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在農村,我23歲。23歲是實際年齡,可被我媽算來算去我就25歲了。25歲本也沒什麼關係,可到了25還是個老處男,就會被人看不起。
少年作家橡子說,家鄉是子宮,是人這輩子最溫暖最安全的地方。可是我在家的時候,卻感到無聊致極、如坐鍼氈。如果我有事可做或是有一本可吸引住我的書看,我就會對我媽的嘮叨充耳不聞,可是偏不,我什麼都沒有,只能乖乖地坐在凳子上聽我媽沒完沒了地嘮叨。沒有見識過的人,絕不會相信一個女人能憑空不停地發表那麼多各種不同的演說,就算是晚會上的女主持人,也只是說上個倆仨小時,中間還要休息,而我媽卻能在我耳邊連續不停地說上一天。
那時,我剛高中畢業回來,正確的說法應該說是剛被開除,雖然是開除,學校領導卻這樣告訴我:“沒事兒,走吧,因爲是第一屆高中生,所以給你一次機會,讓你和在校的學生一樣拿畢業證,姑且先提前回家畢業吧!”於是,我也就“姑且”提前回家,等着明年回校領取畢業證。剛走出校門的那種迷惘是誰也不能理解的,也許你只能瞭解自己的迷惘,卻無法瞭解別人。而我連自己都無法理解。
我與S從很早的時候就認識,小到我還沒有上過學的那個時候,只是很少說話。後來我被學校“恩准”提前回家,到一所小學實教的時候,就開始與S說話,非但與她說話,晚上的時候還和她一塊出去散步。我能有機會與S說話,完全是因爲我媽非讓我去我們家鄉那所學校教學,我媽給我找工作的慾望絕不會比給我找對象的慾望少多少。我媽說只要每個月能拿幾百塊錢的工資,這輩子他們就不用再爲我操心了。不管我媽說什麼話,總有點我始終依附在她身上的味道,好像離開她我就活不成,而且還無時無刻不顯示出她正在努力地擺脫我。如果我媽把我看成一個正常的獨立的人,我也就不會去那個學校做幾天教師,這樣,我也就不會認識S。
S趁着黑暗當着幾個朋友的面在我的屁股上狠狠地擰了一把,然後自己呵呵地笑,當時我氣得想抓住她狠狠地揍她一頓,想了想,我又忍住了,畢竟被女孩擰屁股還是第一次。
我被S在屁股上狠狠地擰了一把之後發生的事是這樣的,那天晚上從朋友家出來後,大家各自回家了。我與S同路,所以也一路回家。因爲天黑,路不太好走,所以我走得很小心,在我自己走得小心的時候,我也囑咐S要小心點。到現在我還搞不明白的是,本來我們都走得很小心,而且仔細,一步一個腳印,可在走了近半個小時後,卻忽然發現非但沒走到家,反而離家越來越遠了。這是個很奇怪的問題。
S對我說,你這個壞蛋,怎麼把我領到這地方來了!我聽後非常氣憤,爲了證明我不是壞蛋,我就對她說,我又沒讓你跟着來,誰讓你跟來的!
我與S向村子外走的時候只說了一個字,我說:“走?”S也只回答了一個字,她說:“走!”於是我們就走啦。走來走去,我們就走到了一條寂靜的公路上。S對我發表感慨說:“好累好餓!”我說:“如果我口袋裡有錢,我就會去前面那家商店給你買東西吃!”S卻很奇怪地問我:“你口袋裡沒錢嗎?”我笑笑說:“沒有啊!”如果S相信我口袋裡沒錢,那麼,也不會發生後來的一系列事情。
當時S對於我所說的我口袋裡沒錢一點都不相信,於是她就伸手去我口袋裡掏。我想S當時有點兒弱智,我的錢是裝在上衣口袋裡的,我想大多數人的錢都一樣會裝在上衣口袋裡,而S卻站在我面前伸手向我褲子口袋裡掏去。當時她一隻手插在我左口袋裡,另一隻手插在我右口袋裡,這時如果用小學時老師教我的長度單位計算的話,S的鼻子離我的嘴只有12.67毫米,她呼吸的氣體都吹到了我的下巴上,吹得我癢癢的。S的兩隻手在我的兩個口袋裡翻了一陣,什麼也沒翻到,本來應該很失望,卻又意外地在我口袋裡翻到一個破洞,於是她就像發現新大陸一樣興奮地說:“嘖嘖,你的褲子被我弄破了!”S的這句話,讓我發現她是個敢於承擔責任的人,我怎麼能不知道我的口袋上這個洞已存在半年了!當時我是這樣想的,既然你承認是你弄破的,我就要讓你賠我,現在想來,我這個想法是多麼的自私啊!我說:“你給我弄破了,我得脫下來讓你給我補!”
