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自己的‘初戀’,慕斯斌又是一陣子的傷感,爲什麼他的愛情總是這樣子的不順利呢,難道說,成功的人註定愛情不順,瞧這小子,已經把自己列爲成功人士了。
看他這付憂鬱的表情,夜蓉忍不住問道,“那你想好了嗎,你到底愛的是誰,是阿美,還是菲兒,如果你沒有想好,我勸你最好什麼都不要對菲兒講,不然,你會後悔的。”
“我都說了,我和菲兒沒有什麼關係,充其量我們只是玩的來的朋友,再說了,她不是馬上就要嫁給尹堇墨那小子嗎,人家幸福着呢,連工作室都不來了,聽說一心學着做家務呢。”
慕斯斌說起來一肚子的酸意,完全忘記來的時候想要做什麼了,至於夜蓉,也壓根沒想過再回慕家,所以她也沒有再提前,只又和慕斯斌聊了一會兒,便送他走了,而她也簡單的收拾了一下,讓李木子帶上重要的文件,坐上自己原來那臺商務別克,向公寓駛來。
原本她做這一切都是靜悄悄的,而且挑的時間也都是上班時間,雖然有早退的嫌疑,可人紅就是是非多,從叱吒商界的女強人,到突然變成了盧太太,一起產下三子,再到擁有皇昕30%絕對股權的總裁兼第一大股東,最後,她主動放棄所有,成爲一個普通人,短短兩年之間,從她身上發生的一切拉出來那一條都可以成爲新聞,而此時,公寓門口正等着這些準備刨根問底的媒體記者們。
他們或站、或坐、或聊天、或打着呵欠,就這樣子守在公寓外面,當夜蓉看到這樣子的情景時,都不知道怎麼形容現在的感覺了,如果說是一個明星也就算了,她不過是一個行走在商場上的女人,有必要這樣子步步進逼嗎。
“夜蓉姐,怎麼辦?”
負責開着的李木子轉過頭來,如何應付這些事情,他更顯得幼稚了,車子都快要開到人家眼皮底下了,才問她怎麼辦,可她又能怎麼辦,劉問蘭和孩子都在樓上,她無論如何也是要下車的。
“我下車,你就把車開走,然後帶着資料從後面進來吧。”
他們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那裡有時間去理這些記者們,夜蓉便打算速戰速決這些人,而這時,她的別克商務旁邊突然飛奔過幾輛邁巴赫,緊接着就停在了他們的面前,再接着,由兩隊身穿黑色統一服裝的男人護送着一個女人走了下來,大大的帽子幾乎遮住了這女人的臉,但夜蓉還是看到她懷裡還抱着一個嬰兒,哇,好大的排場。
‘嘩啦!’
隨着這個女人的下車,這些記者們便一個個抱着手中的東西上陣了,稍晚一步,就會被別家媒體搶了先,拿不頭條是小,看不見這個女人是大呀。
“夜蓉姐,這些人好像不是衝着你來的。”
其實不用李木子提醒,夜蓉也反應過來了,她的公寓對外界來講一直都是一個秘密,所以她宣佈和盧哲翰離婚以後,就沒有受到媒體的打擾,另外,這裡面也有喬立剛的原因,而今天,這些媒體突然出現在她的面前,她還真以爲是衝她來的,不過,這是誰呀,這麼大的動靜,不過對她來講,都是一件好事,至少這樣子,就沒有人發現她了。
既然有人是這些媒體的中心,她就沒有必要上去湊熱鬧了,夜蓉讓喬治將車子繞了一個圈,停到了旁邊的車位上,然後抱着文件和李木子便向裡面小心翼翼的移動過去。
“夜蓉姐,這人的排場這麼大,怎麼會住這種地方。”
李木子跟在她的旁邊,抱着文件忍不住向後面望去,只是看到的都是那些擠在一起的記者們,亂哄哄的也看不清楚裡面究竟站的是誰。
“誰知道,或者是臨時的住所吧。”
夜蓉也是這樣子想,她這地方是公房,價格真的配不上邁巴赫這樣子的車子,還有那些保鏢們,對了,這女人到底在想什麼,有保鏢還不把這些記者們趕走,難道說她是故意的?
就在她想不通的時候,遠遠的又駛來了兩輛車子,一輛是賓利,一輛則是勞斯萊斯,這可真是怪了,這麼小小的一個地方居然吸引了這麼多的大人物,別怪夜蓉,無論是盧哲翰,還是喬立剛,她都明令禁止過,他們只能開最普通的車來,可顯然,戴着帽子的女人絕非沒有她表演的那樣子低調。
“夜蓉姐,又有人來,你說會不會是被包養的明星什麼的。”
李木子難得八卦,而且在華爾街也着實看不到這樣子的情景,回國之後又一直忙着操盤,現在總算有機會放放風,又看到這樣子的情景,難免不想停下來多看兩眼,而夜蓉卻沒那心情,抱着文件已經走上了臺階,見他還站在原地,便催促道,“別看了,木子,等一下看新聞不就可以了。”
“對呀,夜蓉姐,你好聰明。”
李木子也連忙走了過來,就在這時,遠遠的,一道犀利的聲音傳了過來,是那樣子的清晰,又是那樣子的欠揍。
“夜蓉,是你嗎?”
慕振廷從勞斯萊斯里走了下來,他的聲音遠遠的傳來,卻依舊宛如洪鐘,本來那些記者都在忙着採訪那女人,可是,轉眼間便都掉過頭來,順着慕振廷的聲音看向了已經走到臺階上的夜蓉,該死的,她已經看到這些記者們八卦的眼神了。
“夜蓉,真的是你,你真是的,就是和哲翰離了婚,你也不應該不回家,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擔心你,唉,你這孩子,真的是讓人心疼。”
慕振廷一邊兒說,一邊兒快速的向她這方向走過來,而這話明顯不是講給她聽的,而是講給記者們聽的,而她又剛好出現在這麼簡陋的公寓裡,這不正說明現在的她很是落魄,而身爲父親的慕振廷愛女心切,親自找上門來,這可真是將自己對她的父愛體現的淋漓盡致,那她是不是應該中過去,緊緊的將他抱住,再疼哭一場比較合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