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小時候,農村小姑娘還流行裹腳,和我奶奶年紀相仿的老太太,大部分都有一雙小巧的三寸金蓮,走起路來一顛一顛的,兩手也跟着左右搖晃,那模樣像極了大型交響樂的總指揮。然而我奶奶卻從沒裹過腳,一雙大腳丫子和我的大小差不多。關於我奶奶沒裹過腳的這一事實,有兩種解釋,其一是奶奶比較開明,懂得裹腳是對婦女一種不人道的殘害;其二是奶奶小時候家比較窮,只顧幹活了沒閒工功夫去裹腳。當然,我比較欣賞前一種解釋。
我媽不太喜歡奶奶,而對姥姥關懷備至,並不是因爲奶奶不像姥姥那樣有一雙三寸金蓮,而是因爲我媽從小就是姥姥最疼愛的一個女兒,不管我媽做錯了什麼事,在姥姥眼裡都是對的。
我媽有兩個姐姐,一個弟弟。我媽的兩個姐姐分別被我稱爲大姨和二姨,一個弟弟被我稱爲小舅。姥爺最疼愛的是小舅,而姥姥最疼愛的是我媽。媽媽小時候,正趕上20世紀50年代末的大饑荒,聽她不止一遍地給我們講,那時候每個人每頓只能喝一小碗雜麪稀飯,人人都餓得飢腸轆轆面黃肌瘦。小舅那時還不懂事,處於重點保護對象,在吃上就沒大捱餓。當時姥爺在生產隊當會計,每天晚上給小舅買一塊小紅薯。姥姥剝一點兒皮塞到我媽嘴裡,然後,再把一點兒紅薯肉塞進小舅嘴裡,媽媽和小舅兩人吃得津津有味,而大姨和二姨兩人卻在旁邊眼巴巴看着饞得口水直流。
媽媽說,那時候最幸福的時光就是每天晚上蹲在姥姥身旁等着吃紅薯皮,最大的願望就是有一天自己也能吃上一小塊紅薯肉,不多,就小手指頭那麼大。如果姥姥偶然把一小片紅薯皮塞進二姨嘴裡,那麼這對二姨來說,是要比過年還要令人興奮的。但這樣的情況不多。由此媽媽得出的結論是,那時候的紅薯比現在的香甜。
把紅薯皮分給我媽,紅薯肉留給小舅,這是規律定理,天經地義,誰都不會認爲哪裡有毛病。雖然當時姥姥從沒把紅薯皮塞進過大姨嘴裡,但大姨在姐弟幾個裡面卻是最孝順的。姥姥和姥爺這些年的生活幾乎全是在大姨的幫助下度過的。
如果姥姥沒有像奶奶那樣在我的胳膊上燙一個蝴蝶形的疤痕作爲疼愛我的證明,我是會竭力反對的。只從內心的感覺裡認爲,姥姥都要比奶奶親切,至少姥姥的廚藝要比奶奶高出一大截。在奶奶家吃飯總是玉米糊、鹹菜、青菜,沒有一點兒味道,而在姥姥家則不同,除了能吃些在奶奶家見不到的零食,還常常吃些魚肉,就算沒這些,姥姥也能把同樣的青菜做得味美可口。這些都是小時候的想法,用我現在的觀點應該這樣表達:奶奶懂得怎樣才能吃飽,姥姥懂得怎樣才能吃好。
大姨每月都會給姥姥一筆豐厚的零花錢,囑咐她一定要花完,可姥姥總捨不得花,常把省下來的錢偷偷塞給我。姥姥給我錢並不是以此來賄賂我讓我喜歡她,事實上我從沒收過姥姥的錢(壓歲錢除外),但我照樣喜歡她。所以如果投票選我去做官,也肯定是個少有的清官。
那個被我稱爲姥爺的老頭,是所我見過的最正派最敬業最標準最懂得什麼是腳踏實地的農民,姥爺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那把光溜溜的鋤頭。那把鋤頭從我記事起就被他握在手裡,至少已有20年的歷史。那時候姥爺的鋤頭又寬又大,在撒滿姥爺汗水的土地裡來回磨了二十幾年,到現在已變得只剩下光禿禿的一截小茬茬了。姥爺沒事的時候常常從屋裡拿出他這個寶貝在地上比畫幾下。
我小舅這個大流氓不知幹了什麼壞事,大批地往家拿錢,他常對姥爺說:“別要那些地了,種什麼地啊,要什麼我給你什麼,要多少錢我給你多少錢!”這時姥爺卻不高興了:“敗家子兒,農民不種地幹啥!”