本來我以爲,當我對S說要脫下褲子讓她給我補的時候,她一定會很慷慨地答應,誰知她非但不答應,還用已經插在我口袋裡的手隔着衣服擰我的屁股,她兇巴巴地說:“就不補,就不補!”我聽後很氣憤,就說:“不補小心我撕破你的嘴!”
S把她的手插在我的口袋裡,還不時地擰我一下,後來她的鼻子距我的嘴巴由11.58毫米減少到7.94毫米,因爲小學時我數學有過考一百分的記錄,所以我對我所估算的距離很是自信。當時,我只好一動不動老老實實地站在那裡,因爲只要我一動,我的嘴巴就會碰到她的鼻子。如果我動的時候她剛好一擡頭,就會碰到她的嘴巴。那麼想想,如果我的嘴巴碰到了她的嘴巴,這是什麼概念?我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就竭力地保持着那一種姿勢。
後來,我發現我像雕塑一樣保持一種姿勢的方法是正確的,雖然累了點。因爲就在這個想法剛剛被我實施之後,S就仰起頭來對我說:“就不補就不補!”然後,就用她那雙小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我,看我的反應。在她說“補”這個字的時候,嘴裡噴出的唾沫星子就沾在了我的嘴脣上。這時我心裡憤怒極了,我腦海裡第一個念頭就是跳起來把她大揍一頓。後來又想我一個大老爺們,哪能跟一個女人一般見識。可是,如果在一個女孩子面前表現得太懦弱,就會被她看不起,於是我就表示要撕破她的嘴。我這樣說過以後,就等着S拉開架式和我展開武鬥。
如果當時我對女孩子有那麼一點點了解,對於S把唾沫星子噴到我嘴脣上這一事實我也就會忍住了,因爲女孩子總是野蠻而不會講道理的,給她們講理,簡直就是對牛彈琴。在我剛剛做好心理準備要與S展開武鬥的時候,她卻先下手爲強,把手從我口袋裡掏出來,一下子抱住了我的腰,嘴裡還不住地說:“給你撕給你撕!”以爲我不敢撕似的,而事實上,我真的不敢。
當時我嚇壞了,S不由分說地就一下子抱住了我的腰。我心想,在這半夜三更的如果她殺了我再給我來個毀屍滅跡,我豈不白死了?於是我的兩隻胳膊也不由自主地摟住了她的肩膀,我緊緊地摟着她,讓她沒有一點兒出手的餘地。
後來,S看我這一招實在厲害,就氣憤地對我說:“你這個壞蛋,你這個壞蛋!”我摟住了S沒讓她對我動武,我哪能料到她又動起口來!當時,我爲了不讓她再罵我是個壞蛋,也爲了證明我的壞蛋形象,我急中生智一下子就用嘴巴把她的嘴巴給堵住了……
後來S告訴我,那就是接吻,我聽後嚇了一跳,什麼?那就是接吻?說實話,如果當時我知道用嘴巴去堵她的嘴巴會構成接吻這一事實,我絕對不會那樣做。接吻是何等大事,哪能是隨隨便便就可做的!不管怎樣,S告訴我她已經和我接過吻了,而且這個事實是怎麼也無法抹掉的了。S把手吊在我的脖子上,看着我呵呵地笑,後來就把整個身子都吊在了我的身上。
那天晚上,我送S回家的時候,已經凌晨1點了,S忽然擔心地對我說:“哎呀,被我媽發現就壞了!”我接口道:“被我媽發現才壞哩!”“有什麼壞的?”S仰着臉問我,那模樣可愛極了。“如果你把我給拐跑了,豈不壞了!”我笑着說。“臭美哩,拐你!”S也呵呵地笑。
S開門的時候小心翼翼,生怕弄出一點兒聲響。當時我給她這一舉動所做的形容是:像做賊似的。S聽後立刻表示不滿,就習慣似的又在我的屁股上擰了一把。這回我可不能再忍辱負重了,如果真讓她養成這一習慣,可不得了。於是我就伸手在她的屁股上也抓了一把。S把聲音壓得低低地嗔怒道:“小流氓!”我也輕聲道:“小妖精!”然後,S就躡手躡腳地走進了家門。
我媽不能決定我的事,所以我沒把我與S接吻的事告訴我媽,我爸也不能決定我的事,我也沒把這事告訴我爸。能決定我的事的人只有我自己,所以關於我與S接吻的事,只有我自己知道。
如果S立志要把我與她那段時間的故事寫成一部小說,她會這樣描述那天晚上的事:
當我趁剛從燈光裡出來的黑暗在潤之的屁股上擰了一把後,他竟“哎喲”一聲叫了起來,真是缺心眼。我的臉漲得通紅,幸好天黑沒人看見。沒料到他雖“哎喲”地叫了一聲,嘴裡卻說是不小心咬到舌頭了。我忍不住呵呵地笑。潤之是個呆頭呆腦的男孩子,我一看見他那個呆樣,就莫名其妙地想擰他的屁股,這一點連我自己也想不通原因。
從朋友家出來後,大家都各自回家,我與潤之同路,就一塊走。這個呆板的傢伙一句話都不跟我說,只管走自己的路,走得小心翼翼,生怕跌倒似的。那時天很黑,他不說話,我就跟在他後面走。誰知走來走去離家卻越來越遠了,我發現這件事後,提醒那個呆子,喂,你怎麼帶我到這裡來了?
