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金銀閣的大老闆金勝銀是江湖上最有錢的人,也是江湖上最會辦事的人。
江湖上沒有他辦不成的事。
因爲他很有錢。
他很懂用錢做事比用人做事更簡單、更直接、更容易的道理。
誰也不知道金勝銀一共有多少錢,就如同誰也不知道江湖上一共有多少人一樣。
可誰都知道金勝銀一向錦衣華服穿金戴銀,派頭極大,走路要人擡,吃飯要人喂,殺人要人替。
這個衣着普通夜行衣的黑衣人會是金勝銀?
“不錯,我就是金勝銀,我也只能是金勝銀。”
黑衣人笑了笑,又道:“看來卓大俠不但槍法奇準,看人的眼光更準。”
卓超羣沒有笑,被人誇讚非但沒有笑,反而冷冷道:“金老闆一向錦衣華服穿金戴銀,好在人前顯露臉上那道金色刀疤,怎麼今夜穿了件布料粗糙的夜行衣,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因爲近月樓外到處都是人,各種各樣的人。”
金勝銀反以爲榮,聲音裡帶着說不出的得意和驕傲。
只要能活着進到這間屋子就的確足以值得任何人驕傲。
可卓超羣卻道:“你既然已知道,爲何還要來?”
金勝銀回道:“我只知道無縫天衣就在此處。”
卓超羣又問道:“你既然已有了刀槍不入的軟金甲,再要無縫天衣豈非畫蛇添足?”
金勝銀仰天大笑,笑聲中滿含譏諷不屑,笑着說道:“軟金甲比之無縫天衣如何?”
卓超羣肅然說道:“軟金乃紅塵濁物,天衣已超脫凡世。一百件軟金甲也比不上一件無縫天衣。”
一件軟金甲就能擋住卓超羣奮力一槍,可想而知,無縫天衣的神奇已無法想象。
金勝銀不再發笑,只說道:“人爲財死,鳥爲食亡,無縫天衣值得我冒這個險。”
卓超羣忍不住笑了,道:“如此說來,金老闆是覺得手中的金刀能勝過卓某的銀槍。”
“十柄金刀也勝不過一條游龍銀槍。”
金勝銀回答的很直接也很堅定,誰都能看出他並不是在開玩笑
可卓超羣還是說道:“那金老闆爲何還要跟我開這個玩笑?”
金勝銀突然在椅子上翹起了二郎腿,儼然一副大老闆的模樣,他也本來就是金銀閣的大老闆。
從殺手變回了老闆,連說話的口氣也都變了,不再那麼咄咄逼人,“卓大俠現在應該能看出我不是來開玩笑的了吧。我是個生意人,今夜來此自然只能是來做生意的。”
“只可惜卓某乃一介粗人,不懂如何做生意,這裡也不是做生意的地方,還請金老闆移駕別處。”卓超羣一口回絕。
金勝銀還翹着二郎腿,笑道:“人天生就會做生意,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都是做生意的最佳場所。”
他忽然不笑了,並一字一字道:“因爲金錢幾乎可以改變任何東西。”
只這句話,金勝銀就已不愧爲金銀閣的大老闆,金銀閣也不愧爲江湖上最有錢的幫派。
這句話卓超羣不能否認,便只能沉默。
沉默豈非就等於默認。
可有時候,沉默卻不一定就等於默認。
有時候也就是現在。
現在的卓超羣剛好只是在沉默而已。
不過卓超羣雖然在沉默,目光卻未如沉默中的人那樣黯淡,反而在發光。
光芒就像是劃過天際的流星,在瞳孔裡一閃而逝,不是心細之人決計不能看到。
金勝銀偏偏就是一個心細如塵之人,能夠從對方身上的任何變化捕捉到對方心中的想法。
因爲他是天生的生意人,並且很會做。
所以金勝銀緊接着又道:“卓大俠應該聽說過,只要是同意和金銀閣做生意的人,無論是在任何方面,都不會吃虧,這是保證,也是信譽。”
卓超羣當然明白金勝銀所說的任何方面包括聲名、榮譽和事業,也知道金銀閣做生意向來最看重的就是信譽。
可是他還是在沉默。
也許只是不知道該說什麼,也許只是爲了要聽下去。
“四件軟金甲、三百萬兩銀子、金銀堂每年三成的收入借鎮魂盒一用,天亮之前必定原物奉回。”
金勝銀在笑,笑的是那麼真誠,那麼溫柔,可就是讓人覺得很不舒服,就好像笑聲裡藏着一柄刀。
卓超羣臉上也的確是一副很不舒服的表情,眉頭緊鎖,臉色鐵青,不過卻也終於不再保持沉默。
“這三樣加起來至少已有一千萬兩,世間任何東西都可一借,鎮魂盒當然不在話下,畢竟鎮魂盒才值二十萬兩。”
卓超羣沉吟着,又緩緩道:“但若再加上無縫天衣還不夠,還需要一樣東西。”
金勝銀的笑聲驟然停頓,目光變得如劍一般的銳利,一字字道:“哪一樣?”
“閣下的項上人頭。”
卓超羣只回答了七個字,可這七個字卻如同七根針,七根穿心的針。
七根針彷彿已刺在了金勝銀的心上。
金勝銀只覺全身上下說不出的冷,冷冷攝魂。
這種冷並非寒冷,乃是帶着殺意的冷。
他知道卓超羣已然動了殺心,便道:“只可惜在下的人頭從不外借。”
“的確很可惜。”
卓超羣沒有一點嘆息的樣子,並且說話的口氣還是那般的冷,如出鞘之劍那般的冷。
出鞘之劍又怎會冷?
