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武帝時期
劉徹擦了擦手裡的紫紋桃,咬了一口。
“還是那個老問題。”
“皇帝在作出一些重大的錯誤決策後,要麼是奸佞之臣作祟,要麼是皇帝向上天發出罪己詔。”
“但做爲最終負責人的皇帝不會對此真正負責。”
劉徹給小劉據也扔了顆桃,笑道:
“明朝之前有宰相,有宰相的最大好處就是皇帝可以尋人問責。”
“出了事還可以罷免宰相。”
“而沒有宰相,皇帝就既是責任人又是問責人。
“出了事還指望皇帝罷免懲罰自己嗎?”
“那可真是想多了。”
“而這裡的問題也顯而易見了。”
劉徹透過清朝之變,看到一絲跳出中原藩籬的其他景色。
“過於專制集權的制度對皇帝個人要求過高,使得帝制政治具有很強的偶然性。”
“遇到個人才能很強的一些神君聖君可能會出現一些盛世,但整體上制度具有極大的漏洞纔是必然性。”
小劉據有些迷茫了。
他捧着桃子,有點呆愣的看着一臉饒有趣味的阿父。
什麼漏洞?
皇帝是漏洞嗎?
劉徹吃着桃子,思考着這種前所未有的例子。
這麼一種決策機制攤上道光這麼一位決策人。
其犯錯誤的概率是極高的。
因爲道光面對的是陌生的敵人,全新的問題。
他根本就無祖制可守可循。
對於一名守成之君來講,這簡直就是塌天大禍。
……
【七月二十三(8月20日),道光發給琦善兩道諭旨。】
【第一道諭旨指示琦善如何“駕馭”“外夷”。】
【一、對於英方的“冤抑”,告以將逐一訪查,以折服其心。】
【二、對於割讓海島,告以清朝准許英人通商已屬“施恩”,不能再“致壞成規”。】
【三、對於商欠,告以應由兩國商人自行清理。】
【四、對於“貨價”,告以鴉片本屬“違禁之件”,又已銷燬,“不得索價”。】
【而對於中英平等外交、賠償軍費兩項,道光未給予指示。】
【第二道諭旨是讓琦善向英方宣佈的,謂:
大皇帝統馭寰瀛,薄海內外,無不一視同仁,凡外藩之來中國貿易者,稍有冤抑,立即查明懲辦。
上年林則徐等查禁菸土,未能仰體大公至正之意,以致受人欺矇,措置失當。
茲所求昭雪之冤,大皇帝早有所聞,必當逐細查明,重治其罪。
現已派欽差大臣馳至廣東,秉公查辦,定能代申冤抑。
該統帥懿律等,著即返棹南還,聽候辦理可也。】
……
大宋·哲宗時期
“不是……他哪裡來的自信啊?”
趙煦實在是憋不住了,指着天幕裡的諭旨吐槽着:
“你看看他說的這話。”
“致受人欺矇,求昭雪之冤?”
“禁菸可是你一手推動的!”
“還代申冤抑?這是要找替罪羊啊!”
“還著即返棹南還,聽候辦理可也……”
趙煦覺得最荒唐的就是這句。
換種意思講就是,北遼突然打到家門口了。
然後自己給北遼的領軍大帥下了道命令說:你們哪來的回哪去……
他們會聽才見鬼了!
……
大明·天啓時期
“好傢伙……更加眼熟了……”
朱由校都不用猜了。
下一步肯定是處理林則徐嗎!
這不妥妥替罪羊嗎……
“爲了解脫朝廷的困境,別說是冤枉,就是犧牲個把大臣,那又算得上什麼?”
