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麻煩來了

狹窄而又彎曲的巷道,骯髒而又溼滑的臺階,牆腳滿是青苔,兩邊全都是窗戶,互相之間捱得很近,窗上全都是鐵欄杆,顯然是爲了防止小偷進入。

這裡離拉佩的家並不遠,同樣也屬於第七區。

整個塔倫總共分七個區,第七區是最後劃分的,面積也最大,又因爲臨近城市邊緣,所以住在這裡的大多是窮人,而且越是靠近外圍,那裡的人就越窮。

正因爲窮,所以小偷和扒手的數量也多。

在狹小潮溼的巷子裡面鑽了十多分鐘,拉佩被押進一幢小樓。

這是一幢帶天井的小樓,四周是一圈五層的房子,中間是一個長、寬差不多十尺的天井,把唯二扇出入的門關上,這裡就成了一個獨立的王國,果然是一個當作據點的好地方。

“你待在這裡,我去和頭說一聲。”小扒手對拉佩說道,接着他看了另外兩個人一眼:“你們倆別多事,一切都由頭來決定,頭可不喜歡自作主張的傢伙。”那兩名打手原本確實有報復一下拉佩的想法,聽到這話,不敢亂動了。小扒手扔下這三個人,快步跑上樓。

在樓頂靠南的一間房間裡面,一個人影正站在窗口。那個人身材很高,氣色卻不怎麼樣,臉顯得有些青灰,眼神也發虛,顯然是被酒色給掏空了。他的顴骨高聳,配上一對三角眼和鷹鉤鼻,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陰鷲狠辣的角色。

小扒手上了樓,站在門口輕聲說道:“頭,東西拿回來了,來的路上我已經數過,一件都沒少。”

小扒手其實知道少了一枚金幣,如果拉佩仍舊像昨天那樣唯唯諾諾,他肯定會告發。但是今天的拉佩暴戾狠辣,一句話不對,立刻踩斷對方的手腕,這讓他不寒而慄。

“你進來說話。”那個人站在窗口冷冷地回答。

小扒手開門進去,先畢恭畢敬地彎腰鞠了個躬,這才滿臉堆笑地說道:“頭,有一件事我要告訴您,我看走眼了,原本以爲這小子很嫩,很容易對付。沒想到他是個神經病,一會軟趴趴的,一會又像條瘋狗,而且手底下很有兩下子。禿頭和雞爪都不是他的對手,禿頭捱了他一肘子,雞爪的臉上捱了一腳,爪子也被踩斷。”

“神經病?”扒手頭目猶豫了起來,他相信小扒手的眼光。這小子八歲就開始幹這行,身爲扒手,必須會察言觀色,能夠迅速判斷對方的身份。

“你說他的身手很厲害?”扒手頭目又問道。

“他出手很快,而且很有章法,不像是打架打出來的,倒像是專門練過。”小扒手一邊回憶剛纔的情景,一邊說道。

“如果等刀疤、鬼皮他們回來,能不能拿得下這個小子?”扒手頭目仍舊心有不甘。

“不知道,不過我擔心這小子發瘋拼命,您沒看到他剛纔踩斷別人手腕時的模樣。”小扒手不想把事做絕。而且他再一次看到拉佩的時候,心裡有種感覺,拉佩非常危險,絕對不能得罪,要不然以後連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扒手頭目猶豫了片刻,最後說道:“你把他帶去訓練室,我在那邊等你。”

“頭,這小子的身手不錯,不如讓他當打手。”小扒手在一旁提議道,這也算是賣拉佩一個人情。

如果換成別人說這話,扒手頭目早就一記耳朵扇過去了,唯獨對這名小扒手,他很容忍。只見他擺了擺手說道:“你不明白,這小子的身份很合適。他是郵差,可以正大光明地進出別人的家,讓他打探個消息,或者負責踩盤,再合適不過。讓他專門負責運貨也很不錯,就算被警察包圍住,也沒人敢亂拆包裹找東西。”

“原來是這樣。”小扒手一臉恍然,緊接着就是一個馬屁拍過去:“還是頭高明,讓他幫着運東西,還是我先想到的,我卻沒您想得那麼深。”

