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澈可見底的河流,還有這一些小分支形成了小溪,小溪中小蝦小雨成羣,看得凌茗瑾好不歡喜。
一歡喜之下,她就折了小溪一旁枯樹之上的一根枯枝。
她這迅速而帶着幾分粗暴的動作,搖了安影一身的雪囂。
安影也不氣惱,緩緩用手打了去,等他擡頭,只看到了雪地上飛舞着的凌茗瑾。
平整而雪白的雪地,就是她的紙,手中的枯枝,就是她的筆。
雖說暫時不知凌茗瑾書寫的是什麼,但從安影這個角度看上去,凌茗瑾這副專心致志投入的模樣着實是有着那麼幾分格外吸引人的狗屎氣質,天地一色,美景當前,不過是凌茗瑾,就是安影心底也生出了幾分平時不會有的感慨,若不是美景當前舞劍不雅,他定然拔出他殺人的劍,舞他孃的一回。
撥開了一塊石頭上的雪,安影坐了下來,兩手垂在膝頭,聽着溪水叮咚,看着凌茗瑾飛舞,確實讓安影這幾日沉悶壓抑的心情得到了極大的舒緩。
隨着凌茗瑾一同飛舞的,還有被她揚起的雪花,雪地之上,她的每一腳都輕得如同踩在棉花之上。
雖說劍法一般,但凌茗瑾的輕功還算是不錯,待她寫完了最後那一捺,她反手一轉,將枯枝插在了雪地之上。
一旁的安影,眯着眼打了一個哈欠。
昨夜他飲了酒沒有睡好,這一輕鬆一久坐瞌睡就上來了。
這一番飛舞書寫,凌茗瑾雙手也被吹得通紅,看安影睏乏,她也就不打算久留了。
安影對文人墨客的詩詞沒有興趣,看凌茗瑾雙手通紅,他就起了身隨着她一同離去了。
事實證明,亂寫亂畫總是會得到報應的,在可汗舉辦的晚宴之上,凌茗瑾就聽到了有人朗誦起了這篇詩詞。
正低着頭喝着青稞酒的她猛然擡頭,只看到了站在可汗身側的一個威猛漢子端着酒碗口中唸唸有詞。
她腦袋裡嗡嗡作響,漢子接下來所念的詩詞她也聽不真切,倒是在漢子落座之後,她看到了北落霖豎站了起來笑着說道:“王子好詞,好詞啊!”
王子?
凌茗瑾一挑眉,低下了頭。
“三皇子過獎過獎了。”那被北落霖豎稱爲王子的漢子站起了身拱手還之一禮道。
還好,凌茗瑾心思。
北落霖豎多次出使番邦,與人交流別有一套,在玉門之時他已經對草原人的習性有過了解,所以與挑眉交談起來也是有說有笑好不熱乎。
事後凌茗瑾才得知,這個被北落霖豎稱之爲望族的漢子就是可汗的兒子,也會是草原下一任的可汗。
當然,這些對她而言不重要。
喝了酒吃了飯,可汗還是覺得不夠隆重,在他的命令之下,在部落那一片空地上架起了柴火堆,可汗說,今夜要徹夜狂歡。
篝火,烤全羊,這些東西凌茗瑾覺得比死板的在那喝酒比誰厲害比誰肚子裡墨水多有趣多了,雖說安影擔心她的身體,但在她的堅持之下也只能由着她去了。
篝火,她還記得在去年深秋的祈雨篝火大會上自己做過了什麼。
草原蠻人對大慶人,多有着深入骨髓的厭惡,當晚除了可汗王子等一些有身份的出席在篝火大會上,餘下的便就都是大慶的人。
北落霖豎第一次代表大慶出使草原算得十分成功。
草原的羊肥碩健壯,吃起來鮮嫩有嚼勁口感十足,大慶這一夥人裡畢竟還是沒有像草原人一樣的習慣,篝火大會吃得有些沉悶。
這時,可汗便就叫來了歌舞。
草原歌舞與大慶所欣賞到的歌舞也大不相同,在歌舞伎熱情的邀請之下,當即就有着不少的客商起身加入到了她們的歌舞之中。草原人人人都是歌舞的好手,在愉悅氣氛的感染之下,可汗大手一招,讓着自己的親兵也加入到了歌舞之中。
雖說凌茗瑾很有興趣看會耍大刀會耍菜刀的安影跳舞,但安影卻是死守原則穩坐在篝火一旁。
北落霖豎也是放得開的人,所謂入鄉隨俗,他出使草原就是要加強與草原之間的關係,所以這個時候他就必須表現得對草原的一些習俗有着濃厚的興趣,可汗當然不會載歌載舞,不過那個王子在加入了歌舞之中後卻是讓一個女子走到了北落霖豎身前邀請他也加入。
有女子相邀,拒絕是不行的。
北落霖豎飲了一杯酒,大叫了一聲好站起了身。
篝火四周,不論男女,拉手載歌載舞,薪火畢剝聲被掩蓋,刀子切羊肉的聲音被掩蓋,歌聲直上九霄。
