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傻姑娘。”
身後,是一聲熟悉的聲音,李同欣喜地轉過頭,就看見了這麼一張帥臉:“你怎麼來了?”
“怎麼,覺得我來打擾你跟情人傾訴離別之情了?”
說話間,一股陳年醋味襲來,李同佯裝捂着鼻子,笑道:“我怎麼感覺好像誰家的醋罈子打翻了,這麼酸吶!”
“你還敢說,哼。”安逸很是傲嬌地撅着嘴,那樣子,像極了沒討到糖的小朋友,隨後,不滿道:“怎麼,人都進去了,還念念不忘?”
“你想什麼呢,中華小醋王。”
李同走過去,好笑地摸摸對方的鼻頭,有些無奈,卻覺得這傢伙實在可愛:“你怎麼來的,走吧,我開車載你,帶你回公司上班去。”
“不好意思,我今天請假了。”
安逸說着,一臉的壞笑,伸手攬過李同的腦袋:“走吧,咱們回家。”
不知怎麼,李同心裡涌出不好的預感,聲音顫顫地問:“現在回家幹嘛?”
“之前說好的承諾,該兌現了,寶貝兒。”
旁邊的這是惡魔吧,李同覺得自己渾身沒多少力氣了,就是被這傢伙給嚇的,忍不住申辯:“今天嘛,太早了吧?”
“我不管,我等不及了。”
相愛的人終會遇見,姑娘,希望餘生你也能夠找到自己良人,幸福地生活下去啊!
光陰荏苒,時間過得很快,兩個人的相處,着實奇妙,有爭吵,也有甜蜜。
冬去春來,一年又一年,不知爲何,安逸很少回家,也很少聽他說起家裡人,李同也不多說,更不會多問。
要是一個人想要告訴你的,不管你想不想知道,他都會讓你知道,。要是一個人不想告訴你的事,你再怎麼打破砂鍋問到底,也是無濟於事。
有時候,裝作不知道,也是一門高深的大學問。
他們兩個的事,李同還是沒向家裡提及,只是家裡催婚的熱鬧漸漸淡去,大概他們覺得,自己這樣的人,是要孤獨終老吧。
四年的時間,他們已經在一起四年了,李同已經三十三歲了,這是個尷尬的年齡,沒有結婚,着實有些不可思議,起碼在外人看來。
安逸也已經三十二了,家裡催婚的電話沒見有所減少,愈來愈盛,安逸回家也是少的可憐,大概是怕面對什麼吧,總之盡一切可能拖延,欺騙着別人,也欺騙着自己。
四年的時間,除了工作,休息時間都被用來旅遊,全國各地,國外東南亞的那幾個小國,不過日本跟韓國沒去,李同這個傢伙,憤青。
人文景觀,自然名勝,像是將所有的遇見集中在一起,努力地去看遍山山水水。
無論哪裡,只要身邊有你,哪裡都去的。
”安逸,幫我找下那件橙色短袖,出去旅遊我要穿。”大清早,李同起來,朝着臥室睡得正香的傢伙嚷嚷道。
“等會我給你找,讓我再睡會。”
“你這傢伙。”李同嘟囔着,看着安逸沒睡醒的狀態,也沒打算打擾,走到近前將滑落一旁的被子給重新蓋好,輕聲道:“那我先去買早餐,你醒了吃。”
“嗯,好。”安逸擺着手,又是沉沉地睡着了。
四年的時間,卻是可以改變很多,物是人非,大概最是能說明這樣的變化。
鄭宇直跟徐婉婉的孩子出生了,今年兩歲多了,是個女兒,不過兩人都沒再打算要二胎了,都很愛這個女兒,簡直是心肝寶貝,掌上明珠。
鄭依雲,不是很高大上,但是好聽,也好記,小名盼盼,除了爸媽,小姑娘就喜歡膩在安逸身邊,對李同都不是很親暱,這簡直不可思議,說到這,李同感覺自己很受傷。
再看安逸,也是幸災樂禍,看的出來,安逸也很喜歡依雲,平時有空帶着出去玩啊,買吃的,簡直比自個的親生爸媽還疼愛。
看得出,安逸很喜歡小孩子,想到這,李同心裡一暗,一股濃郁的不安瀰漫周身。
“安逸,你很喜歡小孩的對吧?”李同看着那時不時抱起依雲的傢伙,臉上充滿着寵溺之色,心裡那份不安愈加地擴大了。
“喜歡啊,你不知道,我堂哥家有個侄子,特別皮,但是每次我回去就跟着尾巴似的,甩都甩不掉……”想到家裡的一些時光,安逸甚是懷念,但是在接觸到李同那不安的神色後,也是明白了什麼,後面的話再也說不出口,硬生生止住了。
“其實孩子也挺鬧的,平時相處起來也很煩人。”安逸無奈地說着,這麼多年的相處,他知道,這傢伙的感情神經很敏感,或許是怕失去吧,即使自己再三承諾會一直陪在身旁。
“對不起,因爲我的緣故,讓你沒能擁有兒子。”心裡的失落有多少人能懂,或許這個圈子就是這樣,很多的事情達不到圓滿,哪怕我們再怎麼拼勁全力。
“沒事啦,你不也沒孩子嘛。”安逸大大咧咧的,很是滿不在乎的樣子,瞅着那低眉順眼的傢伙,乖乖,這還是那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傢伙嘛,委屈你了,眼睛一轉,計上心來,走到李同近前,摟過李同的脖子,說了一句:“這樣吧,寶貝兒,你要是想滿足我這願望呢,就晚上,晚上叫兩句聽聽我就心滿意足了。”
“給我滾!”聽了這話,李同怒氣值飆升,剛纔的那份失落煙消雲散,眼睛恨恨地瞪着安逸,順便打掉圈在脖子上的那條胳膊。
“跟你開玩笑的,其實,你不用想那麼多,暫時不用想那麼多,我只是看着別人家的孩子,要是自家的,指不定怎麼對待呢……”
看着李同情緒好了不好,安逸改去方纔嬉皮笑臉的狀態,一本正經地說道。
“再說了,真的要是哪天想要,咱們去找代孕,自己生一個,不就解決了嗎?”
