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自白

第452章 自白

兩漢取士,實行的是“察舉制”,高祖劉邦首下求賢詔,要求郡國推薦具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是爲“察舉制”之始。

其後惠帝、呂后時期更進一步,詔舉“孝悌力田”,孝悌就是孝敬父母兄長者,力田則是勤於農事者。

真正的“察舉制”,誕生於漢武帝之手,即詔舉“賢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茂才)”,中央和州郡直接從民間和低級官吏中選拔人才,極大擴展了國家的選材範圍。

賢良、方正等中央特科選士,儘管時斷時續,沒有形成常制,卻也延續了數百年之久,如本朝名將,“涼州三明”中的皇甫規、張奐,都曾舉賢良方正。

漢武帝開創的“察舉制”選士,除了詔舉“賢良、方正”、郡國察“孝廉、茂才”之外,還有太學“設科射策”。

當年大儒董仲舒在《對賢良策》中提出:“養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學。太學者,賢士之所關也,教化之本原也。”

董仲舒不僅把太學視爲培養人才之所,而且也把它作爲推行教化的手段及官僚選拔的基地。

漢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議,遂“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

所謂設科射策,就是將考試內容書於簡策,並根據問題的難易程度,分爲甲科與乙科。

王莽執政時,又將甲、乙二科改爲甲、乙、丙三科,甲科錄四十人,授郎中;乙科錄二十人,授太子舍人;丙科錄四十人,補文學掌故。

光武中興漢室後,恢復甲乙二科之制,之後又屢有變革,如採用“兩歲一試”定製,廢除甲乙之名,不設人數限制等等。

可惜這種取士方式,充其量和賢良方正一樣,只是作爲國家選士的補充。

孝廉、茂才,纔是國家最主要,同時亦是最重要的入仕途經,這也是本朝民間鄉論品藻風氣如此盛行的根本原因所在。

畢竟要被舉爲孝廉、茂才,首先要有稱於鄉里的德行,這就需要名士的點評,爲其揚名。

於是狡詐平庸之徒,或使用手段,或依靠家族,影響鄉評,博取名望,藉以入仕,方纔有那首婦孺皆知的童謠:“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

陳蕃、黃琬等有識之士,曾欲整頓察舉風氣,然而事情剛剛開了一個頭,就因侵犯到權貴的利益,而遭到免官,乃至禁錮。

九品中正制,說白了,不過是國家將人物品評的權力,從民間手中收歸國有罷了。

可惜這根本就治標不治本,人物品評的權力,最終還是被士族所壟斷,以至於西晉建立之初,就有衛瓘、劉毅、司馬亮等人上書,以阻礙人才晉升爲由,請求廢除九品中正制,司馬炎出於統治的需要,最終沒有同意。

劉景因“躬耕養客”、“質書救鄰”,德著長沙,從而入仕,算是鄉論品評的受益者。

然而作爲熟知歷史進程的後世之人,他深知品第取士,是一條歧途,而九品中正制,則是在這條歧途上,越走越遠。

歷史證明了,科舉制纔是正途,劉景完全可以借鑑科舉制,對官學考課加以改進,以便爲未來真正的科舉制鋪平道路。

宋忠聽到劉景有意參照太學,射策取士,頷首道:“夫學者,治亂之軌儀,聖人之大教也。自初平初,劉荊州崇立學校,已十餘年矣,如今學有所成者不在少數,足以爲國家分憂。”

劉景笑着對宋忠、綦毋闓、司馬徽等人道:“那就煩請先生及諸君,選取《五經》難問疑義,書之於策。此番考課,我準備錄取百人,以面試策問定奪最終排名,其中甲科二十人充任幕府,乙科八十人補入州郡。”

說到這,劉景頓了頓,又說道:“經學雖爲國之根本,然漢家法度,本以王霸道雜之。除通經外,不如再增設明法一科。”

明法乃是國家特科的一種,國家特科可不止賢良、方正,此外還有明法、明經、文學,乃至明兵法、明陰陽災異等等。

是以對劉景增設明法一事,宋忠、綦毋闓、司馬徽等人儘管有些意外,卻並未出言反對。

劉景隨後又與宋忠、綦毋闓、司馬徽等人商議具體細節,接着起身行出大堂,登上宏大的講臺,面對數以千計,席地環坐的學子,緩緩言道:“諸君皆海內俊士也,身在官學,自可不煩賦役,飲酒賦詩,悠遊終日。”

官學學子,無賦、役之慮,他們既不交賦(人頭稅),也不服役(勞役),這是國家賦予他們的特權。所以太學生從數千人一路躥升至三萬餘人,所以四海之內,學校如林,庠序盈門。

劉景此話一出,頗有嘲諷的意味,自宋忠以下,官學師生,莫不面面相覷,現場一片死寂。

劉景肅然掃視臺下,繼續說道:“古人云:‘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今天下喪亂,社稷凌遲,諸君皆爲飽學之士,通經明義,何忍神州沉淪,萬民塗炭,而置身於世外?”

“我生於江南,未經戰亂,是以少時頑劣,讀書不求甚解,待年歲漸長,見天下悲苦,始有興復漢室之心,澄清宇內之志,雖處市井之中,亦不改心志,蒙張長沙看重,爲酃縣長。”

“後荊州內亂,數載之間,長沙廬落丘墟,田疇蕪穢,民不聊生,爲救長沙百姓於水火,憤而起兵,平息動亂,盡復荊南。今南平交域,北定荊州,地方萬里,帶甲十萬,足以展志。”

“我今日至此,是爲開甲乙之科以取士,選拔英俊,與我共扶社稷。《易》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孔子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也。’諸君若認爲我尚可輔佐,不妨射策量才,登甲乙之科,屆時我必於州部之中,掃榻以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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