北落霖豎不是那等扭扭捏捏的人,加入人羣歌舞之後,他也放下了自己尊貴的身份,拉上了身側男子的手。
凌茗瑾看着眼前篝火四周歡歌的人,低着頭悶聲不響的吃着自己身前的羊肉,就算有人前來邀請她也只是搖頭。
有一個女子上前邀請安影,被他冰冷的眼神瞪了回去。
好在大會氣氛愉悅,而此次篝火大會最重要的人是北落霖豎,這兩個沒有身份一聲不響的人不識趣不知趣也不會有人在意。
不過見凌茗瑾吃得起勁,在一旁俯視的婢女便就將一隻剛烤好的烤全羊放在了凌茗瑾面前的桌上。
凌茗瑾已經吃得十分飽,但她總覺得自己還可以吃得十一分飽,加之無趣,除了吃她也就只能吃了。
這是在草原。
她記得這一點。
但總有人會忘了。
美好的開始,美好的過程,不一定有一個美好的結尾。
無數的名人無數的幸福小故事,最終都是毀在了這個結尾之上。
掩蓋了一切的歌聲,讓人沉醉,讓人忽略了身側。
北落霖豎身側,有一個女子有一個男子。
他與他們手拉着手,爲了大慶與草原的百年友好和平。
但有人,卻不在乎這和平不和平。
對有些人而言,比之和平,有對他們更重要的東西。
所以,在一切聲音都會被掩蓋,在一切行動都被被夜色與舞蹈遮掩的時候,會是一個不可錯過的好機會。
可汗沒有料到這一點,不然他不會這麼衝動這麼熱情的藥舉辦這麼一場篝火大會。
王子沒有料到這一點,不然他不會讓人邀請北落霖豎加入到歌舞之中。
事發突然,無人可預料。
北落霖豎也沒有料到,不然他嘴角的笑容不會這麼的燦爛。
當北落霖豎在人羣中倒下去的那一瞬,當人羣亂起來的那一瞬,凌茗瑾啃着自己手上的羊腿呆了去。
北落霖豎倒下了,不是因爲扭了腳也不是因爲被什麼絆了腳,而是因爲被刀刺中。
一刀,就刺在了他的左胸口,那個致命的地方。
看着那把直入胸口只剩下匕首把柄的匕首,凌茗瑾想真疼啊!
在大慶使臣三皇子出使草原的時候,在草原可汗舉辦篝火大會歡迎的時候,居然出了這樣的事情,不單單是可汗怒了,現在等這個消息傳回到大慶,大慶一樣會怒。
當然現在還顧不得其他,現在最重要的,是北落霖豎的生死,還有那個該死的兇手。
北落霖豎若是在草原出事,不管找沒找到兇手,大慶勢必遷怒草原一方,而草原出了這樣的失誤眼下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找到兇手。
這個虧,草原吃定了。
不管兇手是大慶人還是草原人,這勢必會成爲大慶與草原之間方方和平之際的導火線,百年友好和平,這是北落霖豎出使草原的責任,誰想,結果卻是這麼可笑。
他要賠上自己的性命,卻最終換來了大慶與草原之間的戰火。
這一場出使,對他而言很失敗。
不過已經不重要了,因爲他會死,會死在這一把匕首之下,不管可汗如何緊張如何心想着還有一線生機,在凌茗瑾這種殺人無數的人看來,北落霖豎的性命已經被閻王爺抓在手裡了。
那是心臟,那是致命的地方啊,而且插得不差分毫,除非他是大羅神仙,否則必死無疑。
凌茗瑾覺得很戲劇化,明明是大慶的三皇子,爲着大慶在番邦之間奔走立下了無數功勞,最後一次的出使,卻是這般的戲劇化。
恐怖這幾百年來,他是第一個死在草原上的皇子吧。
感慨歸感慨,在這一場刺殺的背後,凌茗瑾看清了更多。
草原可汗不可能會這麼笨笨到在自己的地盤上安排這一場刺殺,那麼兇手,必然就是大慶那一方的,北落霖豎在大慶有着不少的敵人,誰能把手伸到這裡?想想也知道,當然這些都是廢話,要的是證據。
證據,於人羣慌亂之中,她看到了證據。
一個黑衣男子,從人羣中奔出,悄悄的潛到了一處沒人察覺的地方。
這就是證據。
會想要在北落霖豎出使草原之時刺殺他的人,不用想也知道首當其衝的會是哪幾個,凌茗瑾與安影,在場唯一坐着的兩個人,同時發現了那個黑衣人。
來不及擦掉嘴角的肥油,兩人就起了身飛速朝着那個黑衣人逃走的風向奔了過去。
寒風呼嘯,兩人從雪地掠過,拉出了一串腳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