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邊出現短暫的停頓,似乎是助理在詢問Marria的意見。
半晌,葉小姐給了答覆:“你過來吧,Marria就在A區一排的座位。”
白瑜欣然,“那好的,我馬上過來。”
Marria所在的地方果然是最顯眼的,一頭紅的發亮的髮色,也只有她這麼時尚的人能駕馭得住,這個評價格外中肯。
Marria身邊的一個輕熟少女應該就是Marria的掌上明珠了吧,Tiffiny,僅僅十五歲的年紀,就已經顯出了成熟範,不愧是時尚女王的接班人。
白瑜含着笑,走到Mrria的面前,朝Marria微微頷首,道:“您好,Marria女士。”
Marria擡起頭來,目光精明而犀利。“白小姐找我什麼事?”開口便是直截了當,看來也是個率性而爲的人。
“我想和您談談服裝贊助的事情,我看過今年MQ的禮服,不管是男款女款,都別出心裁。”
Marria的臉上化出一道笑容,“謝謝誇獎,所以你的意思是讓我作爲章旭這次演唱會的服裝贊助?”
白瑜鄭重的點了頭,“希望您能給一個機會。”
Marria嗤笑,“第一,我的衣服不會穿在氣質不符的人身上,第二我的品牌從沒有做過演唱會的衣服。”
Marria的回答是意料之中,白瑜說道:“我看過MQ今年新款禮服,有一款酒紅色西服,我看就很符合章旭的氣質,您覺得呢?”
Marria對章旭不甚熟悉,她今天來,只是因爲女兒喜歡罷了。Marria看向自己的女兒。
Tiffiny思索了片刻,十分中肯的對Marria說道:“章旭的眉眼帶着不羈的味道,又是成熟的男人,我看那件禮服確實挺適合他的。”
兩人說話的間隙,白瑜接了個電話,“蘇沁啊?我在A區一排,你過來找我,我把票給你。”
再回過神來,發現Marria似乎還不是很信任章旭能夠駕馭得住那件衣服,白瑜岔開話題道:“沒有第一次,也可以嘗試邁出第一步不是麼?演唱會服裝大多是求外觀不求質量,所以都會選擇自給自足法,創造出新穎大膽的造型,但是章旭需要有一套沉穩的衣服來鎮場。”
這個時候,蘇沁風風火火的過來了,遠遠地喊了一聲,“小白,這兒。”蘇沁向白瑜招手。
幾個人同時望去,只見蘇沁高挑纖瘦的身材,穿着一件側面開叉的碎花長裙,V領開的不深不淺,正巧符合蘇沁的罩杯,若隱若現的露出事業線。
Marria瞬時間站了起來,“那是?”她清楚的認得,蘇沁身上穿着的就是自家的品牌,而且是一款被人批駁的衣服。
可是再看眼前的人,穿着多完美,當初那些批駁自己的人真是毫無時尚感,Marria的心情亢奮起來,如獲至寶的看着蘇沁。
白瑜看她的反應,也知道這下可以一石二鳥了。
白瑜含笑着回答道:“這是我手下的藝人,模特,蘇沁。”
“這身材不做模特也是可惜了。”這評價算是很高的了。
“謝謝誇獎。”白瑜勾了勾手,把蘇沁招至眼前。
蘇沁走至Marria的眼前,Marria對她再一細細的打量,當機立斷道:“我願意做章旭的服裝贊助,不僅是這次的演唱會,下次你若還有需要,我們還能合作。”
白瑜笑了笑,沒有說話,只聽Marria繼續說道:“我只有一個要求,簽下蘇沁,我要她作MQ的代言人,三年時間,不允許再接其他的代言。”
白瑜沉吟,假裝思索了片刻,心裡卻是已經欣欣然了,白瑜點下了頭,“好。”
Marria放出燦爛的笑容,立馬撥了電話:“喂,把酒紅色西服的所有碼字拿到市中心體育館,二十分鐘內務必趕到。”
Tiffiny目光灼灼,看着白瑜,“待會兒能要旭叔的簽名嗎?”
