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家,對元惹歡是陌生的,陌生中卻又透着熟悉。
他的家,不是她想象中那種高大上奢華裝潢的洋房,她是去過阮承東的家的,阮承東的家,目光所到的地方,都是富麗堂皇。
而蕭祁的家,卻是特別的。
樸素中,透着原始的狂野。
四面牆有三面沒有經過任何粉刷和處理,暴露在空氣裡的紅磚以及磚縫之間的水泥給人一種房子尚未完工的錯覺。
還有一面牆刷了粗糙的草木灰,牆上掛滿了盆栽和照片,看似排布凌亂,凌亂中卻又透着一種野性和隨意。
而他的大門更是復古,是一扇沒經過任何處理的木栓門,就和電視裡看到的鄉下農村那種老木門一樣。
他的家真的和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樣,簡單的不能再簡單,復古狂野中,又滿是安逸舒適,粗糙的裝潢風格看似隨意,但仔細又不難發現,這個家,處處用心,用一種顛覆的時尚品味,權勢來人居這個概念。
而房間裡看上去很簡樸的傢俱,惹歡能認出來的,都是價值不菲出自名匠之手的孤品,他的那張餐桌,她就在拍賣雜誌上看到過,但是看到這張桌子的拍賣價是的八十萬的,她媽媽還大呼小叫的覺得腦殘纔會買。
蕭祁,顯然就是那個腦殘。
但是不得不說,這樣的桌子擺在他的家裡,太和諧了。
他很會挑傢俱。
“那張桌子,你曾經很喜歡。”
見她看着桌子,他忽然道。
那麼,腦殘,也是她?
“我看過雜誌,賣的很貴。”
“上樓看看吧。”
“我以前,也住在這裡是嗎?”
她問,對於這個家那種從骨子裡透着的熟悉感,讓她對這個地方倍感親切。
她甚至,不用參觀,就像是本能一樣,知道哪個門是廚房,哪個門是洗手間,哪個門是雜物房。
“你在這住過一陣子,樓上你的房間,還保留着以前的樣子。”
他拉着惹歡的手,往樓上去。
打開一扇房門,夕陽正好不偏不倚的灑落在那張鋪着粉紅色牀單大牀上,給浪漫的粉色染上了一層橘色的溫暖。
晚風吹拂着窗簾,空氣裡有一股淡淡芬芳。
她鬆開了他的手,走到了窗口,眸光驚豔,她的窗外,是一片偌大的花圃,種滿了薰衣草,晚風中搖曳着的那一片紫色的絨毯,就像是上好的絲綢一樣輕柔美好。
他的手,從後面輕輕環上了她的腰肢。
她臉微紅,他的聲音,嘶啞又灼熱的在耳畔響起:“你曾說過,你希望你的窗外是一片花海,你走之後,我讓人種了這片薰衣草,我一直在等你回來,回來告訴我你喜不喜歡。”
她心頭微動,感動在蔓延。
“我很喜歡,我做夢都想要這樣一扇窗。”
“惹歡,答應我,以後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不要再放開我的手。”
他的聲音,低沉,懇求。
她的心裡,滿是抱歉,抱歉,她忘記了他們的過去,抱歉,她忘記了曾經對他的愛。
但是,如果他願意,請接受現在的她的愛,她愛他,在這片醉人的薰衣草花海中,她溫順的熨帖進了他的胸膛,輕輕的撫摸她抱着他的大掌,柔聲道:“我不會再走了。”
他的問,落在了她的發心,夜色漸沉,花園裡的路燈自動亮了,她們就這樣靜靜擁抱着,直到華燈初上,夜色爛漫,她的肚子,不爭氣的咕嚕了起來。
他輕笑,滿是寵溺:“餓了?走吧,我做飯給你吃。”
她始終還在懷疑他才廚藝:“不然,我做吧。”
“乖乖的等着吃就行了。”
他拉着她下了樓,把她安置在廚房門口自己的視線範圍內,一切,就像是回到了以前,五年的光陰,似從未消逝過。
五年前的那些時光,她也總愛靠在廚房門口,看着他做飯,他只要想到她就在身後,心情就會格外的好。
這扇門,寂寞了五年,他的背影,落寞了五年,終於,那道目光,又回來了。
他願爲她,放下一聲繁華光芒,洗手做湯羹。
而她,看着他的背影,心一直就像是漫步在那片薰衣草花海中,溫暖,馨香。
他以前,是不是也這樣給她做過飯,她是不是也這樣站在門口看過他?
