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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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軍的傷藥,比尋常的管用許多。邊走邊治療,不過五天,外傷痊癒,內傷也好了大半。

洛溢派人每天來送一次,量不多,只夠用一天。

二十年過去,洛溢越發的摳門,不就是個破傷藥嗎?至於按着計量一分不多給嗎?

趙凌每次都在內心憤憤不平,他纔不稀罕,給他原材料,他分分鐘給他調製出來。

他傷養的差不多,洛溢才命人通知蘇妃,明日啓程,洛家軍奉旨護送她們一路北上回樑都。

蘇妃沒有意見,趙凌也沒有意見。

蘇妃聽後,很是驚訝,繼而欣喜若狂,陛下如此在意她,竟然勞動洛家軍護送她!

要知道,樑帝與洛王的關係,不是親兄弟,勝似親兄弟。洛王爺做的事,就等同於陛下親自做的事。

包括皇后在內,後宮無人享受過此等殊榮。

“一定是皇上早早洞悉了鄺悅蓉的陰謀,派洛王爺保護我們!洛家軍來的多麼及時,剛起火沒多久,就把火給滅了!當時我與你摔在地上,你吐了一口血,他嚇得臉色大變,連忙蹲下解開綁在我們腰間的繩子,還緊張的讓人把我抱起來,叫來醫官爲你診治。”

趙凌沒好意思潑冷水,洛溢是來西南辦事,順路管了她的閒事。

至於臉色大變……

姐姐啊您當時都嚇的昏過去了,哪隻眼看到他臉色大變?這些都是丫鬟給你講的吧!

蘇妃還沉浸在得寵的美夢中,趙凌早就猜洛家軍會護送他們回宮。

只是沒想到,洛溢會等了五天,等他傷好的差不多能下地走路了,才說啓程。

聽說洛家軍這些天,日日派兵上念明寺幫忙,還主動找了許多工匠來,免費幫念明寺修繕建築。

比起二十年前,這悶葫蘆還是有些變化的。

雖然除了派人送藥,兩邊幾乎沒有交集,但這並不表明洛溢不關注她們。

趙凌從穿開襠褲就開始跟洛小王爺打交道,太瞭解對方的心思細膩到令人髮指的可怕。他敢保證,他說的每一句話做的每一個動作,都逃不過洛家軍的耳目。

洛家軍與他薛家軍百萬雄師完全不同,只有爲數不到的幾萬人。可誰能想象,幾萬人的隊伍,守護大梁上千裡北部邊境線五百年,戰爭時有時無,可大可小,但是,漠北從來沒丟失過任何一寸領土。

他上輩子還特別的不服氣,特意去漠北住了半年,終於,明白世人明鑑誠不欺我。如果不是因爲趕上一堆糟爛事,他也想把薛家軍,整編成洛家軍那個樣子。

他也不想再浪費心神逃跑,作爲一個在皇宮裡沒啥存在感的皇子,路上看看風景,堅持鍛鍊外加補充營養,養精蓄銳,一切計劃等脫離了洛家軍再說。

這天,朝陽初升,說好下午啓程,趙凌打了個哈哈,準備晨跑。

爲了讓自己瘦弱的身板多長點肉,趙凌胡吃海喝,就像幾輩子沒吃過飯的餓死鬼投胎。蘇妃還說過他許多次,皇宮裡什麼山珍海味沒有,至於嗎!這洛家軍裡的廚子也沒多好啊!可由於他屢教不改,最後蘇妃裝看不見,懶得再說了。

吃飽喝足,還要運動。

趙凌伸伸胳膊伸伸腿兒,高擡腿幾個跳躍動作,準備來個短距離衝刺跑。

跑出去幾步,十幾個兵,從林子裡穿出。

匆匆而過,聽議論,是在找什麼東西。

尋寶他最喜歡,趙凌湊過去,想聽聽他們在找什麼。

還沒走近,林中又有人走出,幾個兵對他很是尊敬,瞬間停止交談。

“殿下安好。”那領頭人依禮作拜,向着趙凌。

趙凌認識這人,從前在洛家軍裡見過,姓崔名免,是個很厲害的地理天才,對大梁的地理環境如數家珍,不說山川河流,樹木花草,甚至連那塊地的土質如何,長什麼樣的莊稼都清楚。

暗地裡,他是洛家軍裡第二號人物,負責情報。

沒想到,他竟然也跟了來。

他更好奇,洛溢來西南,是做什麼的。

“免禮。”趙凌笑說,“看崔大人很忙啊!有本宮能幫上忙的嗎?”

