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冬天,馬內的清晨很冷,呼出來的全是白濛濛的霧氣,地上更是結起薄薄的一層寒霜,所以很滑,特別是那些原本就陰暗潮溼的小巷。
此刻天還沒完全亮,東方只是微微發白,四周非常安靜,連道人影都沒看到,大部分人還在熟睡中,但是有一個人卻匆匆而行,而且他根本不走大道,從這條小巷穿到那條小巷,這個人正是拉佩。
拉佩一點都不像第一次來馬內,絕對比土生土長的馬內人更熟悉這裡的街道。
拉佩一邊走,一邊還不時看身後,這可不是因爲謹慎,他感覺到有人在跟蹤他,而且不只一個人,其中有一個人是高級盜賊,另外還有一個魔法師。
拉佩之所以這麼肯定,是因爲他看到一個類似竹蜻蜓的東西從遠處的樹梢上一掠而過。
拉佩穿街走巷,甚至有幾次翻牆而入,直接從別人的家裡穿過去。
這時,那個類似竹蜻蜓的東西不見了,看來那個魔法師對馬內並不是很熟,又或是不熟悉跟蹤的技巧。不過另外一個盜賊就有些麻煩,跟蹤技巧肯定很厲害,拉佩怎麼都甩不掉。
拉佩一咬牙,朝着一幢豪宅闖過去。
拉佩剛翻牆進去,就聽到裡面響起一片犬吠聲。
拉佩的速度極快,在那些狗追過來之前,就從側門進入那幢房子,緊接着用一塊符石把自己和四周隔絕開來。
那些狗汪汪亂叫,豪宅的護衛也都清醒過來,在院子中四處搜索着。
突然,所有的狗全都朝着一個方向衝過去。
樹叢中,一道人影慌亂地躥出來。
“是盜賊,快抓住他。”護衛中有人高聲喊道。
大門打開了,那些狗飛快地躥出去,很多護衛也跟在狗的後面,去追趕那個不懷好意的盜賊,沒人注意到有一個護衛漸漸落在後面,突然那個護衛的外貌變了,變成一個看上去很普通的人。
拉佩鬆了一口氣,總算甩掉這條討厭的尾巴。
拉佩回到大街上,隨手招了一輛馬車。
遠處,在離拉佩家不遠的那幢別墅內,小恩格哈一臉失落地站在老者面前,道:“我追丟了,銀狐也沒成功,還差一點把命賠上。”
“這不能怪你,那小子確實很難對付。”老者倒是大度。
“下一次我會小心的。”小恩格哈連忙說道。
“不會再有下一次了。”老者搖了搖頭,道:“他既然知道自己的住處暴露,也知道有人監視他,肯定會採取措施……這個地方已經不安全了,我們走。”
沒有人提出質疑,老者用無數事實證明他的正確。
此刻拉佩並沒有在想剛纔被人盯梢的事,那隻不過是插曲罷了。
馬車已經停下來,不過這裡不是本貝畫廊,而是市中心的某條大街,前面有一幢很大的房子,那就是拉佩的目標。
這幢房子有四層,前面有一座很大的庭院,這裡是市中心,能夠擁有這樣一座庭院,可見房子的主人身份不簡單。
庭院內栽種着一排雪松,擋住人們的視線,同樣也隔絕鬧市的喧囂。
拉佩並不打算走前門,他下了馬車,付清車錢,轉身鑽進旁邊的小巷,過了片刻就繞到那幢房子的後面。
後面是一條小巷,非常適合拉佩行動。
拉佩縱身一躍,一下子就跳過那高高的圍牆,無聲無息地落到裡面。
沒有一點動靜傳來,特別是拉佩最討厭的狗叫聲,拉佩大大地鬆了一口氣,還好比格·威爾的情報沒錯,要不然又得費一番手腳。
拉佩從口袋中掏出一根很細的鋼絲,快步跑到房子的後門,只是片刻工夫,門就被打開。
拉佩悄悄地溜進去,反手把門關上,側耳傾聽起來。
走廊的一端傳來一陣陣呼嚕聲,而且不只一個人,其中有個人還不時說幾句夢話,除此之外就一片寂靜。
拉佩朝着走廊另一端走去,他的目標是最裡面的房間。
那房間也有鎖,不過在拉佩嫺熟的開鎖技巧面前,這種普通的鎖根本就沒用。
打開門,拉佩閃身躲了進去。
這間房間很小,只有一扇很小的窗,木質的百葉窗緊緊關閉着,充滿一股香樟樹的味道。
拉佩走到窗前,先把百葉窗打開,現在的天色又亮了許多,趁着微亮的天光,他可以看清楚裡面的一切。
房間的一側有一隻很大的壁櫥,拉開壁櫥,只見裡面掛滿衣服,大部分被各種華麗的長裙佔滿,男士的衣服只有一排,而且被擠在邊上。
靠窗的地方還有一隻小小的梳妝檯,底下有個抽屜,這個抽屜也被上了鎖,而且是比較複雜的鎖。
拉佩一大清早跑來這裡,就是爲混入舍利謝宮做準備。
想要混進舍利謝宮並不難,就算沒有請柬,只要看上去像個貴族,就不會有人阻攔,所謂的請柬只不過是唬人的東西。
不過,想要看上去像個貴族可不容易。
拉佩在那排衣服架子上翻找起來,這些衣服可不簡單,珍貴的不只是它們的面料,也包括手工,全都出自馬內有名的裁縫師之手。