因爲劍若出鞘,要做的第一件事豈非就是殺人。
殺人的劍一向很冷。
所以卓超羣此時殺心更甚。
據說卓超羣要決心殺一個人,這個人就絕對活不過三個時辰。
可誰知金勝銀非但沒有害怕,也一點都不擔心,還是一副成竹在胸的樣子,彷彿卓超羣一定會答應這樁生意似的。
“當然很可惜,可惜卓大俠放着一樁只賺無賠的生意不做,卻要爲他人徒做嫁衣。”
“只可惜今夜是十月初九,卓某必須保存體力養足精神以應對明日十月初十的天衣大會,否則絕不會容金老闆如此輕易的就提出這個要求。”
他不給金勝銀說話的機會,又接着道:“金銀閣裡的金銀都是靠做生意賺來的,可做的是什麼生意,江湖上沒有幾個人不知道,也沒有幾個人不痛恨。所以金老闆請回吧,等天衣大會完後,卓某定會親自帶人登門道歉。”
卓超羣說了一件狂妄之極的事,整個人卻無任何狂妄的樣子,就好像只是在說一件很平常的事。
逐客令和挑戰書同下,任誰都會非走不可。金勝銀也本該拂袖而去,本不該再留在此地。
可他偏偏不走,偏偏還要笑,“在下來此是來做生意的,生意未能做完,在下自然不能一走了之。”
“因爲你知道卓某今夜不能殺你。”
卓超羣似是怒了。
卓超羣本就長着一張不怒自威的臉,這一怒更是凜然生勢,令人不敢直視。
金勝銀卻還是直視着卓超羣道:“我只知道今夜卓大俠一定會答應這樁生意的。”
卓超羣哼了一聲,沒有說話。
夜更深,風更冷。
冷的是天地,深夜中的人又何嘗不冷。
金勝銀幽幽的說道:“長夜漫漫,你我有的是時間。”
他忽然笑了,又接着道:“既然長夜漫漫,又怎能少酒!”
“便是有酒,卓某也絕不會答應。”
“既然用酒無礙,喝一杯又有何妨。”
金勝銀眼裡的笑意更濃了,濃得像醉了的酒。
桌上本就放着三隻酒杯和一壺酒,但金勝銀嫌酒太少,酒杯太小。
酒已端來。
店小二端着一罈酒和三隻碗像走薄冰般的走了進來,屋子裡瞬間飄滿了濃烈的酒香,令人不覺精神一振。
門外兩排身着勁裝的彪形大漢,手執長槍,站在原地一動不動,遠遠看來如同雕像一般。
店小二連看都不敢再看一眼就輕輕地關上了門,就好像看一眼就會掉眼睛。
他當然知道看一眼不會掉眼睛,他只是知道天下大多身懷絕技的人,脾氣一向古怪,動不動就要挖人的眼睛,割人的舌頭。
卓超羣的目光刀鋒般的掃向店小二,一身粗布衣,一條白毛巾,一張黃蠟色的瘦臉,一雙腿和胳膊一樣細,與白天見到的一模一樣,知道他就是夥計全福無疑。
卓超羣點了點頭,示意他把酒和碗放到桌上。
全福當然很會察言觀色。
酒和碗已放到桌上,卓超羣沒有動,沒有看看酒中是否有毒。
他根本不用去看,屋外的神槍門弟子早已替他檢查過三次。
金勝銀也沒有動,仍是坐在牆角的椅子上不動如山。他當然知道神槍門的弟子必定早已檢查過,他也當然信得過卓超羣,只是信不過卓超羣的手下。
“且慢。”
全福拉門的手驟然停頓,趕忙轉身陪笑道:“大爺還有何吩咐?”
金勝銀像看賊一樣看着全福道:“吩咐不敢,只是深夜之中,還要把小二哥從被窩裡拉起來爲我們上酒,怎麼也得請小二哥喝一杯纔是。”
全福還未來得及開口,卓超羣已搶在了前頭,冷笑道:“金老闆怕酒中有毒?難道信不過神槍門的弟子?”
金勝銀也冷笑道:“毒有何懼,我只是不喜歡喝帶毒的酒。”
毒酒是什麼滋味?
全福不知道。
這碗酒是什麼滋味,全福也不知道。
他哪裡還有心情慢慢品嚐。
他喝酒的動作簡直就像是在喝毒酒。
雖然他剛纔也聽到了卓超羣說酒裡沒毒,可這碗酒簡直比有毒的酒還要難喝。
所以他喝得很快,一碗酒已很快喝完。
金勝銀笑了笑,對全福說道:“你站到一邊,片刻過後,若無異常,便可離去。”
全福拿着木盤,木立在牆角。
卓超羣沒有說話,他本就不想再跟金勝銀說任何話。
他也沒有喝酒,他早已沒有心情喝酒。
金勝銀的心情看來卻很好,跟人談生意當然得時刻保持好心情。
只見金勝銀伸出右掌凌空一抓,掌心吐出一股無形的吸力,桌上早已倒滿的那碗酒便像長着翅膀般飛到了他手中,沒有灑出一滴,真力火候把握的絲毫不差,若無二十年的內功修爲,是決計不能做到的。
金勝銀連上蒙着黑布,要喝酒須得將其摘掉,可他舉碗便喝,一飲而盡,直把嘴上黑布弄溼了一大片。
他渾不在意,舉碗說道:“酒已喝完,該當如何?”
“既已喝完,該見血光。”
說這句話的人既不是金勝銀,也不是卓超羣,竟是全福。
這句話竟然是從木立在牆角的全福口中說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