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結婚不就是兩個人的事嗎?
按照本國法律的規定,結婚的程序並不算複雜。
有工作的請工作單位開未婚證明,沒工作的找當地居委會,只要有公章就行,私刻的刻得像模像樣的話,一般也不會細心徹查。
主要是身份證戶口簿照片這類的得帶着。
方晴晴的戶口學生時代遷出,工作後就移動到工作的學校去了,所以不是難事。馬立非就難了,他的戶口還跟父母的在一起,要請出戶口簿,就得驚動父母大人——當然結婚這麼大的事不驚動也不行,可是馬立非就是想咬牙瞞到最後。
「晴晴啊,父母都知道了,到時候離婚可怎麼辦?我爸媽都是特愛面子的人……」馬立非想到未來,還是覺得有些不寒而慄。
方晴晴剛剛掛斷電話,嘟囔道:「以後事以後再說了,先解決眼前難關吧。我跟我媽說了,早就有男朋友了,馬上要結婚了。她那邊好像不信,把我臭罵了一頓。估計,差不多就要忍不住衝過來教訓我了。」
馬立非手指自己的鼻尖,苦笑道:「意思是,我還得見你媽?」
「廢話!馬先生你不要用肺說話好不好?」方晴晴咬牙切齒。
她其實也很緊張,兩人決定下這一步之後,都感覺壓力非但沒有減少,反而是倍增。
希望能夠一勞永逸吧,阿門。
「對了,今天幾個同事和學生聽說我要結婚,吵吵嚷嚷要給我辦單身派對。你今晚可別又找地方喝酒啊,到時候我要醉了你得來接我的。」
馬立非不由得嘆氣,他實在是怕喝醉酒的方晴晴。
這女人除了很容易醉之外,還一喝醉就哭,一哭就會開始絮絮叨叨得想念她那遠在英格蘭島的情人。
說句心裡話,馬立非其實並不看好方晴晴的這段感情。
異地相戀已然是艱難,還要異國,還要同性,另外加上情人的年紀更輕,個性更跳脫,這諸多因素加在一起,要修成正果,只怕得要月老施恩。
不過月老管不管他們這些只愛同性的人呢?若是不行的話,丘比特……?
甩開這些有的沒的胡亂思緒,看着時間已經到了晚上九點,馬立非習慣性得收拾好筆記本電腦,筆記,筆加上書,塞進一個單肩挎包裡,準備到住處幾百米開外的通宵咖啡吧去悠閒度日。
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時候養成的習慣,他特別喜歡那家咖啡吧的風格和氛圍。
不會播放不知所云吵吵鬧鬧的外文歌曲,也沒有各種花裡胡哨的陳設佈局,桌與桌之間的距離完美符合心理學中陌生人間的社會間隔數,烹煮的咖啡不會太酸也不至於奶味十足到揍死咖啡豆,晚上九點以後吧內還供應酒——雖然也禁菸,不過馬立非還是決定忍受。
他第一個賣出去的劇本,就是在這家咖啡吧內完成的。
雖然收入不多,但這裡絕對是他的風水寶地,六千字都能行雲流水。而換了別的地方,馬立非剛敲下主角的名字就已經瓶頸了。
當寫到累時,馬立非就會要上一杯伏特加,倒也不是對這酒有特別偏好,只是喝開了,便一直喝下去,就像他培養起來的任何□□慣一般。
方晴晴是知道他習慣的,所以纔會特別囑咐不要喝酒,以便開車接她。
在咖啡吧泡到十一點多不到十二點,果然手機響起來了,馬立非深深得吸了口氣,接起手機,裡面傳來的,卻不是方晴晴的鬼哭狼嚎,而是一個頗動聽的年輕男聲:「是馬先生嗎?」
馬立非剛應一聲是,手機一時無聲,接着就是吵鬧不堪的人聲,又過了一會,才重新安靜下來,那邊的人繼續道:「馬先生,方老師說過她要是喝多了就麻煩你過來接她回去。你方便嗎?不方便的話我可以叫車,不過我不清楚老師的住址。」
他既稱方晴晴爲老師,應該是方晴晴的學生吧。
馬立非立刻道:「你告訴我地點,我馬上過去。」
對方報出來一個地址,馬立非不敢怠慢,趕緊收拾了一桌的東西往外跑。
吧內的老闆見怪不怪得笑問:「小馬,又去接女朋友啊?」
老闆是個年過半百的中年男人,原本是名大記者,從報社退了開的咖啡吧。馬立非既然是夜晚的常客,也和老闆聊過天,當然方晴晴也來過數次。
馬立非笑着揚揚手,跑回住家的地下車庫,把小豐田倒出來,匆匆上路。
單身派對!
