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們看上去好般配!”林初實誠的說。
餘應辰睨她一眼,語氣變冷:“哪裡般配了?”
林初輕咳一下,低頭喝杯中奶茶,沒作言語。
氣氛有點尷尬,餘應辰緩了緩語氣,繼續說:“我有了女朋友,就不能跟你一起吃飯了?”
“不是啊,只是……”
“你約了人?”
“啊?”林初揮手否認:“沒有,沒有,沒有約人!”
初始,餘應辰就不贊同林初跟池南夕在一起,兩人分分合合好幾次,餘應辰都看在眼裡,如讓他知道,林初此次來B市是爲了池南夕,中午也約了池南夕,他一定很生氣很生氣。
“那就不要拒絕我!”
餘應辰站起來,繞過白色的咖啡桌,拎起林初的雙肩包,大步走向收銀臺,結賬去了。
林初在後面追:“喂喂喂,把包還我,我包裡沒錢……”
對於每逢跟餘應辰在一起,餘應辰就幫她拎包這一舉動,林初很不能理解。
女人揹包就是爲了圖漂亮,就算包裡什麼也不裝,爲了搭配衣服,也會背一個包。
林初以前但凡揹包跟餘應辰出去,餘應辰必定會幫她拿包。
一個大男人,拎着一個女式包晃來晃去,畫面可想而知。
林初跟餘應辰抗議過這個問題,說他不能以減輕她身上負擔爲由,剝奪她追求美的權利。
餘應辰改正過一段時間,可是後來又不知不覺的犯了,林初問他這是什麼毛病,他說:“給我在一起,我見不得你受一丁點的累!”
餘應辰開車帶着林初,到處找吃飯的館子。
林初跟他說,隨便吃點就行,不用大費周章的找吃飯的地兒。
餘應辰說:“我們時隔三個月才重新聚在一起,第一頓飯意義重大,一定要吃頓好的!”
信誓旦旦的說吃頓好的兩個人,開車開了一個多小時,最後進了大學城附近的一家沙縣小吃館。
點了兩碗鴨血粉絲湯,三籠灌湯包。
這讓林初有點好笑,幾個月不見,餘應辰摳門的本事更上一層樓了。
點的東西上齊,餘應辰拿了一雙一次性筷子,颳去上面的毛刺,遞給林初:“還記得這家館子嗎?”
恩?
林初環視了一週這家小店,因爲這家店開在大學城附近,前來這裡吃飯的,大多都是周邊的大學生,在一羣青春稚嫩的面孔裡,林初與餘應辰顯得有些格格不入。
哦,不,林初今天穿的顯嫩,是餘應辰自己格格不入。
林初剛想搖頭說忘了,腦子突然靈光一閃,拍着手說:“啊~~~我想起來啦,我在天籟拿的第一份工資,就是在這裡請你吃的飯!”
這讓餘應辰很欣慰,往林初瓷白的小碟子裡夾了一個蘸了料的湯包:“虧你還記得!”
那時候,林初剛來H市,僞裝成普通家庭的女兒,沒什麼人脈,也沒什麼錢,多虧餘應辰‘慧眼識英才’才讓她在人生地不熟的H市站穩腳跟。
餘應辰是她人生的第一個老闆,更是她的伯樂,兼良師益友,可以說沒餘應辰,就沒林初的今天。
林初一直都感恩餘應辰的幫助與提攜,在第一個月拿了工資之後,
主動邀請他吃飯。
她是新人,怕影響不好,故意跑的遠遠的,在離天籟五百米的地方等餘應辰。
她事先打探好了,餘應辰回家就是這個方向,她就在這個方向的一個站牌下面守株待兔。
她伸手攔住餘應辰的車子,當時餘應辰正在打電話,被突然跳出來的人嚇了一跳。
看清車前面的人是林初後,把她狠狠罵了一頓,說她腦子進水了,纔會攔他的車。
林初很委屈,紅着眼睛,低着頭,等餘應辰罵完了,氣消了,她才怯怯的擡起頭,弱弱的說:“老闆,我想請你吃個飯,不知道你有沒有時間!”
林初永遠都不會忘記餘應辰當時的表情,像是他打人一頓,人硬塞給他幾個棗,特別尷尬,特別……好玩。
然後,林初就坐着他的車,拿着手機看着地圖,指揮着他來到這裡。
請人吃飯,就請沙縣小吃,林初起初也覺得太寒酸,但是她當時沒辦法啊,爲了彰顯自己已經長大,可以足夠獨立,她拒絕家裡提供的金錢支援。
第一個月,她的工資不到三千,除去房租,水電費,各種雜七雜八,所剩無幾。
所以,她必須勤儉度日!
所幸的是,餘應辰並沒有因爲她請人吃飯,請的是沙縣小吃而心生不悅。
他泰然的吃着小籠包,喝着粉絲湯,長輩似的教訓林初:“你剛工作不久,花錢不能大手大腳,請人吃飯這種事,一個月一次就行,別太多,真正的友情不是飯桌上建立的……”
…………
“你當時的樣子,比我爸還像我爸!”
