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大宋的官員真是可以當一下的。這不,方仲永僅僅只是六元及第,於國於民還沒有做出任何貢獻,趙禎就又是賜婚,又是賜宅子的。
當然了,你讓連一碗羊肉湯都捨不得喝的趙禎給方仲永新建什麼豪宅不太可能,方仲永也沒有那麼大的面子。
剛巧前番吏部考功司郎中坐貪瀆失職,家產俱被沒收,留下華邸一座。湊巧就便宜了方仲永。
別看那考功司郎中不過從五品的小官,全國各地的官員政績的考覈等次全都由他說了算,實在是一等一的肥差。打點到位的,不論賢愚給個“上上”;不通人情的,任你愛民如子、政績斐然也只能得個“中平”;若是惡了他,“下下”非你莫屬,等着降級甚至是去職吧。
只是這個肥差因爲太肥,如果沒有一個好的腸胃,尋常人是克化不了的。
這不,這位郎中上任不到兩年,就因爲“消化不良”而鋃鐺入獄了。散盡萬貫家財,送盡嬌妻美妾,才得了個“發配崖州,遇赦不赦”的判決。要知道崖州就是後世的海南省的“天涯海角”,那風景,嘖嘖,美滴很吶!
當方仲永踏進那郎中的五進豪宅的時候,本以爲是看不盡的驕奢淫逸,數不完的珠寶金玉。沒想到的是,“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空蕩蕩的連老鼠都不見一隻是什麼鬼?難道是陳琳這個老東西把“自己的”字畫珍玩都給偷了?
見方仲永面帶狐疑地看着自己,陳琳笑道:“方大人莫要懷疑咱家!咱家無兒無女,要那些物事何用?說句大不敬的話,咱家在宮中的用度與官家無異,些許黃白之物也未必入得了咱家的眼。這府中原有的擺設或被查抄,或被送人,或被那妻妾家僕所盜,到了咱家手中的時候就是這個模樣。”
方仲永發愁了:“這麼大的院子,得用多少東西才能填滿?總不能堆些稻草吧?再說了,我們家也沒有那麼多的人口,要不換個小一點兒的?”
陳琳指着方仲永哭笑不得:“只見過嫌房子小的,哪曾有你這樣嫌房子太大的?再說了,官家御筆親書‘六元府’的匾額都已經掛上了,尋常小院如何能夠彰顯皇家恩德?你且放寬心,官家知你家境貧寒,特從內帑撥錢百萬供你添置傢什。其餘修繕、傢俱等俱由將作監承辦,不用你花一文錢!”
被視錢財如糞土的陳公公給鄙視了,方仲永也不介意,因爲他心裡正在鄙視趙禎。一兩百萬RMB裝修三千平的大house,也不知道誰是土鱉?
見方仲永還不太滿意,陳琳開始變臉了:“宮中用度開支巨大,官家又素來節儉,這一百萬錢已經不少了。”
方仲永暫時還不敢得罪這內內侍省的頭子,急忙拱手道:“陳公公誤會了。在下原本只是一個農家子,哪裡會嫌官家賞賜太少。若是隻有我和父母居住,有個容身之地也就是了。只是晏大人的女兒自幼嬌生慣養,王氏女也未曾吃過一天的苦。若是嫁給了我,反而落得個粗茶淡飯、日日辛勞,實在是令在下顏面無光呀!”
陳琳聞言笑道:“好你個貌似憨厚的農家子!晏同叔乃富貴之極的人,王益也是累世官宦,焉能會讓自己的女兒吃糠咽菜。嫁妝必然豐厚無比,陪嫁的僕俾也少不了。你只管放心當你的新郎官吧!”
得,一不小心成了吃軟飯的了。可誰叫咱沒錢呢?怪不得升職加薪後,只有迎娶了白富美才算是走上人生巔峰了呢?
走出府門,剛巧看見工匠在掛匾額,陽光下的趙禎御書“六元府”三個大字煞是富麗堂皇。方仲永想到府裡的空空蕩蕩,不知道怎麼得想起了後世與之相似的著名品牌——兩元店。得,兩元店就兩元店吧,誰叫咱窮呢?
至於說需要依靠女方豐厚的嫁妝才能過上幸福的生活,倘若是在後世,一定會作爲勵志故事登上頭條的,方仲永甚至連標題都想好了——“看,富家千金居然做出了這種事”,或者是廣告軟文“窮小子學會了XX,土豪千金嫁給他”。
但更多的是不能登上主流媒體的小道消息,諸如“新郎嫌女方索要聘禮太多,婚車到門口又開回去了”等等負能量的報道不勝枚舉。即便是新郎沒有當時翻臉,但婚後男方父母爲了償還高額的欠款而倍嘗艱辛,女方只顧自己嗨皮的情況也多有發生,直至給原本恩愛的小夫妻埋下了爭執的隱患。(有沒有結過婚的書友,感同身受不?)
方仲永也發愁聘禮的事兒,問晏溶月想要多少聘禮。
晏溶月笑道:“郎君可出多少彩禮?”
