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哎,我就實話給你說了吧,我想請你幫忙幫助寒琛奪回孟氏集團!”
話音落地,她頓時感到兩道銳利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她不得不低下了頭……
其實她心裡一直在想這個問題,假如她說出來被雷蒙拒絕了怎麼辦,或者她說出來被雷蒙嘲笑怎麼辦,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她都想過。
但她卻沒有想出任何一個好辦法來,如今只能雷蒙才能幫助自己,也只有雷蒙。
她的朋友圈的圈子很小,小到只有雷蒙這個朋友。
“呵呵,芳華,你沒事吧,孟氏集團不就是你的嗎,怎麼還要讓寒琛奪回來?這樣說難道孟氏現在的掌管人不是良晟,而是別人?”
說這句話的時候,雷蒙前半句臉上帶着微笑說的,後半句臉上的微笑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滿臉陰沉。
孟氏集團是摯友孟佔年一手創立的,要真是如他說的一樣,落到了別人的手中,他會不惜一切代價幫助李芳華和孟寒琛的,因爲這個東西本來就是孟家的。
“不,不是,現在集團的掌管人還是孟良晟,但是你知道了,他,他是私生子啊,他不是我親生的,他和沒有一點血緣關係。”
“我現在變成這樣,寒琛變成這樣,全都有他的份,你說我能眼睜睜的看着一個外人把我們孟家的東西拿在手中嗎?我,我不甘心。”
她的話引來了男人的一陣輕笑,擡頭只見男人此時也正看着她,兩人的眼光在空中交遇,一觸即分。
李芳華將頭別了過去,不敢再看男人,因爲他眼神太過銳利,雖然臉上是在笑,但瞳仁中卻露出絲絲陰沉。
“芳華,你說的這叫什麼話,孟良晟站在你的角度來說是私生子,和你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他和老孟有啊,他是老孟的種,而你呢,你是老孟的老婆,你說孟良晟是不是和你的兒子沒有什麼區別,唯一差的就是你們沒有血緣關係,但血緣很重要嗎?你看現在有多少人都在近親結婚,他們有着血緣關係都可以結婚,而何況你們沒有血緣關係的母子!”
最後一句話,雷蒙將字咬的特別重,讓人聽起來感覺就好像是雷蒙在想李芳華說孟良晟就是你的兒子,這樣的感覺。
“可是,可是他本來就不是我的兒子啊,他是私生子,他是佔年背叛我的證據,他是我這一生的恥辱,恥辱懂嗎?”
這個時候的李芳華情緒已經十分高亢,她激動的看着男人,看着這個在她心中裝了大半輩子的男人……
“好了!芳華,你怎麼就那麼不大方呢,怎麼就這麼不近人情呢,孟良晟好歹身上也流着老孟的血,他現在既然已經是孟氏集團的總裁,掌管人,那就讓他放手去做,更何況這個決定還是老孟臨終前自己擬的遺囑,都交代的清清楚楚,你怎麼還這麼執迷不悟呢?”
這些話他說的時候稍微有些火氣,因爲他心中有氣。
他和李芳華認識也不是一年兩年,五年十年了,而是大半輩子。
以前他印象中的李芳華,通情達理,清麗脫俗,但是現在呢,現在活生生的一個惡毒怨婦!
“不,你不要再說了,就算你說什麼我也不會聽的,就一句話,你幫還是不幫?”
“我也告訴你,不用想了,這件事我是不會幫你的!”
面對李芳華好似威脅的話語,雷蒙氣急而笑,他是不會答應這件事情的,就算是李芳華說什麼他也不會答應的。
在某些方面他已經虧欠孟良晟太多東西,而且要不是因爲他,孟良晟早就名正言順的接手孟氏集團了。
根本不用揹負着一身的罵名,受別人的冷諷熱嘲,看別人的白眼。
“你!”
此時李芳華臉上露出了驚愕之色,她實在想不到男人會這樣決絕她。
毫不猶豫的,斬釘截鐵的拒絕了自己。
雖然她心中已經做了被拒絕的打算,但是沒想到會這是這麼的快,這麼的直接,這麼的乾脆。
沒有委婉,沒有拖泥帶水,沒有含糊其辭。
雷蒙就這麼光明正大,堂而皇之的拒絕了自己。
一瞬間,李芳華髮現她根本就不懂眼前這個男人,根本就沒有看清男人是個什麼樣的人。
年輕的時候她摸不透男人的心思,現在老了老了依然如此。
雷蒙有時候就好像是一個謎,你永遠不知道他心中想的是什麼,不知道他的思維是怎麼跳躍的,你永遠都跟不上他的思維。
就像這次一樣,她本以爲雷蒙就算拒絕的話,也會比較委婉的說明。
但事實卻是這樣的結果,這讓她實在有點接受不了。
“爲什麼?爲什麼?爲什麼?”
混濁的眼鏡直勾勾的看着男人,李芳華此時的心情已經不能用糟糕來形容了,確切的說是糟糕透了!