她微微笑着看着他忙碌的背影,忽然有那麼一種感覺:想結婚了。
以前做溏心的時候,父母總是催着她結婚,她卻始終不知道想結婚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她總覺得是因爲自己年紀小,又以事業爲重的緣故。
現在她才明白,想結婚,就是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對的那個人在你的面前,像丈夫一樣爲你忙碌做飯,而你,捧着一杯茶,倚靠在門口,看着他的背影,會幻想和他在以後一起生活的美好畫卷。
或者說,想結婚,就是一種心血來潮的感受,某個點上,不經意的,你就想要有個家。
不過,也就是一瞬的想法,實在是他這幅居家好男人的樣子,太讓人癡迷。
兩個菜,出了爐。
一個海鮮湯,一個涼拌西蘭花,海鮮湯如同牛奶鍋一樣雪白,而涼拌西蘭花雖然簡單,但卻並非誰都能做的蕭祁這樣好看又香氣撲鼻的。
她原先還質疑他的廚藝,現在看來,真是她小看了他了。
“擺碗筷,還有一個菜,馬上就好。”
“恩。”
終於有點事情做了,她進了廚房,不用他指點,熟門熟路的找到了碗櫃,他微微吃驚的看着她,她擡頭聳聳肩笑道:“吃貨本能,不要見怪。”
他笑了:“那你還記得你最喜歡我做的什麼菜嗎?”
她想,如果她猜的沒錯,應該是糖醋排骨吧。
她記得清楚,他帶她去他的餐廳吃飯,叫了兩道糖醋排骨,還一直問她味道怎麼樣。
之前還是溏心的時候,以爲他是要讓她幫他的餐廳試菜。
“糖醋排骨是吧?”
“你喜歡吃甜一點的,不喜歡吃醋汁調的排骨醬,喜歡用番茄醬調出來的味道,而且番茄醬,你也只吃這家的。”
他拿了一個番茄醬瓶子晃了晃,惹歡已經記不得他說的,但是卻願意把這些記憶都植入到自己的腦海中。
“所以那天你出去又拿了一份糖醋排骨進來,但是我還是沒吃對味,是沒有用這種番茄醬嗎?”
“誰知道你嘴巴這麼叼,去洗手吧,馬上就好。”
惹歡甜甜一笑,路過他身邊的時候,忽然惡作劇的拿過番茄醬瓶子,擠了一點到手上,在他不解的表情中,嬉鬧的塗抹到了他的臉上。
他一怔,旋即放下鏟子佯裝要來追她報仇,她笑鬧着趕緊往廁所跑,不想腳底下一滑身子直直的往後倒去,以爲這些丟臉丟大發了,要和地板來個親密接觸,一雙大掌卻適時的保住了她的腰。
她睡倒在他的臂彎中,驚魂未定的看着他。
他的臉近在咫尺,眸光責備卻又心疼。
“看你,莽莽撞撞。”
她只是癡癡的看着他,就算被惡作劇的塗抹了番茄醬,也絲毫不影響他的魅力。
尤其是他現在這樣看着她的眼神和責備她的語氣,太帥了。
“還不起來?”
“不起。”
這個姿勢,反正累的是她不是他,她還蠻享受的。
他的眼眸中,閃過一絲“危險”的氣息。
“真不起來?”