“你年紀還小,再過幾年,等你閱歷多了,你也會想到的……我這個位置遲早屬於你。”中年人難得收起那副陰鷲的神情,露出一絲笑意,不過他的笑意多少有些虛假的味道。

訓練室在二樓。整層二樓全都被打通,所有的房間連成一片,裡面佈置得稀奇古怪,東面像是菜場,西面像是餐廳,南面像是馬路,北面像是劇院。裡面全都是假人,這些假人制作很粗糙,就和插在田裡的稻草人差不多。不過它們的身上卻穿着真的衣服,有些還很貴,假人的身上還戴着懷錶、項鍊、手鐲、戒指之類的東西。

拉佩第一次來這種地方,眼前的一切都讓他感到新奇。

拉佩已經知道這羣扒手的頭目叫霍夫,只是不知道是姓,還是名,又或是假名字?小扒手叫漢德。拉佩看着那個叫霍夫的扒手頭目。

霍夫也正看着拉佩,兩個人似乎在比耐性,看誰先支撐不下去。

“你是個聰明人,想必已經明白自己的處境。”扒手頭目終於開口:“就算你再能打,我們有這麼多人,足夠收拾你。我們甚至不需要動粗,你有父母,還有一個妹妹,他們可沒你那麼能打。我們還可以做得更絕一些,讓一個人故意被警察抓住,然後供出你來,等到你被抓進警察局之後,我們再去你家,和你的家人說話。”

這傢伙果然是個頭頂流膿、腳底生瘡的惡棍,卑鄙無恥,簡直沒有人性。一般的人聽到這話都會被嚇住,這傢伙的下流手段很難破解。拉佩卻不在乎,因爲他有破解的辦法。

破解的辦法其實就只有一個字——殺。

拉佩已經下定決心,眼前這個傢伙必須殺掉,如果有必要的話,他會把這裡所有的人都殺掉。

此刻,拉佩的腦子異常冷靜,他在思索要如何毀屍滅跡。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放一把火,僞裝成火災。問題是火未必受控制,萬一蔓延開,變得不可收拾,可能會燒死很多人。到時警察也會介入,以拉佩現在的實力,根本無法和警察抗衡。但如果火太小的話,一大堆屍體堆在一起,擺明了是毀屍滅跡,警察仍舊會插手,雖然調查的力道不會太大,但是也會有麻煩。

要不然裝成黑道爭鬥?拉佩的腦子裡開始胡思亂想起來。

霍夫注意到拉佩走神,他有些撓頭。這既不像是很嫩的表現,也不像暴戾狠辣,反倒有點冷漠無情,視生死若等閒的味道。至此霍夫愈發相信拉佩是神經病。但這三種性格相差很遠,沒人會同時擁有這三種性格,除非這傢伙人格分裂。

“漢德,給他演示一遍,先來一段快的,然後再放慢速度,讓他看仔細一些。”霍夫既然懷疑拉佩是神經病,威脅的話也就不再多說,他怕拉佩暴起傷人。

“看我的。”那名叫漢德的小扒手快步在訓練場上走來走去。

漢德的腳步異常輕盈,像是在嬉戲打鬧,又像在雀躍玩耍。他兩隻手一直插在口袋裡面,和那些假人只是擦身而過,並沒有故意撞上去,或者捱得很近。但是他的手裡總會掏出一樣樣東西,有時候是項鍊,有時候是戒指,有時候則是錢袋。然後一轉身,這些東西又都消失了,顯然被他放了回去。

昨天的拉佩一點都沒看出這傢伙是怎麼做的,但是今天,他看明白了。

漢德這傢伙的動作很快,每一次他和假人擦身而過的時候,手都會閃電般地抽出來,兩根手指在對方的手上、脖頸上,或者口袋裡面一勾,東西就到手了。秘訣就是速度,瞬間爆發的速度,而且距離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半尺。

拉佩想到了連刺。

連刺是刺的一種,一般上臂不動,只靠下臂或者手腕發力,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擊刺——收回——再擊刺的動作。

“我現在放慢速度再演示一遍。”小扒手得意地說道。不過這一次他沒玩那些花樣,而是像普通的小偷一樣,從後面靠近一個假人,手慢慢地伸出來,從假人的胳膊肘底下繞過去,將兩根手指插進假人的口袋,然後一勾,一隻錢袋就到了他的手裡。