開在路上的時候馬立非有些鬱悶得想,結婚不就是兩個人的事嗎?別說像他和方晴晴這種圖省事的結婚不該那麼麻煩,即便是鄭重的婚姻,說白了不就是兩個相愛的人決定在一起生活嗎?到底鬧得周遭世界全部要跟着打轉的意義何在?
隆重得宣佈這對男女可以合法□□,光榮繁殖嗎?
啊,自己又偏激了——馬立非收斂心神,趕緊專注開車。
到了酒吧前,一堆人早已擁着等在那裡了。
看到馬立非的車開來,方晴晴的狐朋狗友們發出了起鬨的尖叫怪笑——馬立非搖頭,這幫醉鬼!
扶着方晴晴款款而來的卻是馬立非從未見過的一個年輕男孩,看年紀他的確是學生,把方晴晴交到馬立非手中的時候,那男孩開口道:「方老師喝了很多酒,好像有些不太對勁,馬先生你一個人沒事?」
馬立非只覺得整個人癱軟在他身上的方晴晴散發出一股強烈的酒精味,而且重得要命。
可是身爲未婚夫的自尊心尚在,怎麼能夠說出「不,我沒辦法對付這該死的醉酒女人」這種話呢,他只好笑着對那年輕男孩道:「沒……沒事,我可以。」
「馬馬,我好想吐……」方晴晴不是時候得湊趣,她倏然死死纏住馬立非的脖子,邊哭邊訴,「嵐,笨蛋嵐,去什麼英國啦,還不回來陪我!我都要嫁人了,嗚嗚,我要嫁人……」
她晃了晃身子,又軟在馬立非身上。
那一幫吵鬧的人羣已然向着反方向漸行漸遠,可是,方晴晴的這番哭訴卻實實在在得聽進了就兩步遠的年輕男孩耳朵裡。
雖然是假戲可要真做啊,這種穿幫算什麼?馬立非在心中咆哮,他不得不看着欲行又止的年輕男孩露出尷尬的笑容,不知道爲什麼還要解釋如下:「呃,呵呵,那個,是她之前的情人,呵呵,呵呵。」
年輕男孩的笑也略顯僵硬,他對馬立非說了一聲「請等等我」便疾步跑向他那羣夥伴。在馬立非努力把醉醺醺的方晴晴弄進去的時候,他又跑了過來,向馬立非打了個招呼後鑽進車中,他從裡面架着方晴晴。
經過五分鐘的折騰,總算是把方晴晴妥妥得擺入車中。
但緊接着問題又來了,方晴晴居然呼呼大睡起來,更不幸得是,頭就枕着年輕男孩的大腿,年輕男孩微微移動身體,立刻招來「方老師」的八爪章魚大神功。
這神功不但獨門還蓋世,馬立非和年輕男孩嘗試了各種方法,花費了十分鐘都沒有把方晴晴從年輕男孩身上扒拉下來。
年輕男孩嘆了口氣,說道:「沒關係,我就跟馬先生一起送方老師回家吧。」
「但……好……好吧,等會我再送你。這麻煩的死女人……」馬立非無可奈何得搖頭,「對了,不好意思,現在都還沒請教尊姓大名。」
年輕男孩微微一笑:「馬先生不必客氣,你可以和方老師一樣,叫我阿炫就行。」
「哪一個字?」
「炫耀的炫,對不起,我只能想到這個組詞。」年輕男孩不好意思得笑起來。
馬立非發動了車,聽到後座這在鼾聲中的靦腆回答,不由笑了:「這是個好字啊,炫麗也可以,下次就這麼說吧。」
「謝謝馬先生。」阿炫彬彬有禮,「那……立非呢?」
「呃,這個名字沒有任何意義,純粹是我奶奶不知道從哪裡算到的,說叫這個名字我可以平安有成就。」馬立非有點尷尬。
但是當後邊的阿炫發出輕笑聲時,他又覺得或許自己這名字也那麼膚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