“不起。”
他能把她怎麼樣?難不成他還忍心鬆手把她摔到地上了。
她以爲他不忍心,但是,她猜錯了。
他是沒把她摔在地上,他只是,慢慢的把她放在了地上。
該死的混蛋……
她怒罵的話還說出口,他忽然附身下來,親吻住了她的脣。
“唔……”
他的吻,淺嘗則止,繼而身子壓了上來,將她困死在地上,眼底,滿是笑意:“我們還從來沒有試過在廚房。”
“不要臉。”
她嬌嗔,面色緋紅。
他附身,把塗了番茄醬的臉對着她:“吻乾淨我就饒了你。”
“不要,大油臉。”
“那麼我只能這樣了。”
他忽然低下頭,塗滿番茄醬的臉熨帖上她的臉蛋,胡亂開始磨蹭。
她被逗樂,咯吱笑着躲閃,他不依不饒,直到……
她的t恤,因爲掙扎和躲閃而滑下肩頭。
他喉頭一緊,目光灼灼。
有曖昧的氣息,在房中蔓延,她在接觸到他那樣的目光後,眉心微斂,目光羞赧。
他的吻,灼熱滾燙的落上她的脣,天雷勾動地火。
他已準備就緒,一觸即發。
只是……
“等等,等等,你的鍋,是不是還開着?”
太過專注於寬衣解帶,她到現在才問道一股焦掉的味道。
他也忙擡頭。
“哄”的一聲。
鍋子乾燒過渡,裡面的排骨起火了。
果然,天雷勾動地火啊。
直衝向天花板的烈火被自動滅火感應器感應到。
兩人還來不及從地上起來,就被從天而降的瓢潑大水淋成的兩隻落湯雞,狼狽不堪。
從廚房逃難似的離開,站在客廳裡看着對方的樣子,面面相覷的兩人沉默了幾秒,惹歡先沒忍住,哈哈哈哈爆笑起來。
她的笑,分明是在嘲笑他,她膽兒可真夠肥的,也不看看現在更狼狽的人是誰。
看她那一頭長髮,和個女鬼一樣溼噠噠的掛在胸前,身上衣服熨貼着身體,她不知道,這個樣子的她,狼狽的,狼狽的讓人瘋狂嗎?
廚房不行,那麼就這吧,今天就算是天塌下來,他也要把她辦了。
他忽然襲來的手,讓她尖叫,整個人被抗了起來,丟進了客廳沙發。
他傾身壓了下來,她嬉笑着推他,他“粗暴”的將她的雙手反剪到了頭頂,另一隻大掌,輕輕撥開了她的溼發。
她笑着躲閃,他目光灼灼又深情的看着她:“惹歡,我們要個孩子吧。”
她的笑意漸漸變得羞赧,終於,在他期盼的和焦灼的等待中,點了點頭。
他眼底一抹灼灼精光,滾燙的吻再也無法等待。
她卻互相推開了他:“煤氣還沒關。”
“該死的,怎麼會有這麼多事兒,你等着。”
他起身,廚房已經成了一部災難大片,火早就熄滅了,感應器還在孜孜不倦的下着雨,地板上,水流成河。
他趟過水,速度的關掉了煤氣罩,再關掉了廚房的總閘,這下,什麼都好了,再也沒有什麼東西能打擾到他了。
他的美味晚餐,他要開吃了。
只是,回到沙發,卻不見了她的蹤影。
“惹歡?”
“我不想在客廳。”
她的聲音忽然樓上傳來。
他幾乎是跑上樓的,一進她的房間,就看到她蓋着被子躺着,粉紅色的被子下,頭髮溼潤的她羞澀的看着她,就像是新婚婦一般,他喉頭吞嚥,身體滾燙。
“歡歡。”
他親暱的喊她,聲音嘶啞。
她紅着臉,嬌羞的應了一聲。
他再也等不了了,關掉燈撲到了牀上。
夜色朦朧,庭院裡昏黃的燈光透過窗戶灑落在牀上,在那兩個交疊的身影上,散下一片柔暖的黃金。
瘋狂過後,她疲累的倒在他的懷中,他的身上混着兩人的汗水,她輕輕的抱着的他的腰肢,聞着他的汗香,聽着他起伏的心跳,漸漸進入了夢想。
再醒來的時候,已經是半夜1點了,她居然睡着了,廚房還一團糟呢。
他呢?
身邊已經不見了他的蹤影。
她起身,雙腿軟的差點沒站穩。
她紅着臉,在他家裡也沒歡喜的衣服,只能披掛了被子往樓下去。
“蕭祁。”
她喊。
他的聲音卻從書房傳來。
“我在這。”
她進去,就看到他面前堆積成山了的文件。
她忽然有些心疼:“你回家還要工作啊?”