想要混進舍利謝宮,最大的難題就足那些侍者,那裡的侍者見多識廣,眼睛都很“毒”,他們可以從衣服的針腳看出這件衣服是否出自名家之手,是誰做的。
這幢房子屬於某位伯爵,此人的領地在格雷艾爾,這裡是他來馬內時的住所。
和安博爾·諾德正好相反。過年的時候伯爵一家總會回領地,所以新年這段日子房子總是空着,只有一個管家負責看家,還有兩個老僕人負責日常的打掃工作。
比格·威爾曾經是這裡的常客,對這裡的一切都瞭如指掌,知道這裡原本養着五、六條狗,但負責看房子的管家怕麻煩,主人一走,那位管家就會把狗拿去寄養,因此潛入這裡並不困難。
拉佩撥開掛在外面的衣服,裡面還有一排衣架,掛在上面的衣服從小到大都有,最小的是嬰兒所穿,最大的適合十八、九歲的青年,這些衣服屬於伯爵唯一的兒子。
拉佩挑了一件衣服在身上比了比,還算合身,於是他脫下身上的衣服,把那套衣服穿起來。
尺碼稍微大一些,不過沒關係,拉佩轉動一下手中的戒指,他的身體開始變形,變得胖了一些,這是戒指的另外一個功能。
別人是讓衣服適應自己的身體,拉佩卻是讓自己的身體配合衣服。
感覺到差不多合身,拉佩停止轉動手中的戒指,來回走了起來,一會兒又擡胳膊、伸腿,只要稍微感覺不自在,他就會再一次轉動戒指,對自己的身體進行調整。
拉佩需要衣服百分之百的契合,要不然那些侍者仍舊會看出來。
那些有名的裁縫師只可能幫人量身定做,所以這樣一件衣服如果不合身,表示不是偷的就是借的,如此想進舍利謝宮根本不可能。
試了好半天,拉佩終於停下來,此刻的身材已經被那枚戒指牢牢記住,以後就用不着這樣麻煩地調整。
拉佩脫下那套衣服,重新換上自己的衣服,然後取出一隻袋子。這隻袋子只有巴掌大小,但是他卻輕而易舉地把那套衣服收進去。
做完這一切,拉佩調整一下那些衣服架子,爲的是不讓人看出這裡少一件衣服,只要別讓人看出有人動過的痕跡,這種穿不下、掛在這裡好幾年的衣服,沒人會去關注,少一件也不會被發現。
接下來是飾品,拉佩走到梳妝檯前,先觀察了一下那把鎖,鎖的構造非常複雜,而且還隱約帶着一絲魔法的痕跡。
拉佩不敢用鋼絲開鎖,只能乖乖地從口袋裡面掏出一把鑰匙。
這把鑰匙是佛勒做的,把鑰匙插入鎖孔後,鑰匙柄上的紅寶石不停閃爍着,裡面發出吱吱嘎嘎的輕響,過了片刻,那把鎖發出喀的一聲輕響,鎖被打開了。
拉佩沒有急着打開抽屜,他仔細地觀察抽屜四周,這是爲了確認有沒有機關,譬如掛一根絆索之類,或者貼上一張看不見的封條。
這是經驗,一個聰明的賊比不上一個謹慎的賊,後者遠比前者活得長久。
好半天,拉佩終於確定沒有這些問題,這才小心翼翼地拉開抽屜,抽屜內全都是胸針、手鍊、腰帶扣環之類的飾品。
是飾品,而不是首飾,飾品圖的是樣式新穎,精巧別緻,價格未必昂貴。首飾就不同了,一顆鴿子蛋大小的鑽石就算沒有切割,也會讓人垂涎三尺。
拉佩沒有動放在最外面的那些飾品,那肯定經常穿戴,少掉一件,很容易被發現,所以他把抽屜全都拉開,從角落裡面拿了三件已經堆了灰塵的飾品。
拉佩把這三件飾品也都塞進那隻袋子內,接着關上抽屜,重新上鎖,然後小心翼翼地抹去所有的痕跡,這才躡手躡腳地從房間裡面退出來。
現在拉佩已經可以大搖大擺地混進舍利謝宮,不過他只能一個人進去,想要帶上安博爾·諾德仍舊有些麻煩。
好在,比格·威爾已經幫拉佩想好辦法。
拉佩重新把房間的門鎖好,收起鋼絲,快步走到正門前,輕輕拍了一下掛在門上的銅鈴,門鈴叮叮噹噹地響起來。
拉佩飛快地跑到走廊的另一頭,這裡是僕人們住的地方,他迅速地閃到牆角一個不容易被人發現的角落。
過了片刻,拉佩就聽到管家的房間內傳出罵罵咧咧的聲音。
管家的房間門開了,一個身穿睡衣、戴着睡帽,看上去有五十幾歲,眼袋浮腫的矮個子迷迷糊糊地走出來。
此時拉佩悄無聲息地從角落裡面走出來,閃身進入管家的房間。
這間房間很小,沒有什麼裝飾,只有牀、牀頭櫃和衣櫥。拉佩輕輕擡住牀頭櫃的抽屜,這是爲了抽出來的時候不發出聲音。
一打開抽屜,拉佩就看到他要找的東西,只見一張白色鑲着金邊的請柬放在最上面。
這就是舍利謝宮容易混進去的第二個原因,請柬很容易得到。
舍利謝宮負責發請柬的人根本不會管誰在馬內,誰不在馬內,多發一張請柬,無傷大雅。少發了的話,沒收到請柬的人會覺得自己被怠慢。
