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六章 圍棋

設想這樣的情形,用普通的加法來作爲“典型任務”,讓一個人與計算機來完成同樣的計算工作,統計雙方的用時,再代入“人腦等效算力=計算機算力/人類用時*計算機用時”的公式中,會得到什麼樣的結果。

甚至於,考慮到算力的單位,本來就是“每秒完成多少次(特定)計算”,那麼連代入公式這一步都可以省略。

單看人類的計算能力,一個人,每秒鐘能做多少次加法呢;

一次,兩次,還是五次,十次,每秒做十次加法已很不可思議,然而換算爲Flops,卻連1.0都還不夠。

以加法爲標尺,一個人的等效算力還不到1Flops,這結論顯然是荒謬的。

倘若將加法換成更復雜的運算,譬如數組排序、或者解二次方程,將算法所需的算力(這容易獲得)視爲人腦的等效算力,則數字會好看得多,但,終究也不會超越10~100Flops的理論極限。

單純用來計算,一百四十億神經元的人腦,表現還不如早期單片機,這是事實。

那麼也就意味着,倘若某種任務,並不能完全發揮出人腦的能力,即便計算機可以完成同樣的工作,也能統計出算力,對於衡量人腦的等效算力,也仍然是不適用的。

圍棋,表面上是對弈、而非計算,但稍加思考也不難明白,一個人的棋力之高低,顯然與大腦的計算、邏輯、記憶等特質密切相關,那麼這種任務,是否高度契合於人腦的思維模式,是否足以讓人腦發揮出全部的理論能力,就非常可疑。

不僅如此,也很容易想明白,用圍棋、或其他棋類的能力來衡量人腦的算力,所得結果幾乎必定是偏低的。

原因很簡單,人腦,和計算機不一樣,絕非天生就是用來做計算的東西。

人腦的信息獲取、加工、運用,其機制與今天的數字式電子計算機差異很大,用棋類對弈的表現來衡量其能力,固然比簡單粗暴的數學計算要好一些,卻還是與人腦的思維模式差異很大,用AI算力當做等效算力,這一點都不合理。

那麼結論就是,人腦的能力,尚未可知,但必定比目前的1PFlops更大。

之所以無法測得準確值,根本原因,在於圍棋這樣的博弈過程,是人腦在漫長演化過程中所要應對之局面的高度抽象。

圍棋也好,其他嚴肅的棋類活動也罷,不論是人、還是人工智能來進行,其決策過程都是一系列簡單判斷的綜合、疊加,要求選手迅速完成大量簡單態勢的判斷,並將結論加以糅合,最終決定如何進行下一步。

這種任務,與人腦長期以來所從事的工作,差別是很大的。

人類大腦的智力,在漫長演化中,要解決的絕不是大量簡單條件分支的決策、和大量分支選擇的聚合。

這種情形,在人類文明出現之前,根本就不存在。

存在的實際問題,則是如何解決條件紛繁蕪雜、背景十分混亂的某一分支,如何綜合現有的條件,做出一次(至多幾次)最有利的決斷。

面對猛獸,迅速判明從威脅到環境的一切因素,選擇藏匿、逃跑或肛正面。

面對不速之客,迅速查看從來者到環境的一切因素,選擇暗中觀察,攔住盤問,或不問青紅皁白跳出去德瑪西亞。

所有這些場景,從覓食,到繁衍,人所面臨的情形,都是複雜條件下的單次、至多嵌套的幾次分支選擇,判斷眼前的植物是否可以吃,是這樣的情形,揣摩怎樣對同伴說明某件事,是這樣的情形,構思如何搭建一處遮風避雨之所,乃至抓耳撓腮尋求勾-搭異性的策略,全都是這樣的情形。

人類大腦的智慧之體現,就在於這一次、或幾次關鍵性的決策。

至於決策之後,從組織到實施的很多次動作,步驟和環節,則幾乎完全是經驗、習慣和下意識的習得技能在起作用。

說白了,人類自古至今的演化,將大腦塑造成爲一種特化的結構。

這種特化的結構,本質上,縱然再有多少人對下棋感興趣,也並不適合用來完成數值計算、邏輯判斷和博弈推演,並不適合用來下圍棋,也不適合用來進行任何一種分支繁多、需要遍歷決策樹的腦力活動。

正因如此,相對擅於此的人,才更讓同類們感到驚訝、甚至崇拜。

特化的架構不同,人腦,與計算機,各自勝任的工作性質都不一樣,用計算機擅長、而人類相對不擅長的棋類博弈,來衡量人腦的能力,又怎可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圍棋也好,其他博弈活動也罷,不一定能衡量人腦的實力,這是方然的推論。

但思考的重點,並不在此,圍棋水平能不能準確反映一個人的能力,現在他的確不太在乎。

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是照此下去,會出現什麼樣的情況。

人腦與計算機的特性不同,讓一方去從事另一方所擅長的工作,來衡量這一方的能力,只能得出錯誤的結論。

但仔細想一想,方然就不禁毛髮直豎起來:

今天的IT前沿研究,研究如何讓計算機具有“自我意識”,甚至研究如何讓計算機承載人的意識活動,豈不正是在做這樣的事,讓擅長數值計算、邏輯判斷與信息聚合的計算機,去進行自己並不擅長的工作嗎。

自我意識,人的意識活動,一直以來完全以人腦爲平臺和基礎。

將這高度契合的基礎,用計算機替代,對後者而言就是一種莫大的不公平。

這種不公平,自然,不會體現在計算機意識覺醒、振臂高呼“這不公平”上,而是說在進行這種彆扭的嘗試時,計算機的能力,會比名義上的算力差得多。

某種程度上,這也正是時至今日,超級計算機算力已超過100EFlops,人類卻仍然未開發出一款人工智能軟件,讓軟件棲身的計算機系統具備自我意識,甚至無法讓計算機像人腦那樣,模糊、並行的處理大量相關訊息。

架構的不同,原則上,並不會影響計算機模擬人類的意識活動,這出自“算法等價性定理”。

但這種模擬的效率,直到今天,也仍然是一個難測的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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