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婦道 (1)

嫁人要嫁不孝子

看到這個題目就想揍我的同學可以排隊領號了。

這世界,僞善橫行,既然有種站出來講真話,多少得冒點生命危險。

好在比找大孝子當老公,冒的生命危險小多了。一朋友和男友交往多年,男友媽媽嫌她家裡經商太惡俗,配不上他們清純婉約的書香門第,拒不接納。男友怕忤逆父母傷了二老的心,要求朋友跟他玩起了地下情。朋友因爲愛他,委曲求全,3年打了4次胎,第4次人流手術時大出血,終於意識到自己的傻逼,不再爲這個大孝子玩命。

結婚不是入黨,不用仿效古代,玩什麼舉孝廉的把戲——大孝子的壞處在於,在他眼裡,父母永遠排第一位,你永遠是二等公民。任何衝突發生,你就只能悲催地當永恆的炮灰。他以對你之兇殘,凸顯對父母之愚忠。如果無需與大孝子的父母朝夕相處,殺傷力還弱點,否則,你娃的人生,就會變成一部《雙面膠》——廢話,婆婆花五年時間教會兒子穿衣服,媳婦用不到五秒鐘就能把兒子的衣服脫掉,這心理落差,必須靠欺壓媳婦來取得平衡嘛。而孝子型老公,常常半推半就地充當這場欺壓戲碼的幫兇,畢竟,他的孝順度,需要靠你的苦逼度來成全。

婆媳矛盾和地心引力,都是不可抗衡的存在。但事實上,沒有惡婆婆,只有壞老公——不是有個驚悚新聞,江蘇常州理工一女博士因爲與婆婆不合,老公一直偏袒老媽,惹急了乾脆打老婆以示權威。婆婆在兒子的縱容下,佈置好周密的殺人計劃,往兒媳頭上澆汽油,騎在對方身上狂砍,導致頸部幾乎被切斷。該婆婆殺人後騎單車在小區晃悠,還去餐館吃了飯,再慢悠悠自首,牛逼得像是從東野圭吾的小說裡穿越出來的。

媽媽boy比playboy還嫁不得。所以每次看到周杰倫那樣動不動就說聽媽媽的話、要找媽媽那樣的女朋友、所有女友都要經過媽媽那一關的典型俄狄浦斯情節上身的極品媽媽boy,還有無數女生飛蛾撲火機關算盡地企圖嫁給他,我就開始懷疑感嘆,有受虐狂傾向的女子大面積分佈啊?

不嫁孝子聽上去離經叛道,其實早已是婚姻市場的潛規則。《非誠勿擾》看過吧?不管條件多正點多優質的男嘉賓,只要在臺上做五道槓狀,深情表白自己有多傳統跟父母感情多融洽多深厚,或者強調擇偶條件之一是女方一定要孝順,這種時候等待他的就是啪啪啪此起彼伏的滅燈——無辜的男嘉賓想破腦袋也不明白,“孝順”已經低調地成爲婚姻市場中的敏感詞,要當大孝子,往往就當不了好老公,除非你的父母或你的老婆,被耶大師、釋大師附體。

本來嘛,“孝順”這個詞也差不多該被請進博物館,因爲要“孝”就必須“順”,“順從”這個詞長得就夠慘,充滿了強迫、犧牲、自殘、捨棄等悲劇色彩,與其講孝,不如講愛,愛父母,雙方平等。

不是說要找毆打父母的男人就牛逼,而是說,完美的老公,倘若他對父母有24孝,對你至少得有48孝。忍了半天,終於可以謳歌我家羅同學了吧?我的婆婆是民間經濟學家,節約界的泰斗,比如我給唯唐君煮了7個餃子她嫌煮太多,吃不完會造成巨大的令人扼腕的浪費。比如朋友來家裡做客,她會把做好的菜藏起來,讓人家吃白米飯。她去許願池看到池底金光閃閃的硬幣們,慶幸自己剛好帶了塊磁鐵,四處找棍子,把磁鐵綁在上去,準備把硬幣們吸起來……這個故事秒殺葛朗臺啊。其實這些真的還好,我跟她相處幾年也相安無事,只是有時候感嘆婆婆永遠跟媽媽不一樣罷了。

比如寶寶不小心用凳子砸了我的腳,我這種耐痛力特別高的人都痛得眼淚直飈,她會在旁邊看着笑;比如寶寶發燒我和羅同學通宵照看,都一分鐘沒睡,第二天早上寶寶退燒了,她讓我在客廳繼續陪寶寶一邊看電視一邊睡,說,有電視聲音才睡得香,說完默默地把臥室門關上,讓羅同學在裡面安靜睡覺不受打擾……而我的公公是儒家父權精神的忠實踐行者,家裡來任何客人都要經過他的嚴格審覈,稍不高興不管是我的表弟表妹還是同事,哪怕他們一年就只來我們家一兩次,也會當着人家的面擺臭臉甚至直接進行人身攻擊——必須檢討,我修養不足,他老人家攻擊性語言太強烈時,我會表達憤怒,而這樣的時刻,羅同學不顧人倫綱常地堅定地站在我這邊,對他父母喊話:你們太過分了!我從來沒讓咪蒙這麼生氣,你們爲什麼要這樣激怒她?!如果你們對她不好,我也不會跟你們一起生活!——明明是真人真事,寫出來怎麼像是抄襲狗血電視劇呢,靠。