地位越高的人,越在意麪子,甚至看得比性命還重。
因此舍利謝宮的人會按照名單,每家都送一張請柬,根本不管是否有人在家,也不管最後會是誰拿着請柬來參加舞會。
請柬到手,拉佩閃身出去,重新躲回那個角落裡面。
幾乎和拉佩前後腳,管家罵罵咧咧地回來了。
這位管家被早早地吵醒,又白跑一趟,心裡正惱火,以爲又是哪個調皮的小孩在胡鬧,這種事以前也經常發生。
房門關上,過了片刻,房間內再一次響起呼嚕聲。
拉佩從角落裡面出來,隨手將請柬收進那隻小袋子內,然後徑直穿過走廊,來到後門。
來的時候拉佩走的是後門,走的時候仍舊如此,因爲一個謹慎的小偷絕對不會走正門。
天已經亮了,大街上漸漸看到行人,還可以看到拿着警棍巡邏的警察,昨天晚上發生的那起爆炸案使得馬內的警察當局異常緊張。
從小巷中出來,拉佩攔下一輛馬車,上車後說道:“海德勒大街五三六號。”
拉佩要去的是安博爾·諾德的家。
半個多小時後,馬車停了下來。
安博爾·諾德的家看上去很氣派,比那位伯爵的宅邸更加有氣勢。
這倒不難理解,那位伯爵的房子只是臨時居所,僅是落腳點,沒必要弄得太好。安博爾·諾德卻不一樣,他的家人都在馬內。
再說,海德勒大街在郊區,地價要便宜許多。那位伯爵的房子在市中心,而且是最繁華的地段,單單地價就超過這裡好幾倍。
安博爾·諾德家的大門緊緊關閉着,拉佩飛身一躍,直接跳過三米多高的鐵門。
突然,裡面傳來瘋狂的狗叫聲,十幾只狗從房子的各個角落衝出來,這些狗都有一米多長,直立起來比人還高,模樣看上去異常猙獰。
拉佩根本就不在乎這些狗,一個成功的小偷必須熟悉狗,知道怎麼對付狗,他隨手一抖,魔杖瞬間抖得筆直。
“給我趴下。”拉佩用魔杖朝着四面八方一劃。
這些衝過來的狗全都腳底一滑,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然後互相撞在一起。
不知道什麼時候,前方的地面上結起一層薄薄的冰,就是它們讓這些狗摔成一團。
拉佩收起魔杖,嘴角多了一絲微笑,他終於掌握到魔法的真諦。
魔法並不是越強越好,而是在正確的時間、地點,運用正確的魔法,達到需要的目的。
現在是冬天,馬內水氣充沛,清晨時分總是籠罩着一層淡淡的霧氣,這兩個條件加在一起,就意味着很容易製造冰塊。只需要很薄的一層冰就可以讓這些狗滑倒,一旦它們滑倒,就再也構不成威脅。
“什麼人?”
“幹什麼的?”
這時,從旁邊的小屋內衝出來一羣人,有僕人也有侍衛。
“是拉佩先生。”一個侍衛認出拉佩,道:“您怎麼……”
“廳長大人醒了嗎?”拉佩懶洋洋地問道,他隨即又打了一個呵欠,此刻的他看上去很疲憊的樣子。
“還沒醒。”那個侍衛連忙說道,他很清楚拉佩的身份,也知道昨天安博爾·諾德邀請拉佩吃飯,好像有什麼重要事情要談。
拉佩點了點頭,然後自顧自地走進房子,在大廳靠近壁爐的一張椅子上坐下來,從椅子的高度來看,很明顯是安博爾·諾德的座位。
“您要喝些什麼嗎?”一個年輕的管家走過來。
拉佩看了遠遠站着的那些僕人一眼,那些人的眼中充滿膽怯和懷疑,他又看了看這位年輕管家,點頭讚道:“你很有見識。”
緊接着拉佩又道:“給我來杯奶茶,牛奶多一些,糖少一些。”
拉佩沒有一點客氣的意思,完全把這裡當成自己家。
“來兩份,我的那份不要糖。”樓上傳來安博爾·諾德的聲音。
安博爾·諾德剛剛被叫醒,此刻正睡眼矇矓,因爲出來得匆忙,身上只穿着睡衣,不過他的這件睡衣比那位伯爵家的管家要好得多,至少可以出來見人。
看到拉佩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安博爾·諾德倒也不惱,只不過他有些奇怪,拉佩怎麼現在就來了?
如果拉佩已經搞到請柬,只要派僕人過來打聲招呼就行,根本用不着親自跑一趟。如果沒搞到,拉佩應該到處找關係纔對。
安博爾·諾德想不明,他乾脆不去多想,直接在拉佩的對面坐下來。
“這是你要的東西。”拉佩從那隻袋子裡面掏出請柬,隨手飛了過去。
安博爾·諾德連忙接住請柬,小心翼翼地捧在手裡,他是第一次看到這種請柬,不過他相信拉佩不會騙他。
“花了多少錢?”安博爾·諾德連忙問道。
“錢回頭再說,價錢絕對不便宜。不過我還有一筆賬要和你算一下。”拉佩把椅子拉過來,道:“你有沒有聽說昨天馬內出了件大事,一輛馬車在大街上被擊毀,車伕當場被殺?”
