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醫大一號食堂的職工李萍被殺了,像孔鑫一樣,她也死的極慘。
屍體被放在一號食堂用餐大廳的地面上,她的頭被看下來之後剝了皮,頭骨被打開,裡面的大腦被掏了出來。然後將整個顱骨處理的乾乾淨淨。那顆頭骨在我去的時候甚至反射着柔弱的白光。
兇手將頭骨處理好後又把它擺放到屍體的脖子上方,也就是它原本應該在的地方。屍體雙手交疊放在腹部,衣服整理的整整齊齊。
我從家來趕過來,來的稍微晚了一點,高隊他們已經在勘查現場了。我找到小張問他什麼情況。
小張說:“死者李萍是食堂的員工,昨天晚上下班後她是按時離開的。今天早晨來上班的工作人員一打開門就是這樣子了。”
我看到那顆光潔的頭骨問:“那是死者的頭骨?”
小張點頭:“我問過盧姐了,盧姐說按照頭骨被處理的時間來推算應該是死者的。但是還是要進行鑑定才能完全確定。”
“死亡時間呢?”
“今天凌晨一點到兩點之間。”
“凌晨一點到兩點之間?李萍住在什麼地方?”我問。
小張回答道:“李萍住在學校後面的一個小區裡,她早年間就和丈夫離婚了,兒子現在在外地上大學。”
“那就說是她是一個人住。”
小張點頭:“對,我懷疑就是因爲這個兇手才盯上她的,獨居的單身女人,很容易得手。”
我走到屍體旁邊看了看,尤其是那個乾淨到不行的頭骨。我帶上手套拿起那顆頭骨:“兇手是怎麼把頭骨處理的這麼幹淨的?”
小張搖頭:“目前還不知道,得等盧姐做完屍檢之後才能知道。”
屍體不遠處的地面上放着兇器,一把斧子。斧子是食堂的,平時用來剁骨頭用,結果被兇手拿了砍掉了李萍的人頭。
我把人頭放回到地面上,然後看死者的身體。死者上身穿着一件墨綠色的毛衣,腿上是黑色的褲子。看這身穿着不像是要睡覺穿的衣服。所以兇手沒有在死者家裡襲擊她。
那就是說,死者是自己從家裡出來的。我想看看死者的手腕,就擡起她一隻手,結果一個紙條從她手裡掉了出來。
我和小張對視一眼,小張連忙撿起紙條打開看看,裡面只有一個字“二”。
“這是什麼意思?”小張問。
我搖搖頭,繼續看死者的手腕和腳腕。死者的四肢沒有捆綁後的痕跡,她很可能是自己走到這裡的。
凌晨一兩點鐘的時候,她一個女人爲什麼要來食堂裡。除非……除非死者和兇手認識。
勘查完現場後我們回到局裡彙總信息,小張把調查到的關於李萍的事情和大家說了一遍。
李萍,今年45歲,單身十年,有個21歲的兒子。她和前夫離婚之後沒有再嫁,一直單身帶着兒子。但是他的前夫一直在給她兒子生活費。
半年前,李萍的同事給李萍介紹了個男人,一家國企單位的正式工人。
李萍和這個男人慢慢開始有了來往。根據介紹的人說,雙方都很滿意對方,所以打算等今年過年的時候結婚。
這個男人叫張正武,李萍出事後我們已經派警察去找過他了。當天晚上他值夜班,一晚上都在廠子裡。沒有作案時間。
李萍在單位人緣不錯,沒有和什麼人潔過仇。她和前夫離婚十年,她前夫已經重建了家庭,兩邊沒有什麼矛盾。
所以,這次的殺人案和上次孔鑫被殺是一樣的,不是因爲他們本身。
小張把裝着紙條的袋子放到桌子上:“這是從死者手中發現的,經過辨認,這不是死者本人寫的。所以最可能是兇手寫的。”
高隊把紙條拿過去看了看:“兇手寫這麼個字是什麼一絲?‘二’?有什麼特殊含義嗎?”
大家都搖頭,不知道兇手留下這麼一張字條是什麼意思。
“這起兇殺案還是一起模仿作案。”我說道。
“模仿?”安潔看着我問道:“他模仿了誰?”
“EdwardTheodoreGein。”我說。
小張立刻想起來了:“弋哥你說的那個就是殺人之後喜歡用屍體的部分做手工藝品的那個連環殺手嗎?”
