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友死了,他這個昔日的戰友現在卻站在已經死去的戰友書房內,回想着他們曾經的點點滴滴……
不知不覺,他感覺眼睛一熱,一滴晶瑩的淚水竟然滴落在厚重的紅木桌上。
他現在隱隱有些期待這些年來由戰友撫養的孩子究竟長成什麼樣了。
突然,他眼睛停留在書桌上的某一處,再也不轉頭分毫。
只見書桌上放着一疊厚厚的信封,乍看之下,最起碼有50封以上。
雷蒙心中大爲好奇,這些信都是孟佔年寫給誰的?爲什麼沒有寄出去?而且在這個火速發展的時代,寫信郵寄的方式已經被email所代替。
這樣的傳統方式恐怕也只有他們這一代的人才會這樣做。
但這些信既然寫了,爲什麼沒有寄出去呢?
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心,雷蒙伸手拿起一封信,他打算拆開看看,看看是什麼樣的信件讓孟佔年這種心志堅定的人還猶豫不決,遲遲沒有寄出去,以至於現在這些信都不爲別人所知。
同時,他心中對李芳華也是有些失望,畢竟這是她老公的書房。
兩人同牀共枕這麼多年,現在孟佔年死了,李芳華連他的書房都再沒進過,更別說打掃了。
但是當他看到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時,他頓時愣住了。
俊美的面容上露出些許驚愕之色,他有些不敢相信。
因爲這些信不是給別人的寫的,正是給他寫的,收件人上面赫然寫的就是他,雷蒙。
這些不下於50多封的信,竟然全是孟佔年寫個他的,而且這些信從來都沒有寄出過。
腦中瞬間聯想到這些,雷蒙心中已經猜出個大概來。
這些信的內容肯定是和那個他從未見過面的孩子有關,而且這些信孟佔年一定是籌措了半天才提筆寫的。
但爲什麼一封也沒有給自己寄,這點他不是很明白。
“老孟啊,你走了,我這個做兄第都沒有能送上你一程,希望你在那裡不要怪我啊,既然這些信你生前因爲種種原因沒有寄給我,死後那就由我來親自拆開吧。”
說完這些話,雷蒙微微一笑,笑容中有灑脫,也有苦楚。
要不是因爲孟佔年的話,恐怕也沒有此時的他,更別說還能活得這樣瀟灑。
拆開最上面的一封信,小心翼翼的掏出裡面的信件,手腕輕輕一抖,一張全是用毛筆寫的楷字映入他的眼簾……
“雷,容我再次這樣叫你,有可能這種叫法讓你感到很噁心,很反感,但我很喜歡這樣稱呼你,因爲它感覺我們的關係很好,很親近。最近我越來越不行了,我知道我等不了那一天了,可能這是我最後的一封信,原諒我的自私。”
“自從兩年前寒琛結婚後,他就像是變了一個人似得,很專一的對一個女人好,看到他這樣我很高興,同時也更加難過,你知道這些年我是怎麼過來的嗎?我要對我的親生兒子不理不睬,我們父子兩人就像是仇人一樣,真的雷,我真的累了,好累好雷。”
“這些年過去了,孩子們都長大了,他們都有自己的思想了,不像小時候你說什麼還能聽什麼,也不會給你惹什麼麻煩。現在寒琛越來越不聽話了,他骨子好像就有一股反叛的勁,我和芳華說什麼他都不聽,他只聽那個女人的。”
“哎,希望你能早點回來,回來說明這一切,好讓我早點解脫,這些年我每天都要去僞裝,都要去裝着漠不關心,可你知道嗎,我的心都在滴血,現在的社會已經講究人人平等了,憑什麼他要去受各種委屈,受別人的白眼,受盡一切冷諷熱嘲。”
“說了這麼多,我也有些累了,你在國外過的還好吧,希望你混的你這個老朋友好,以後就算跟了你也不會吃苦,因爲他從小就過慣了錦衣玉食的生活,你要是沒有能力的話,就別公開,直到你有能力撫養他的時候,再說吧。”
“不是怎麼回事,我最近老是心神不寧,而且我知道自己不行了,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你就聽我一句勸,當年她非常愛你,但最後陰差陽錯你倆沒能結合在一起,這件事情你雖然從來都是報之一笑,但我知道你心裡還是耿耿於懷。”
“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要是沒在,她要是安然沒變,你們,就和好吧,你讓我做一回媒人吧,你就全當是替我照顧她,好嗎?最後在囉嗦一句,原諒的我的自私,我原本是想把這些信給你寄過去的,但是當我在兩年前寫好第一封信的時候我就後悔了,我不希望看到他離開我,他和我的孩子沒什麼區別,只是沒有血緣而已,人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所以,我沒有將信寄出去,長久下來就累計了這麼多,希望以後你發現看的時候,請原諒我!佔年,字。”
一口氣將這封信看完後,雷蒙的心已經不能用苦澀來形容了,而是非常苦澀。
他理解孟佔年,理解他說的所有話,這些事情他早就想到了,但是他沒有想到孟佔年就爲了當年一個承諾,苦苦死守這麼多年。
“真是苦了你了,老戰友,過不了多少日子,我也會下去陪你的,到時候你可要拿出好酒,我們哥倆好好喝上一杯。”
手拿着孟佔年生前放在桌上的肖像,雷蒙一邊說着一邊將手中的信紙摺疊放好,原封不動的放回原處。
他用手揉了揉已經有些發澀的眼睛,強忍着心中的悸動,沒有讓眼淚流下來。
要知道,他這一生中哭的次數很少很少,少到他一隻手都能數過來。
但是今天他卻沒孟佔年的一封信,搞得連哭兩次。
“佔年啊,恐怕你說的事情我做不到啊,芳華她是你的老婆,我是你的兄弟,朋友妻不可欺,更別說的兄弟的了,你這不是臨死前坑了一把嗎。”
看着孟佔年的照片,他語氣輕佻,面帶微笑的說着。
這一刻,他好像已經將心中難受的一面抹掉了,俊朗的臉上重新露出微笑。
“咳咳,那個沒打擾你吧?”