“聽說了。”安博爾·諾德茫然地點了點頭,突然他睜大眼睛,問道:“那不會是你的馬車吧?”
“刺客是賈克卜的手下,其中有一個人是獨眼龍,這個特徵太明顯,應該很容易查。另外一個劍客的實力不錯,離高級只有半步之遙,這樣的人在賈克卜的手底下絕對不會很多,也應該很容易查到。”拉佩說道。
“我會讓人去查的。”安博爾·諾德的神情變得凝重起來。
“這以後再說,你先得幫我把這件事擺平。我和馬內的警察系統沒什麼交情,偏偏我現在的身份特殊,上面不適合出面。”拉佩說出真正的目的。
安博爾·諾德猶豫一下,不過他馬上就明白拉佩爲什麼找他。
刺客早不出現,晚不出現,偏偏在安博爾·諾德邀請拉佩的時候出現,唯一的解釋就是賈克卜的人並不知道拉佩的行蹤,只能盯着他,是安博爾·諾德暴露了拉佩的行蹤。
“人絕對不是我領過去的,我可以發誓。”安博爾·諾德連忙說道,他必須把這件事解釋清楚。
“我知道。”拉佩的語氣非常平和:“如果我介意,也不會幫你搞這東西了。”
“謝謝。”安博爾·諾德這一次是真心感謝。
“你這裡有客房嗎?昨天爲了對付那兩個刺客,我先是逃,然後反殺,一直打到十點多,之後我不敢回家,接着乾脆搞定你的事,這其間都沒睡過覺,累死我了。”說着,拉佩打了個呵欠。
“伯德,馬上去準備房間。”安博爾·諾德朝着旁邊的年輕管家吩咐道,緊接着他站起來,道:“你先睡,我出去一趟,和我以前的幾個同學打聲招呼,讓他們幫忙把這件事壓下去。”
這件事說難也難,說不難也不難,只要私底下把拉佩的秘密警察身份,還有塔倫的刺殺事件和賈克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解釋一遍,那幾個人自然會把這件事捅上去。
上面知道里面的水這樣深,肯定會把案子擱置起來,時間一長也就沒人再會想起來,那些人甚至不會去求證,因爲他們向秘密警察求證的話,就意味着拉佩的身份暴露,也意味着他們成了知情者,因此很可能會被秘密監視,沒人願意自找麻煩。
“你應該還沒吃過東西吧?”安博爾·諾德問道,此刻的他看上去異常親切。
“沒吃過,我從昨天晚上一直餓到現在。”拉佩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他的肚子扁扁的。
“伯德,讓廚房準備一隻烤全羊、一頭烤乳豬。”安博爾·諾德很清楚拉佩的食量。
年輕管家傻愣愣地站在那裡,好在他也是個見過世面的人,且安博爾·諾德手底下的那幾個侍衛全都是大胃王,拉佩的胃口只是稍微誇張一些,還沒到驚世駭俗的地步。
“我先去休息了。”拉佩站起來,他朝着安博爾·諾德笑了笑,道:“想聽一下我的忠告嗎?”
“洗耳恭聽。”安博爾·諾德異常認真地說道。
“你想要辦成那件事,首先得請一個好點的禮儀教師,還有借一輛好點的馬車,身上的衣服也要換一套。昨天太過匆忙,很多事我忘了提醒你,離開之後纔想起來。”拉佩完全是看在安博爾·諾德對他不錯的份上,才說這些話。
“我有好衣服。”安博爾·諾德卻感覺到刺耳。
拉佩不再說什麼,他打着呵欠跟在那位年輕管家的身後。
拉佩其實並不累,昨天晚上他已經睡過三個小時,此刻這副模樣是裝出來的,不過他也不介意再睡幾個小時。
當拉佩重新睜開眼睛的時候,已經是晌午時分。
從那張柔軟的大牀上起來,拉佩像佛勒一樣隨手給自己一個魔法,隨着無數泡沬從身上泛出,他整個人變得乾淨很多,也精神很多。
從客房裡面出來,剛一下樓,拉佩就看到安博爾·諾德正在大廳試穿衣服。
安博爾·諾德顯然被拉佩剛纔的話刺激到,因此把所有的好衣服都搬出來,此刻正在穿衣鏡前不停地試穿着。
大廳內並非只有安博爾·諾德一個人,還有一個肥胖的老女人、一對三十多歲的夫妻、一個二十幾歲的青年,想必都是安博爾·諾德的家人。
安博爾·諾德擡頭看到拉佩從樓上下來,炫耀般問道:“你看我怎麼樣?這些衣服不算差吧?”