姥爺幹得再辛苦再勤奮,從地裡收穫的糧食或是其他土產都通通送往小舅家,那可是他唯一的兒子。爲兒子操值家業是老子的義務。這是姥爺的思想。
在我們村,如果你問誰家田地裡沒有雜草?隨時都會有人站出來給你正確答案,當然是我小舅家。姥爺無時無刻不在小舅家的田裡精心侍弄,哪怕烈日炙烤,汗流浹背。姥爺所做的並不像那個被我稱爲大嬸的潑婦做拉爺爺的材料那樣的無用功,如果說他從地裡收穫的那些東西小舅根本吃不到或是因不屑而不吃的話,姥爺還因此在全村留下了最崇高讓不管老一輩還是小一輩都最尊敬的榮譽。比起姥爺,爺爺無時無刻不讓我臉紅。
姥爺也像爺爺一樣不喜歡說話,但他絕不會像爺爺那樣蜷縮在朝南的牆根抽着旱菸眯縫着眼看太陽。姥爺沒這份閒工夫,他一有空閒便在家整理院子,小舅家的院子被他擺弄得整整齊齊,而他自己家的院子,則是我所見過的最整齊最漂亮最具誘惑力的農家小院。姥爺是個種花高手,他的小院子裡有各種各樣的花,菊花、月季、芍藥等等。
我並不是個喜歡用“最”來形容別人的人,因爲我感覺沒有什麼人能擔當得起“最”這個字,但只要說起姥爺,不管在什麼地方,我都會用一大串的“最”。我在姥爺身上用的“最”,比在其他所有人身上所用的都要多得多。姥爺是我所見過的胸懷最寬廣的人。
姥爺是個煙鬼兼酒鬼,但那又怎樣?只有乘着酒勁兒幹活,做出來的活才最細緻,也只有吐着菸圈看自己的勞動果實才最具有成就感。英雄與酒,永遠不會離得太遠。
鄰居家的老頭老太太沒事的時候,愛跑到姥爺家的院子裡打牌,那是一種塑料製成的長方形的牌,上面印有燕青宋江盧俊義李逵等梁山好漢。小時候,我就愛坐在姥爺家的院子裡看他們打牌,從5歲的時候開始,陸陸續續地看到現在,那種牌我還不認識,我看不懂哪跟哪,什麼一條三丙四萬和了,亂七八糟的。我看他們打牌,就看他們的那種場面和氣氛。我姥爺很少上桌,一般是坐在旁邊觀看。這時我就爲姥爺抱不平了,辛辛苦苦打理的院子,花啊草啊的,這美好的環境都讓別人給享受了。
別以爲老傢伙們打牌只是玩玩兒,他們也是賭博,與其他的賭博沒什麼兩樣,雖不像那些貪官一樣豪賭,卻一樣會爲一張好牌爭得面紅耳赤。那時候,他們面前堆滿了一分、二分、一毛的硬幣,如果見到一張五毛的紙幣,那就是鉅款。一分、二分的硬幣現在好像不流通了,所以他們面前的最小硬幣已由一分升級到一毛,紙幣的最大面值也由五毛提升到了五塊。我姥姥上桌打牌的時候,姥爺就在旁邊參謀,姥姥撅着還剩三顆牙齒的小嘴,唸唸有詞。我如果在場,姥姥就會在她面前撿一張最大的紙幣給我,讓我拿去買糖,像一位大款在付給酒店服務員小費,模樣瀟灑極了。但我喜歡姥姥並不是因爲她經常像這樣給我小恩小惠,衆所周知,我這個人對錢是看得很淡的,對於我不能喜歡的人,給我再多的錢我也不一定會喜歡他們(這句話不一定準確)。我喜歡姥姥是因爲……我喜歡姥姥……反正不是因爲她給我錢,爲什麼你管得着嗎?哼!