崔免心裡驚訝,十三皇子認識他,面上卻溫雅如先,“殿下養傷事大,不宜過於操勞。”

趙凌知道,此人乃洛溢心腹,智商逆天,套話是套不出什麼有價值的來的。

他擺擺手,說,“我沒操勞,就是閒的悶得慌,如果崔大人有好玩兒的事兒,比如找什麼寶貝,記得叫上我一個。”

崔免微笑,不做言語。

十三殿下與情報裡說的,好像不太一樣。這是他們第一次見面,情報中記憶力極差的殿下,知道他的名字,或許還知道他在軍中的身份。情報中膽小如鼠,柔軟可欺,害怕與陌生人打交道的不受寵皇子,主動與他說話,言語之間還滿滿都是試探之意。情報中與蘇妃娘娘關係入冰火的青年,不僅拼了命的救了蘇妃,弄得自己內上加外傷,還一路跟蘇妃有說有笑,情同親生母子。

如此推算……莫非……

崔免思索着最後一條情報,莫非十三殿下是斷袖,也是假的嗎?

他洛家軍的情報,還從沒錯的這麼離譜過。

他並不知道,趙凌故意耍着他玩,看着他懷疑自家情報系統出狀況,真是太好笑了。生活太沉悶,偶爾碰上個天才,不消遣白不消遣,何況此人還是洛溢的手下。

趙凌哼着小曲,左轉去樹林,剛纔那些兵,是從林子裡出來的。

揪了個茅草,含在嘴裡,趙凌看着路上尚未恢復的腳印痕跡,朝着南邊林子走。

林子裡有些涼森,寂靜無人,這鬼地方能有寶貝嗎?趙凌穿得有些單薄,感覺到冷意。他隨意觀察,發現幾顆果樹樹幹上有星花標記。

有意思了。

如果他猜測不錯,這個樹林,是個迷魂陣。所謂迷魂陣,是他們軍中的說法,聽着玄幻,其實一點兒也不玄幻,就是依靠陽光照射的陰影,與石塊樹木花草的排布位置,給人一種如在迷宮裡繞着走,卻始終轉圈圈走不出來的錯覺。

趙凌並不擅長此道,奈何他上輩子的狐朋狗友裡,有一位特別喜歡鑽研這類奇門遁甲的,道聽途說學了一點點皮毛。

小小的迷魂陣,擋不住他。

三下五除二,趙凌就弄明白了其中關鍵,找到了一條繼續向前走的路。

走到盡頭,竟然有個村子。

一排樹後是村莊,有種柳暗花明豁然開朗的愉悅感,趙凌站在村口,卻沒瞧見村子裡有人。

趙凌想進村看看,總不可能一個人都沒有吧。誰知前腳剛邁出一步,就發覺不對頭,身後的樹蔭裡,有人影在盯着他。

回身的瞬間,影子從樹幹後出來,實體化成兩個人。

“警覺性不錯。”崔免是真心稱讚。

趙凌把崔免的話聽成了諷刺。

這洛王爺和崔免,是什麼時候跟上他的!跟着這麼久他都沒發現,他上輩子十八年,算是白活了。

趙凌立馬轉身,把腿就跑,就像小雞見了老鷹,兔子見了大灰狼。若說這輩子他最不想與誰正面打交道,他大哥樑帝趙起排名第一,洛王爺洛溢緊隨其後排名第二。

“殿下別急着走啊,既然都來了,不如一起進村子逛上一逛?殿下不是好奇,我們在找什麼寶貝嗎?”

趙凌被一把鋒利的劍擋住了去路。

那劍尖離着他的脖頸只有一寸。但他放心的很,就算只有半寸,持劍之人也不會真傷他分毫。

洛王府最厲害的劍客也在。

崔免,寧莊,外加,洛王爺本尊。

西南有大事發生,或者將要有大事發生,趙凌心裡已經有了底子。

“小莊,把劍收起來,別嚇着十三殿下。”

趙凌裝作被嚇得瑟瑟發抖,腿腳不停的打顫。

他被嚇得走不動,堂而皇之的不回頭,不與洛浮洵打照面,最好不要說話。

寧莊回到自家主子身後,手中的劍歸了劍鞘。

“我,我,我吃多了,走走,走走……”看樣子,他不得不留下來陪洛王爺聊個天。

崔免說,“這個村裡住的,有五百戶人家,都是建築工匠,被念明寺僱傭修繕寺廟去了,過個半月才能回來。這羣山林裡,像這般的村莊,林林總總,一共有二百多個。殿下還有別的好奇之事嗎?”

“沒。”趙凌想趕緊把天給聊死,“沒事。”

“既然沒有,以後,殿下就不要到處亂跑了吧!山裡猛獸居多,殿下又不通武學,遇上後,很難自保。”崔免說的是大實話。

趙凌連忙點頭,表示他再也不亂跑了。

他低着頭,始終不敢看三人的眼睛。

崔免微微皺眉,怎麼這十三殿下,好像又變回了情報中該有的模樣?

