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繃着一張慘白的臉,勉強對老太太一笑。
老太太沒有反應,還是微笑的看着路通。
這老太太看上去也就六十多歲,兩個臉蛋紅撲撲的,只是臉上兩團紅色很不自然,一看就是一張撲了粉底的臉。
一撮山羊鬚掛在下巴上顯得不倫不類,左臉顴骨下那道突兀的皺紋,從耳根一直橫到鼻樑邊上,就像被人縫了一根拉鍊在臉上一樣。
“大媽,真巧啊。”路通鼓起勇氣笑道。
比起一言不發,危急關頭說說話,至少可以暫時緩解內心的恐懼。
老太太沒有動。
路通見她沒反應,看了眼車窗外,那裡一片空白。
他記得來福州的時候,這條高鐵線上是有幾條隧道,可他記得,並沒有什麼隧道是一片空白的。
路通看了看了右邊,發現右邊也是白色的,只不過,不僅僅是車窗外是白色的問題。
右邊根本就沒有車窗,不但沒有車窗,右邊連座位都沒有。
更有意思的是,路通前面的座位也消失了,從他在坐的位置,可以一眼看到車廂的門。
路通覺得越來越冷,這車廂就像個冰箱,每吸入一口空氣都像喝了一杯冰水一樣。
冰冷的空氣從口腔裡涌進來,在氣管和食道的分叉處,分兩路通向路通的肺部和胃部,凍的路通的屁股都抖動了起來。
如果有個旁觀者,一定會覺得路通正坐在一張《搞搞震》牌按摩椅上發功。
路通想嘗試站起來,但兩條腿卻凍的有點不聽使喚,除了會跟着抖動以外,他的腿接收不到大腦的命令。
空蕩蕩的車廂裡,只剩下路通這一排雙人位置。
他視線開始有些模糊,隱隱約約,他好像聽到有人在唱歌。
“蓬星綱,
滿曈霜,
七尺畫天陽。
身在下,
心在上,
癡人凍空腸。
異志東奔西顧,
路通南來北往。
還請君,
暗思量,
待君歸來本源上,
莫認他鄉是故鄉,
歸來歸來兮,
青龍好過江。”
歌聲越來越遙遠,路通慢慢閉上了眼睛,他已經冷得不能動彈了,僅剩下沒被凍僵的一點嗅覺。
一股油墨的氣味從路通鼻子裡傳來時,他已經失去了知覺…………
斯德春吃了午飯,正坐在辦公樓旁的弄堂裡喝着下午茶,相對於普洱來說,他更喜歡喜歡正山小種的薯香味。
比起紐約來說,他更喜歡上海,
這裡的吳儂軟語,聽起來十分可人。
尤其是這裡的女人,他覺得,能夠在這座城市裡長期生存並且能將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女性,無一不是精英中的佼佼者。
他喜歡拿着一本宋詞,坐在小街道旁的咖啡館裡,欣賞着這些女性們婀娜的身姿,觀察她們一個個移動着曼妙的身形從身邊走過。
他在感受她們身上那種優雅中帶着野性,精明裡透着大氣,俏皮中透着知性的溫軟氣息。
他更欣賞她們的是,隱藏在看似輕巧簡單的穿搭下,那一絲不苟的精緻。
小街上隨處都能聞到她們散佈在空氣中的迷人暗香,充滿了魅力。
斯德春已經在這裡呆了十二年來,他想起他的中文教授給他做個人輔導時,說過的話:“如果你真的想融入這個國家,就一定要學習他們的文言文。”
“是麼,這有那麼重要麼?”斯德春當時問道。
“這就好比你去歐洲,會說一口流利的法語,你還不會被認爲是個貴族。
可如果能說一口流利的拉丁語,你可能會被他們當成一個公爵對待。
而文言文相對於中國;就好比拉丁文相對於歐洲一樣,這纔是他們文化的根。”他的中文老師說道。
斯德春現在還記得那個中文教授說起中國古詩詞時,那一臉神往的樣子。
“至今,他們很多詩詞我們都無法翻譯。”教授說道。
“爲什麼?”斯德春問道。
“字母文字,在情感的傳遞上,遠遠不如象形文字來的貼切。”教授說道。
“我覺得字母文字更容易記憶,也便於交流。”斯德春說道。
“呵呵,凱恩,假如要你用母語做一首詩,表達你夜晚時,站在密西西比河邊,看着眼前一陣陣河水翻滾,你想到了滿天星星的感覺。
你覺得,你需要用到多少個單詞。”教授笑着問道。
“那至少要一百個吧。”斯德春說道。
“呵呵呵,
九曲黃河萬里沙,
浪淘風簸自天涯。
如今直上銀河去,
同到牽牛織女家。
這首詩用了幾個字?”