就在這個時候,一道嬌滴滴的聲音響起,打斷了他的思緒。
雷蒙聞言,慢慢轉過身來,瞬間,他眼睛就直了,眼睛瞪的老大,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
只見原本一身睡衣的李芳華,此時身着一件暗紅色旗袍,裁剪合身的旗袍將她還算完美的身材烘托出來。
紅脣上塗抹了一層光彩照人的脣彩,看上去紅潤飽滿,嬌豔欲滴。
原本散亂的頭也此時也被她精心梳理了一番,將烏黑的頭髮盤在腦後,用着一根簡單到極致的髮簪彆着。
剛纔的素顏此時也變的嫵媚起來,略微上了一點妝,而且這些妝上的地方是恰倒好處。
給人第一眼沒有那種濃妝豔抹的感覺,更像是沒有化妝,細看之下,這些妝只是如蜻蜓點水一般,稍微來了那麼幾下,但卻起到了畫龍點睛的作用。
看到這副打扮的李芳華,他先是微微一滯,隨後雙手環抱,一隻手磨蹭着下巴。
嘴角勾勒出一抹驚人的弧度,墨褐色的瞳仁裡此時也泛着異樣的目光,色迷迷盯着李芳華上下前後一陣猛看。
李芳華當然察覺到雷蒙這種極具侵略性的目光。
不知道爲何她不但沒有感到反感,心中反而還升起一絲得意。
她在想自己的身材還是保持着,還是不錯,自己還沒有老,只是孟佔年死得太早了,她現在還很年輕,因爲從雷蒙的眼光中她可以看出,自己對他還是有吸引力的。
想到這些,她不但沒有退出書房,反而將自己的身子不着痕跡的挺了挺。
讓原本就很碩大的山峰顯得更加挺拔雄偉。
她相信,此時自己這個樣子對男人絕對有致命的吸引力。
“嘖嘖嘖,不得了,真不是不得了。”
盯着李芳華看了半天,雷蒙終於開口說話了,不過他的話讓李芳華很是費解,什麼叫做得不了?
好像是看懂了她的心思,只見雷蒙嘿嘿一笑,配上他那一米九的大高個十分具有殺傷力。
讓李芳華又是一陣頭暈目眩。
“沒想到當年那個衣着保守的女兵,穿上旗袍竟然是如此性感,時尚,潮流,老孟這些年恐怕享了不少福。”
說這話的同時,雷蒙臉上露出了些許玩味之色,揶揄的看着李芳華,繼續說道:“呵呵,怎麼,沒搞明白,我是說這老孟很有福,天天能都看到自己的老婆給他走秀,這不是享福這是什麼?”
說着,他伸出手,隔空對着李芳華上下一陣比劃,嘴裡振振有詞。
“不錯,很好,完美的模特身材,沒想到你這個年紀還能保持或者說有這樣的身材,真是不容易啊。”
雷蒙說完這些話後,絲毫不顧已經羞紅了大半邊臉的李芳華,微微一笑。
“你可要知道,人一到中間,生活稍微不錯的人都會發福,這就是所謂的中年發福。但是我看你不想啊,老孟給你拼了這麼的家產,可還是沒有把你吃胖,所以說,你厲害!”
半開玩笑的說着,他衝女人豎起了一個大拇指。
意思是在說,在這樣優越的條件下,你的身材還保持的如此均衡,真是了不起。
得到雷蒙的稱讚,李芳華心中就像是吃了蜂蜜一樣,甜的讓她有種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感覺。
孟佔年離去所帶給她的陰影還有孟良晟帶給她的惶恐,在男人這樣一聲接一聲的讚美之下,消失的無影無蹤。
她整個人瞬間感到一陣神清氣爽,胸口也不悶了,感覺舒服多了。
“謝謝你,讓我把這些天積壓的煩惱憂愁全都拋掉了。”
她很誠懇的說着,但在雷蒙聽來就有些匪夷所思。
謝自己幹什麼,而且他不知道自己還有讓人忘記煩惱憂愁的能力。
“這話怎麼講,你謝我幹什麼,我又沒做什麼,你能忘記煩惱憂愁這全都是因爲你自己,和我,可是沒有多大的關係。”
臉上帶着微笑,他看着低着頭,兩手不停搓攥的女人,不由感到一陣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