對於羅同學的忤逆行徑,一男閨蜜深表贊同,當他媽媽試圖玩些婆媳爭鬥的技巧,他就直說:這是我和我老婆的家,你來這裡只是做客的,不要指手畫腳、挑撥離間,否則這裡就不歡迎你。他的母親大人憂傷地踏上了回江蘇的火車,而他這位不孝子則贏得了周圍所有女性的盛讚以及對他老婆的海量豔羨。

最理想的老公,就是這類有了媳婦忘了孃的優良物種——雖然於婆婆而言,這是個悲劇事件,但凡事總要換個視角去看,就像泰坦尼克號沉沒,於船上廚房裡的魚蝦來說,又何嘗不是生命的奇蹟!

至於那些看了這篇文章急火攻心的孝子孝女們,放心啦,我會有報應的。養兒子的我,雖然已經提前做好了巴結兒媳的準備,但防患於未然,這篇文章,絕對不能讓他看到!現在開始叫他背誦論語中孝順父母的片段,還來得及嗎?

拿什麼整死你,我的賤人

2012年開年大戲之一,便是原配肖豔琴被賤男和小三逼死之後,又原地滿血復活的狗血劇情。對於事件真相,存在各路猜測,我則特別偏愛她親自策劃以詐死的方式來完成一場漂亮復仇的版本。腹黑+原配這個搭配,多有深度。如果在一段婚姻中,被對方惡意地、嚴重地傷害了,還要繼續聖母、繼續小白兔、繼續包子,那不叫善良,叫純傻逼。 ωωω ⊕TTkan ⊕C〇

很多人對肖豔琴的“詐死”憤憤不平,認爲她不該愚弄大衆,利用大家的同情——首先,一個女人爲賤男自殺,造成親者痛、仇者快的結局,這明明就是愚昧加殘忍,有什麼好值得同情的(憂鬱症患者除外)?其次,肖豔琴如果真是詐死,那纔是勵志故事,真人版《妻子的誘惑》啊,鼓舞了好女人的鬥志,弘揚了社會正氣,這等於警告所有賤男,出來鬼混,遲早要還。相對於這樣的正面影響,你那點浪費掉的同情算個屁。

男人們一聽肖豔琴可能是詐死,更是徹底怒了,靠,身爲原配,竟敢不頭腦簡單、不乖巧溫順、不大愛無疆?立即大義凜然地收回先前的同情,好像他們的同情有多價值連城似的。事實上,他們所謂的對原配的同情,不過是一場交易,前提是,原配必須忍氣吞聲忍辱負重忍者神龜。老公在外亂搞之後,熬好老母雞湯給他補身體。如果你一旦有點記仇、有點心機、有點策略,那就是破壞了遊戲規則,這樣的原配,多不方便管理,多影響長治久安,讓老子以後如何暢快地出軌、心安理得地亂來?

《康熙來了》有一期,是讓臺灣地區50個二三線男星,選他們心目中最想娶的賢妻,胡瓜的女兒小禎高票當選,男人們投給她的理由,非常一致,“她在老公出軌新聞滿天飛時,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裝什麼都沒發生,直接對看笑話的記者們說,我愛他。”確實,這樣的女人,性價比真是太高了。

原配必須大度、隱忍,是男權社會的洗腦戰術之一。古代小說裡,悍婦統統下場悽慘,清朝有一篇小說講某女子爲防止老公出軌,每天早晨給他的上蓋章,到晚上仔細檢查封印的完整性——多有萌點、多有創意、多福爾摩斯的賢妻啊,但寫小說的猥瑣男怎會放任這樣的悍婦“得逞”,直接送給她一個不得好死的結局,這才大快人心。

當然,有人一定會說,對賤男,沒必要耗費時間和智力去對付——這就得分清楚了,如果他只是找了小三,只是要離婚,只是光明磊落的亂搞,在此之前,你對我一心一意,至少假裝對我一心一意,現在,你有變心的權利,我成全你,讓你和小三雙宿雙飛,省得禍害別人。但是,如果你反過來對我使壞——玩什麼家暴、顛倒黑白、轉移財產、虐待兒女等渣男套餐——那就不好意思了,以前不用心計,是因爲老孃愛你,懶得用、捨不得用,現在,只好陪你玩玩變身遊戲,讓你見識見識,什麼叫小綿羊瞬間變身大灰狼。

有位婚禮主持說,她印象最深刻的一場婚禮,是新郎新娘站在豪華酒店門口,歡天喜地地迎賓。這時,一輛卡車停在他們面前,一女子指揮幾位彪形大漢,從車裡擡出一張牀墊,大氣地扔過來,該女子很帥地對新娘說了一聲:來,這是你和我老公睡過的,送給你當賀禮。

有個醫學院女生的男友劈腿,男友天天拉着新歡滿校園巡遊,在她面前高調炫耀,女生實在看不下去了,在食堂跟二人爭吵,一氣之下拿餐刀捅了男生十幾二十刀,刀刀避開重要器官,男生受了重創卻被判爲輕傷,這個故事的核心被定義爲:知識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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