其他人也都注意到拉佩,安博爾·諾德的兩個兒子顯得有些尷尬,畢竟拉佩的年紀那麼小,卻和他們的父親關係頗深,以致他們平白無故矮了一輩。相比之下,那兩個女人就不怎麼在乎,她們朝着拉佩點頭致意。
“舞會晚上纔開始,不過現在過去也行,早點去說不定會碰到你要找的人,這樣你們就有充裕的時間進行交流。”拉佩站在樓梯口,斜倚着欄杆說道。
“實在太好,這實在太好了。”安博爾·諾德愈發興奮起來,緊接着說道:“我已經幫你把那件事壓下去,不過你最好暫時在外面躲一段時間,我請我的朋友幫你把周圍的住戶清查一遍。”
拉佩點頭道謝,安博爾·諾德確實幫他一個不小的忙。
“我已經幫你準備了衣服,你要不要試一下?”安博爾·諾德又開始炫耀起來。
拉佩聽出來了,他暗自好笑,嘴裡卻說道:“我有衣服,還算不錯。”
“能讓我們欣賞一下嗎?”安德爾·諾德對拉佩之前說的話仍舊耿耿於懷。
拉佩沒說什麼,只是掏出袋子,把那套衣服連同飾品一起拿出來,走上前幾步,鋪開在沙發上。
拉佩挑的這件衣服並不顯得特別華貴,屬於比較低調,寶藍色的絲綢面料,袖管和領子上點綴一些蕾絲花邊,前面是一排水晶鈕釦,下半身是一條同樣寶藍色的絲綢褲子,比起安博爾·諾德的那堆衣服明顯要“平淡”很多。
“這好像……不算很特別。”安博爾·諾德猶豫一下說道,他原本想嘲諷兩句,但是想到很多事還要依靠拉佩,最後還是忍住。
安博爾·諾德的兩個兒子和兒媳婦也差不多,唯獨那個胖女人走近前仔細看了一會兒,眨了眨眼睛,不太肯定地說道:“這針腳、樣式……是不是瑪蒂爾達夫人的手筆?”
“瑪蒂爾達夫人!”安博爾·諾德的兒媳婦尖叫起來,她當然知道這意味着什麼,這下子她的臉上再也沒有輕視的神情,而是瞪大眼睛盯着拉佩。
“誰是瑪蒂爾達夫人?”安博爾·諾德茫然地問道。
安博爾·諾德的兩個兒子連連搖頭。
“那位夫人是王室御用裁縫。”胖女人輕聲說道。
安博爾·諾德不說話了,他原本以爲拉佩讓他找個好點的禮儀教師,並且換一身好點的衣服是在開玩笑。現在他明白了,拉佩是認真的。
“和瑪蒂爾達夫人同等級的裁縫還有七、八個,她們的作坊一個月大概做幾十套衣服,一年也就幾百件,外面根本弄不到。她們做的衣服未必有多好,或許也不怎麼舒適,卻是身份的象徵。我沒想到你的夫人能夠認出這是瑪蒂爾達夫人的作品,不過我可以告訴你,舍利謝宮的侍者在十米之外就可以知道這套衣服是瑪蒂爾達夫人做的。”拉佩朝着安博爾·諾德笑了笑。
安博爾·諾德張大嘴巴,現在他總算明白拉佩之前爲什麼說那番話。
“現在時間還來得及,能不能幫我借一套衣服?”安博爾·諾德急了,他可不想被人看作是鄉巴佬。
“借來的衣服有可能完全合身嗎?”拉佩笑着問道。
安博爾·諾德張大嘴巴,說不出話來。
安博爾·諾德穿自己的衣服過去,別人會把他當作鄉巴佬。穿一套瑪蒂爾達夫人制作的,但是不合身的衣服過去,別人會把他當作死要面子的鄉巴佬。鄉巴佬和死要面子的鄉巴佬,好像還是前者更光彩一些。
“那麼你的這套?”安博爾·諾德的兒媳婦突然想起一件事,問道。
“這是我自己的。”拉佩聳了聳肩。
衆人全都呆滯地看着拉佩。
以前安博爾·諾德就懷疑,他猜拉佩可能是某個貴族的私生子,而現在那位貴族變成大貴族,至少也得是伯爵那個等級的。
一輛馬車緩緩而行,馬車上坐着兩個人,拉佩悠然自得地看着窗外,安博爾·諾德則滿臉愁容,昨天他還滿懷期待想要參加這場宴會,但此刻他多麼希望拉佩沒有幫他弄來請柬。
“別再愁眉苦臉的,你就當作是來熟悉一下環境的。”拉佩安慰道:“不想出醜的話,你只要低調一些就行。”
“我確實太急了,早知道這樣,我應該事先詢問你一下。”安博爾·諾德現在後悔都來不及。
在拉佩和安博爾·諾德說話的工夫,馬車已經漸漸停下來。
還沒到舍利謝宮,但是前面的路卻已經堵塞,兩邊全都是馬車。
看了那些馬車一眼,安博爾·諾德愈發後悔,總算明白拉佩爲什麼建議他連馬車都換掉。
安博爾·諾德的馬車在塔倫算是數一數二,但在這裡就顯得太過寒酸,還有一種格格不入的感覺,一看就知道是從外地來的,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給人一種粗糙、簡陋的感覺。
安博爾·諾德突然下意識地看了看自己,又看看拉佩,這才發現,就算是靜靜地坐着,拉佩的身上也不知不覺透着一股華貴的氣質,而他卻像是一個跟班。
這讓安博爾·諾德愈發感到難堪,現在他終於明白拉佩所說的禮鎮教師有什麼用場,教的肯定不是禮儀,而是幫他培養氣質。
可惜,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馬車一點一點往前磨蹭,總算到了大門前,門口的侍者拉開了車門。
拉佩先從馬車裡面出來,他看着眼前這座園林,臉上滿是回憶的神情,好像他以前是這裡的常客,卻因爲什麼事好久都沒來了。
安博爾·諾德緊隨其後從馬車上下來,他顯得僵硬又拘束,手裡拿着一張請柬,卻完全不知道遞給誰。
更糟糕的是安博爾·諾德很敏感,身爲警察廳廳長,他還非常擅於觀察和分析,已經發現那些侍者看着他的眼神充滿輕蔑,甚至還有那麼一絲憐憫,更讓他悲哀的是,那些前來參加舞會的大人物全都刻意避開他,連大人物身邊的跟班也都露出對他不屑一顧的神情。
安博爾·諾德剛纔還覺得自己像是拉佩的跟班,現在才發現自己就算做個跟班也不合格。
越是這樣想,安博爾·諾德就越沒自信,他本來打算獨自行動,但現在他更希望和拉佩在一起,不過等到再轉頭想要找拉佩,卻已經發現拉佩已經不見人影。
就在這時,一個面黃肌瘦、乾枯如柴的人靠過來低聲問道:“你是來這裡找門路的吧?”