“你來試試。”霍夫揚了揚下巴。

出乎這兩個人預料之外的是,拉佩並沒有拒絕。他學着小扒手漢德的模樣,從後面接近另外一個假人,右手閃電般地在假人的口袋裡面一勾。

拉佩的手指勾住的是一塊懷錶,不過他立刻感覺不妙,手指立刻縮了回來。

只聽見啪的一聲清響,一個鐵夾子夾下來,就是那種用來抓老鼠的鐵夾子,只不過彈簧沒那麼緊,不至於把手指打斷。

拉佩沒有被夾到,不過他的手指被掃到一下,有種火辣辣的感覺。

“你居然沒被夾住,反應夠快的。”小扒手漢德驚詫地叫道,他以前可沒少吃苦頭,最清楚這個的厲害。

漢德可不是一上來就練這個。最先練的是夾肥良,一開始是夾冷水裡面的肥良,練的是手穩。等到練熟了,再把肥良扔進滾燙的開水裡面,練的是手快,最後纔會上鐵夾。

漢德很清楚,頭是想給這小子一點顏色看,所以一上來就是最高難度,沒想到這小子居然沒被夾住。

“你的手確實很快,天生就是做扒手的料,但是你的動作太大,也不夠靈活,更不夠敏感。一個成功的扒手,他的手應該像貓的鬍鬚那樣輕柔而且敏銳。”扒手頭目很不甘心,卻也無話可說,只能隨口點評兩句。

拉佩靜靜地聽着,此刻,他想的卻是劍術。

劍術之中有一種技巧叫“聽勁”,就是靠劍與劍的碰觸,感覺對方發力的徵兆,提前做出反應。

這是一門高級技巧,一般來說只有那些練了七、八年劍,纔有資格接觸,能夠掌握它的全都是高手。

但拉佩卻是一個例外,因爲幸運金幣的關係,他可以很容易地掌握這種技巧。問題是沒辦法練習,這需要兩個人同練,他到哪裡去找這樣的對手?

此刻,拉佩的心情豁然開朗,他突然感覺做一個扒手也不是什麼壞事。

今天一邊送信,一邊練習突刺,已經讓拉佩嚐到甜頭。如果再一邊扒竊,一邊練“聽勁”,效果肯定也不差。

此時,拉佩的手又閃電般地一伸一縮。

和剛纔一樣,假人的另外一個口袋裡面也發出啪的一聲輕響,不過這一細扒手頭目被嚇了一跳,但是他故意貶低,大聲吼道:“你那是搶劫,不是扒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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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佩沒有回答,而是再一次出手,此刻,他的手指快如閃電,不過這次多了一絲靈動。這是前兩次失敗給他的經驗。

扒竊畢竟不同於連刺,動作要多得多,光有速度不行,該快的時候要快,該慢的時候也必須慢下來。

當拉佩的手指收回來的時候,他的兩根手指上再一次夾着一隻錢袋,而這一次鐵夾沒有被觸發。

“哇!”小扒手漢德發出一聲驚歎,他張大了嘴巴。

霍夫也傻了,他確實沒想到,這小子只試了三次就成功。這樣的天賦比漢德更恐怖,稍微訓練一下,就能和漢德一樣成爲扒手中的王者。

不過,這也讓霍夫感到很沒面子。

“有點天賦。”扒手頭目不冷不熱地讚了一句,隨即又道:“可惜你只會用一隻手,這可不行,作爲一個小偷,必須兩隻手同樣靈活。”

拉佩皺了皺眉頭,他知道,這是雞蛋裡面挑骨頭,不過他沒有發火,扒手頭目的話讓他生出一個想法——如果他的兩隻手同樣靈活會怎麼樣?