林初在粉絲湯里加了辣椒,吃的滿頭是汗。
感覺到空氣的凝滯,林初擡頭看對面的餘應辰,他垂着眼睛,盯着自己的大海碗,眸底有一絲暗色。
“我不是說你老,我的意思是……你說的話,我爸都沒那麼跟我說過……”
林以誠就林初這麼一個女兒,從小要星星給星星,要月亮,給月亮,從來沒有在金錢上限制過她。
林初這麼一解釋,感覺還是不太對,方要再解釋的通順合理一點,只見餘應辰擡眼,淡笑着說:“林初,說實話,我這個人很無趣吧?”
眼底的深處,是一絲淡淡的薄涼。
林初怔了一下,趕忙搖手否定:“沒有,沒有!你是我見過的三觀,性格最好,最上進,最靠譜的男人!”
“可……你不喜歡!”餘應辰垂着眼睛,聲音低低的,悶悶的。
林初筷子的裡湯包‘啪嗒’一聲掉進竹製的籠屜裡,怔怔的看着餘應辰。
餘應辰擡起頭來,林初與他的目光告短暫的接觸,馬上把頭看向別處。
餘應辰揚了揚脣角,帶着幾分苦澀,想要從容的吃東西,卻發現做不到。
林初在他心裡就是個死結,怎麼解,都解不開。
索性放下手裡的筷子,出了汗的雙手,在筆挺的西褲上摩挲了幾下,輕笑:“我是不是很自不量力?”
林初的真正身份沒被揭穿之前,餘應辰尚爲自己農民的出身暗自菲薄,更別說現在,林初是堂堂市委書記的女兒,他呢?雖然憑着自己的本事,小有成就,但是把兩個家庭放大一比,他與她差的,不是靠努力就能跨越
的。
表面上風光無限,令很多人年輕人敬仰的餘應辰,也有不爲人知自卑黯淡的一面。
“老大……”
林初心裡堵的難受,想說一句安慰餘應辰的話,卻說不出來。
她低頭摳着指甲,透明的指甲油,被她摳出一小塊兒一小塊兒,露出本來暗啞的甲面。
兩人都沉默着,冒着熱氣的鴨血粉絲湯煙煙繚繚,氣氛一度陷入僵硬。
到了大學生中午放學的時間,原本清淨的小店,一下子涌入很多年輕的笑臉,他們說說笑笑,打打鬧鬧,兩人之間的僵硬,瞬間被喧譁包圍。
餘應辰忽地發出一聲嗤笑,恍若自言自語,又像是對林初說:“我們這是幹什麼呢!”
重新拿起筷子,夾了一個湯包放進林初的餐碟裡,催促說:“快吃,一會兒都涼了!”
林初擡眼看過去,餘應辰臉色坦然,動作自在。
她輕輕的鬆了一口氣,小聲嘟囔:“好好的,亂說什麼話,多尷尬啊!”
餘應辰微微一笑,眼神澄澈清明:“我喜歡你,又沒讓你非喜歡我,你有什麼可尷尬的?”
林初臉有慍色,夾起已給湯包塞進餘應辰的嘴裡,面目憎恨:“堵住你的嘴,看你還亂說話!”
餘應辰邊嚼着滿口流油的湯包呵呵笑,眉眼舒展,笑容真切,他忽地就想開了,與其跟林初彆彆扭扭的相處,還不如坦白點,順其自然。
她喜歡不喜歡他,是她的事,他喜歡不喜歡她,是他的事。
她有權利不喜歡他,他也權利繼續愛慕她。
沒人規定,一個男人喜歡一個女人,那個女人就一定要喜歡他。
也沒人規定,一個女人不喜歡一個男人,那個男人就不能追求她了!
再說了,只要林初一天沒穿上婚紗,他就還有機會。
怕什麼,做不成情侶,他就林初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只要她不主動推開他,他有信心俘獲她的心,一年不行,就兩年,兩年不行就五年,人生本是無趣,關鍵看你自己怎麼過?
吃過午飯,餘應辰提議到附近的大學校園走走。
吃飯期間,池南夕打了好幾個電話給林初,做賊心虛,林初不敢當着餘應辰的面接。
偷偷的給池南夕發短信,說自己跟朋友在一起,不能過去,午飯讓他自己解決。
池南夕給她回了一條:“男的?”
林初:“嗯!”
然後池南夕就沒再回信息,任憑林初連發了好久條解釋與抱歉的短信,他都沒有再回復她。
難道生氣了?
一頓飯下來,林初非常忐忑。
此刻,餘應辰提議到大學校園走走,她糾結萬分,一方面想趕快見到池南夕,跟他解釋清楚,一方面不想拒絕餘應辰的熱情邀約。
最後林初一咬牙,擡頭衝着餘應辰半是拒絕半是撒嬌的說:“老大,我腿疼,走不動!”
餘應辰過來看她的腿,挑了一下眉梢,好好的,怎麼會腿疼?
“今天走了太多的路,累了!”林初皺着一張小臉,可憐巴巴的說。
餘應辰怔了一下,輕咳幾聲,會錯了意,帶着幾分拘謹,遲疑的說:“那……我揹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