現在我是不去看姥姥了,我不去看她有一個很奇怪的理由,這個理由有時候連我自己都想不明白。我回家的時候不去看姥姥,是因爲她現在住在小舅家,當然做爹媽的住在兒子家並沒什麼錯,再說我去看看小舅也是應該的,唯一遺憾的是小舅家餵了一條兇惡無比的狼狗。小舅家裡除了姥姥其他人經常不在家,姥爺去田裡幹活,小舅及舅媽不知去處。我剛走到他們家門口的時候,那條灰色的狼狗就朝門上猛撲過來,單是它撲來時所帶的那股殺氣就能把我撲出三米多遠。這時我就會趕快拉緊門,心驚膽戰地從門縫裡往裡瞅。
我從沒有被狗咬過,可是我的腦子裡卻總有這樣的念頭:凡是狗總是會咬人的!我知道我這樣想的時候,把我家那條見誰都搖尾巴的小黃狗忽略了,但我實在怕被狗咬。
說實話,我沒去看姥姥就是因爲那條可惡的狼狗,我在小舅家的門縫裡往裡瞅的時候,每次都看見姥姥迎着暖和的陽光坐在堂屋門前,眯着眼睛,懷裡抱着那根紅色的柺棍。這時我就用力地敲門,希望小舅或是有除姥姥之外的人在家。我敲得越厲害,那條狗叫的聲音就越大,遺憾的是每一次都只有姥姥一個人在家。
上一次見姥姥的時候她還能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現在我把門拍得嘩嘩響,狗汪汪地大聲叫,她竟沒一點兒反應。
其實,我小舅家的大門用手輕輕一推就可以推開,如果我推開門再走十幾步,就可以站在姥姥面前。如果我站在姥姥面前,姥姥必定會提着她那隻淺綠色的小布兜,拄着柺棍,邁着小腳去拿她藏了很久但不捨得吃的東西給我。每次我看見姥姥走路的時候都像在看雜技表演,心提到嗓子眼,爲她擔心,她好像隨時都有可能摔跤。我沒能站在姥姥面前,僅僅是因爲怕小舅家的狗咬我一口。
雖然小舅家的鄰居對我說,沒事,他們的狗不咬人。我卻始終沒敢實驗過一次。對於我不敢冒險去看疼愛我的姥姥這一事實,如果有人站出來罵我,我實在無話可說。因爲我不敢冒着被狗咬的危險去看望姥姥,有時候卻敢冒這樣的險去做一些其他的事。
我和S圍着我們村轉悠的時候,就連狗都不怕。非但不怕,當知道前面有狗的時候,我還會挺身而出護着她從“汪汪”直叫的惡狗面前走過。那場面現在想來都有點兒驚心動魄,用英雄救美來形容我當時的表現一點兒都不爲過。
我奶奶和我姥姥住在同一個村,這現象在我們那邊的農村很少見。小時候過年走親戚的時候,小夥伴最高興走的一家親戚就是去姥姥家,因爲他們的姥姥家總是在很遙遠的地方,提起他們姥姥家,總有點兒神秘色彩。而我去姥姥家,根本就不用跟着爸爸媽媽,我自己就能走到。小時候能獨自走到姥姥家可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但太熟悉了,有時候就表現不出“走親戚”這一過節形式的熱烈而親切的氣氛了,所以有一陣我是極羨慕小夥伴們有一個遙遠的姥姥的。
我爸與我媽年輕的時候,一直年輕到他們還沒結婚那時候,如果到了找對象的年齡,從來都是請媒人從別的村給介紹,因爲自己村裡的人都太熟悉,搞起對象來大家容易臉紅,不好意思。千萬別在這裡提起自由戀愛,被別人發現那就大事不好啦!如果男女青年偷偷談戀愛的時候不小心被人發現,那麼第二天,他們準會分手,但現在這種現象就不會出現了!
我不知道我爸與我媽是怎麼跑到一塊的,我想也是經媒人介紹。我一口咬定我爸能得到我媽不是因爲他施展自己的本事把媽媽勾引到手而是經媒人介紹自然有我的道理,瞧我爸那熊樣,如果用他形容我的詞語“呆不拉嘰的”來形容他自己我想是最合適不過的了。他那樣要是能吸引到哪個女孩子那纔怪,誰會至死不渝地愛上他這樣一個窮光蛋呢!當然,用我形容我爸年輕時候的模樣來形容現在的我也同樣有效。我說我爸與我媽沒結婚的時候住在同一個村,而不是因爲自由戀愛結婚,我能講出一個最有力的事實來證明我的推理是正確的,這個事實是:我爸非但從沒搞過婚外戀,連一句這方面的流言蜚語都沒有。
我想,我爸沒有過婚外戀,並不是因爲他不想搞,衆所周知,作爲男人誰不想有一段刺激而浪漫的婚外戀情呢!我爸他根本就不解風情,他不知道應該怎麼做才能勾引到女人。我說這些並不是提倡讓我爸搞婚外戀,我並不想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我說我爸沒有婚外戀,只是想證明我爸和我媽在沒入洞房以前住在同一個村並沒有搞過自由戀愛,他們也是經媒人介紹才結婚的。
