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發完了這一章就碼字去了,後來有書友通知我顯示有問題,我才清緩存,現在應該沒問題了吧!耽誤大家看書了,見諒。
————————————
現代社會對身份證的使用頻率還是挺高的,不管是去賓館開房間住宿,還是通過銀行或郵政開帳戶存款匯款,都需要用到身份證。而這個女人和羅明一家人離家數載,卻連一次身份證使用的記錄也查不出來,只能證明她刻意的沒有使用身份證。欲蓋彌彰,這樣一來更證明這個女人有問題,而且問題還不小。
而派出去追查劉昌華一家人的那一路警察也很快傳來的消息,劉昌華的父母和家人都呆在原籍沒動,看不出一點異常。偵察員側面對過居委會和鄰居瞭解了一下情況,只探聽到了劉昌華現在在外做生意,平常很少回家這個情況。目前那一路警方已經在當地警方的幫助下對劉昌華的父母實施了二十四小時監控,只要他們稍有異動,專案組就會得到消息。
一轉眼,又大半個月過去了。專案組除了在南省公安廳坐鎮的少數人之外,其他人都分散在南省,以及其他省具有高風險的案發區域坐鎮。但這些日子除了確定了那個女人是羅明的未婚妻之外,案件卻一直沒有什麼進展。被監控的帳戶和相關人一直是什麼動向都什麼沒有,安靜得讓人覺得壓抑。
這既正常,又不正常。那是因爲任何正常的家庭或人,只要還在中國境內生活,幾年下來總會有些蛛絲馬跡顯現出來的,總可以查到些與外界發生交流的信息的。但羅明一家人卻任何與外界發生交流的信息都沒有留下,彷彿世界上就沒這家人似的,這就絕對不正常了。但如果這一家人是刻意隱藏着他們的生活信息,刻意抹去了他們的生活痕跡的話,那卻又再正常不過了。這隻能證明他們這一家人心裡有鬼,正小心翼翼的躲避着警方的視線。
到目前爲止,已經有兩個月沒什麼動靜了。專案組裡甚至開始流轉一個假設的猜測——這夥盜竊嫌疑人已經和他的家人們逃往了國外,正籍着之前作案賺得的髒款瀟灑快活呢!專案組再想抓到他們已經是比登天還難的。可再想想趴在那幾個神秘帳戶上的,總額數百萬元的現金,專案組的人們又都沉默着推翻了他們之前的猜測。
二十世紀末,這大幾百萬存款相當於後世幾千萬,甚至上億元錢款的價值還要大,還要值錢。這筆錢在一線城市裡已經可以買上幾十套房子了,光存款吃利息,就足夠一家人什麼也不幹安安穩穩的吃上一輩子了。
鬱悶、喪氣、無奈、苦悶……種緯他們這幾天除了定時給他們負責的銷髒點打電話詢問情況,或者換上便衣去暗訪典當行或電器行什麼的,就沒有別的事情了。他們平時又哪兒都不能去,只能默默的等待着案件出現轉機。
這就是幹刑偵的無奈了。很多時候刑警們並不是以我爲主的破案形式,更多的情況是在摸準了犯罪嫌疑人的行爲方式之後老老實實的等在那裡,等待犯罪分子在繼續犯案的時候再把他們繩之以法,人髒並獲。這有種偵破方式看起來似乎有些沉悶和被動,卻是在法律上最爲有效的偵破方式。
犯罪嫌疑人中斷盜竊行爲已經超過兩個半月了,這幾乎是之前從未發生的事情。現在已經不是專案組內的成員們私下提出案犯已經逃至境外的情況了,就連專案組的管理層也忍不住提出了這個假設來徵求意見了。可就在這個時候,案情終於出現了進展。
首先,專案組方式監控帳戶的那路人馬最先報告了情況:有人在北方某地的銀行操作了那幾個可疑帳戶,通過銀行系統把其中的大部分款項轉至了南省、江蘇等省的幾個帳戶。專案組馬上根據銀行反饋的消息趕到了當地,並調取了銀行的監控畫面。結果發現,操作這些帳戶的人不是別人,正是失蹤了許欠的羅明的家人。
這一組人馬馬上把消息反饋給了專案組的高層,同時與當地警方通力配合,對羅家人實話了嚴密的監控,但卻未敢對他們採取任何行動。
而另一方面,負責追查這筆錢去向的一路人馬也聯繫了南省和江蘇兩省的銀行系統,對那幾個轉入大筆資金的帳號進行了嚴密的監控。結果卻意外的發現,這幾個轉入大額現金的帳戶居然部分是有着洗錢嫌疑的一些中介公司帳戶,也有從事黃金期貨買賣的投資公司的企業帳戶。
