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岳母是山,準岳母是喜馬拉雅山
總之結婚進行曲的第一章,見男方家長算是完結。儘管餘音繞樑,讓馬立非和方晴晴都連着好幾天難受,但好歹男方家長搞定,贏得關鍵性戰役的首勝。
接下來,過關斬將的打怪升級遊戲進入白日化,更大的,甚至可以說是最大的BOSS出場:女方家長。具體說來,就是方晴晴的親媽,馬立非的準岳母。
方媽媽到達的頭天晚上,方晴晴就住在馬立非的公寓內。只是兩人幾乎通宵未眠,作戰計劃商量了又商量,包括如何着裝,怎樣打招呼,問答的應對,甚至連微笑時嘴角應當翹起多少弧度,都一一規劃好。
其間複雜得讓馬立非幾乎要放棄,這任務若能完成,與阿姆斯特朗登月的成就估計差不多。
但方晴晴是誰,她最懂馬立非,不用梨花帶雨得哀求,只需眉頭蹙起,冷笑一聲:「馬先生,沒義氣啊。」
一句話說得馬立非投降。
義氣,這個過時的詞彙最能形容他和方晴晴之間的關係。
大四那年他第一次壯着膽子半夜去傳說中同志出沒的公園晃盪,不慎遇上「三隻手」老兄,悄悄帶走馬立非的錢包和手機,揮一揮衣袖,不留一絲痕跡。
從上衣兜裡翻找出一塊五毛錢的馬立非借公共電話打給方晴晴,當時也只是青蔥女大學生方晴晴二話不說,冒着被全系通報的風險溜出宿舍,在凌晨三點半打車出現在走投無路的馬立非面前。
帶來了金錢、希望和友情。
義氣無關性別,真朋友少不了這個,哪怕你最好的朋友帶給你的是想象不到的麻煩,也只能咬牙認了。
第二天馬立非少見得穿着一身正裝,打上領帶,陪着方晴晴去火車站接方媽媽的時候,他提醒自己,不管怎樣,罵要受打要挨,賠笑臉是永恆不變的宇宙性真理。
但等爲方媽媽接風洗塵的時候,馬立非覺得自己已然快笑不下去了。
先是把行李搬到了方晴晴在學校的宿舍,然後馬立非開車載她們母女到市內一家高檔的粵菜館用餐。
服務小姐送來毛巾,方媽媽學着樣子擦了手之後,打量着馬立非,帶笑開始了第一波攻擊:「小馬啊,你是,做什麼工作的?」
真是第一掌就打到死穴上啊。
馬立非此時多麼希望自己是國家機關的公務員,或者世界五百強的企業員工,最不濟,自己開個小雜貨鋪,自力更生自給自足也不會像他這樣擡不起頭。
「這……我是編劇。」
方媽媽在有生之年都沒有聽說過這個職業,疑惑得再問了一次:「什麼?」
方晴晴趕忙在一邊解釋,編劇,寫劇本,劇本母上你懂麼?就是……就是拍電視劇啊電影啊都要用到的……
若不是方媽媽搶先一步翻了白眼,馬立非都要爲方晴晴這般不靠譜的解釋翻白眼了。
「耍筆桿的?」方媽媽吸了口冷氣道。
其實不是,現在更多的是用電腦,很少的情況下才會用到筆。馬立非除開寫非常重要的場景情節,他會換成紙筆,否則一般還是靠打字。
不過意義大概是差不多的把。兩個年輕人都沒有急於否認,他們都是大學畢業生,還是名校的畢業生,智商無論如何在平均值之上,怎麼可能聽不出方媽媽的口氣?
