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試後,李再斯在家窩了幾天。既然李再斯已經選了理科了,鍾從白也就忙着上班沒有管她了。
幾天裡,李再斯房間裡的窗簾幾乎都沒有拉開過。等她拉開窗簾感覺陽光的時候已經是幾天後,成又青約她出去玩。
陽光爭先恐後的涌進,在房間裡躥跳着。
“在在,你出門了沒?”成又青聲音脆脆的。
“還沒呢,馬上。”
“好的,那你快點哦。我們在新開的那家文具店裡見面。”
“嗯。”李再斯一隻手拿着手機,另一隻手在衣櫃裡找着衣服。
“那我先掛了啊。”成又青那邊有點吵,還有汽車鳴笛的聲音,應該是在街上了。
李再斯從衣櫃裡拿出了一件白色的T恤和黑色的五分運動褲。
在家悶了幾天都沒有見太陽,本來就很白的人更白了,再加上寬鬆的衣服,顯得腿更加細了。
李再斯再從衣櫃裡翻出一個棒球帽,戴上就出門了。
路上可能出了交通事故,整條路都有點堵。成又青接連打了幾個電話來催,“你還沒有到嗎?”
“嗯。”開出租車的大叔可能是劉德華的忠實粉絲,整個歌單都是劉德華的歌。“喜歡我,別遮臉,任由途人發現....”歌聲在耳邊縈繞。
和成又青通完電話後,李再斯無聊的看着窗外,周邊的車輛慢慢的移動着,像是一隻只甲殼蟲。李再斯突然想起初中樂隊曾經唱過的一首歌來。
“我那可憐的吉普車,很久沒爬山也沒過河,它在這個城市裡,過得很壓抑。”孩子們的樂隊在大人們的眼裡,像是鬧着玩似的,可那些少年卻孜孜不倦的唱着這首歌,眼裡閃着光芒,想要跳出循環蹈覆的生活。那時候李再斯經常翹掉下午的活動課,拿着本子,撐着下巴聽他們唱歌。
如今,也不知道那羣少年少女們,是繼續堅持着他們的夢想還是迫於學業,早已收起了他們的架子鼓。
大叔見路還堵着,怕李再斯無聊,也和李再斯有一搭沒一搭的聊着。
“高中啦?”
“嗯。”
“喜歡聽歌嗎?”
“還行吧。”李再斯不太喜歡聊天,尤其是沒目地的隨便聊聊。
“我像你那麼大的時候可喜歡唱歌了,要不是生活不允許,我現在可能幹的就不是這行啦。”大叔自我安慰的笑了笑。
李再斯突然提起了興趣,她想要知道放棄喜歡的事他是否後悔。
“後悔嗎?您現在。”
路慢慢的通了,大叔踩了油門,車開了出去。
“也說不上後悔吧,就是會在某一個想起來的夜晚會覺得莫名其妙的憂傷,心裡空空的,但也說不上哪裡難受。”大叔邊開車邊說着。 “你還小,還有的是時間,你現在啊,可別輕易放棄些什麼事情。”
“如果非要放棄呢?”
“沒有什麼非要放棄的,你不想放棄那就不會放棄。”
是啊,只要她不放棄就好了。
隔了一會兒,大叔又說,“你看你,小孩子家家的,哪來這麼多心事,想做就做好了,像我們家那個,整天就顧着畫畫。”
真好啊,那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路通了之後,沒過一會兒就到了和成又青約定好了的地方。
————
“再再,真好啊。等開學了我們倆個人還在一個班上。”成又青邊挑着筆邊說。
期末考試成績出來了,理科不出她所料,果然考的很差。但幸好她的文科遙遙領先,這才勉強擠進了理科重點班。成又青選的也是理科,再加上考的也不錯,所以兩人又在同一個班。
文具店因爲還沒開學,沒有幾個人來逛,所以李再斯一眼就看見了也在裡面的程以朵。
“欸,你也在啊。”成又青也看見了她。
程以朵點了下頭,“嗯。”
“你選的是文科吧,我們開學就見不到了,一起去喝杯奶茶吧。”成又青笑眯眯的。
“我請你們吧。”
“也當是上次謝謝你幫我了。”程以朵看向李再斯。
“什麼誰幫誰啊,你們在說什麼啊,我怎麼聽不懂呢?”成又青一頭霧水,不知道她們倆再說些什麼。
“沒什麼啦,喝奶茶去吧。”
李再斯嫌太麻煩,結果成又青不知道不甘心,還是磨着她說了。
.....
