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煥撥了一個手機號碼,漫不經心的說了幾句話,就解決了池南夕的燃眉之急。
“24小時之內給結果!”安立煥把手機遞給保鏢。
保鏢收好,他拄着手杖站起來,走到池南夕的面前,淡淡的說:“別忘了今天晚上回家吃飯!”
池南夕點點頭:“是的外公!”
池南夕與覃如把安立煥等人送出公司大門,回來的路上,覃如扯扯池南夕的衣服,小聲的說:“南哥,我幫你這麼大的忙,你就不要生我的氣了!”
池南夕冷冷的看着她:“把二百萬還回來!”
“現在人人都找我要錢,我哪還有二百萬啊,南哥,別走啊,看在我幫你的份上,你也幫幫我吧,否則我爸別殺了我不可呀南哥……南哥,別走……”
池南夕先覃如一步回到辦公室,砰的一下把門從裡面鎖上,任憑覃如如何在外面大喊大叫,他就是不開門!
在回老宅的路上,安清音與安立煥並排坐在後座上。
安清音不解的問:“爸爸,你不是也說林初那丫頭配不上阿南麼,這會兒怎麼託人找她去了?”
安立煥不屑的瞥自己的女兒一樣,安清音從小就一根筋,現在還是。
“見過橡皮筋吧?扯的越緊,反彈越大。阿南這個癡情種,現在一門心思的在林初那丫頭身上,如強行讓他們分開,只怕會讓阿南恨我們,那我此次來交付大權的目的的就泡湯了!”
安立煥在安氏總裁這個位置上坐了大半輩子,深知其中的艱辛與勞累?如他安家後繼有人,也不想池南夕擔這麼大的擔子。
怪就怪他命中無子,池南夕又極像他年輕的時候,有擔當有魄力。
安立煥不想把自己一輩子的奮鬥來的家業拱手讓人,只能委屈他這個外孫了。
池南夕的母親跟他的父親是青梅竹馬,池南夕的外公與他的爺爺是莫逆之交。
池南夕這個外孫,在安立煥這裡,跟自己的親孫沒什麼區別!
安立煥想起自己年輕的時候,跟池南夕的爺爺一起闖蕩遊歷的歲月,很是感慨,他輕輕的嘆了口氣。
“誰不想輕輕鬆鬆舒舒服服的過日子?阿南是個隨性的人,不想一輩子爲工作所累,所以才一直都不願意接任安氏總裁一職。我們若想讓他乖乖就範,現在就得順着他的性子,哄着他點,等他正式接手了安氏之後,我們再想辦法把姓林的丫頭弄走!”
安清音聽後,暗暗的讚歎,薑還是老的辣!
池南夕的性子寧折不彎,這個時候給他來硬的,確實不合適!
安立煥沉吟一下,淡淡的說:“能讓阿南如此厚待的女人,我也想見上一見!”
…………
整整一下午,池南夕一個文件也沒批閱,滿腦子都是林初的事。
雖然安立煥已經派人去調查她的下落,可他還是心神不寧,總感覺有什麼不好的事情要發生。
距離下班還有大半個小時,池南夕負手而立,站在落地窗前。
窗外下起了小雨,暗灰色的天空像是一塊兒巨石一樣壓下來,壓得他胸口悶悶的。
辦公室的門被推開,覃朗拿着一把黑色商務傘隨意的走進來。
他把溼噠噠的傘立在門後,走過來,一屁股坐在池南夕側面的長沙發上:“聽說覃
如那丫頭來你這裡鬧了!”
池南夕轉身看他一眼,隨手拉了窗紗,白色的窗紗雖然隔絕了外面灰濛濛的天空,卻讓室內比之前黯淡了幾分。
“是我找她來的!”池南夕淡淡的說,在長沙發的另一端坐下。
覃朗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盒香菸,從中抽出一支遞過去。
池南夕沒有拒絕,熟練的用手指夾住,藉着覃朗打來的打火機,點了一下火,然後後背貼在沙發上,猛吸了一口。
“你家林妹妹……”
碰到池南夕凌厲警告意味的目光,覃朗馬上識趣的閉嘴,想到什麼,話鋒一轉:“懷莎進他爸爸的公司了你知道嗎?”
池南夕夾着香菸的手一頓,微蹙了下眉頭,顏懷莎從小就厭惡商業,熱愛藝術。
當年就是因爲她的父親強迫她學習經商,她才一氣之下遠走維也納,到那求學,一走就是近七年,其厭商情緒可見一斑。
池南夕雖然疑惑,但沒問太多。
他現在滿腦子裝都是林初的事,根本沒心思管其他人。
覃朗輕輕吐出一個菸圈,輕輕的嘆口氣:“你從小就比我強,自不用說什麼,可是懷莎一介女流,如她也能把我踩到腳下登頂,那我的臉可就丟大了……你說,我怎麼就這麼點背兒,怎麼認識的都是你們這些怪物?襯得哥跟一廢物一樣!”
池南夕根本沒聽清他在說什麼,心裡煩悶的很,走到窗前,呼一下的把窗紗拉開,然後把最上層的兩扇窗戶打開。
窗戶一被打開,斜飛的風雨爭前恐後的灌入,覃朗打了一個哆嗦:“誒~~~你是不是傻啦?這麼冷的天開什麼窗戶?”
