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一早就想顯示一下自己的廚藝,今天終於如願。
她回到池南夕家以後,閒的實在無聊,就想着要爲池南夕燉點東西,他昨晚體力消耗太大,正好可以補一補。
池南夕家附近有一家不大不小的超市,林初過去的時候,排骨今天正在做特價。
本着勤儉持家的理念,她買了打折排骨,拎回去給池南夕燉排骨。
在林初出門給池南夕送傘之前,排骨就已經燉好,現在只需要熱熱就可以吃。
池南夕看着咕咕冒着熱氣,不停翻滾着白湯的排骨,有點難以置信。
“這真的是你做的?”
林初盛出來一碗,塞進他的手裡,得意的笑着:“不是我做的,難道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不成?”
她拿起飯勺,從鍋裡舀了一點骨湯,踮着腳,遞到池南夕的脣邊:“嚐嚐鹹不鹹?”
池南夕端着一碗排骨,向前探了一下身子,就着遞過來的湯勺,嚐了一口骨湯,砸吧一下嘴:“不鹹!”
林初收回湯勺,一邊把鍋裡剩下的排骨盛到大碗裡,一邊對池南夕說:“那我就用這湯給你下面了哈!”
池南夕用手指捏起一塊兒排骨嚼了嚼,吐出骨頭:“還要做面嗎?”
林初看他一眼:“人高馬大的,只吃排骨怎麼夠?”
池南夕低頭看看自己的胳膊腿,這是……被嫌棄了嗎?
個子高,身材挺拔,勻稱,不應該受到褒獎嗎,怎麼到了她嘴裡 成了貶義詞了?
“去去去,人高馬大的,別在廚房礙事,出去等!”
池南夕被林初無情的轟出了廚房。
池南夕一邊美美的吃着排骨,一邊不服氣的小聲嘀咕:“會做飯了不起啊?快上天了都……”
這一頓晚飯,池南夕吃的無比滿足,以前吃過她做的早飯,以爲她的本事也就那樣,簡單的式樣會做一點,勉強可以餬口。
沒想到,讓池南夕認爲難度值在九十以上的事,在林初這裡,卻有着極高的天賦。
明裡暗裡,池南夕把林初誇讚了一番,直言感嘆,以後不用讓老宅的張嫂來回跑了,她後繼有人了!
“想的美!”
把池南夕喂得飽飽的,林初特別有成就感。
池南夕心疼她做飯辛苦,洗乾淨手,要給林初按摩肩膀。
林初一邊喜滋滋的享受着男神的按摩,一邊說:“我只請了一個星期的假,已經過去了兩天,還有五天!”
所以,不要高興太早!
給林初按壓着肩部的修長手指停頓下來,池南夕挑了一下眉:“你週末走?”
“嗯!”
“能不能向後延期一天?”
林初擡頭看他,眨着迷茫的大眼睛:“爲什麼呀?”
“因爲……”池南夕繞過沙發,坐到林初的旁邊,耐心的解釋說:“本市週末有個宴會,需要攜女伴出席,所以……我想帶你出席!”
“這樣呀……”林初琢磨着,電視臺這個月很忙,她請假的時候,領導看在她父親的面子上才批的,如果再向後延期一天,恐怕有點說不過去。
礙着林以誠的特殊身份,林初在電視臺處境本就尷尬,在這個節骨眼生出事端,恐要遭人非議!
“這樣吧,我白天跟你參加宴會
,晚上回B市!”時間雖然緊,但還來得及。
池南夕的眼底漾開一絲疼惜之色:“不辛苦嗎?”
林初大喇喇的揮了揮手,“沒關係的!以前在天籟的時候,我經常加班熬通宵,現在不還是好好的?”
池南夕把她摟在懷裡,下巴在她發頂蹭了蹭,低低的說:“我一定會好好補償你的!”
考慮到林初的身體不適,也爲了以後的幸福生活。晚上睡覺的時候,伴隨着沙沙的雨聲,池南夕只是摟着林初,並沒有要她。
或許是累着了,林初入睡很快,池南夕卻一直睜着眼睛,沒有一點睡意。
昨晚,他那麼瘋狂的要她,卻沒有做一點安全措施,其實,他是帶了私心的。
林以誠不是反對他們嗎,好,那他就把生米煮成熟飯,最好讓林初懷上自己的孩子,到時候,看他怎麼辦?
想法雖然有點不道德,但是除了這個,池南夕沒想出更好的辦法。
起初,林以誠對他就有成見,前不久,又出了顏懷莎的事,依着林以誠愛女如癡的程度,他沒暗中找人報復池南夕,已算他仁慈,怎麼可能會讓自己的寶貝女兒嫁給池南夕?