“哼,要我在啊,一定要把她們罵個屁滾尿流。”成又青聽完後,氣的牙癢癢。
“你還罵他們呢,上次不被張欣欣說紅了眼嗎?”李再斯調侃了一句。
“那不是因爲.....”成又青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頭。
其實李再斯都懂,像成又青這種人,看似大大咧咧,其實被人戳到痛處了,心就會疼的一抽一抽的。也許永遠不能像普通女孩子一樣就是她最大的痛處。
李再斯走了進來才發現店裡還有兩個熟人。祝雨和孫楠坐在角落裡,兩人之間的氣氛不太對勁。可既然走進來了,可就沒有再出去的道理了。
角落裡的兩人僵持着,也沒注意到走進來的人。
“所以,你是想分手嗎。”祝雨雙手交叉在胸前。
“你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孫楠低着頭,不知道忙着和誰在發信息。
“你又和二中那個賤人在聊天是吧!”可能是真的被氣到了,祝雨伸手想搶過孫楠的手機。
孫楠沒有防備,手機真的被搶了過去,“你有病啊。”孫楠拉開椅子站了起來,重新搶過了手機後就想走。
祝雨緊緊的抓住了他的衣角,不讓他走。孫楠一臉茫然不耐煩,用力的扯回了衣角。
留下來的祝雨因爲扯的用力,摔倒了在地上,哭着衝門口大叫,“孫楠,你別以爲我那麼好欺負。”
因爲動靜太大,他們倆吸引了奶茶店太多數人的注意。
成又青喋喋不休的話也被打斷了,一直看着他們那邊,“孫楠真不是東西。”
“是啊。”嘴上的愛情真不是個東西,結婚都還能離婚呢,更別提談戀愛了。
“不過,祝雨也真是沒眼光。”
“喜歡誰有時候也不是自己能決定的事呢。”程以朵看着坐在地上哭的祝雨說小聲的說。她一說完之後,李再斯看了她一眼,又輕輕的移開視線。
和成又青她們告別後,已經五六點鐘了,天空卻依然明亮透徹,像是極淡極淡的藍墨水一樣。
推開門走出去的那一刻,一陣風拂在了臉上。
人總是會在某些特殊的時候做出某些特殊的決定,就像不愛走路的她突然想看看這沿路的故事。
李再斯喜歡感受生活這一特點其實在她很小很小的時候就體現出來的。小時候坐車出去玩時,一般人看的都是窗外的風景,而她關注的卻是路上走着的阿姨偷偷的抹着眼淚,遠處的那棟房子裡有人在打牌,旁邊的店鋪有個小哥哥趴在桌上在打遊戲。
“來追我呀!來追我呀。”街上有小孩子在打打鬧鬧,笑的天真爛漫。
路過書店的時候,李再斯看見了一個十分熟悉的,陪伴了她十幾年的背影出現。
她剛想往前走一步看清楚點,結果和跑着的小朋友撞了一下。李再斯一把扶住了小朋友,可當她再擡頭的時候,發現人早就看不到了。
他好像老了許多,手裡提着一堆的書。
她重新低下頭問,“沒事兒吧。”
小朋友拿着棉花糖甜甜的笑着,“謝謝姐姐。”
“嗯,快回去吧。”她輕輕的揉了一下小孩子的頭髮
有時候就是這樣,錯過了也就是錯過了。也許,就算是沒有小朋友這件事,她的那隻腳也永遠邁不出去。
她突然想起了千與千尋裡的一句話,人生就是一列開往墳墓的列車,路途上會有很多站,很難有人可以自始至終陪着走完。當陪你的人要下車時,即使不捨也該心存感激,然後揮手道別。
可是離開了就是離開了啊。就連...就連道別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