“有幾分緊急文件。”
他不會告訴她,這些本來下午就必須處理好的,卻因爲她一個下午都在辦公室裡“干擾”他,所以只能帶回家。
看她披着個大杯子,拖曳着像個臃腫的玩偶,他又笑道:“你房間衣櫃裡,有你以前的衣服,應該還能穿。”
“是嗎?那我現在去換,換完我去打掃廚房。”
“不用了,已經叫阿姨收拾好了。”
“什麼時候?”
“你睡覺的時候,我叫了阿姨過來收拾,還讓阿姨順便做了晚餐在微波爐裡,你自己去熱了吃,別餓壞了。”
“哦,你吃過了嗎?”
“恩。”
看着他面前的這堆文件,惹歡不好再打擾他,她想應該是很重要的東西,不然不會折騰了一晚還要起來幹活。
他這個人,到底是不是鋼鐵做的啊?
折騰了一晚上,他還有功夫叫阿姨來收拾房間,還能處理文件,這都1點了,他都不用睡的嗎?
他每天都這麼過嗎?
看看他,鬢角都有了一根白頭髮。
她心疼,可是她也不能幫他分擔什麼。
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打擾他。
回了房間,打開衣櫃,裡面果然有好多衣服,只是都是偏少女系。
換了一身連衣裙,她紮起了頭髮,也算是睡飽了,她想去廚房看看有沒有什麼能給蕭祁做的。
廚房果然收拾的乾乾淨淨,就像是從來沒有出過之前的亂子一樣。
但是牆壁上燻黑的那一大片,依稀可以看出剛纔的慘況。
微波爐裡放着飯菜,她打開了微波爐,轉身走到冰箱前的,打開了冰箱才發現裡面都是炸好了等待備用的糖醋排骨。
她心底暖暖,翻開下面的格子的時候,看到了一些水果。
給他做個果盤好了。
拿出水果,忽然想到了院子裡的薰衣花。
她於是走到玄關換了戶外拖鞋,想去摘一點放在花瓶裡。
可是一開門,她差點嚇的閉氣。
歪歪斜斜的,一個人順着打開的門扉倒了下來,半個身子在外頭,半個身子跌在她的腳邊。
燈光下,她的臉色酡紅,化着精緻的妝容,滿嘴酒氣,她的樣貌,有些眼熟。
惹歡扭過頭正面看向她,一怔。
元沫兒。
她好像喝了很多,爛醉如泥,車子停在院子門口,車門還大開着。
惹歡一時不知該如何處理,卻也不能放着元沫兒這樣不管。
無論如何,她也是她的姐姐。
她奮力的,拖着元沫兒進來,元沫兒個頭比她還略高,雖然纖瘦但是應該長期健身,肌肉很結實,看着瘦小卻很重。
惹歡力氣也算大,把她搬到沙發上卻費老勁了。
元沫兒醉的很死,穿着一身寶藍色的小洋裝,裙子很短,腳上的高跟鞋足足有個十釐米,正色的紅,紅的豔麗妖嬈。
她不知道是從哪裡回來,這一聲裝扮像是去參加過什麼舞會。
惹歡沒法處理這情況,只得跑上樓去叫蕭祁。
蕭祁正處理好一份文件,敲門聲音響起,他揉了揉脖子邊放鬆邊道:“怎麼了,歡歡?”
惹歡推門而進,面色卻很是凝重:“元沫兒醉倒在家門口,我把她拖進來放在沙發上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他的話,惹了他皺眉。
她又來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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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我叫人來帶走她。”
他也早已經習慣如何處理,打了一個電話,簡單吩咐了兩句,掛了電話上前握住惹歡的手:“她有沒有對你怎麼樣?”
“沒,她醉死過去了,你不然送她回家吧。”
“不送,你沒聽說過,不要給人任何希望,只要不給,她也就會慢慢死心了。”
額,他倒是狠心,她也喜歡他的狠心。
他只要對她一個人好就行了。
“那要下去看看她嗎?”