果然,方媽媽第二個問題來了:「小馬啊,你一個月的收入能有多少啊?」
換了別人的話,馬立非一定會以挖苦迴應「再窮也不會欠你錢」,但在這位太太面前哪敢造次,他只好藉着端起茶杯喝茶的動作掩飾內心的不滿:「有時多,有時少吧,不過平均下來,一個月……還是有幾千的。」
他沒說出他也玩玩股票跟基金,目前還是收益大於虧損,賣掉的話也是不可小覷的一筆收入。那玩意風險大,保不準,不值得誇耀。
但方媽媽當然不這麼想,一聽這話,立馬沉默了,傻瓜都能看出來她的臉明顯拉長。
「那,聽晴晴說你是本地人,小馬啊,你有把握買房不?」
真是好問題,不過這回馬立非終於可以稍微鬆一口氣,他擺出微笑回答:「嗯,已經買了,兩房一廳。晴晴現在還住學校宿舍,上班方便。等結婚後,放心吧阿姨,我一定在房產證上加上晴晴的名字。」
總算是先聲奪人搶了一個陣地,方媽媽一時沒找到話題繼續進攻:畢竟結婚最大的資產房子已然備好,說明這準女婿還是有靠得住的地方。
一場飯下來,馬立非猶如喜馬拉雅山壓頂,幸得方晴晴時不時裝瘋賣傻、撒嬌賣乖解圍,他真覺得自己快撐不下去了。
方媽媽提出去看看馬立非的房子,兩人自然早有準備,提心吊膽得等到BOSS徹查。
「這房子,挺小的麼。」這是方媽媽的第一觀感,隨後是「將來孩子來了,夠不夠住啊?」
「夠啦,夠,三個小孩都夠!媽,婚都沒結呢!」方晴晴尷尬得跺腳。
馬立非負手站得筆挺落在後面,聽着前方母女的爭辯,心中嘆息:房子小麼?八十平米對於一個單身漢來說綽綽有餘。
所謂的大房子根本就是爲了討好別人的,獨自一人還要住個大屋,絕對是哪裡的認知出了問題。
況且,況且,馬立非真的很想問方媽媽知不知道這麼小的房子值多少大洋?
儘管是分期貸款,但首付馬立非可從沒向家裡要過一分一釐。在這個號稱國際化大都會的倒黴城市,問問看有多少人而立之年真能立得起來?
將方家母女送回學校,約好過一天,再行登馬家拜訪,親家碰頭,馬立非正要回去,方晴晴趁方媽媽不注意時很快得拽了拽他的衣袖。
馬立非會意,下了樓坐上小豐田,等了會兒,方晴晴匆匆出現,鑽入了副駕座。
「累死我!馬先生,辛苦辛苦,改天請你喝酒。」
馬立非毫不客氣得點燃一支菸,欣賞着方晴晴皺眉開窗的怒態,慢悠悠得道:「廢話少說,還有什麼吩咐?」
方晴晴遲疑了一會,硬着頭皮開口:「不準生氣啊。那天你不是說我發酒瘋……」
「不是我說你,」馬立非打斷,「事實。」
「……酒後那個什麼……總之,就是那樣的啦,暴露你的事情千錯萬錯都是我錯……反正,阿炫找我要你的手機號……那什麼,馬馬……」
馬立非受不了一向爽快的方晴晴吞吞吐吐,本想搶了說「我知道他是Gay」,轉念又想,方晴晴肯定要追根究底到那夜咖啡吧相會,解說太麻煩,還是算了。
在咬了自己舌頭兩次之後,方晴晴終於把話扯成還算清楚的信息線:阿炫是Gay,但有男友了,萬一他動歪心思,馬先生你好自爲之。
馬立非嘆氣:「你不把我的手機號給他不就完了?」
雖然那個年輕人還可能去咖啡吧久坐苦等,以完成耶穌救世的崇高任務。
熟料,方晴晴的眼睛一下瞪大到令馬立非失望,如夢初醒:「也是啊!我爲什麼就乖乖給了呢?」
人說戀愛的女人智商要降低,快結婚的女人大概也是吧?
馬立非狠狠吸了口咽,決定原諒方晴晴,轉而往氣管和肺裡輸送尼古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