她盯着已經坐下的雷蒙,顧不上週圍食客異樣的眼光,嚯的一下站起身來,一連問了三個爲什麼,足以見得她心情是多麼的爛了。
“沒有爲什麼,我不想參合孟家的事情,這是你們的家事,我一個外人也不好插手,就算是幫寒琛上位了,他也是坐不穩的,這點你應該明白是什麼意思!”
雷蒙說完,便轉頭看向櫥窗外的行人,車如流水的馬路上此時已經擁擠堵塞的不成樣子。
看着已經飽和堵塞的馬路,他心中暗暗想到,此時自己的心情何嘗不是這個樣子的。
“你,雷,你難道忘了我們的曾經了嘛,你難道忘記當時是誰不顧一切跑進男營見你的,是誰……”
李芳華這個時候打起了感情牌,只是她後面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雷蒙打斷了。
“夠了,芳華,你用不着這樣,我說了,不管你說什麼我都不會幫這個忙的,別說是你,就算是老孟他這樣,我也不會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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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言,李芳華身子一顫,她知道,沒戲了。
只要男人這樣說,那就沒戲了,因爲他是一個說一不二的人,從來都是這樣,說什麼就是什麼,沒有人能改變,沒有人能左右他。
緩緩的坐了下去,李芳華微微嘆了口氣,嘴角露出一絲苦笑,她沒有想到會是以這樣收場。
男人堅定的態度,讓她心如死灰,她好想繼續哀求下去,但是腦子裡卻告訴她這是一個不理智的方法,而且是一個愚蠢到極點的辦法。
她知道,再說下去的話,無非是還給自己找不痛快。
既然雷蒙已經這樣說了,那就無論如何都不會幫自己的。
“好吧,我知道了,既然這樣我們走吧……”
李芳華的語氣有些惆悵,她看了男人一眼,眼光稍微在雷蒙的臉上停留了半秒,隨後便站起身來,低着頭,徑直向門口走去。
看見她這樣,雷蒙也沒有辦法,他要是幫了這個忙,那他連人都不如了。
他沒有幫這個忙,在李芳華心目中的地位肯定不如從前那樣至高無上了。
無奈的搖了搖頭,雷蒙嚯的一下站起來,緊抿的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抹苦笑。
……
此時冷玲水已經買好東西正往回返走,她特別留意着剛纔李芳華他們吃飯的那麼飯店。
果然,當她看見李芳華臉色陰沉的走了出來,心中一緊,連忙藏到一個電線柱子後面,掏出手機,裝個再發短信。
其實她一直在用餘光觀察着李芳華的一舉一動。
見李芳華並沒有向自己這邊看來,她稍微有些放心,“看來自己剛纔拍照,他們並沒有發現……”
有些僥倖的一笑,只見李芳華快速擡起頭來,四處觀看了一下,隨後向她這個方向走來。
見到此景,冷玲水一個激靈,差點撒腿就走,但她還是忍住了。
現在衝出去就走的話,肯定會被李芳華髮現從而起了疑心,自己就待在這裡,說不定李芳華只是向這邊走呢。
她的僥倖心裡十分嚴重,從來沒有想過假如李芳華髮現了她,她該怎麼辦。
這個時候雷蒙已經追了出來,見李芳華已經向孟家相反方向行走着,只好無奈的一笑,隨即跟了上去。
“芳華,我看我們還是先回家吧,你要是想逛呢,你就自己一個人逛,你先把我送回家,a市我不熟啊!”
追上李芳華的腳步,雷蒙裝着喘了幾口氣,呼哧呼哧的說着,感覺好像很是費力。
“以後把煙少抽點吧,對身體不好。”
李芳華沒有正面對答他的問題,反而只說了這麼一句話,這句讓雷蒙搞不懂的話。
就在他準備問女人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的時候,只見一直低頭向前行走的李芳華猛然轉身,往回折返。
看到這一幕,身藏在電線柱子後面的冷玲水深深的吁了一口氣,她手上還提着一大推食材,要是李芳華再不做決定的話,她就被憋不住了。
雷蒙深吸了一口氣,俊朗的臉上露出一抹微笑來。
只要李芳華回家,這件事還不算太壞,等回家後自己想辦法把她逗樂就行了。
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希望以後芳華不會再提吧。
在心裡默默的想到這些,然後他緊跟着女人,一同離開。
等他們走了好幾分鐘,直到看不見車尾的時候,冷玲水這才從電線杆子後面出來。
看了一眼已經消失在茫茫車流中的車子,她厭惡的唾了一口。
“呸,真不要臉,老了老了還不正經,看你明天怎麼辦。”說着,她快步離去。
此時在司家裡,司漢年站在高大的立體鏡面前,腰板挺的筆直,換了一聲黑色緊身中山裝,讓原本看起來很威嚴的他顯得更加嚴肅。
不過單從他的面容來看,還算可以,因爲他竟然將留了兩年多的鬍子颳了,看起來更像是一個文人墨客,而不是一個公司的總裁。
“哎,到底還是老了,沒有年輕時候穿着好看了。”
看着鏡子裡的自己,司漢年嘴裡呢喃着,他眼神有些迷茫,但臉上卻露出一副嚮往的神色。
年輕的時候,那個時候就流行中山裝,而到現在他也喜愛穿中山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