劍術的流派有很多,有些流派就是用雙劍,大多是一長一短,長的用來進攻,短的用來防守。不過也有用兩把長劍的,敢這樣做的劍客,實力往往很強,他們的進攻快如閃電,而且攻勢連綿不斷。

扒手頭目的話,讓拉佩動心了。

“今天有什麼消息嗎?市政當局對刺殺事件有沒有一個說法?”拉佩一回到家,那隻鬼魂就冒了出來,急不可耐地問道。

“還能有什麼說法?這個人把責任推給那個人,那個人又把責任推給這個人,大家推來推去,還拼命在死亡人員的數量上做文章,把傷員都算在死亡人員名單上。”拉佩確實打聽過。

拉佩去買廚具、調味料和食材的時候,來回都是直接叫馬車,所以順便跑了幾個地方,打聽了一下刺殺事件的後續反應。

沒人會懷疑到拉佩,因爲他是穿着郵政署制服去的,被誤殺的人裡面也有郵政署的職員。辦案子的人當然不會對他透露什麼,但是他們堵不住死者家屬們的嘴巴。

“是這樣啊。”鬼魂顯得有些落寞。不過這也在他的預料當中,換成他處理類似的案件,也肯定能拖就拖,能搪塞就搪塞,實在不行就找個替罪羊,就說是某某激進組織成員所爲。

“我還不知道怎麼稱呼你呢?”拉佩問道。

鬼魂一愣,然後才自我介紹起來:“我全名是比格·萊斯特·波斯洛夫·威爾,你可以稱呼我爲威爾勳爵,或者直接叫我勳爵。”

“好吧,比格。”拉佩被那幫扒手弄得火氣正旺,正需要有所發泄。

比格·威爾呆了一下,緊接着滿臉怒氣,不過他最終壓抑住了怒火。他是聰明人,很清楚一點,他已經死了,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報仇。想要報仇,他必須適當地容忍這小子的無禮。

“怎麼才能在最短的時間裡面,擁有足夠的實力?”回來的路上,拉佩一直在想這件事,那個扒手組織就像一根利刺深深地紮在他的心頭。

拉佩不知道,這個扒手組織是不是伴隨這枚金幣而來的厄運。畢竟他碰到那名小扒手是在得到金幣之前。不過他可以肯定,隨着時間的推移,情況會越來越糟。

“你已經決定替我報仇了?”鬼魂大喜,昨天拉佩雖然已經答應,但那是他強迫下的結果。

“沒人喜歡身邊總是有個鬼魂出沒。”拉佩嘲諷道,他當然不會提扒手組織的事,同時這也是一種試探,他必須弄清楚,這個鬼魂會不會知道他白天做的事。

“我沒辦法給你明確的答案,據我所知,幸運金幣只能給你一個高於常人的起點,卻沒辦法直接賜予你力量。”比格·威爾確實很希望能夠幫到拉佩,這也是在幫他自己。

拉佩放心了,看來鬼魂並不知道他白天的經歷。

“給我一點建議,你擁有這枚金幣的時間比我長得多,知道的肯定比我多。”

拉佩並不指望一口吃成個胖子。他需要對付的不是一支軍隊,也不是某位大領主,更不是整個國家,而是一羣扒手。那羣扒手雖然人多,但是能打的沒有幾個。

比格·威爾思索了起來。幸運金幣在他手裡已經有七、八年,對於幸運金幣的歷任擁有者,他曾經做過詳細的調查,大致能夠猜測出他們得到金幣的時間,這樣一來就能推算出他們提升實力的速度,從中可以看出一些東西。

“我確實可以給你幾個建議。第一,信仰的力量非常強大,那位聖女就是最好的例子。她應該是在十六歲的時候得到這枚金幣,她死的時候只有十九歲,短短三年的時間,她不但指揮作戰屢戰屢勝,本身也成爲一名非常強大的聖騎士。如果給她足夠的時間,她肯定也能像另外那位騎士一樣,達到傳奇等級,而她憑藉的,正是信仰的力量。”比格給出第一個建議。

拉佩只能搖頭,他知道自己肯定學不了。那位聖女的虔誠程度已經到了非人類的地步,古往今來那麼多殉教者也沒幾人能夠達到這樣的高度,更何況他。

“第二,心靈的強大很重要,那名被砍頭的騎士之所以強大,就是因爲他的心中充滿仇恨,那是他的力量泉源。”比格給出第二個建議。

拉佩仍舊只能搖頭,那種心靈的強大是用悲慘的命運換來的,他可不希望父母或者妹妹出事。

“第三,藉助魔鬼的力量或許也有用。幸運金幣的歷任主人裡面很有一些十惡不赦的人物,他們貪婪、陰險、嗜血、殘暴,其中有幾個人還挑起戰爭。另一個人更加恐怖,他製造了一場史無前例的瘟疫,造成無數人死亡,這些傢伙無一例外都擁有傳奇的實力。”

