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社火
雲策又去了出雲城一趟。
回來之後他的心情真的很糟糕。
還以爲出雲城裡的兩派人如今廝殺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了,總會有一方妥協,因爲,繼續拼下去,就是一個同歸於盡的下場。
隨着滿月迴歸,天氣逐漸轉暖,出雲城下屍臭熏天。
本來,在出雲州不可能出現屍臭熏天這個局面的,主要是出雲州有着數量龐大的狗皮子羣,狗皮子對於食物最是珍惜,莫說是皮肉,就算是骨頭,它們也會咬碎,吸吮裡面的骨髓。
一具屍體,在狗皮子尖牙利齒下,用不了半個時辰,就會被它們處理的乾乾淨淨。
雲策到出雲城下大地時候,數量龐大的狗皮子們,一個個慵懶的趴在地上,舔舐着爪子,曬着孟春的暖陽,只有狗皮子幼崽們在城池外邊的荒野上撒歡,跑累了,就找到母親,趴在肚皮上喝奶。
從高聳的城牆上又丟下來一堆東西,雖然看的不是很清楚,雲策知道,那必然是人的屍體。
看到城牆上有屍體掉落,狗皮子們習慣性的站起來準備搶奪食物,可能是吃的太飽的肚子很快就讓它們打消了搶奪食物的念頭。
雲策坐在棗紅馬背上嘆息一聲道:“原來真的有狗都不吃的下場啊。”
這種互不相讓的大規模殺戮,雲策以爲大唐香積寺一戰已經堪稱兵家絕唱了,沒想到,在出雲城裡又上演了,而且,比香積寺一戰還要來的殘酷。
香積寺一戰無論怎麼說都是野戰,實在經受不住,還能逃亡荒野。
出雲城就不一樣了,這是兩頭巨獸把籠子關起來決鬥,且不死不休。
“多大仇,多大恨啊,非要玉石俱焚?”
在親眼看到戰場的殘酷之後,雲策就對那十萬萬的貢賦有點看不上了,就算這些錢聽起來不少,也不值得這麼多人,把命丟在這裡。
再看一眼城頭丟下來的狗都不吃的屍體,雲策覺得自己應該重新考慮一下出雲城的情況。
如果說,十萬萬貢賦不值得投入這麼多的生命,那麼,到底什麼東西才能讓城裡的人如此不顧生死呢?
先前,老曹這種明顯不符合死士標準的傢伙留在出雲城不逃跑,已經讓雲策感到意外了,現如今,都已經到最後關頭了,那些人一個都沒跑,這就讓雲策覺得這些人圖謀的東西應該比他們的生命還要重要。
所以,到底是啥東西?
在強烈的好奇心的驅使下,雲策打算去看看。
放棗紅馬自由活動之後,穿過那羣對他熟視無睹的狗皮子羣,雙收摸到冰涼的城牆,雲策就用手指摳着磚縫一點點的往上爬。
爬到城牆上的時候,他本來很小心,結果,鬼鬼祟祟的走了很長一段路之後,他發現就算自己在這裡大吼大叫,也沒人多看他一眼。
出雲城裡處處濃煙,濃煙裡還夾雜着濃烈的肉類烤焦的氣息,雲策不得不用手帕綁住口鼻。
出雲城裡那座標誌性紅樓,如今已然坍塌,雲策沒有去那裡,而是直奔出雲城倉庫,他想找到老曹,看看能不能從他那裡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抵達倉庫之後,雲策看一眼就離開了,原本堆積如山的物資,如今都成了焦炭,至於裡面的庫房管事跟守衛的兵丁,也消失不見了。
雲策不敢走大路,因爲大路很空曠,一具屍體都沒有,有些門口散落着一些綠錢,有些地方還散落着婦人的褻衣。
雲策覺得那些地方應該是陷阱。
腳步,才踏上房頂,一柄長矛就刺穿了屋頂,差點把雲策給穿在長矛上,來不及跟下面的人計較,他加快了腳步,從房舍這頭快步到了另一頭。
一枝羽箭,近距離地朝他攢射,被他擡手打掉羽箭,翻過一堵矮牆,又被一柄長矛突刺。
雲策用手抓住長矛,輕輕一拽,就有一個婦人從矮牆後邊被拽出來,她身上的衣衫很是骯髒,看衣服布料卻出奇的好,應該是富貴人家的女眷,她本應該沒有這麼厲害的,畢竟,剛纔那一矛刺得很有水平。
婦人摔在屋頂上,明知不敵,爬起來後,就張牙舞爪的朝雲策撲過來,他的手在矮牆上按一下,就翻過矮牆,婦人見狀嚎叫着就要爬牆追來。
