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下班後,莊曉萌便邁着小碎步,來到了丁可文的小商店裡。
丁可文見到了她,自然有點意外,早幾天聽仲醫生說她去了廣東,卻沒想到這麼早就回來了。
“莊醫生,聽說你去了廣東一趟,怎麼那麼快就回來了啊?”自從幾年前借了莊曉萌的錢以後,在沒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丁可文便改稱她爲莊醫生了。
“我這人,想去就去,想來就來,隨意性大,怎麼不行嗎?”莊曉萌提起廣東之行打心底就來氣,所以在回答丁可文的問題時,難免夾帶了一些怒氣。
丁可文哪裡敢得罪她啊,他趕緊應着:“行!行!莊醫生做事,雷厲風行,什麼都是對的。”
莊曉萌笑了起來:“還是你這小傢伙嘴甜,表嬸嬸就喜歡聽你這麼奉承我。”
不以表嬸嬸的身份力壓晚輩,她好像對他說不出和喜歡沾邊的兩個字來。
丁可文自然不會介意,因爲通過這幾年的相處,他已經知道莊曉萌本性就是如此,總是大大咧咧的,還愛說玩笑話,那些有點不太正能量的話題他也不怎麼在意了。
“我這哪是誇你啊,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丁可文笑着。
莊曉萌剛要再和他說點什麼,卻有人進來買東西,都是一個村子裡的熟人,莊曉萌也不便再在這裡久留,就隨便買了一袋洗衣粉,回家去了。
莊曉萌剛走沒多會,李新化便騎着他那二八大槓過來了。李新化每次下班以後,都會來他這裡轉悠一下,和他聊一會天再回家吃飯。
“可文,你說你這麼大歲數了,怎麼還不找一個女人結婚啊?”李新化是李新學二叔家的兒子,自持在村裡的輩分比丁可文高,所以每次叫他的時候,總會直呼其名。
雖然如此,丁可文在對他這樣一個年齡比他小那麼多的人時,也從來不會尊稱他一句“表叔”,而是和對方一樣,直呼其名。
“我一直沒有遇到過合適的呀……”丁可文答道。
這兩年,村裡也的確有人給他介紹過,但是,他總覺得自己的心裡尚有那個嶽鎖平的存在,所以許多相親也被他以各種理由拒絕了。
“我就不信,你都快三十了吧,就沒有談過一次戀愛嗎?”李新化問着。
當然談過,只是丁可文一直沒有和他提起過而已,如今他既然問起了,倒不妨好好和他說道說道。於是,丁可文娓娓道來,把他和嶽鎖平之間的故事,一一詳細的和李新化說了一遍。
之所以和李新化說起,是因爲他想向李新化證明,他丁可文並不是一個感情空白的人,他也曾經擁有美麗的愛情,以及深愛着他的女人!
“你太傻了,幹嘛要和人家說分手?”李新化唏噓不已,替他惋惜着。不過他還是掐着指頭算了一下,繼續說道,“我這一算,你們之間的七年之約,還有半年多的時間就到了,你就不想去看看她,她是否還在等你嗎?”
“我沒有勇氣再次面對她呀!”丁可文如實的回答着。
是啊,這麼多年以來,丁可文有想過要去看她,可是每次想到自己給她寄走的每一封信,都石沉大海,嶽鎖平恨他的樣子便躍然於腦海裡,他哪裡還能提起勇氣去見她啊?
“叫我說就是你們這一幫愛面子的人,才最容易丟掉愛情。面子有那麼重要嗎?”李新化拆了商店裡賣的一毛錢一包的小零食,沒打算付給丁可文錢的邊吃邊說,“要不,過兩天等我星期了,我陪你去一趟 你好好探聽探聽,說不定還有在一起的機會呢!”
聽李新化這麼一說,丁可文倒是覺得有點道理!這麼多年沒見,不知道嶽鎖平過的怎麼樣了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麼想的!要是她還和他一樣在等着自己,自己的不作爲豈不是錯過了這個機會!
丁可文一下子提升起了信心,他扔給了李新化兩包小零食說着:“聽你這麼一說,我倒是真想去看看她去了,要不,星期天,你就陪我去一趟她家吧!”
李新化使勁的點點頭,順手撕開了丁可文遞過來的小零食,塞進了自己的嘴裡。
“那我帶什麼去呢?總不能空手而去吧?”丁可文問着李新化,因爲他知道,別看李新化的年齡小,但是他畢竟也在廠子裡混過一年,有一些事情他懂得還是比較多的。
“我們這次去,主要是探聽一下消息,所以說不用帶太多東西。你那女朋友的老爸不是喜歡喝酒嗎?我們明天去買兩瓶五星湯溝酒,等到了她們村,再買一箱哇哈哈帶上就行了。”李新化出着主意。
“爲什麼帶兩瓶五星湯溝,而不是一箱呢?那哇哈哈又爲什麼不等到了她們村裡再買呢?”丁可文有一些不明白。
“五星湯溝你知道多少錢一瓶嗎?五十多塊錢,一箱要三百多,你捨得嗎?我爸說鄉里書記才喝的起這酒呢,今年咱們這地方流行喝這個,而且兩瓶送一個禮袋,拿着送人體面又好看。還有那娃哈哈在哪裡買的問題,那麼重的東西,我們一路上帶着,不是個累贅嗎?”李新化搖搖頭,似乎對丁可文的智商很是懷疑。
“那爲什麼五星湯溝不一起也在她們村買去?”丁可文似乎想爲自己找回一點面子。
“哎喲我去,你還真是笨呀!我問你一下,你家商店有五星湯溝這酒嗎?還有咱們村徐湖田家的商店有賣嗎?這麼貴的酒,一個小山村的商店會進貨嗎?”李新化反問道,鄙視他這幼稚的問題的表情更溢於言表。
丁可文想想也是,自己商店裡最貴的也就十多塊錢一瓶的,還鮮有人買,那要是五十多塊的一瓶五星湯溝,就更難賣出去了。
“還有,你這幾天,去鄉里服裝店裡,換一身像樣的衣服,理個頭髮,打扮的精神一點,就像第一次相親一樣,務必這次過去,能拿回一個理想的結果來!。”李新化囑咐完,又在丁可文商店裡的小零食堆裡,扯了幾包零食,揣進了自己的口袋,便吹着口哨,離開了這裡。
人熟是一寶,也是一害!像李新化這樣喜歡貪小便宜的人,自從和丁可文成了朋友以來,總是喜歡在他商店裡,拿一些不太值錢的小零食吃,從來都不會付款。以至於丁可文每次看到時,都不好意思說他,更不好意思拒絕他,畢竟都是一些不值錢的小食品,丁可文覺得,不要弄的太僵纔好。
當然,李新化來拿其他比較貴重一點東西的時候,都會很按規矩的付錢,並且也從不講價。
也許,李新化他自己也不知道,每一次,丁可文收他的錢時,價格都是比別人便宜的!
要不,怎麼會是朋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