比格爲了報仇,已經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他纔不在乎拉佩會不會走上邪路,反正他已經死了,就算這個世界變成人間地獄,也和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拉佩的嘴角抽搐了幾下,他不認爲自己是好人,卻也沒覺得自己有這麼壞。不過比格·威爾的這番話,給了拉佩一個啓迪,只有偏執狂才能成功。

瘋狂的殺戮是一種偏執,不惜一切的復仇也是一種偏執。至於虔誠,同樣可以看作是一種偏執。

“讓我想想,我要好好想想。”拉佩坐在牀頭邊上。

“你有的是時間考慮。”比格一反昨天的態度,居然沒有絲毫逼迫拉佩的意思。拉佩很頭痛,他不是一個感情激烈的人,他也不是那種捨己爲人的人,不管怎麼看,他都不像一個能夠成功的人。

過了好一會,拉佩終於做出了決定——他選擇了逃避。

拉佩將幸運金幣扣在掌心裡面,枕在腦後,並躺在牀上。他的事還有很多,要學雙手劍術,要搜索和魔法有關的知識,還要學點烹飪的技巧和管家的能力。

第二天清晨,天一亮,拉佩就從牀上跳了起來。

起牀之後,拉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衝到壁爐前,用左手拿起壁爐邊上放着的通條揮舞了兩下。拉佩不是左撇子,一向都用慣右手,原本左手頗爲遲鈍,但是現在,他卻沒有一絲生澀的感覺。

這就是幸運金幣厲害的地方。

不過拉佩仍舊需要大量的練習,左手的感覺和夢中相比,實在差得太遠。拉佩下樓出門,他的兩隻手各夾着一枚銀幣,銀幣在他的手指尖旋轉跳躍着,有時候還會被彈飛起來,然後再被他一把接住。

這不是什麼高明的技巧,純粹就是手熟,不過這種練習還是很有用的,最重要的是隨時隨地都可以練。

和往常不同,拉佩並不是去郵政署,現在時間還早,他要先去佛勒老頭那裡,替老頭準備好早餐,順便試試他剛學的烹飪手藝。

佛勒老頭所在的傑弗裡街同樣也屬於第七區,不過那裡屬於上等街區,離拉佩家稍微有點遠,所以他走在半路上看到有一輛出租馬車,隨手就把馬車攔了下來。

拉佩沒必要虧待自己,也相信老頭不會在乎這點錢,所以有坐馬車的機會,就絕對不走路。

這完全是一個心態問題,如果拉佩沒有得到那枚幸運金幣,他肯定不敢這樣做,他會擔心老頭萬一計較此事,他將失去這份難得的工作。但是擁有幸運金幣的他,早已把自己看作是未來的傳奇人物,他現在替佛勒幹活,那是佛勒的榮幸。

馬車很快就到了傑弗裡街二三號,拉佩付了車錢,用鑰匙開門進去,聽到裡面靜悄悄的,他知道老頭還在睡覺,昨天肯定做實驗到很晚。

拉佩輕手輕腳地進了廚房,從隔板上取下一隻大號平底鍋,又從櫥櫃裡面拿了昨天買的硬麪包、蒜蓉,還有奶酪之類的東西,再取了幾顆雞蛋。

拉佩開始幹起活來。

和別的大廚不同,拉佩居然一心二用,兩隻手乾的是不同的活,一隻手打蛋,另外一隻手在點火。

這同樣也是在練習運用雙手的技巧。

剛纔拉佩玩銀幣的手法讓人眼花繚亂,好像兩隻手已經很靈活,但是此刻卻看出了差別。

拉佩打雞蛋的那隻手用力過頭了,而拿火石的手卻怎麼也打不出火花來,勉強點着了火,他又忘了把引火的幹稻草塞進爐膛,以至於火苗熄滅了。鍋子掉在了地上,碗又給打碎,雞蛋也被燒焦……失敗,又是失敗,一連串的失敗。

一個多小時之後,拉佩苦笑地看着一堆東西。

麪包有的烤過了頭,有的卻沒烤透。塗抹的奶酪有多有少。煎雞蛋大多是散黃的,有的焦了,有的沒熟。火腿片有的乾枯如同樹葉,有的異常油膩,看着就倒胃口。這絕對是一堆失敗的作品。