怎麼辦?查,還是不查。查,很可能就會打草驚蛇,讓羅明和劉昌華兩人發現情況而逃走。不查,萬一錢款轉到境外,那一樣留不住這兩個傢伙。甚至就是最後抓到了這兩個人,這麼大筆的資金被轉走了,案件也不能算是完美告破。
麻煩最後還是被交到了專案組的高層那裡,然後又被彙報到了公安部那裡。最終公安部不得已啓動了一名潛伏在洗錢行業中的高級偵察員,才成功瞭解到了這筆錢款的情況。
最後反饋回來的消息是,這筆錢款背後是一夥專門乾地下錢莊的人在運作,目前這筆錢還趴在中介公司的帳上。據說是要等到合適的機會,由投資方帶到境外去採買黃金及玉石之類的投資品的。
當然,做地下錢莊的人知道這筆錢的來路和去向都有問題,但這些人是不管這筆錢是從哪兒來,又將會往哪兒去的。他們只關心這筆錢匯出去後,他們到底能弄到多少錢。而且據那名潛伏偵察員透露,這筆錢的委託人說還有一筆錢要運作出去,只不過需要時間週轉一下。
根據這些信息,專案組選擇繼續保持沉默,繼續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動作。同時也通過那名潛伏偵察員對這筆錢款加強了管控,一旦這筆錢有向境外轉出的動向,專案組將立即報請公安部直接抓人,甚至連這個地下錢莊公司的人也一併起獲。
又在沉默中等待了幾日,又有消息突然傳來,劉昌華的父母突然參加了某旅遊團,準備參加新馬泰旅遊了。現在他們全家人已經開始在****和簽證,預計一週內就要成行了。
怎麼辦?這莫非是要外逃麼?專案組一下子陷入了兩難的境地之中了。如果出手阻止劉昌華的家人旅遊,很可能就會驚動暗中的羅明和劉昌華兩人。但如果不管他的家人,放他們從容出國的話,九成這家人就回不來了。
攔?還是不攔?一時間專案組的高層也沒有個準意見。
攔,很簡單,劉家人肯定就出不去了,但那樣肯定打草驚蛇。不攔,劉家人出國後專案組對劉昌華和羅明的限制手段就更少了,這兩個人的行動也就更加的自由了。同時,專案組想通過劉昌華的家人尋找兩名犯罪嫌疑人的計劃也就徹底失敗了。
思考研究了很久,專案組高層終於做出了一個類似於賭博的決定:放劉昌華的家人出國!
因爲在專案組看來,劉昌華的家人如果還在國內的話,只會讓劉昌華和羅明不敢放心大膽的行動,相反倒不容易暴露出來。而且,這次行動也很可能是羅明和劉昌華對警方的一次試探。
而同樣的,如果此時羅明和劉昌華兩人已經在國外的話,劉昌華的家人出國之後必然會和他們匯合,至少專案組還有機會尋獲到羅明兩人的行蹤。到時候即便求助國際刑警,也還是有機會抓住他們的。
一週後,已經訂完機票的劉昌華家人還沒出國。另一邊羅明的家人已經到了南省,並且通過某地下蛇頭聯繫了偷渡到東南亞的船隻,看樣子也要在近期出國——專案組再一次被逼得沒了退路!
怎麼辦?抓?還是不抓?這個問題幾乎是劉昌華一家人的翻版。所不同的是,劉昌華的家人最起碼還算是從正規渠道出國的,警方還可以通過國際刑偵組織關注他們的行蹤和去向。而羅明的家人一旦出國,茫茫大海上那就是完全不可控的了。
同樣是幾天的煎熬,專案組破釜沉舟的再次做出了不聞不問的決定,放羅明的家屬偷渡至國外。
專案組的高層經過分析認爲:劉昌華和羅明兩家人的外逃行動,證明羅明和劉昌華兩人此刻還在國內,否則他們不至於讓兩家人如此密集的離開國內。很明顯,這次兩家人的外逃行動有些試探的意味。只要警方有所行動的話,估計他們兩個就先潛逃了。畢竟這兩家人可能對他們乾的事情並不太知情,即便警方控制了這兩家人也沒什麼用。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近期羅明和劉昌華兩人恐怕就將有行動了。一個是那筆存在地下錢莊的款項,第二個就是和他們一起沒出現的那個羅明的女人。
一週後,劉昌華和羅明的家屬都順利的出了國,到達了鄰國某城市的一條唐人街碰了面,並且安頓了下來。專案組通過兩國間的刑事交流協議聯繫了鄰國警方,請求鄰國警方對這兩家人的通訊和錢款來源進行了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