白瑜笑了,二話不說的從包裡拿出兩張專輯,遞給Tiffiny,“兩張專輯,都是簽過名的,聽說你今年考上伯里克利大學流行樂曲專業了,恭喜你啊。”
“真是太謝謝了。”Tiffiny欣喜若狂,捧着專輯,面露喜色。
白瑜就這麼搞定了Marria和她的千金,這回蘇沁是絕對的功臣,走回後臺,白瑜拍了拍蘇沁的肩:“回頭獎勵你一塊慕斯。”
蘇沁樂的跳起,撲在白瑜的身上猛親了一口,“小白你是我的真愛。”
白瑜溫和的笑了笑,說道:“現在控制你吃甜品,是想讓你賺更多的錢去買甜品。”
蘇沁的眼睛亮晶晶,“我知道啦,我會控制好體型的,我不像你,怎麼吃都不發胖,你才適合去做模特。”
白瑜搖搖頭,“高度不夠,拿什麼來湊都不行。好了,我去看看燈光怎麼樣了,你在這兒自己玩會兒。”
蘇沁點點頭。白瑜便離開了。
服裝解決,燈光師在金霖的三寸不爛之舌下,迫於壓力也修好了,今晚上的演唱會順利舉行。
當換上酒紅色西裝的那一首歌,舞臺上只有章旭一個人默默地抱着吉他,哼着歌謠,全場的人格外的安靜,熒光棒輕輕揮舞,每個人都在注目着那個不靠華麗效果,也不靠浮誇外型取勝的人,所有的人,都在聽他唱歌。
就連事後的Marria也說了,章旭配得上那套衣服。
晚上演唱會結束,金霖說要自掏腰包請客,衆人一齊去了玩味,Marria不喜歡這樣的場合先離開了,Tiffiny如償的留了下來,白瑜和蘇沁也去了。
Tiffiny畢竟是國外長大的,性格開放,主動地和章旭交談。“旭叔,你的歌大部分都挺滄桑的,你是不是有故事啊?”
章旭的嗓子微啞,“能有什麼故事。”
Tiffiny聽出章旭的嗓子抱恙,立馬從自己的黑色小揹包裡掏出一個粉色的杯子,遞給章旭,“旭叔,這裡面是蜂蜜水,你喝口唄。”
章旭疑惑的看了Tiffiny一眼,眼神裡寫着“小姑娘你沒病吧”,他說:“我不喝你的水。”
Tiffiny堅持把水杯塞到章旭的手裡,說道:“沒關係,我又不介意,今晚上你唱了這麼多歌,喝點蜂蜜水對嗓子好,你不喝的話我要生氣了。”
章旭無奈,只好喝了,喝完之後把瓶子扔給了助理,而後對Tiffiny說道:“你的杯子我留下了,下回給你還個新的。”
Tiffiny倒沒再說什麼,攤了攤手默認了,她又說道:“旭叔你有沒有談過戀愛啊?”
章旭覺着,愛說話的人腦子都是有毛病的,幹什麼事情不好,非要纏着他說話?當初的井晟也是被他這樣嫌棄過來的。不過Tiffiny是女孩子,章旭還是強忍下了焦躁的心情,說道:“談過。”
“那你可不可以給我講講你們的故事?”
章旭沉默了一會兒,沒有說話,而是去喝酒了。
Tiffiny也沒有再問,倒是個開朗活潑的女孩子,歡騰的去點歌了,她劃拉了好幾屏幕,找到一首歌,回過頭來看向章旭,說道:“旭叔,我能不能和你和唱一首歌?你是我偶像欸。”
章旭想了想,點了頭。
結果Tiffiny說的下一句話,讓章旭變了臉。
Tiffiny說道:“我們唱你的成名曲吧,一首《想》。”
章旭皺起了眉頭,白瑜也愣了愣,看章旭似有發怒的傾向。
記得這首歌,章旭公開只唱過兩次,一是在當年唱歌比賽上唱過,二是在電臺裡白瑜欽點的時候唱過,之後,他再也沒有唱過這首歌。
白瑜清了清嗓子,準備解圍,因爲Tiffiny並不知道內情。
卻聽見章旭的聲音,“好。”
唱完這首歌之後,章旭喝醉了,面色醺紅的倒在了Tiffiny的肩上。
Tiffiny手足無措的看着白瑜,白瑜準備上前搭把手,把章旭擡到另一邊去,可就在白瑜要碰到章旭的時候,章旭和長了雙眼睛似的,重重的一掌拍在白瑜的手背上,直接把白瑜的手打飛。
這下白瑜也無可奈何了,呼呼吹着自己疼的火辣的手。
章旭倒在Tiffiny的肩上,異常安靜,他的側臉比正臉還要有男人味兒,屬於耐看型。
可是……那是Tiffiny,是Marria的掌上明珠,是個十五歲的孩子,白瑜面露憂色。
Tiffiny看章旭打開白瑜的手之後,也不動彈了,安安靜靜的坐着。
章旭忽然講起話來,他在講,他的故事。
他說:“我讀書讀到初二,就去當地痞流氓了,她是好學生,每天穿着白裙子上學,乾乾淨淨的,一看我們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老大看上了她,說要把她弄到手,派我去騷擾她,我去了,卻沒忍心騷擾,我被那些所謂的兄弟們揍了一頓,倒在巷子裡起不來,她看見了我……”說到這裡,他頓了頓。
Tiffiny問道:“然後她對你很溫柔,你就動心了?”
他嗤的笑了一聲,“沒有,她報警了。她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們這羣壞人最好窩裡鬥,一個也不要好過,那時候我才知道,她不是柔弱的小草,她是一棵仙人掌。我被孤立之後,重新組織了一羣人,發展起來,足以和原來的那羣人抗衡,我去狠狠地走了他們一頓,結果又被抓進警局了,那時候正巧看見了她,我以爲……又是她報的警。”
“我很生氣,從局子裡出來之後,我就找上了她,我說,你以後最好不要出現在我面前,不然我會整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