拉佩從那裡面挑出最好的一份,放進餐盤裡面。然後把剩下的東西胡亂地塞進嘴巴,他還沒吃早餐呢,正好把這些失敗的作品全都解決掉。

這也是拉佩家的傳統,絕對不能浪費東西。

把自己當垃圾桶,毀屍滅跡順帶填飽肚子之後,拉佩託着餐盤上了二樓。

“佛勒先生,早餐準備好了,要我拿進來嗎?”拉佩站在門口喊道。

裡面發出一陣哼哼聲,顯然老頭還睡得迷迷糊糊,好半天才終於清醒過來,打了個哈欠,有氣無力地說道:“端進來吧。”

拉佩開門走了進去。

昨天拉佩只收拾了底樓,二樓還沒來得及收拾,所以這裡仍舊像垃圾堆,老頭的牀邊全都是書。

他朝着拉佩點了點頭,老頭深吸一口氣,似乎很享受早餐的香味。

“昨天晚上的實驗做到很晚吧?”拉佩特意表示了一下關心。

“一切都挺順利,十一點鐘結束的。”老頭一邊說,一邊給自己施了個咒,轉眼間,他就變得精神起來,臉也變得乾淨起來。

“魔法真是方便,一個咒語就能完成洗臉、刷牙的步驟。”拉佩羨慕不已。

“還相當於洗了個澡。”老頭得意地笑道。

“我有一件事想要請教。”拉佩將餐盤放在老頭面前:“我的左手和右手一樣靈活,但是我沒辦法同時控制兩隻手,它們總會互相干擾。”

“你打算一心兩用?”佛勒老頭的心情很不錯,只見他伸出兩隻手,突然同時打了個響指,只見左邊的手上多了一團火,右邊的手上則多了一道不停流轉着的水流。

“您會這種技巧?”拉佩兩眼發亮。

“一心兩用算什麼?我還能一心多用,甚至多重施法。”老頭愈發得意起來。

“您能教我嗎?”拉佩連忙問道。

“這很容易。有一種魔法可以將人的意識分裂開來,每一個意識佔據一部分大腦,互相之間絕對不會干擾。不過這樣做有個問題……”老頭看着拉佩。

“什麼問題?”拉佩連忙問。

“有可能造成人格分裂。”老頭倒也不隱瞞。

拉佩的臉色頓時變了,他現在才知道,原來老頭真是瘋子。如果人格分裂都不能算瘋子,那麼這個世界上就沒有瘋子了。

“你還打算這樣做嗎?”老頭笑着問。

拉佩很猶豫,他不想變成瘋子,不想象老頭一樣不正常。但是不這麼做的話,他就沒辦法達到扒手頭目提出的要求。

拉佩不知道扒手頭目會幹出些什麼來?或許只是一通嘲諷,也或許會是辱罵,更可能比這更糟糕。

拉佩很清楚,他不會無限制地容忍,一旦扒手頭目超出底限,他絕對會反擊,甚至會殺人。

問題是拉佩還沒準備好。

“我願意這麼做,您能不能幫我?”拉佩做出了決定。

老頭大笑起來,三口並兩口地吃完了早餐,然後一口喝掉拉佩爲他準備的牛奶,從牀上爬了起來。

老頭這傢伙不管是做實驗,還是睡覺,身上都是一件睡袍,甚至出門也一樣,只見他朝着拉佩招了招手:“跟我來。”

到了樓上的實驗室,老頭朝着四周指了指:“把桌子、椅子全都拉開,施展這個魔法需要有一片空地。”

拉佩立刻戴上怪力手套幹起活來。

很快,所有的東西都被搬到旁邊,中間空出來很大一片空地。

拉佩幹活的時候,老頭在旁邊的一排鐵皮櫃裡面翻找着,一邊翻,嘴裡一邊說:“我記得放在這裡的,怎麼會找不到了?”