有時候,池南夕自己也想,他爲什麼會喜歡上林初,喜歡她什麼。
可是想了很久,都沒想明白,喜歡就是喜歡,林初就是林初,怎麼解釋都行不通。
對,他承認,最開始接觸林初,是因爲她身上有着跟她母親相似的地方,一樣的沒心沒肺,一樣的執着善良。
在那個父母的忌日,他握着林初的手,那種感覺,跟小時候握着母親的手感覺一模一樣,他當時甚至以爲母親死而復生,就坐在他的身邊。
可從什麼時候開始,他跳出了拿林初與母親做對比的怪圈,想念母親的時候,就一心想念母親,愛着林初的時候,就一心愛着林初。
跟林初接觸的越深,他越覺得,其實她跟自己的母親一點都不像,一直以來,都只是他的錯覺。
他太愛自己的母親了,潛意識裡一直都不肯相信她真的死了,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所以,他妄想着,幻覺着,把身邊親近的林初當做母親的影子,執拗的從兩人身上找出共同點。
說白了,這是一種自我慰藉。
不承認已經失去的,把虛緲的,不切實際的幻覺,強加在身邊人的身上,林初的出現,恰好填補了他這份不切實際的幻覺。
他也記不起來了,從什麼時候開始,他握着林初的手,已經聯想不到自己的母親了,他不知道這是好,還是不好,但是他知道,他是真的,愛上她了!
小雨淅淅瀝瀝了一夜,第二天氣溫低的嚇人,林初不用上班,明知道池南夕起牀後,仍矇頭大睡。
池南夕坐在牀的一邊,拿着一條暗藍格子的領帶,戳戳仿若一團白色糉子的物體:“小溪流,你今天不是要幫我係領帶嗎?”
池南夕昨晚想事情想到半夜,睡不着,起牀看書,翻到以前剛跟林初開始時買的一本《戀愛三十六計》,裡面有一條是,戀人之間應該有不同於別人的愛稱,比如小貓咪,親愛的,甜心,寶貝等,以此來增加兩人的親密度。
池南夕拿着書想了一會兒,還真是這麼一回事,林初每逢叫他親愛的時候,他就特別受用,當即,他就決定,以後叫
林初不叫林初了,叫她的愛稱,小溪流。
大江河,小溪流,都是他的愛寵,哈哈!
林初哼唧一聲,翻個身,睜開半隻眼看看他,又哼唧一聲, 宰翻個身,繼續睡。
“誒,小溪流,君子一言駟馬難……”一想,她從來不是什麼君子,池南夕馬上改口道:“說話要算話!”
昨晚,吃過晚飯,洗完澡,兩人在牀上臥談,林初枕着池南夕的一隻胳膊,抱着他的腰。
池南夕則是單手撐着自己的側臉,目光灼灼的看着懷裡的女人。
“林初,你給我做一輩子的飯吧!”池南夕當時的聲音,性感的一塌糊塗。
林初擡手在他結實的胸肌上畫圈圈:“不要!會變成黃臉婆,那樣你就不愛我了!”
池南夕輕笑,親親她散發着清香的髮絲:“那給我係一輩子的領帶吧!”
林初畫圈圈的手一頓,想了想,恩,這個可以有。
興致來了,光着腳跳下牀,從衣櫃裡拿來池南夕的一根領帶,興奮的說:“快點教教我!”
還沒開始學,就已經掰着手指誇自己:“你看,我人長的不錯,也有自己的工作,飯做的好吃,洗衣服更不在話下,再學會系領帶,哈哈,我就是女人中的典範,賢妻中的楷模!”
池南夕沒好氣的白她一眼,如果好女人就這幾條標準,那全天下有一半女人都是典範,都是楷模了!
不過,見林初好學心這麼強,池南夕不忍心打擊她,就耐着性子教了她幾遍。
林初學了一會兒,瞌睡蟲上來,第二種領帶的系法都沒學會,就扔了領帶鑽進被窩,打着哈欠迷糊的說:“明天別忘叫我起牀給你打領帶喔,我可是未來的前妻良母呢!”
可真到了明天……
“快醒醒,再不給我係,我就來不及了!”
池南夕推着那個白色‘糉子’,看了看腕錶。
林初被叫煩了,掀開被子,頂着亂糟糟的頭髮,揉揉惺忪的睡眼:痛苦不堪的說:“親愛的,賢妻良母也要睡足了才能幹活,OK?”
然後一頭栽下去,繼續捂着被子大睡特睡。
池南夕輕笑着,無奈的搖了搖頭,這麼愛睡懶覺,將來有個孩子可怎麼過?
池南夕沒走多久,林初就睡不着了,她坐在牀上,一臉起牀氣,嘟嘟囔囔,都怪池南夕,大清早不讓人睡覺,看,瞌睡蟲都被趕跑了,睡不着了吧?
在牀上又賴了一會兒,拿出手機給池南夕發短信,“過來,我給你係領帶!”
池南夕還在去公司的路上,看見短信,笑了笑,給林初打了過去。
“醒了?”
“嗯!……餓了!”
“看看廚房有什麼可吃的,將就一下,中午帶你吃好的!”
動不動就下館子,真不會過日子,林初腹誹了一番,得知池南夕還在開車,擔心他出意外:“知道啦知道啦,掛吧掛吧!”
“今天比較冷,多穿點衣服!”
林初嘴上應着,心裡卻說,總共帶了那麼幾件衣服,哪有什麼厚衣服穿?
剛掛電話,她就發現,在牀頭櫃的玻璃杯底下,壓着厚厚一沓紅色鈔票。
她拿過來看了看,哭笑不得,昨晚一起睡了一覺,今早牀頭就出現一疊人民幣,什麼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