要非選擇致幻劑。
自殺的辦法多的是,服毒也有太多更優秀的選擇。致幻劑可能會讓他死得不那麼保險,還可能在死前看到可怕的幻覺,並不適合自殺者普遍要求的安寧死法。
第二:如果不是他殺,那麼不符合兇手殺人的規律。
兇手殺死這五個人,都是在詛咒照片寄到後幾天內就動手的。
他不可能耽誤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