“不用,一會兒有人會把她帶走。”
看着她如此熟稔的處理方式,惹歡問道:“她是不是,經常喝醉了過來。”
“恩,你不在的時候我並不住這,是鄰居看到給我打過幾次電話。”
“你爲什麼不住這?”
“因爲。”他伸手,勾起了她的下巴,“這個地方到處都是你的影子,我怕我會瘋。”
她聽的,鼻子莫名一酸,輕輕抱住了他:“蕭祁,謝謝你。”
“謝謝我什麼?”
“謝謝你找到我,謝謝你愛我。”
如果不是蕭祁找到她,她不知道當真正的溏心出現在她面前,當真正的溏心重新從她身上拿走所有的寵愛的時候,她會不會被擊潰。
現在,至少她是主動離開的,不是被趕走的,她至少走的有尊嚴。
不知道,她走了,她媽媽是不是如釋重負。
t市,亞當,凌晨三點。
包銀花坐在華坤和溏心都做過的那個位置看着整個酒吧,神態迷茫,雙眸含淚。
華坤走了,她的世界坍塌了。
是溏心讓她有活下去的勇氣。
可是,溏心也走了。
留給了她五百萬,留個她的,還有無限的孤單和想念。
她在家裡給她留了一封信,她說她已經知道了她自己的真實身份,她要走了。
對,她是該走,呵呵,如果不是她強加給她的那些記憶,或許她可以以元惹歡的身份,脫離亞當這種燈紅酒綠的地方,或許可以成爲一個坐在辦公室的高級白領,拿着q大的畢業證書,想要找什麼好工作找不到,怎用得着和她和華坤混日子。
可是,她走的太絕情了。
五百萬,五百萬什麼意思?
買她五年的養育之恩。
丫頭,太沒良心了,真的太沒良心了。
以爲她孝順,懂事,乖巧。
其實說到底,她就是和溏心一個樣,忘恩負義。
當年,還是個高中生畢業生未成年的她窮困潦倒的到她的酒吧裡來找工作,她看她可憐又因爲她和溏心有幾分相似就留下了她,要她冒用溏心的身份在酒吧工作。
因爲她和溏心長的像工作也勤快,她總是三不五時的塞點零花錢給她花花,她不知道她是誰,只知道她說她叫元惹歡,她以爲她是窮人家的孩子,念大學前想來勤工儉學。
她向來佩服這種有骨氣的孩子,只是她那麼盡心盡力的對她,她走了還不到半個月一聲不吭的就走了,後來只讓那個和她一起上班的叫個鍾敏敏的丫頭帶了一句話。
狼心狗肺,當時就該看出來這個叫做元惹歡的臭丫頭沒良心,沒良心,一點良心都沒有。
可是爲什麼,那麼難過,如果真的只當她是個沒良心的丫頭,心爲什麼會這麼痛,這幾天又爲什麼到處都去打聽她的消息。
她在哪裡,過的好不好。
是不是現在的父母不讓她再過這種生活,想要她和過去做一個徹底的了斷,所以纔會匆匆帶她離開,連隻言片語都不曾留下。
還是,是她自己攀上了有錢的父母,就不想要她了。
她是任性了點,是亂拿公司的錢,可是,她也是有原因的。
她是不是以爲她亂拿錢公司要倒閉了,所以才和有錢的父母走了?