按照後世結婚必備三大定律,房子有了,雖然是公家發的;車子,咬咬牙也能置辦起來;存款,就尷尬了,只剩下不到五百貫了,辦一場上檔次喜宴都爲難了。
方仲永忐忑地問道:“遵從古禮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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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秦蕙田《五禮通考》曾說,自後齊以來,不管天子庶民,婚禮“一曰納采,二曰向名,三曰納吉,四曰納徵,五曰請期,六曰親迎。” 這就是古代婚禮所分的六個階段,俗稱“六禮”。
納采是議婚的第一階段,男方請媒提親後,女方同意議婚,男方備禮去女家求婚,禮物是雁,雁一律要活的。爲何用雁?雁爲候鳥,取象徵順乎陰陽之意,後來又發展了新意,說雁失配偶,終生不再成雙,取其忠貞。
問名是求婚後,託媒人請問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準備合婚的儀式。
納吉是把問名後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再通知女方的儀禮,又叫“訂盟”。這是訂婚階段的主要儀禮。古俗,照例要用雁,作爲婚事已定的信物。後發展到用戒指、首飾、綵綢、禮餅、禮香燭、甚至羊豬等,故又稱送定或定聘。
納徵是訂盟後,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是成婚階段的儀禮。這項成婚禮又俗稱完聘或大聘、過大禮等。後來,這項儀式還採取了回禮的做法,將聘禮中食品的一部或全部退還;或受聘後,將女家贈男方的衣帽鞋襪作爲回禮。聘禮的多少及物品名稱多取吉祥如意的含意,數目取雙忌單。
送完聘禮後,選擇結婚日期,備禮到女家,徵得同意時的儀式是爲請期也。古俗照例用雁,禮品一般從簡,請期禮往往和過聘禮結合起來,隨過大禮同時決定婚期。
至於親迎就更容易理解了,接新媳婦唄。這項儀禮往往被看做婚禮的主要程序,而前五項則當成議婚、訂婚等過渡性禮儀。這些形式中有一部分出於社交關係的需要,如女家的“添妝”,到男家時的“開揖”、“鬧洞房”等,都是確立社會關係的儀禮。純屬親迎部分的儀式,一般用花轎,分雙頂或單頂,扶親婦上轎的“送親嫂”,陪新郎至女家接人的“迎親客”,都各有要求,起轎、回車馬、迎轎、下轎、祭拜天地、行合歡禮、入洞房……
這些禮節裡面,雖然也有聘禮的出現,但多是食物、衣帛,首飾都不一定是必需品。看似場面宏大,其實花不了幾個錢。
就說大雁吧,雖然在後世身價高企,成了二級野生保護動物,但在宋朝也就二三百文一隻。首飾雖然昂貴,但百十貫的東西無論如何也要買的,總不能委屈了新娘子吧?
晏溶月頗有些“有情飲水飽”的文藝範,很能體諒愛郎的難處,握着方仲永的手道:“郎君無需憂慮,便是隨郎君吃糠咽菜我也甘之如飴,想來薇兒妹妹也是如此。爹爹向來疼我,到時候多要些嫁妝就是了。”
嫁妝被正式記載在史料之中是在春秋時期,《左傳》之中記載,“轅頗爲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
詩經《氓》之中也有“以爾車來,以我賄遷”的詩句。有考古學家曾經在一座戰國時期的大墓之中發現了一副壁畫,畫的正是一支送嫁的隊伍,嫁妝只有幾隻大雁、幾隻狗和一頭豬。
在宋朝以前,新人嫁娶一直都遵循聘禮多於嫁妝的準則,孃家給女兒裝備嫁妝也是盡力而爲。而到了北宋時期,人們開始追求奢侈的嫁妝,士大夫之間甚至出現了相互攀比的現象。公婆們在給兒子挑選兒媳婦時,第一衡量標準就是女方嫁妝的多少。世家大族之間的聯姻,女方家族悶聲投資,男方家族歡欣鼓舞。
漢朝時,若家中比較富裕,會給女兒準備一份豐厚的嫁妝;唐朝時,家境比較寬裕的父母,基本上會將男方送來的聘禮還給女兒當作嫁妝。到了宋朝,嫁妝卻跟着水漲船高起來,其原因不外乎兩點:
一是宋朝法律保護已婚婦女的私人財產,無論是丈夫還是公婆,都不可以私吞女方帶來的嫁妝。《宋朝事實類苑》中提到,如果寡婦改嫁(也就是方仲永掛了,晏溶月改嫁了。呸呸,晦氣),可以名正言順將嫁妝帶走。《袁氏世範》也記載了:“作妻名置產,身死而妻改嫁,舉之自隨者多矣。”
二是宋朝的士大夫階級,希望通過鉅額的嫁妝締結良好的姻緣。換句話說,孃家希望用足夠豐厚的嫁妝維繫兩個家族之間的聯繫,即便是嫁了女兒,也希望在將來得到女兒、女婿甚至是外孫的幫助。所以這份屬於兩家的“共同財產”,也是女方父母爲自己留的後路。現實一點說,晏殊、王益之於方仲永也是如此。
無論是富裕人家還是普通人家,如果沒有早早給女兒做好預算、提前存款,等她到了適婚年齡時將會無人問津。
范仲淹在初訂《義莊規矩》時規定:“嫁女支錢三十貫,再嫁二十貫,娶婦支錢二十貫,再娶不支。”
蘇轍在爲女兒置辦嫁妝的時候,賣了曾經購置的一塊好地,得了9400貫給女兒做嫁妝。蘇轍的確長了面子,但是私下裡寫日記時還是暗戳戳地寫下了“破家嫁女”四個字。
蘇轍官小,最高的職務不過是短暫任職的從三品的御史中丞,薪俸與晏殊的參知政事差老鼻子了,僅僅花了不到萬貫就心疼不已。
晏老泰山就大方多了,看看晏溶月列出的嫁妝清單:汴梁城外田莊一座,現銀五千兩,頭面首飾若干,四季服飾若干,丫鬟婆子若干,護院僕人若干……
尚未到達京城的王益也不甘示弱,提前派人送來了禮單,內容幾乎一模一樣。只不過他家在汴梁沒有莊園,把臨川老家的一處田莊過戶給了王凌薇。雖然價值略低,但勝在面積夠大。
不知道兩位老泰山是否會心疼嫁妝,但方仲永是非常地開心了。起碼,兩位嬌滴滴的娘子不會受委屈了。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