好半天老頭大叫了一聲:“就是這東西,就是這東西。”

只見老頭掏出一隻巴掌大小的銀色圓盤,圓盤兩面平整光滑,就像鏡子,不過那上面隱約可見許多繁複的花紋。

老頭把圓盤往半空中一拋,圓盤離開變大起來,而且一分爲二,一隻落在地上,另外一隻貼在天花板上。

“這是魔法陣?”拉佩瞪大了眼睛。這和幸運金幣裡面的那些記憶有些不相符,不過魔法師也有各種流派的分別,這種佈置魔法陣的方法可能是佛勒老頭所屬流派獨有的。

“你用不着多管,你只要考慮,想要分裂成幾種人格?”老頭不耐煩地擺了擺手,緊接着他又道:“你用不着告訴我,這是你自己的秘密。”

“我應該怎麼做?”拉佩暗自鬆了口氣。

“站在魔法陣裡面,想一想你需要分裂出的人格,然後你會看到另外一個自己,他會擁有你需要的性格。”佛勒老頭解釋道。

“這都可以決定?”拉佩很吃驚。

“沒什麼了不起的,一個深度催眠就可以搞定,就如同畫畫之前先打上底稿。”佛勒老頭興致很高,解釋完之後又道:“你甚至可以決定分裂出的那個人格的信仰,或者塞一段虛假的記憶進去……”

老頭侃侃而談,越說越離譜,他顯然想讓拉佩全都試試。當然他也沒奢望拉佩真的會這麼做,只有真正的瘋子或者無可救藥的白癡纔會那麼幹,人格分裂原本就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老頭都只敢分裂出兩個人格。

老頭絕對想不到,拉佩居然動心了。

昨天晚上,比格·威爾給拉佩的三個建議裡面,第一個建議就是在信仰上想辦法。爲此他還舉了那個聖女的例子,不到三年的時間,從一個什麼都不會,只有虔誠信仰的農家女,變成戰無不勝的統帥和英勇強悍的聖騎士。幸運金幣的歷任擁有者裡面,她的實力並不是最強的,但她絕對是進步最快的。

這就是信仰的力量。

從傑弗裡街二三號出來,拉佩看上去很不正常。他一會眉頭緊鎖,一會滿臉微笑,一會臉色陰沉,一會神情冷漠,一會東張西望,一會目光專注。

此刻,如果有人注意到拉佩的話,就會知道他已經離瘋不遠了。

拉佩確實瘋了,他把自己分裂成九個人格。

第一個分裂出來的人格是個冷酷無情的殺手。這是爲那幫小偷準備的,拉佩要殺人滅口,還要毀屍滅跡,就必須有一個專門幹這活的人。

第二個分裂出來的人格是個求知慾強、喜歡探索的傢伙。這是爲了最大限度利用幸運金幣,拉佩需要一個學者,一個願意把大量的時間用在看書和查閱數據上的人。

第三個人格是個思維縝密、擅長尋找線索的偵探。既然答應替威爾勳爵報仇,拉佩就必須查清楚這場刺殺的內幕。

第四個人格擅長表演。有這個人格在,就算拉佩變成一名瘋子,別人也看不出來。

第五個人格是爲劍客準備的,一心追求劍術的巔峰。

第六個人格是黑魔法師。爲了尋求魔法的真諦,可以不擇手段,泯滅良知。

第七個人格是個貴族公子哥。深諳上流社會的那套東西,這同樣也是爲了調查刺殺案准備的,同時也是爲了讓生活變得更好一些。

第八個人格則是一個智者。他將永遠隱藏在幕後,冷漠地看着外面發生的一切,暗中出謀劃策,掌控一切。

再加上原來的人格,正好九個。

拉佩並不是沒想過人格衝突的問題,所以他在分裂人格的時候,給每個分裂出來的人格都增加了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孤獨、自傲、不合羣。殺手人格、劍客人格、黑魔法師人格、幕後黑手人格擁有這種特性倒是很合適,而學者人格專注於知識,往往也不太合羣。唯有偵探人格、演員人格和公子哥人格有些麻煩,這種人一般都是耐不住寂寞的,所以這三種人格最不服帖,當其他人格全都隱藏於無形,這三種人格仍舊不停地跑出來,試圖和原來的人格爭奪控制權。

直到進入第七郵政署,拉佩的神情仍舊不停地改變着,好在演員人格從外表很難分辨出來。所以他從外表來看,只是一會平庸,一會深沉,一會傲慢,在這三種氣質間變來變去。

“小心,笑面虎要找你麻煩。”剛一進門,一個和拉佩關係不錯的小郵差輕聲警告道。

“怎麼回事?”拉佩對笑面虎找他麻煩並不感到奇怪。

第七郵政署有兩個威爾森,笑面虎是小威爾森,另外一個大威爾森是他的叔叔。拉佩的父親和大威爾森是競爭對手,兩個人的職務差不多,資歷也相當,下一次晉升,就輪到他們倆中的一個人。