池南夕不理他,站在風口,沉默的吸着煙。
雨水飛進來,打溼了他的袖口,黑色如墨的短髮,在肆虐的風中輕舞飛揚。
他半眯着眼睛看向遠處,心裡想着,天氣這麼冷,又下着雨,林初她,可有吃飯,可有穿厚點,可有在一個遮擋風雨的地方度日?
“欸~~~我說話你聽見了沒?”
覃朗把手中的菸蒂捻滅在水晶的菸灰缸裡,看着池南夕高大挺拔的背影,心中一直都十分不解,顏懷莎之於林初,長相比她豔麗,身材比她更加凹凸,家世……林初現在哪還有什麼家世?
可以說顏懷莎樣樣都比林初好,池南夕怎麼就偏偏對樣樣都略輸一籌的林初情有獨鍾呢?
要他選,他肯定選顏懷莎!
不過自己想想,跟池南夕從小一起長大,他的想法好像都與常人不同。
池南夕聽到覃朗的問話,轉身看他:“你剛纔說什麼?”
覃朗輕嘆一口氣,自從林初失蹤後,看把池南夕愁得喲,跟丟了魂兒一樣。
“我問你這個週末的亞寵展去不去?”
嗯?
池南夕身上帶了清冷的氣息,重新坐回來,不解的看向覃朗,亞寵展?什麼亞寵展?
捕捉到他眼中閃過的疑惑,覃朗輕嘆口氣,站起來。
在他一堆的文件中,翻出一張印着寵物貓狗的邀請函,在掌心拍了拍,晃晃:“你不會還沒看吧?”
低頭看手中的邀請函,上面用蠟滴就的封口都沒動過的痕跡,他怎麼可能看過?
覃朗拆開那封邀請函,草草的瀏覽了一遍,然後遞給池南夕
:“就是一個亞洲寵物展覽,邀請你跟你家狗一同出席!”
池南夕看也不看那邀請函一眼,偏了頭,淡漠的說:“沒興趣!”伸手把指間香菸的菸灰,擱在菸灰缸邊沿彈了彈,一副瞭然無趣的樣子!
“可別啊,做爲微博上最具代表性的寵物博主,怎麼能不出席這麼重要的盛典?去,得去!”覃朗慫恿着他說。
池南夕翻了翻眼皮,盯看他幾秒。
覃朗受不了他這能洞察一切的目光,雙手舉起,成投降狀:“好好好,我老實交代!”
他輕咳幾下,身子向前探了探:“怎麼回事呢?就是呢……我最近談了一個小女朋友,是微博上一隻狗的粉絲,聽說本市要舉行亞寵展,非要我去整兩張入場券,要一起去看狗。”
他偷偷瞄了幾眼池南夕,覺得他不是很厭煩,纔敢繼續往下說:“我本來打算在網上買票的,誰知道愛狗的人這麼多,票竟然賣完了……你看看,到時候我跟我那個小女朋友能不能充當你的隨行人員,一起混進去?”
這次亞寵展,其規模與贊助商遠超歷年的任何一屆,展前營造的聲勢也非常大,光市中心上那個五米高,一個小時開價十萬的電子屏廣告,就做了整整三天。
據說,有人爲了參加這次亞寵展,展示自己的寵物,專門包機帶着自己的寵物從北愛爾蘭過來。
這個人的寵物是一隻大白熊!
別人平時遛狗遛貓,人遛熊,想想也是稀罕!
池南夕吸完最後一口煙,把菸蒂捻滅,冷淡的說:“不去!”
擡起腕錶看了下時間,可以下班了。
站起來,關了窗戶,拿了外套穿上,提了黑色公文包,大步朝辦公室外面走。
覃朗拿了自己的傘趕忙追上,一邊跟在池南夕屁股後面大步走,一邊繼續慫恿他:“去吧去吧,這是你提升你跟你家狗知名度的機會,說不定,你的那兩隻狗在亞寵展上一亮相,一炮走紅了呢?”
池南夕斜着眼睛掃覃朗一眼:“我家狗本來就很紅!”
覃朗怔了一下,他從來不關注亂七八糟的貓狗,他只關注長得好看的美女。
如不是現在這個女朋友喜歡狗,他連公狗母狗都分不清,更不會哪隻狗紅,哪種狗不紅!
“好好好,你家的狗紅!你們一家都是網紅狗……”
感覺到池南夕冷冽的目光射過來,覃朗笑着打了一下自己的嘴巴:“說錯了說錯了……但是你不想它們更紅嗎?”
“不想!”
池南夕乘坐電梯下來,疾步走到公司樓大門口,望着外面嘩嘩的大雨出神。
覃朗以爲他是在爲自己沒帶傘發愁,砰的一下撐開自己的黑色商務傘,繼續剛纔沒說完的話題:“你不想你的狗變得更紅,難道你也不想見到你家林妹妹?”
池南夕的眸色明顯一亮,他轉頭看着覃朗。
覃朗一看有戲,馬上趁熱打鐵:“雖說你外公已經派人去找她了,萬一找不到呢?……你家林妹妹那麼喜歡小動物,難保不會在亞寵展上出現……”
池南夕垂眼略一沉思,勾了下脣角,奪了覃朗手中的傘:“謝謝!”然後大步走進雨幕。
覃朗在後面着急的大喊:“喂~~~你把我的傘拿走,我打什麼呀……你到底去……還是不去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