安博爾·諾德一看這個人,立刻就猜到他是個掮客,只是不知道這個人擅長哪個方面。
見安博爾·諾德不回答,那個人嘿嘿一笑,道:“帶你進來的那個少爺難道沒告訴你應該穿什麼衣服?必須注意些什麼事?”
“他說了,不過時間來不及,我昨天晚上才知道這裡有舞會,便拜託他弄了一張請柬。”安博爾·諾德因爲心靈接連受到打擊,智力跌落到負數,竟非常老實地回答道。
“昨天晚上?”那個掮客笑了起來,道:“那個少爺不是手裡有請柬,就是門路很寬,請柬倒是不難搞到,只是時間緊迫一些。”
“是啊,他確實神通廣大。”安博爾·諾德已經沒什麼可說的。
“你想找的是什麼人?想要達到什麼目的?”那個掮客不再兜圈子。
“我在外地擔任警察廳廳長,現在想調回來。我都已經這把年紀了,倒也不在乎職位,但如果能夠擡高一級官階就好了。”安博爾·諾德沒有門路,只能實話實說。
“這年頭別人都是想往外走,馬內不好混,你居然想回來?”那個掮客訕笑起來。
“年紀大了,再說,我們那邊不太平,國王特使都被刺殺了。”安博爾·諾德露了點底。
“就是幾個月前威爾勳爵被刺的那個地方?叫什麼……”那個掮客想了半天,也沒想出塔倫這個名字。
安博爾·諾德面露尷尬,小地方就是小地方,別人就算聽說過,也想不起名字。
“這件事有點麻煩,威爾勳爵算是我們這一行的老前輩,他死在你的轄區,這讓圈子裡面的人感到心寒啊。”那個掮客露出爲難之色。
安博爾·諾德很明白,這是找理由擡價,他有些後悔,應該事先做好準備再來,現在答應也不好,拒絕更麻煩,如果他答應,對方弄不好會把價錢開到天上去。如果拒絕,這人懷恨在心,說不定暗中給他耍陰招。
“你慢慢琢磨吧。”那個掮客倒也不在意,他指了指旁邊一個角落,道:“我勸你別到處亂轉,憑你這身打扮,你在這裡就是丟人現眼,沒人會搭理你的,你如果要找人,也只會給那個人留下一個壞印象,所以你還是待在角落,在那裡的全都是像你這樣的人,你們或許會有共同語言。”
說完這番話,那個掮客轉身就走。
安博爾·諾德茫然地看着四周,他不太願意相信那個掮客的話,但是很快他就發現那個掮客沒騙他,所有的人,從大人物到底下的小角色,甚至包括侍者全都遠遠地避開他,很多人毫不掩飾對他的輕蔑。
此刻安博爾·諾德終於明白,他不是這個圈子的人。
安博爾·諾德轉頭再看了掮客指給他的角落一眼,果然那裡聚集着一羣人,大概有二十幾人,這些人果然都和他一樣,有一種和這裡格格不入的感覺。
猶豫了一會兒,最後安博爾·諾德還是朝着那邊走去。
“您也是來走門路的?”