不可能,她的女兒,不可能是這麼沒良心的丫頭。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壞丫頭,真是個壞丫頭。”
她苦楚仰頭大笑,灌入了一大杯酒。
rose從樓下上來,看到她這個樣子很是無奈:“別喝了,再喝心心也不會回來了。”
“哈哈哈哈,rose,你說你從監獄出來怎麼就這麼愛嘮叨了呢,來,陪我喝。”
“我是進去受過一次罪了,知道身體自己,要多活幾年,就要好好的對自己。”
rose是一個月前被放出來的,至於爲什麼已經判了五年的刑卻忽然說把她釋放了她也不知道。
她去問了當時判刑的法官,法官說有貴人在暗中助他,那個人說了如果她再做這種勾當,就會讓她在監獄裡呆一輩子,讓她好好思過,不要讓身邊的人心疼和擔心。
她不知道這個貴人是誰,但是毒,是再也不敢碰了。
她這輩子過的渾渾噩噩,進了一次監獄反倒通透了,她餘下半世,不能再過的亂七八糟,因爲她再也沒有勇氣面對溏心來看望她的時候,那沉痛又傷心的眼神了。
她不想讓溏心再露出那樣的眼神,可是,溏心卻不在了。
她回到亞當的時候發現溏心不在的時候,問了丁玲,丁玲說溏心回老家了,她又往瓦窯村那掛了幾個電話,終於聯繫到了包銀花,她問了溏心的事情,包銀花卻很吃驚的表示溏心未曾回去過。
然後,兩人火急火燎的在t市匯合,到處也找不到溏心,最後,在電視櫃上看到了溏心留下的便條的時候,兩人都傻眼了。
終歸,那丫頭還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終歸,她還是拋棄了她們。
包銀花已經這樣買醉好多天了,rose看着也難受,看她心裡,一點都恨不起來溏心,不,她現在應該已經是元惹歡了。
能在走之前留下五百萬,再之前填補坤發的兩百萬,她的家人,應該是有錢人吧,那麼,她應該真正過上了大小姐的生活了吧。
其實,她走也無可厚非,畢竟,那纔是她真正的家人。
只是她不能這麼無聲無息的就走了,她難道一點都沒有顧念到這麼多年的養育之情嗎?
對她絕情都可以理解,可是包銀花呢,掏心掏肺的對待,換來的只有700萬?
包銀花是該傷心的。
“真別喝了,那丫頭沒良心你也就不用傷心了,當年溏心離家出走的時候你都不見這麼消沉過。”
“你懂什麼,她那麼好,她孝順,懂事,體貼,每天都會幫我調一杯低濃度的酒,說我血壓高不能喝烈酒,每年我過生日,她都費盡心思的幫我辦排隊,知道我喜歡吃老三家的烤魷魚,每次我心情不好都會特地去那買來哄我。”
rose想到元惹歡過往種種的好,也有了淚意:“哎,那丫頭天好地好,也不是你的仔,她親爹親媽一來,照樣不走了,你就說溏心,你把屎把尿的養大,現在又是個什麼德行,除了和你伸手,還會做什麼?”
“她昨天是不是來過?”
“是啊,打烊時候來的,還好店裡沒多少人,不然都不好解釋她是誰。”
“她又拿走了什麼?”
“錢唄,你晚上收入的那點錢,都讓她拿走了,不拿走她不會罷休的,她會和潑婦一樣鬧上一天,我們酒吧生意好不容易好起來了,多虧了元惹歡找來那個什麼樂隊,溏心那個爛脾氣如果不給錢,她天天能來鬧,到時候要開張都難。”
“她真是要逼死我啊。”
“所以,還是元惹歡好吧,哎呀,元惹歡元惹歡的,叫的真是拗口啊,可是,她確實也就是元惹歡,我們再也不可能自我催眠,把她當溏心了。”
“不,她就是溏心,我心裡,她纔是溏心。我爲了不讓那個臭丫頭出現在她面前捅破她的身份,我一直用錢滿足着那個臭丫頭,可那個臭丫頭真是不知滿足,明天她再來,你找小刀的人過來嚇唬嚇唬她。”
“你傻呀,小刀從小暗戀那臭丫頭。”
包銀花扶着額頭,頭疼:“總也不能一直這樣吧,她現在胃口越來越大了,之前給的錢買了一輛跑車,結果在村裡那種路上飆不起來,地盤壞了,賤賣了,好幾百萬,賣了幾十萬的,拿了現錢就去澳門賭,輸光了又來拿,rose,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心心在就好了,她那麼聰明,總有辦法的。”
“也不知道,她會不會回來。”
“喝酒,喝酒,一醉解千愁。”倒滿了兩個杯子,她的情緒也感染的rose也滿懷傷感,一大杯烈酒,悶頭喝了下去,眼眶泛紅。
也不知道,她的家人對她好不好,她那麼美好的一個孩子,應該誰見了都會喜歡的吧。
就算她不辭而別,她也希望她過的好。
希望她的父母,百倍的疼愛她,補償她。
s市,凌晨3點,元彬還沒回來。
自從她把吳媽氣走後,元彬就又多了一個藉口不回家。
他說她太刁蠻,沒法和她過日子。
她刁蠻,他沒法和她過日子,其實,她心裡清楚的很,他是要去那個小妖精那。
他和徐靜,根本就沒有斷。
當年蕭祁悔婚,沫兒發病,家裡一片混亂,他信誓旦旦的說他和徐靜沒有任何關係,她因爲愛他最終選擇了相信他的謊言。
之後,她一直陪着沫兒在溫哥華養病,這一養,就是三年。
三年後回來,她其實聽到了很多風言風語,她知道元彬和徐靜還在一起,只是,她已經不想追究了,因爲,她已經不愛他了,而且,她也有了自己到戀情。
這樣孤單的夜晚,撥通那個大洋彼岸的電話,電話那頭溫柔的聲音,讓她煩躁的心漸趨平靜。
“嗨,怎麼還沒睡?”