“你們都是這麼想的吧……”
……
大清·道光時期
道光現在是十分糾結。
他不能保證自己以後會不會這麼做。
因爲如果在陸戰中不逞的英軍退至海上,南北竄犯,清朝勢必要在全國幾千裡海岸線上部署持久的防禦。
這種看不到結局的戰爭,正是自己希望避免的。
張格爾之役、河工諸項,開支動輒以千萬兩計。
由於“永不加賦”的祖制,自己也沒有辦法改善財政,多闢來源。
而打仗是世界上最花錢的事……
“今年國庫存銀僅爲一千零三十四餘萬兩了……”
道光喃喃細語着。
英軍“船堅炮利”,水師非其對手,清軍的戰法只能是七省戒嚴,郡縣有備。
而這種坐待敵方進攻的方法,不能及時全殲來敵,擒獲敵酋。
戰爭將會無止境地拖延下去。
“進不得,又退不得……”
道光絕望的發現,哪怕知道了未來,自己也做不了什麼。
……
【七月二十五(8月22日)琦善收到道光帝決意主“撫”的兩道諭旨後,立即派人尋找正在山海關一帶遊弋的英軍艦隊,告知大皇帝已有“恩旨”,“速來聽宣”。】
【此後的二十多天裡,他與英方的往來照會共達10通,並於八月四日(8月30日)在大沽海灘的帳篷裡與懿律和義律直接面談。】
【琦善公然“坦白地承認英國人是受虐待了”,應允代申冤抑,懲辦林則徐、鄧廷楨。】
【義律則堅持賠款、割海島、雙方官吏往來以平行禮等條款。琦善表示俟奏請皇帝后再復。】
【八月十八日(9月11日),琦善照會懿律,勸其回粵,靜候欽差大臣前往辦理一切,必有解決之道。】
【兩天後,英軍竟然真的同意了。】
【而懿律和義律所以同意南下,是因爲長達一個多月的交涉毫無結果,如此無基地的海上漂泊不知將結束於何時。】
【北方的軍情、地理不熟悉,貿然進攻感到沒有把握。】
【更何況季風將要過去,北方冬季海洋冰凍,將給艦船的行動帶來不便。】
【加以軍中疾疫流行,氣候又將轉寒,艦船不宜在北方港口久留,遂同意南返廣州談判。】
【八月二十日(15日),英軍起碇南返。】
【八月二十二日(9月17日),道光就命琦善爲欽差大臣,赴廣東查辦,諭沿海督撫,勿向英船開放槍炮,令浙江、山東、江蘇等沿海諸省裁撤兵勇,“以節糜費”】
【九月八日(10月3日),道光以“辦理不善”、“誤國病民”的罪名,將林則徐,鄧廷楨撤職查辦。】
【九月十八日(10月13日)因英軍已果如其命,“返棹南還”了。】
【道光不無豪邁地寫下“片言片紙,遠勝十萬之師”】
【十月二十七日(11月20日)英軍抵澳門。】
……
大明·永樂時期
朱棣看着道光志得意滿的樣子,心中一時莫名感慨。
“大皇帝撫有萬邦啊……”
在中國的傳統的政治術語中,“撫”的意義大抵相當於“和”,但其中又有重要且微妙的差別。
“撫”與“羈縻”可以互通互換。
它是指中央朝廷對各地的造反者和周邊地區的民族或國家,採取妥協的方法來達到和平。
其結果不外乎對受“撫”者作出一些讓步,並加官晉級。
它有着由上而下,居於主動的地位,也意味着受“撫”者對施“撫”者的臣服。
施“撫”者與受“撫”者在地位上有高下之分。
一如唐朝對周邊國家可以用撫。
但宋朝對周邊國家只能用和。
“這撫就如同剿一樣,是帝王們交併輪番使用的兩種重要手段。”
朱棣對着朱瞻基道:
“一般說來,可戰而勝之時用剿,戰而不能勝時則用撫。”
“用剿時命將出兵,討而伐之。”
“用撫時往往換馬,諉過於主管官員,實爲替罪羊,另宣皇帝新恩,以能循歸常態。”
“縱觀歷史,剿與撫都有諸多的實例和經驗,道光也知詳用通。”
“這點其實你爹最懂。”
朱棣不知想到什麼,突然笑道:
“按照儒家的理論,皇帝是天下共主,對於負屈的外藩理應爲之申冤,方顯得大公至正。”
“按照此時清朝的觀感,英國本屬化外,若非問鼎中原而一時難以剿滅,作一些遷就,宣示一下大皇帝的浩蕩皇“恩”,也不失爲是一種恰當的解決方法。”
“由此可見,道光此時主撫,依然是從祖法祖製爲根據。”
朱瞻基皺着眉頭,環抱雙臂道:
“但這都是道光的一廂情願。”
“那些英國人是要中國伏降,道光卻要英國人就撫……這……”
朱棣撣了撣落在身上的枯葉,淡然道:
“這般看來實屬荒謬,然決定撫計和執行撫策的道光和琦善,卻感到道順理合。”
“所以啊,這事還沒完呢。”
“因爲英國人要的可不是什麼撫啊。”
……
【十一月六日(11月29日),琦善抵達廣州。】
【同日,懿律因病辭職回國,英國全權代表由義律接任,侵華遠征軍總司令由伯麥接替。】