“昨天你是不是幫約克去傑弗裡街二三號,給那名瘋子送包裹?”小郵差問道。

“沒錯。”拉佩已經猜到問題出在哪裡了。

“考斯比那傢伙是個白癡,逢人就說他逃過一劫。”小郵差解釋。

拉佩翻了翻眼珠,他已經猜到原因,冷笑一聲說道:“恐怕不是那小子白癡,相反,他太聰明瞭。”

“什麼意思?”小郵差聽不懂這話的意思。

“一直以來沒人願意去傑弗裡街二三號,當初小威爾森看考斯比是新來的,所以把這個差事扔給他。考斯比明白過來之後,一直想找人調換,但是沒人願意。這一次我看他可憐,所以幫了他一把,沒想到這小子欺騙我。”拉佩隨口解釋了一番。

“這傢伙……真是一坨狗屎。”那名小郵差罵道。

“放心吧,他會倒黴的。”拉佩拍了拍小郵差的肩膀。

拉佩當作什麼都不知道,信步進了大廳,正當他走向放信件的隔板,卻看到一個小胖子朝着他走過來。

來的正是小威爾森。他長得倒也不錯,肉呼呼的並不難看,額頭有些窄,兩隻小眼睛總是眯着。不管見到誰,臉上都堆着微笑,所以小郵差們私底下才叫他“笑面虎”。

“拉佩,我和署長打了聲招呼,幫你調換了一下轄區。傑弗裡街一直都是個大難題,因爲那名瘋子的緣故,沒人願意送那裡的信。沒想到瘋子被你搞定了,實在了不起。”小胖子嘴裡說得異常好聽。

換成以前的拉佩,只會覺得這小子虛僞,但是此刻,他卻不由佩服起這個小胖子來。

小威爾森這傢伙年紀不大,心機卻挺深,不但把署長拉出來當招牌,還給拉佩戴了一頂高帽子,讓他推脫不得。現在就算父親幫拉佩說話也沒用了,反倒會在署長的心目中留下糟糕的印象。

兩邊有了比較,拉佩不由得嘆息,兩天前的自己是那樣稚嫩,完全不能和這個小胖子相比。

與此同時,拉佩也在爲父親擔憂,畢竟他的性格就是來自父親的影響,什麼誠實善良是做人的根本,什麼正直本分纔是處世之道。抱有這樣的想法,父親十有八九爭不過大威爾森。

“沒問題。”拉佩懶得和小威爾森這傢伙多說,他還巴不得正大光明地去佛勒那裡呢。

拿了信件和郵包從郵政署出來,拉佩進了旁邊的小巷,一羣和拉佩關係不錯的小郵差們也跟了進來,大家都想安慰拉佩幾句。

“與其安慰我,不如幫我一個忙。”拉佩說道:“我不想送包裹,這太費時間了。我幫你們送信,你們幫我送包裹,當然傑弗裡街二三號的包裹由我來送。”

那些小郵差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你沒問題吧?”一名小郵差問道,他看着拉佩的靴子。

其他人這才注意到拉佩的打扮。

拉佩上半身穿着郵差的制服,下半身卻是緊身褲,底下是一雙靴子。

做郵差的哪裡買得起靴子?更何況這不是一雙普通的靴子,雖然外表看上去很醜陋,用帆布而不是皮革製作,固定的方式是綁腿,而不是繫鞋帶。但是小郵差們都知道,這是探險家專用的靴子,價格非常昂貴。

“昨天我看到你在街上狂奔,你沒事吧?”另外一名小郵差露出關切的神情。

“我沒事,放心好了。”拉佩不想多解釋:“你們先回答我,願不願意交換?”

“好吧,如果你想這樣的話。”第一名小郵差點了點頭。

“明天輪到我。”另外一名小郵差說道。

“後天是我。”給拉佩報信的那名小郵差喊着,緊接着他又問:“考斯比怎麼辦?不給他一個教訓?”

“他會倒黴的。”拉佩的神情變得異常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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