“不要在意,這樣的事經歷得多了,自然而然就習慣了。”
“是不是覺得臉皮都沒了?別放在心上,想辦成事,臉皮太薄可不行。”
“我已經在這裡逗留了半年,沒少看這些人的臉色,連那些伺候人的傢伙也敢拿眼角看我。如果在我那裡,絕對可以把他們擠出屎來。”
聚攏在角落的人全都同病相憐,對安博爾·諾德倒是很客氣。
互相詢問了一下身份,安博爾·諾德也探了一下他們的底,全都和他沒什麼衝突,他頓時鬆了一口氣,和那些人閒聊起來。
安博爾·諾德當然不指望這些人能夠找到什麼門路,他需要的是經驗。
安博爾·諾德首先問的,就是這些人弄到請柬花費的代價,對於拉佩,他不可能毫無保留地信任。
一問之下,安博爾·諾德鬆了一口氣,拉佩開的價錢還算公道,特別是考慮到時間那麼緊迫,再考慮到因爲這件事,賈克卜的人發現拉佩的住址,拉佩開的價格甚至可以說很低。
從這些人的閒談中,安博爾·諾德也漸漸明白走門路的要點,包括穿着打扮、言行舉止之類的,順便他也知道瑪蒂爾達夫人做的衣服代表了什麼,這羣人如果有門路,砸鍋賣鐵也會幫自己置辦一身,可惜做不到。
當然安博爾·諾德也知道,這些人肯定有很多事情沒說,但他也一樣,譬如提到拉佩的身份,他就只說是某位大貴族的孩子,稍微暗示一下是私生子之類,卻沒提秘密警察。
“帶你進來的那個少爺好像和弗朗西斯科侯爵的千金很熟悉。”
一個同樣也是來走門路的人朝着遠處一指,安博爾·諾德這纔看到拉佩。
舍利謝宮是一座東方風格的園林,這裡除了主樓羣之外,還到處散佈着一些小的建築物。
此刻拉佩所在的就是一幢異常精緻的三層小樓,這幢樓就像放大許多倍的玻璃燈盞,四周沒有牆,全都是玻璃,從裡面可以看到外面,拉佩就站在窗邊和幾個差不多同齡的女孩談笑風生,他最在意的明顯是其中一個女孩,最漂亮的那個女孩。
“他認識的人確實很多。”安博爾·諾德輕嘆一聲。
“說了半天,你比我們都有優勢,你至少認識這麼個有地位的人……儘管年紀小了一些。”一個人羨慕地說道。
安博爾·諾德欣慰地點了點頭,此刻他已經體會到有個人能夠幫忙,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他當然不知道拉佩正拿他當話題,而且說的全都是取笑他的話。
“那個傢伙是個警察廳廳長,不得了的大官,手底下管着好幾千名警察。”
拉佩用異常誇張的口吻說道。
拉佩當然很清楚,在場的這些人根本不會把一個小小的警察廳廳長放在眼裡,如果是馬內的警察廳廳長或許還好說,但外地的警察廳廳長在也們的眼裡連條狗都不如。
“他可真夠老土的,你帶他來不覺得丟臉嗎?”旁邊一位古靈精怪的小姐輕聲問道。
“像這種舞會一個月至少有七、八場,你們難道不覺得膩嗎?偶爾帶一個小丑來耍一耍,調節一下氣氛不好嗎?”拉佩直接把安博爾·諾德劃入雜耍演員的行列,道:“你們是沒看到那隻老猴子是怎麼求我的,他的殷勤勁讓我渾身起雞皮疙瘩,他的巴結也讓人難以忍受,到了最後,只要一看到他那張臉,我的胃部就會發酸。”
“那你還帶他來?”另外一位小姐說道。
“只有我一個人受罪,這讓我很不平衡,所以我打算讓更多人一起受罪,可惜來到這裡之後,那傢伙被嚇住了,要不然你們就會看到非常有趣的表演。”拉佩說道。
“你可真壞。”衆位小姐全都捂起嘴巴。
“我以前從來沒有看過你。”那位侯爵千金斜了拉佩一眼。
拉佩不好意思地撓了撓臉,猶豫一下說道:“你肯定看過我。你忘了七年前在索廷斯堡的那座小島上,被你們扔在島上那個可憐的小男孩?”
“啊!是你!你變了很多,我簡直認不出你。”那位侯爵千金驚訝地輕叫出聲。
拉佩心中暗想:你當然不可能認出來,根本就不是一個人嘛!
這件事是比格·威爾告訴拉佩的,此刻這隻鬼魂正藏在他的意識深處。
想要做到這一點,拉佩和比格·威爾都要付出不小的代價,比格·威爾需要消耗大量的魂力,今後幾天就別想再出來。而拉佩付出的代價就是人格分裂將比以前更加厲害,就像此刻他明明用的是演員人格,但花花公子人格卻不時冒出來。
“自從那件事之後,我就一直沒看過你。”那位侯爵千金已經當真,緊接着又問道:“你去哪裡了?”
拉佩裝出一副很鬱悶的樣子,道:“那之後的兩年我一直在馬內,你們恐怕都沒有注意過我。後來我做了一件小小的錯事,這件事讓我的父親很不高興,所以他把我‘流放’了。”
“流放?是被送去修道院,還是送回領地?又或是送到某位殿下身邊?”一個女孩問道。
“都不是,我被送去一座叫塔倫的港口城市,那真是一座很小的城市,才十幾萬人。這個土包子就是當地的警察廳廳長,他原本還是馬內人呢……”拉佩拼命地貶低自己的故鄉。
想要和一羣人湊到一起,最好的辦法就是投其所好,馬內人,特別是馬內的貴族全都有一種莫名的優越感,貶低別的地方,或貶低別地方的人最能夠得到他們的認同。
拉佩接下來說的全都是一些“鄉巴佬”的小笑話,而主角不是那位可憐的廳長大人,就是馬內的那些達官顯貴。
