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止君拼命的在水田裡撲騰,掙扎了好幾番才爬了起來,卻還是嗆了好幾口混濁不堪的泥水進嘴裡,鹹澀不止。
“呸!呸!”身上都溼透了,簇新的衣服也滿是水和泥污看不出原樣,新做的時尚髮型也是狼狽不堪,水滴滴八八的往下流,王止君心裡怒火中燒,已經走遠說要辭職的司機她是怪不到了,便將所有的責任都怪到李婉的身上。
“勾引誰不好,偏要勾引我的兒子,就衝這一點,我一定不會讓你的陰謀得逞。”她咬牙切齒的甩掉髮梢上的一把泥,在水田裡到處找自己的名牌包,那裡還有許多重要的東西,可是不能亂丟的。
一腳深一腳淺的不好走,王止君索性將另一隻鞋子也脫了,穿着襪子往水田旁邊走,本來想把鞋子給扔了,但是想想還是用手拎着,若在平常,別說像現在 泡了水滿是泥土,就是被蹭了下,她也不會再穿了,但是眼下是非常時期,不穿難道要光着腳回去不成?
她一邊吃力的往水田邊走一邊心想,幸好這裡沒有人,如果被旁人看見她堂堂賈氏總經理夫人,弄的這樣狼狽,以後要怎麼見人,怎麼參加各類宴席?
但是老天偏偏和她作對,怕什麼來什麼,她剛費力的用雙手撐着那有高的田埂,想要爬上去,偏生眼前伸出一雙乾淨白晰的手來,隨即一個有點耳熟的聲音響了起來,“大嬸,我拉你上來吧。”
該死!王止君纔不想讓她看見自己這副模樣呢,連忙把頭一扭,轉身就走另一邊走,但是走了幾步之後卻發現,前面的田埂是比較低,但是田埂連着一條不知深淺的河,看起來還比較寬,她不敢確定自己是否能跨得過去。
“大嬸,那邊走不通的,河的對岸是一座山。”李婉奇怪的看着那位大嬸,拎了籃子剛走到菜園旁邊就聽見許多人在那兒指指點點,說是錦繡村來了一個貴婦,穿的別提有多好看,拿的包別提有多亮等等,她淡淡的笑了笑,這些八卦阿婆們都是太閒了,整天只有靠這些咀嚼舌頭根子來打發漫長無聊的時間了。
她走路向來不喜歡東張西望,只是低頭看路,認真的望前走,經過田埂時,卻聽到了踩水聲,她才擡頭看見一個女人正賣力的想要爬上來,雖然她身上全是泥,但是她依舊能分辨出來,她身上的衣服應該不是地攤貨。
王止君無奈的又轉了回來,有心想發作,但是這裡不是賈家,誰會拿她當回事,隱約瞧着前面又來了一羣人,她可不想被當成猴子圍觀,努力想往前走快一點,突然腳底下像踩到什麼尖銳的東西,痛,蔓遍全身。
“啊!”她努力將那隻痛腳撥了出來,只見混濁不堪的襪底鮮紅一片,上面還嵌着一塊碎瓦片狀的東西,看不出形態了,“該死,該死都該死,回頭我一定要把這裡買下來,然後把這些鄉下人全部趕走,用火把這裡燒成平地。”她氣的直嚷嚷。
李婉原以爲人家要幫忙,才伸手,豈知大嬸竟然不領情,她心裡想大嬸一定是覺得不好意思,既然如此,她還是照樣去她的菜園子,就當沒看見好了,剛走幾步,便聽見了王止君呼痛的聲音。
“大嬸,你快些上來吧,這田裡有許多碎石頭,會割到腳的。”她遠遠看着王止君抱着腳底摸索的樣子,估計應該是被紮了腳底,連忙提醒,索性想幫人幫倒底,先把她拉上來再說。
王止君被李婉拉到田埂上面,再也不顧形象的一屁股坐在地上,開始咒罵這個窮地方,咒罵那個司機,李婉就在旁邊站着,她又不敢擡頭,在心裡把李婉家的祖宗十八代都問候了一遍。
“大嬸,現在已經是秋天了,你身上又溼了,還是趕緊回家洗個熱水澡,換身乾淨衣服吧,這樣容易感冒的。”李婉勸了一句,見對方一直低頭摸着腳,也不講話,便也朝着那腳底看去,映紅的血和着泥早看不清面目。
“哎呀,你腳受傷了,我幫你看看。”李婉蹲下身體,小心翼翼的輕輕的退去王止君的襪子,看見腳底板有好大一個裂口,瓦片碎片已經沒了,但是傷口很大,經過水泡後,有些泛白的皮卷着。
“天哪!怎麼會這樣?會不會感染,會不會變成瘸子啊。”王止君終於忍不住 呼出聲來,眼底竟是恐懼,她可不想變成柺子,真有那一天,她一輩子也要不出賈家大門。
“伯母,是您嗎?”李婉聽那聲音,竟然似曾相識,她仔細打量着這個滿臉是水,渾身泥污,狼狽不堪的中年婦女,怎麼也無法將她與醫院裡那個高貴華麗不可一世的貴婦聯繫到一起,難道是她看花了眼嗎?
“咳咳,都是你的錯,要不是爲了找你,我至於掉水田裡去嗎?”王止君被認了出來,臉上感覺都快掛不住 ,原來想以自己的氣勢壓住她,誰曾想竟落到這般田地,壓迫不成,反倒要被對方恥笑,場面那叫一個尷尬。
“伯母,其它的話先不要說了,您這身衣服必須馬上換掉,否則一定會生病的,您的腳不能走,我來背您吧。”李婉把藍子放右手上,蹲身彎腰伏在王止君的前面,王止君猶豫了下,“我身上很髒的。”
“沒關係,反正我原本也打算摘完菜回去要洗澡換衣服的。”
王止君想想也是,她反正是要換衣服的,髒一點乾淨一點都是要洗的嘛,便哼哼其其的爬上了李婉的背部。
王止君的身高足有一米六六,加上營養又好,所以顯得有些豐滿,而李婉纔剛到一米六二,又瘦小的很,所以揹着她,她的雙腳都拖在地上,顯的特別吃力。
好歹從小都是幹習慣了農活,李婉用了吃奶的力氣纔將王止君背到自己家的院子裡,王止君注意周圍,原來剛纔和司機走到一道灣灣的小溪和一叢樹林,房子竟然被叢叢樹給掩住了,難怪找半天都找不到。
如果不是因爲這種特殊的場景下,或許這地方也算是清幽,雖然條件是差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