我很少見奶奶和姥姥在一塊說過話,或者說我根本就沒見過她們兩個在一塊過,她們之間就像有一場深仇大恨。在我的想象中,奶奶總是孤獨的,姥姥家至少常常有很多打牌的老頭老太太,而奶奶傢什麼也沒有,只有一個常常冷着臉的小嬸。這樣想着,我就很同情奶奶了。
然而從這個角度想,我爸又極有可能是憑自己的本事勾引到我媽的。如果他們是經人介紹而結婚,奶奶和姥姥作爲親家應該都很高興,和睦相處,沒什麼不愉快。而出現我奶奶和姥姥相互不理睬這一事實,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才能解釋得通,那就是我爸勾引了我媽,或是我媽這小姑娘勾引了我爸,而且還已經達到了接吻的程度。當然,那時候她不是我媽,他也不是我爸。但不管誰勾引了誰,這樣的事在當時是很令人臉紅的,這種臉紅不是害羞,而是自己家裡發生這樣的事,會被很多人指責爲不正經的那種臉紅,這叫敗壞家風。做父母的哪能容下這樣的事,所以只有相互埋怨對方的爹媽沒把自己的孩子管好,但沒辦法,如果他們反對,以後他們的孩子就再也找不到對象了。我姥姥只好將就着把女兒嫁了,奶奶也只好將就給兒子娶了。幸好姥姥和奶奶當時都將就了一下,要不然就沒有我了。
對於我爸和我媽的結合,顯然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雖然我沒能得到媽媽的證明哪一種說法纔是正確的,但我知道證明了也沒用,因爲我媽的說法一定不可信,她肯定是一口咬定和我爸結婚是經媒人介紹的。而且如果我有一點兒表示懷疑的表情,她就會揚起巴掌在我頭上狠狠地來一下。然而不管怎樣,他倆最終結了婚,然後有了我。
我怕被狗咬,因爲怕狗咬,我已有一年多沒見過疼愛我的姥姥了。我想我怕被狗咬是因爲姥姥在我的心中根本就不重要,姥姥顛着小腳給我送錢送她珍藏的自己捨不得吃的東西這些情景竟也被我忽略不計了。怕被狗咬並不是我一貫的作風,如果無論什麼事我都有同樣怕被狗咬的習慣,我就不會自責。只可惜曾經有好幾次幾條狗比小舅家的狗更兇惡,而且連一扇門都沒隔就在我腳下“汪汪”直叫,我都沒有表現出絲毫的害怕樣子,而且那還是在漆黑的夜晚,說不定哪條餓極了就會撲上來咬我一口。
就在那些個有惡狗叫的漆黑的夜晚,我帶着S在村子裡或村子周圍的小路上漫步,不知爲什麼,當時我們專撿沒人走或是極少有人的小路走。當然,我並不害怕走夜路,我不知道S害不害怕,我想也是不怕的,因爲她敢一個人在我家後面的一片墳頭中間穿過去找我,有時候甚至就一個人站在那片黑乎乎小墳包之間等我。
我和S每次都要走很遠的路,走很遠的路是爲了走很長時間,只有走得遠,走的時間纔會長。當我們從別的漆黑的村子穿過的時候,就會遇到很多兇惡的狗在我們前面或是跟着我們汪汪直叫。每當這時,S就會緊緊地拉住我的手,表現得小鳥依人,我也會做出一副英雄救美的模樣,一手摟着S,一手插進口袋在惡狗面前從容地走過。這時候,如果S的頭再向下靠一點,就會聽見我的心在怦怦直跳。如果是我自己走路,不管黑夜還是白天,只要前面有狗,我就會立刻轉頭從另一條路上過。
如果我去看望我姥姥時的膽子有與S一塊出去散步的時候一半大,我就能知道姥姥的眼睛和耳朵爲什麼這麼快就不行了,我還會知道她的最後三顆牙齒有沒有掉光。但事實讓我失望,我沒有輕輕地推開門向姥姥走去。有時候我想,走進去被狗咬一下又有什麼,或許那條狗真的像小舅的鄰居們所說的那樣根本就不咬人。
我從小舅家門縫裡看姥姥的時候,需要閉上一隻眼,這樣才能看得清楚,像我爸做木匠的時候在打墨線。這時候雖看得清,卻看不完全,只是看到姥姥左半身或是右半身。如果要看全,就要把頭一歪,讓眼睛與那條門縫平行,這樣雖能看得全,卻總把姥姥看成是橫坐椅子上,像一個隱退江湖三百年的武林高手在修煉獨門內功。我看見姥姥的時候,她就坐在堂屋門前的一片暖洋洋的陽光裡,安詳而自在。這時我想,那就是我媽的媽媽,我的姥姥,因爲一條惡狗,我無法走向她的面前,看看她,或是讓她看看。
如果現在我還有機會和S那樣的女孩子走前面有狗的夜路,我想我還一樣會緊緊地牽着她的手從容而鎮定地走過去。如果現在我就站在小舅家的門前,或是正在從門縫裡費力地瞅姥姥的樣子,我一樣不會勇敢地推開門,無視兇惡的狗的存在而走向姥姥的面前,我會像從前一樣因爲狗的存在,而沒能好好地看看疼愛我的姥姥。我就是這樣想的,然而我愛姥姥,不管別人怎麼說我的不是我的虛僞,我都無義無反顧地愛着姥姥。我現在最想知道的就是姥姥的那最後三顆牙齒有沒有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