她像是少女一樣,臉上泛起了甜蜜的顏色:“想你,睡不着,你那個學術研討會,什麼時候開始,我去機場接你。”
“舉辦方安排了車集體接送,你來不方便,你是公衆人物,在國內,我們還是低調點,我不想,影響你的家庭和你的前途。”
她心窩一暖:“其實我想過,孩子已經大了,有些事情她也能接受了,我想和他離婚。”
“但是,janney,我不可能娶你,你知道的,我妻子爲我付出了很多。”
握着手機,甄妮臉上少女的甜蜜淡去,眼底苦澀一片:“你不愛我嗎?”
“你是我這輩子,最愛的女人,只是,她是我這輩子,最虧欠的女人。”
她苦笑,心裡其實也清楚,如果強迫他和妻子離婚,她必會受千夫所指,而他必也會對前妻牽腸掛肚,無法釋懷。
他的妻子,在一場車禍中爲了找人救他,在雙腿重傷的情況下,在荒蕪的山路上爬了一個多小時找到一戶農家,最終他得救了,而她雙腿完全壞死截肢,這輩子只能生活在輪椅上了。
他和她,沒有孩子,也要不了孩子,他卻對她,十年如一日的溫柔照看。
在溫哥華的時候,第一次見到他,她並未動心,她心裡都是孩子和元彬,但是,生活在一起久了,她感動於他對妻子的好,問他是如何做到的,那個夜晚,他喝多了,和他訴說這些年他也有過的彷徨和苦悶,她也聽醉了,想到元彬這幾年對她的種種背叛,兩人哭着抱在一起。
那一夜她們發生了關係。
醒來後,便是尷尬。
以爲會這樣尷尬到元沫兒治癒,沒想到一個雷雨夜,她被困在郊外,他不顧一切的開車來找她,在車上,他親吻她,訴說了愛慕,她鬼使神差的,感覺到了心跳和初戀的滋味,兩人擁抱在了一起,激烈的做了愛。
然後,他們在一起了,用一種諱莫如深的方式,小心翼翼的守護着彼此。
說好的,只談愛,不談婚姻。
可是,她還是忍不住。
雖然,他的回答她也是清楚的。
“對不起,我只是今天有點感傷,我要睡覺了,天快亮了。”
她怕自己哭泣,她不想讓自己看上去太悲慘。
“我愛你,janeny。”
“我也愛你。”
掛了電話,她看着枕邊那個空着的枕頭,黯然神傷。
樓下,傳來傭人的聲音。
“小姐怎麼又喝醉了。”
她皺眉,翻身下牀,急步往外走去。
看到那個把元沫兒送回來的男人,她就知道元沫兒去了哪裡,她既是心疼,又是憤怒。
“怎麼又搞成這樣,四姐,你趕緊去給她煮個醒酒茶,木總,謝謝你,這丫頭又給你添麻煩了。”
“甄阿姨不要這麼說,我送她回房。”
木牧抱着元沫兒,熟門熟路的往她房間去。
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送元沫兒回來了。
這兩年,元沫兒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醉倒在蕭祁家門口,每次蕭祁都會讓他幫忙去把她送回家。
她其實很可憐。
卻也說蕭祁狠心,因爲的態度已經很明顯了,從那年逃婚時候,蕭祁的態度就擺在那。
木牧當年是蕭祁的伴郎,蕭祁拋下元沫兒跑了之後,他和司機老姚過來新娘家替蕭祁收拾爛攤子,那不是他第一次見到元沫兒,元沫兒來公司的時候他也見過她幾次,但是那是他第一次見到元沫兒掉眼淚,像個木偶一樣坐着,幾個小時,不肯脫婚紗,不肯動,執着的坐着,雕像一樣,看着門口。