“哦,那你不會介意我……”雖說是那副嚴肅的面孔,李同還是覺得有些不靠譜,自己的孩子,跟自己老婆生和更別人老婆生,能一樣嗎?
“別想那麼多啦,傻瓜,走吧,今天想吃什麼,帶你吃大餐去。”
兩個人相處,大概就是這樣吧,總得有個人包容着另外一個,還好有你,希望餘生都是你。
四年的時間,“湯圓”也走了,不是病死也不是老死,還是出了意外。
一天早上,李同跟安逸帶着“湯圓”遛彎,有個小孩在馬路上玩耍,一輛車朝這頭開過來,“湯圓”掙脫狗繩,將那孩子拖了回來。
那孩子受到驚嚇,孩子的家長以爲是狗的緣故,狠狠地朝着“湯圓”踹了幾腳,等李同回過神,將狗送到寵物醫院,就這麼搶救無效,去了。
多年的相處,李同早就將這條狗當成了傢伙,突然離去,真的難以接受,爲這難過了許久才緩過來。
再就是孟歡,不得不說,人生處處是驚喜,本來以爲再不會相見,沒想到如今成了朋友。
後來,在徐婉婉的介紹下,孟歡跟她的一個朋友走到了一起,兩人領證結婚,基本上都是在四人的見證下開始的,前段時間剛懷上孩子,被自家老公照顧的很是周到。
先前聽聞孟歡結婚的消息,老媽表情一愣,有些無奈地道了句:“怎麼你們兩個就沒成呢,我看着挺合適的啊!”
那份落寞的身影,將李同的心撓的,恨不得跪下來說聲幾句抱歉,媽,對不起,兒子讓你難受了。
“你這經常給我打電話,就不怕你老公吃醋麼!”自打關係熟了之後,孟歡的電話是一個接一個,不知道還讓人以爲這是熱戀的小兩口呢,聽那邊的聲音,孟歡的心情還不錯。
“那有什麼,你的事我跟他都說了,我就跟他說的,你是我閨蜜。”電話那頭,孟歡還吃着什麼東西,嘴裡的話也聽不真切,好不容易嚥下去,這才追問一句:“你不會生氣吧?”
“那他怎麼說的?”李同抖抖眉頭,表情有些無奈,果然還是個大嘴巴。
“能說什麼啊,反正他這人挺開明的,覺得你人也不錯,值得交往,還說等孩子省出來,認你做乾爹呢!”孟歡的脾性確實跟徐婉婉差不多,大大咧咧的,也是招人喜歡。
“他心還挺大的,你也是,果然是個大嘴巴。”李同在這邊撇嘴,倒是也沒說什麼,那位他也見過,人確實不賴,起碼孟歡嫁過去不會吃虧。
孟歡的老公家在安徽六安,而孟歡呢,說是老家的生活好,生孩子也要在老家,這不,就回了孃家了嘛!
“我這有點事跟你說說,你可不要生氣啊?”電話那頭,孟歡語氣很低,像是做錯了什麼事,做賊心虛的樣子。
“說吧,你這次又闖什麼禍了?”電話這頭,李同語氣倒是輕鬆,沒辦法,這孟歡三天兩頭的這樣,已經習慣了。
“早上遇到你媽,跟她聊天的時候,聊得一時興起,我就把你跟安逸的事跟她說了。”
“你說什麼?”電話這頭,李同感覺眼前一黑,像是要暈倒的症狀。
“她不是問我爲什麼沒跟你走一起嘛,我就多說了兩句,不小心說漏嘴了,實在不好意思,你沒事吧?”孟歡也是無奈,不知道怎麼,一回到家,自己就成了閒話精,有什麼說什麼,藏不住事,好不容易憋了四年,沒想到今天在李母跟前栽了大跟頭。
“我……沒事,先掛了,我想靜靜。”掛了電話,整個人像是被人抽絲剝繭,喪失了靈魂,軟趴趴的,提不起勁。
果然,該來的還是會來,遲早要面對的。
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以前總是覺得自己無所謂,很能的樣子,沒想到如今事情來臨,還是慌了陣腳,不過再怎麼慌亂,該來的總是會如期而至。
下班的時間剛到,安逸還沒來,李同正要往出走,老媽的電話打了過來:”兒子,下班了嘛?”
“嗯,剛下,你怎麼了?”電話那頭,老媽的聲音很是嘶啞,情緒不高,一聽就是哭過的樣子。
“你的事孟歡跟我說了,媽明天買票,跟你爸過去看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