誰知這是個不講理的傢伙,他竟說,是你自己跟着來了,又不是我叫你跟來的!天下哪有這樣的男人!我當然不能容忍他的無理,就氣憤地罵道,你這個壞蛋!看他那樣子,好像很不願承認他是個壞蛋似的,於是我就想找個藉口和他幹上一架。我把手伸進他褲子上的口袋裡,發現上面有個洞,就說,喂,你的褲子被我弄破了。這個呆子果然上當,他裝作氣憤地說,你給我弄破了,我脫下來你得給我補!
當時他的嘴巴距我的鼻子只有12毫米,他鼻子裡呼吸出的氣吹得我的眼睛癢癢的。我眨巴着眼睛裝作兇巴巴地對他說,就不補就不補!誰知這傢伙竟比我還兇狠,他說,不補就撕破你的嘴。於是我就一下抱住他向他耍賴,給你撕給你撕!我知道他不敢撕,因爲我媽是他的老師,如果他把自己老師的女兒的嘴撕破,怎麼向老師交代?他沒有撕我的嘴巴,卻狠狠地吻了我。他用嘴咬到我的嘴巴的時候,我忽然後悔了,我怎麼一下子把我的初吻給他了呢!可已經晚了,他已經緊緊地摟住了我。這時我全身都變得軟軟的,提不起一點勁兒來,於是就把整個身子都吊在了他的身上。當時我們熱烈地吻着,我感到一股電流通向我的全身,我的身子酥酥的,腦子一片混亂。
以上事實是S小說的內容,這非我胡編亂造,而是S後來親口告訴給我的。後來S還告訴我以下事實:
那天晚上我們很晚纔回家,到我家的時候,我讓他回去,可他表示非要看着我走進家門才肯走。當時我小心翼翼地掏出鑰匙開門,怕弄出什麼聲音被我媽聽到,我可不想被我媽關進小屋裡審問,像這樣半夜一點鐘纔回家可是第一次。潤之說我開門的時候像做賊一樣,這使我很氣憤,就又忍不住擰了他的屁股。這次他沒有“哎喲”地叫,卻抱住我在我的屁股上狠狠地擰了一把,疼得我差點兒叫出聲來。要知道,這可是我第一次被男人擰屁股,就裝作憤怒地對潤之說:“小流氓!”誰知他也不甘示弱,他竟也罵我:“小妖精!”
當時雖然他在罵我,我聽了心裡卻感覺甜甜的。我悄悄地走進家門,從門縫裡看着他轉身離去,然後消失。這時我心裡想,那個男孩子是屬於我的了。這樣想的時候,心裡就特別充實,像忽然間從一個窮光蛋變成一個大富翁。幸好那晚我開門的時候沒被我爸媽發現,我真的就如他所形容的那樣像做賊一樣躡手躡腳地走進我的房間。我想想剛剛發生的事情,有點兒不敢相信,我無法相信我與那個呆子接吻了,而且他還擰了我的屁股。我一直在想,當時我竟像個無賴似的吊在了他的身上,而且還那麼瘋狂地和他接吻,這可是從來都沒有過的事。我躺在牀上,無法入睡,我想,如果那個壞蛋現在就躺在我旁邊該有多好!我想我是和這個壞蛋呆子戀愛了,不然我爲什麼和他接吻?而且在他擰我屁股的時候我非但沒有厭煩,心裡還有點甜甜的感覺?可是,明天呢,明天會是什麼樣子呢?呵呵,希望明天還會和今天一樣美好!我怎麼老是想着那個壞蛋呢!
這就是S後來向我所講述的她所感覺到的那天晚上發生的事。如果S真的要以這段事情爲題材寫小說,我想她無法把這些事實一筆抹去,省去這些,她什麼也寫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