教授問道。
“如果我沒算錯的話,應該是二十八個中文字,”斯德春說道。
“嗯,這是中國唐朝時,一位叫劉禹錫的文人寫的《浪淘沙》。”教授嘆道。
“聽起來可真美,”斯德春說道。
“是的。”教授說道。
“先生,有什麼表達愛情的中國詩麼?”斯德春突然問道。
教授扶了下眼鏡,眯着眼看了眼斯德春,“凱恩,你真是個有趣的人,這意味着,可能有一場神秘的東方愛情,正等着你去擁有。”
“先生,我覺得愛情,是上帝給我們這世上最好的恩賜。”斯德春笑道。
“這太多了。”教授笑道。
“先生,請您告訴我幾首,我記一下。”斯德春拿好紙筆說道。
“有一美人兮,見之不忘,一日不見兮,思之如狂……”教授擡頭吟道。
“這麼短麼?先生,這是什麼意思?”斯德春好奇的問道。
“有一位美麗的姑娘,見到她就難以忘懷,只要一天沒有看見她,思念她的心,就會令人發狂。”教授低頭看着斯德春說道。
“哈哈哈,這太有趣了,那可真是一位令人期待的東方美人。”斯德春興奮的笑道。
教授看了眼斯德春,把臉轉向一邊說道:“凱恩,我聽說你已經結婚了?”教授說道。
“是的,先生,就是去年,平安夜的前一天。”斯德春說道。
“我真心的爲你感到高興,祝你們幸福,親愛的。”教授伸出了右手。
斯德春起身握着教授的手答道:“謝謝您。”
教授收回了手,示意斯德春坐下,“冒昧問一下,你將來會去中國麼?”教授問道。
“是的。”斯德春說道。
“哦,那麼,你會帶着妻子一起去麼?”教授看着斯德春的眼睛說道。
“抱歉,先生,她懷孕了,而且我去中國最多一年就會回來。”斯德春答道。
“嗯,有一首中國愛情詩,寫的很美,如果你覺得好,可以嘗試把它記下來。”教授又推了下眼鏡說道。
“太好了先生,我正準備好了呢。”斯德春高興的說道。
“你的中文聽讀怎麼樣?”教授問道。
“我可以的,萬一錯了,您可以糾正我。”斯德春說道。
“嗯,我開始唸了。”教授說道。
“先生,請。”斯德春做了個手勢。
教授從口袋裡拿出一個紅皮的筆記本,把它打開翻了翻,翻到其中一頁,教授停了下來,筆記本的封面正對着斯德春。
封面上有一張彩色的照片,一個有着一張太陽臉的人物,梳着一個大背頭,嘴脣的下方有一顆紅色的小肉痣,這頭像正微笑的看着筆記本外的斯德春。
“太棒了,這……,這是毛先生的頭像。”斯德指着筆記本說道。
“是的,這筆記本,叫做百花齊放,是我去北京時,在一家古董店買來的。”教授說道。
“那一定花了不少錢吧。”斯德春問道。
“哦不不,才50美分,不過,那可是一九七九年。”教授伸出一根手指說道。
“上帝啊,您可真幸運。”斯德春咬着鋼筆嘆道。
“凱恩,你還聽詩麼?”教授問道。
“哦,對不起,請您唸吧。”斯德春說道。
教授伸出手指按在筆記本上,一字一句的念道:
“結髮爲夫妻,恩愛兩不疑。
歡娛在今夕,嬿婉及良時。
征夫懷遠路,起視夜何其?
參辰皆已沒,去去從此辭。
行役在戰場,相見未有期。
握手一長嘆,淚爲生別滋。
努力愛春華,莫忘歡樂時。
生當復來歸,死當長相思。”
教授一邊念着詩一邊在斯德春面前來回走動着。當他念完了最後一句,教授正好停在斯德春面前。
教授低頭一看,發現他只寫了三行,教授一笑,把本子遞到斯德春面前,“你可以對着這裡抄下來。”
“對不起先生,這個韻律實在太美了,我一時竟然跟不上。”斯德春有些緬甸的說道。
“沒有關係,你可以對着我的筆記本抄一遍。”教授笑道。
斯德春接過起筆記本一看,他驚呆了,這幾行中文寫的非常工整,而真正令斯德春驚訝的是,這一頁詩詞,居然是用毛筆寫的,“天那,毛筆字?這是您自己寫的麼?”
“…………,”教授沉默了。
“抱歉先生,你怎麼了。”斯德春問道。
“這不是我寫的,我剛說過,這是我在中國時,從一家古董店買來的筆記本。”教授說道。
“這首詩,好像是在說夫妻之間的愛情麼?”斯德春問道。
“是的,你的中文理解力很好。”教授讚許的看了眼斯德春,“這是中國古代的一位戰神寫的。”
“戰神?”斯德春聽了眼睛一亮。
“這首詩的名字,叫做《留別妻》,他的作者,就是那位作品列入了西點軍校的必修科目,同時也舉世聞名的孫武將軍。
而這首詩,是他作爲一位將軍,即將帶着部隊遠征,臨行前,寫給他妻子的。”教授看着斯德春的眼睛說道。
斯德春突然明白,爲什麼教授要挑這首詩念給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