我點點頭,安潔也想起來了。這些連環殺人犯都在我們大學時期作爲經典案列講解過。
EdwardTheodoreGein,出生於1906年8月27日,於1984年7月26日在Mendota精神復康病院自然死亡。據說他一共殺死了二十多個人。他喜歡殺死死者後再把死者製成手工藝品。
連環殺手的經歷曲折離奇,確是非常適合作爲電影的題材,因此亦經常被搬上大銀幕,但多數只是B級恐怖電影,能同時成爲兩部荷里活一級大作參考對象的連環殺手,就只有EdwardGein一人。
他的生平跟希治閣(AlfredHitchcock)在《觸目驚心》內對主角NormanBates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Henry和媽媽Augusta住在Plainfield,Wisconsin郊外一個非常偏僻的獨立平房。他和哥哥在成長過程中幾乎都留在這楝建築物內,沒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異性爲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佔有慾強、憎恨女性的母親所佔據,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
在他的兄長和母親相繼去世後,他開始顯露他潛在變歪了的性格。他先是把母親的屍體保留在家中,好像她從未死去。接著爲了滿足對女性的慾望而去掘墓起屍,最初只是觀看她們或觸摸她們,但後來變本加厲,把屍體剝皮並縫製成人偶。但他第一次親手把活人殺死,卻要等到1954年的12月8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MaryHogan殺死並剝皮。
他的惡行要直至3年後才被發現,在警方找尋工具店店主BerniceWorden的時候,Bernice的兒子想起他在案發前曾經來買防雪劑而起疑,結果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大量噁心的「人類手工製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燈罩、由人頭骨所造的湯碗、頭骨牀
頭佈置和由乳頭造的皮帶等,死者面部的皮膚連頭髮則成爲了面具。
雖然聽起來如此令人髮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憐的地方,因爲與世隔絕令他根本連自己的行爲是錯誤的也毫不知情。據說後來他重投社會後行爲變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內成爲一位慈祥的老者!
安潔用手指轉着筆說:“水晶頭骨?”
我點點頭:“如果不這麼解釋的話,根本沒辦法解釋兇手爲什麼費那麼大的力氣處理死者的頭。”
“他爲什麼要模仿那些變態連環殺人犯呢?他這麼做有什麼目的?”小張疑惑的問。
我搖搖頭:“不,他不僅僅是模仿,而是超越。他是在告訴我們他比那些鼎鼎大名的變態殺人狂更加強大。畢竟這些變態殺人狂雖然可怕但是最後都被抓住了,而他卻不會被我們抓住。”
“升級版的變態殺人狂魔。”小張低聲說道。
安潔皺眉:“那就糟糕了,濱海醫大藏着一個變態殺人狂。”
我點頭:“是啊,所以他的殺戮是不會停止的,知道他自己覺得該停的時候或者是我們讓他停下來。但是現在殺戮纔剛剛開始,我麼要抓住他沒有那麼容易。”
說到這裡我忽然想起來:“小張你去網上看看,濱海醫大的貼吧上有沒有新的帖子?”
小張立刻打開電腦查看,幾分鐘後他回來了:“有,新的帖子標題是‘水晶頭骨’。這是我打印下來的照片。”
我拿過那些照片看了看,這些照片應該是昨天晚上拍的。兇手殺完人之後處理好頭骨,在他離開之前拍了這些照片。
安潔不解道:“她爲什麼這麼做?她不怕我們抓住他嗎?”
“他自信我們抓不住他,兇手是個自大狂,過頭的自負。”
安潔問我:“你是怎麼知道的。”
我揚了揚那張紙條:“從這裡看到的,這是兇手留給我們的線索。”
“兇手留給我們線索?他想幹什麼?”小張問。
我看着紙條道:“他是在挑釁,這是一場競賽,對於兇手而言他可能更願意稱它爲遊戲。”
“殺人遊戲?”安潔問。
我搖搖頭:“不,奪命遊戲。”
高隊說道:“不管是什麼遊戲,都不能放任他,我會去學校和校領導交涉一下,讓學生們不要單獨行動。”
兇手連着兩次都是挑獨身一人的下手,最大的原因就是不容易被發現。所以現在高隊的措施是有效的。但是我覺得殺手很酷啊哦就會升級。
散會後我那則那個紙條想,兇手留下的信息到底是什麼呢?二,這麼簡單的一個字有什麼信息啊。兇手要表達什麼呢?他希望我們看到什麼?
“上次是RichardRamirez,這次是EdwardGein。如果他只模仿一個我們還好抓一點。世界上的變態殺人犯那麼多他就算每次換一個,我們查起來都犯難。”
我認同小張的看法,兇手這麼做可能就是讓我們沒辦法找到規律之後抓住他。
一遍張狂不已,一遍小心謹慎。我都要懷疑兇手到底是不是一個人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