【琦善在赴粵途中就揚言:“現在辦理夷務,在柔遠不在威遠。”】
【“英夷強橫,非中國可能敵”】
【到廣州後,力反林則徐所爲:遣散水勇、拆除海防工事,裁減兵船,罷斥抗英有功將領,視廣東人民爲“奸逆”。】
【隨後與英國談判。】
……
天幕上。
英國人與清朝官員對面而坐。
一名翻譯對着官員附耳小聲道:
“大人,這條約與先前的《致中國宰相書》不符啊。”
官員面上不動聲色,只是開口道:
“詳細無誤的講來。”
翻譯拿起桌子上的紙張,瞥了一眼對面的英國人,豎紙遮擋視線,指着上面的文字對官員道:
“第一,他們要求我們開放廣州、廈門、福州、上海、寧波爲通商口岸。”
“第二,英國政府可在各通商口岸派駐官員,與大清官員直接接觸。”
“第三,割讓沿海島嶼。”
“第四,賠償被焚鴉片。”
“第五,要我們廢除行商制度,並賠償商欠。”
“第六,賠償軍費。”
“第七,未付清的賠款以年利百分之五計息。”
“第八,條約爲陛下批准後,他們解除對沿海的封鎖。而賠款全部付清後,他們纔會撤離。”
“第九,條約用英文和中文書寫,一式兩份,文義解釋以英文爲主。”
“第十,條約在規定期限內由雙方君主批准。”
“大人,這第一、七、八、九、十條均爲《致中國宰相書》中所無啊。”
……
【琦善在交涉之始,便予以同意賠償煙價五百萬兩,而對英方的其他要求均予婉拒。】
【在英方步步緊逼下,他又作出一些退讓。】
【一、煙價增至六百萬兩。】
【二、“代爲奏懇聖恩”,在廣州之外另闢一口岸,但只准在船上交易,不得上岸居住。】
【英國人並不滿意這個條件。】
【而道光也同樣不滿意英國人的態度。】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初二(1840年12月25日)】
【道光收到琦善關於廣東談判的第一批奏摺(十一月十四·12月7日發),態度已有轉變,即下旨讓琦善準備剿辦之事。】
【十二月初七(12月30日)道光收到琦善關於廣東談判的第二批奏摺(十一月二十一·12月14日發),認爲談判已進入死衚衕,毫無希望,遂下旨“乘機攻剿,毋得示弱”】
【同日,道光恐廣東兵力不足,命四川、湖南、貴州備兵共四千人,聽候琦善調遣。】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四(1841年1月6日)道光帝收到琦善關於廣東談判的第三批奏摺(十一月二十六·12月19日發),大爲光火,下了一道不留任何餘地的嚴旨:
逆夷要求過甚,情形桀驁,既非情理可諭,即當大申撻伐……逆夷再或投遞字帖,亦不準收受,並不準遣人再向該夷理諭……朕志已定,斷無遊移。】
【同時還下令啓用已被革職、在廣州聽候處理的林則徐、鄧廷楨,讓林、鄧協助琦善“妥爲辦理”】
……
大清·雍正時期
雍正沉着一張臉,倒也沒說什麼。
也正是因爲說不出什麼,反而心裡更加憋氣!
道光的舉動有錯嗎?
按照以往歷史上的經驗當然沒錯。
甚至琦善處處代奏的做法也沒錯。
但事實就是往着不可知的方向去走了。
歸根結底……
“時事判斷錯了啊……”
這幫人從一開始要的就不是通商。
而是豎旗自治!
……
【而另一邊,琦善與義律的筆墨官司打了一個多月,雙方的來往照會共達十五通。】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初十(1841年1月2日),琦善照會義律,對其所提領土要求予以駁斥,指出:
“天朝準令外國之人前來貿易,已屬大皇帝格外恩施,斷無再給地方之理,亦經本大臣爵閣部堂備文照會,並據貴公使大臣來文內,聲明不再求地,今何以又有予給寄居一所之語?”】
【義律見琦善不肯就範,乃決定訴諸武力。】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三日(1841年1月5日)義律與伯麥分別向琦善發出最後通牒,聲言自本日起,即與中國動兵相戰。】
【“依照兵法辦行”】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五日(1841年1月7日)上午八時。英軍向虎門要塞第一重門戶沙角、大角兩岸陣地同時發起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