“小莊,麻煩你一趟,送殿下回去。”崔免說。

趙凌隨着寧莊遠走,如釋重負。

自始至終,洛溢未說一句話。那雙銳利的瞳眸,像扒玉米皮似的想要窺探他的本質。

果然,說不在乎,還是存有心結的。按着上輩子的發展,他與洛溢該是不死不休的仇人,他大哥樑帝也是。但問題是他上輩子死了,沒有復仇的機會,如今他重生在小皇子的身體裡,卻不想再復仇了。

每個人都有苦衷,他知道洛溢與大哥並不是故意的,事情發展成最後那個樣子,總得有個結局,不是他死,就是對方死。

只是他比較倒黴,輸了,死了,一切結束。

既然結束,就讓它永遠的結束,沒必要在這大好的和平盛世,再掀起什麼風浪來。

可釋懷仇恨,哪裡有那麼簡單?那可是一百萬活生生的血海深仇。

與其說是不想打交道,不如說,現在的趙凌,並不知道如何面對傷害過自己的故人。

身邊的寧莊忽然問,“十三殿下,你記得宮思嗎?”

“不認識。”趙凌想都沒想就說,忽然意識到,趙斂或許認識他,姓宮的?跟阿成是什麼關係?

趙斂的記憶,他並沒有完全繼承,只是模模糊糊的繼承了其中的某些部分。比如他悲慘的童年,不怎麼光彩的斷袖行爲。

寧莊嗤笑半聲,說,“你過繼到洛王府,絕無可能,想都別想。”

“哈???”趙凌躲洛溢都來不及,還過繼!想什麼呢!

讓他做洛溢的養子,還不如一劍殺了他。

“總之我警告你,你再靠近王爺,噁心王爺,我就殺了你。”寧莊面目清秀,偏偏就喜歡冷着臉說話,“洛王府的世子之位,是阿思的。”

好好好,你說是誰的就是誰的,我可不稀罕當什麼洛王府的世子!

需要過繼,意味着洛溢快四十了還沒成親?趙凌得冷靜一會兒,回頭先問問蘇妃,過繼究竟是個什麼情況。

趙凌滿懷心事的回去。

蘇迎雪正在比較兩隻手鐲,見小皇子進來,問,“你說這個配我,還是這個配我?”

趙凌非常誠實的回答,“都不配。”

“……”

“你左手上這個,老氣,適合五六十歲的老人帶,比如太后娘娘。”趙凌說。

蘇妃看了看,還真挺土的。

“你右手上這個,是燕子閣二十年前流行的款式,帶出去,會讓人覺得皇上這二十年來,都沒重視過你,連個新鐲子都沒的賞賜過。”

趙凌對蘇妃的審美品位一向看不上,比如頭頂那顆土得掉渣的珍珠,什麼時候才能摘下來。

“可烏妃說,這是燕子閣最新的流行樣式。”蘇妃急了,她與烏婉的關係最好,烏婉該不會騙他。

“是嗎?那可能是二十年前的流行款,最近又流行回來了。”

二十年過去,物是人非,反反覆覆。

烏家大小姐也當貴妃了?當年立誓寧死不嫁人的烏家燕子閣少閣主,竟然拋棄事業,嫁進了皇宮。大雁拔掉羽毛變成金絲雀,真是可惜了。如今烏家燕子閣的繼承人,該是烏嵐沒錯。

趙凌盤算着,燕子閣再有幾年會被烏嵐小少爺敗光。

蘇妃把手勢扔回盒子,“哎,一想到回宮,我就心神不寧。”

“找個山林小村一類的地方隱居吧。”趙凌開玩笑,“你當我媽,我們蓋個房子搭夥過日子。”

蘇妃笑的兩肩發顫,這孩子,真是什麼都敢想。

趙凌敢想,上輩子他這麼想,這輩子依舊是這麼想的。

想起上輩子,趙凌找了個地方坐下,“蘇妃娘娘,你聽說過我要過繼洛王府的事嗎?”

蘇妃不笑了,半晌才說,“洛王爺他不會要你的。你試過那麼多次,他都對你敬而遠之。有一次,險些被他那侍衛給打死,還不長記性?”

“那就好。”

敬而遠之!趙凌心情瞬間舒暢,這個詞語無比振奮人心。

“以後我待你好些,你也別想着過繼到誰家去。斷袖這種事,沒有人喜歡,傳到你父皇耳朵裡,你這輩子就別想有封地了。”

蘇妃說的沒錯,趙凌覺得蘇妃是個耿直的人,喜歡就是喜歡,討厭就是討厭,並不難處,難怪跟雷厲風行的烏大小姐走得近。他無意間的英雄救美行爲,換來了蘇妃的友誼,或許是母愛,總之是比較真摯的情感。

如此,回到皇宮之後,他計劃逃走隱遁,蘇妃或許會助他一臂之力。

……

夜裡,趙凌聽見門外嘈雜聲,有人興奮地喊着,“找到了!王爺!找到了!”

“浸了水,墨色有些花,看不清字跡。”

崔免說,“快馬加鞭,送回漠北洛王府,給秋衡看看,有沒有復原的可能。”

趙凌翻了個身,想必,就是他們要找的東西了吧。

西南的大事,跟這東西有關嗎?又是墨色又是秋衡,大概是截獲書信一類的。

可這輩子的家國大事,還輪不到他十三皇子操心。

和平年代就是好啊!生在皇家都可以做個孩子,除去讓自己吃飽喝足長命百歲,其他什麼都不用操心。想他十八歲的時候,都被當反賊綁在邢臺上挨刀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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