雲策看了看角落裡的兩個孩子,雖然他們藏在一堆破木頭後邊,還是被他看到了,孩子已經瘦弱的不成樣子了,就是一雙眼睛很大,或許,也只有那雙眼睛能看了。
婦人終於翻過矮牆,繼續張牙舞爪的撲擊雲策。
沒辦法,雲策打不過這個婦人,在被婦人搶走了身上爲數不多的衣樹餅子之後,不得不落荒而逃。
雲策一邊跑一邊在想,那個婦人帶着兩個孩子能活到現在真不容易。
看樣子,出雲城裡的人真的都在努力求生。 雲策跑了一會之後,就看到了那座倒塌的紅樓,早就聽說這座紅顏色的樓閣是用出雲州的特產火焰石堆砌起來的。
現在看,這種紅色的石頭果然不負火焰之名,即便是碎裂了,在陽光下依舊如同一朵朵燃燒的火焰。
這應該是城主龐貝的家,昔日宏大的建築構造,都被火給損毀的差不多了,就在那些漂亮的火焰石底下,亂七八糟的死了好多人。
男人,女人,孩子都有,一個個緊緊的依靠在一起,就是看不清表情,他們死後已經被火燒成半熟的了。
經過一座假山,雲策在假山縫隙裡看到一個女子,見她的衣袖在微微動彈,雲策就拉她一把,結果,她的胳膊就被拽掉了,看到假山周圍全是過火後的痕跡,雲策就把那根已經烤熟的手臂還給了那個女子。
一個胖胖的中年人坐在一塊石頭上,不知爲何,雲策覺得他可能就是出雲城的城主龐貝。
之所以那麼認爲,是因爲他的官服顏色是紫色的。
據云策所知,出雲州能穿紫色官袍的人只有兩個,一個是城主龐貝,另一個就是刺史韓得。
別人的死都是他殺,只有龐貝的死是自殺,還是最痛苦的那種死法,他把刀子從下頜捅到腦袋裡去了。
這種死法,如果不是死了比活着要好,沒人能對自己下這樣的死手。
雲策摸摸他的衣袖,果然,只找到了一隻印信,這應該是城主龐貝的私章,沒看到公章,只找到了一個空盒子,看樣子已經被人拿走了。
雲策搜索了整個城主府,除過很多散落在地上的黃金之外,一點有用的東西都沒有找到。
眼看太陽就要落山了,雲策就緩緩退出了城主府,他準備回到倉庫那邊休息一會,就朝另一邊摸索。
他是原路返回的,這一次,那個瘋狂的婦人不再瘋狂,死死的看了雲策好久,纔出聲道:“把我的孩子帶走。”
雲策搖頭道:“那是你的孩子,你自己帶。”
婦人道:“雖然不知道你在找啥,如果,你是找社火的話,我勸你就別想了。”
雲策瞅着那兩個孩子輕聲道:“社火?”
婦人見雲策並不知曉什麼是社火,就緊緊的閉上了嘴巴。
雲策也不逼迫她,這個死女人都淪落到這個地步了,還想跟他討價還價。
見雲策轉身要走,婦人道:“得到了社火,你就擁有了一州之地。”
雲策嗤的笑一聲道:“別做夢了。”
婦人似乎生無可戀,背靠着矮牆抱着長矛道:“昔日黃帝分社,一社一火。”
雲策聽的入神,見婦人又不說了,就把自己裝水的竹管遞給了婦人。
婦人自己喝一口水,就把水遞給了身邊那個四五歲的女孩,女孩貪婪的喝了兩口,似乎纔想起自己還有一個弟弟,又把竹筒按在弟弟嘴上。
“有了火,野獸就會逃開,毒蟲也會遠遁,人就會慢慢的匯聚在社火邊,最早爲九州,九社火,後來爲三十六州,三十六社火,霍王立漢,奪三十六社火,集爲一火,而後分三百軍州,三百火,又分次火爲兩百從州,羈縻州。”
雲策見這個女人又不說話了,就站起身道:“火,應該不稀罕。”
女子露出一絲笑容,揮揮手,似乎不願意跟雲策這樣的蠢貨多說話。
雲策也不再問,翻過矮牆就走了。
雲策走了,婦人眼中的神采也漸漸熄滅,從孩子嘴上奪過竹筒,蓋上蓋子,就抱着兩個孩子所在牆角,只是把長矛放在了一個仰角上,一旦有動靜,長矛就能急速刺出。
“狗子,火種是啥?”
“遠古時期,人們獲得火種不容易,每一個人羣裡,都會有一個火塘,火塘裡的火永遠不熄滅,等這個部族的人數多了,當地的資源不夠養活太多的人,就會分出去一部分人,這些人從火塘裡取走火種,悉心照料,等找到合適的居住地之後,他們就會重新修建一個火塘以保存從部族裡取走的火種。
那時候的祭祀,還是原始祭祀,他們說不清楚自己從哪裡來的,就把聚散火種的行爲,當成了追蹤溯源的一種方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