在拉佩的嘴裡,塔倫的貴族全都成了暴發戶,不懂穿着,只知道昂貴就好,他們用黃金和絲綢“包裹”身體,家裡胡亂堆着各種珍寶玩物,吃的東西全都是香料,一斤肉用兩斤香料調配。
最後拉佩自然而然地說到塔倫的那些小姐,特別是市長的千金,直接被他形容成一個村姑,儘管會寫七行詩,會彈鋼琴和拉小提琴,能夠說十幾國的語言,卻不懂得吃喝和穿着。
拉佩這樣說,當然是在討好這些貴族千金。
拉佩早就從比格·威爾嘴裡,得知馬內貴族的問題。
幾個世紀的繁華和安逸,使得馬內的貴族變得越來越自戀和短視,而且變得越來越懶散,很多人甚至不識字,相反的,外地的貴族大多注重教育,很多千金小姐都多才多藝,而這愈發引發馬內那些千金小姐的嫉妒和憤怒,所以貶低那些外地貴族小姐的話題,在這個圈子中絕對受歡迎。
此刻的拉佩早已換成花花公子的人格,這個人格得到愛情之神的祝福,最擅長的就是花言巧語討好女孩。
很顯然拉佩成功了,他成功地引起小姐們的關注,同樣也成功地引來仇恨。
只見一個矮墩墩的小胖子走過來,這個小胖子長得其實挺不錯,只可惜那張肉呼呼的臉蛋破壞了他的相貌。
“娜達利雅,這個人是誰?”小胖子用眼角看着拉佩。
“保得利,你現在睡覺仍舊流口水嗎?”拉佩笑嘻嘻地問道。
小胖子的臉頓時青了,這是他最大的禁忌。
小胖子和拉佩一樣也是十五歲,這個年紀已經不小,在一個世紀前,他們都已經能夠指揮軍隊馳騁沙場,這麼大還流口水,小胖子因此被很多人恥笑,這已經成了他的逆鱗。
“我……我……”小胖子要想一個找回面子的辦法。
“決鬥怎麼樣?爲了你的榮譽和他決鬥。”那位侯爵千金立刻提議道。
“是啊,爲了你的榮譽。”旁邊的女孩也在挑唆。
這羣人閒得無聊,整天惹是生非,最喜歡的就是拿男人逗樂。作爲女孩來說,特別是貴族女孩,十五歲已經成年,這個年齡結婚的倒是不多,但是已經訂婚的卻不少。
“來嗎?”拉佩有很自信。
小胖子的額頭漸漸滲出汗珠,現在不同於一個世紀以前,以前決鬥是可以找人代替的,決鬥看的其實是手下的實力。現在決鬥成了解決紛爭的最後手段,只能自己上。小胖子看了看自己的塊頭,再看看拉佩的模樣,可以肯定輸的十之八九是他。
“算了,沒必要爲了這樣一個莫名其妙的理由決鬥。”拉佩給了小胖子一個臺階下,不過緊接着他又將了一軍,道:“咱們賭一把怎麼樣?賭賽馬,我有一匹不錯的馬,我的騎術也還可以,咱們繞着索廷斯堡轉十圈。”
“我們只比馬怎麼樣?要不然我太吃虧了,我的體重是你的一倍……至少是一倍。”小胖子並不傻,他順着臺階下來,同時也沒衝動地答應比賽的要求。
“這不好玩。”拉佩終於接近自己的目的,他故作沉思,好半天后說道:“前幾天我聽底下的人提起,最近有人在籌備一座跑狗場,咱們就拿狗來定勝負怎麼樣?你騎不了馬,牽着狗上場總沒問題吧?”
“跑狗場?”小胖子不是比格·威爾,他對這種下等人玩的東西一無所知,所以一聽到“跑狗場”三字,腦子中根本沒有簡陋、骯髒的印象,以爲和跑馬場差不多。
“就這麼定下來,明天……不對,一個星期後怎麼樣?”小胖子答應了。
“沒那麼急,咱們這樣的身份怎麼可以出現在一般的跑狗場?既然玩,就要玩得有格調。我去問一問那個籌備跑狗場的傢伙,我打算投一筆錢,把那裡弄得漂亮一些,以便能夠符合你、我的身份。”拉佩順勢說道。
“那肯定是必須的。”小胖子上當了。
“跑狗?狗也能用來比賽?”旁邊的一位小姐興奮起來。
對賽馬感興趣的不只是男人,女人的數量也不少,正如比格·威爾所說的,貴族其實是很無聊的。
“當然能跑,而且和跑馬場不一樣,我們想什麼時候玩,就什麼時候玩,不像跑馬場一個月才兩次。”拉佩趁機宣傳跑狗場的好處。
“是啊,那也太少了。”另外一位小姐抱怨起來,這顯然是一位賽馬愛好者。
“說起來塔倫有一點絕對比馬內好,那邊的人別看他們老土,玩的花樣確實不少。”拉佩又開始誘惑起來。
“好啊,有什麼好玩的?”
“快說,快說。”
那些小姐爭相圍攏過來,小胖子看得眼紅,不過這次他沒開口,一方面是因爲他覺得拉佩不是善類,他未必幹得過拉佩。另一方面也是因爲他對拉佩所說的東西感興趣,說實話,他也常覺得很無聊。
“這個以後再說。”拉佩賣起關子來,緊接着又道:“我和保得利是爲了你們而發生爭鬥,按照規矩,勝利者應該有權向傾慕的小姐提出一個要求。”
“沒錯。”小胖子突然覺得拉佩其實很不錯。
“先說說看,是什麼要求?”侯爵千金問道。
“約會怎麼樣?被挑中的小姐不能拒絕。”拉佩湊到侯爵千金的身邊,從桌上拿起一枝玫瑰遞到侯爵小姐的手中。
周圍頓時響起一片起鬨的聲音,唯獨小胖子感到很酸,他一直在追求娜達利雅,可惜娜達利雅始終對他沒什麼感覺,不過酸溜溜的同時,他也充滿期待,如果他贏了,就可以順理成章地和娜達利雅約會。
“好吧。”娜達利雅一把接過玫瑰,她已經聽懂拉佩的言下之意。拉佩只說不能拒絕,但是沒說不能推託,如果保得利贏了,娜達利雅找個理由推託掉就行。但如果拉佩贏了,她倒是要考慮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