他當時看着也替她難受,覺得她挺可憐。
沒想到三年後的一個夜晚,蕭祁給他打電話讓他去他家門口幫她送一個朋友回家,他又一次見到了淚流滿面,哭的整個人都顫抖的元沫兒,還是那麼可憐。
那是兩年前的冬天,自此後,一發不可收拾,一個月總有那麼三五個晚上他要被蕭祁叫醒來接人。
他也像是得了被虐症,每個月半夜不這麼折騰三五次覺得這個月哪哪都不對勁。
甚至有時候自己就會跑去蕭祁家門口,以爲是蕭祁的鄰居沒發現元沫兒坐在他家門口。
他覺得,自己是個變態,居然這麼喜歡這份半夜三更送女醉鬼的工作,而且,還沒有工資。
駕着元沫兒上了樓,她的房間他早就熟悉,把她放在牀上,她翻轉了個身,短裙本來就短,拉扯着,露出了她裡頭粉色的底褲。
木牧喉頭一緊,忙別開頭,可是,身體卻很誠實的,有了反應。
事實上,他現在看着元沫兒就能來反應,他想,自己該不會是可憐着可憐着,就喜歡上這個瘋丫頭吧。
只是,喜歡有毛線用,這瘋丫頭一顆心都撲蕭祁身上呢。
他還是淡定點,只做好他的搬運工就是了,而且父母給他說了一門親事,他也正在處着。
他這個人,心態很平,隨遇而安,得不到的,他連想也不會去想。
還是繼續做好他的搬運工,結婚後,有必要和蕭祁說一下辭掉這個苦差,這瘋丫頭已經不是一次喝醉後暴露了,他怕看多了,長針眼。
從元家出來,他給蕭祁打了個電話,表示任務完成,而對於蕭祁家裡出現的那個女孩子,他之前在公司也見過。
蕭祁大約是要開始認認真真的談一場戀愛了,這麼多年,他從來沒看到過蕭祁主動帶女孩子來公司,就算是以前的元沫兒,也都是元沫兒自己找來公司的。
他會那樣堂而皇之的拉着一個女孩的手出現在公司,這是一種可喜可賀的徵兆。
木牧其實一直希望蕭祁趕緊戀愛,雖然蕭祁並不一定把他當作朋友,但是他這樣的人,不適合孤獨終身。
又或者說,這個被他牽着手出現在公司的女孩子,很適合她。
掛了電話,驅車回家,睡回籠覺的心情已是沒有,滿腦子都是剛纔元沫兒翻身露出小褲褲的樣子。
他嘴角一勾,有點沒法想象元沫兒要是看到那個女孩後會是什麼反應?
和五年前一樣呆立成一尊雕像。
還是,歇斯底里的鬧一場。
亦或者是死心?
無論如何,他都希望元沫兒過的好。
別人或許只看得到她熒幕上光鮮豔麗的模樣,鮮少有人知道,熒幕下的她爛醉如泥的倒在前任家門口的樣子,有多麼的可憐和卑微。
她愛蕭祁,大約是愛到了塵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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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陰天,秋意濃,北方的姑涼們,記得出門穿暖和。
南方的姑涼們也保重保重,穿着不要太清涼。不多說了,我去擤鼻涕了,這種一天夏天一天秋天的日子,說多了都是淚。
因爲一點過激描寫,被河蟹了,我剛回家開電腦才發現沒發出去,抱歉,趕緊修改,現在發送,如果順利,大概9點左右就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