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能解決問題嗎?
肯定解決不了啊!
在封建社會,受限於小農經濟低下的生產力,註定了會在“官”和“民”之間,存在着“吏”這個中間階層,這是經濟基礎決定的。
正如陸北顧一路走來所見所聞,商品經濟雖然在大宋有所發展,但那也只是體現於交通樞紐城鎮和主要城池之中,在最廣大的鄉村,百姓依舊過着自給自足的男耕女織生活。
而因爲沒有足夠發達的交通運輸網絡與交通方式,也沒有高效快捷的信息溝通渠道,所以,官員想要管理轄區,在城鎮裡必須依靠“吏”,在鄉村裡也必須依靠“吏”去溝通當地的“宗族”。
只有這樣,每年應該繳的稅才能徵收上來,應該服的徭役工程纔能有人去幹。
如果沒有數量龐大且廣泛分佈於各縣的“吏”在中間起到這種溝通作用,那麼整個帝國的治理體系都會趨於癱瘓,人力、物力資源也根本無法得到有效調用。
所以,殺人不但不能讓“吏”的貪墨現象有所收斂,反而會因爲階層人數的減少,導致其中個體權力的擴大。
而個體的權力越擴大,其貪墨條件就越不受限,這一點是很好理解的。
那麼能不能通過以建立監察制度爲主要手段,來限制或約束“吏”的貪墨呢?
很遺憾,也不能。
因爲“監察”本身就是一種權力,而只要是權力,就會存在被用於牟利的可能性,而且監察制度會隨着建立時間的增加而被不斷同化,是無法保證監察人員始終都能夠負責任地行使職權的。
如果走這條道路,就會陷入東廠監督錦衣衛,西廠監督東廠這種套娃永無休止的怪圈。
所以,只能作爲輔助手段。
那提高待遇呢?
“吏”在政治、經濟等方面的待遇,註定不如士大夫,這是大宋的現實情況決定的說白了,大宋就沒那麼多錢。
現在三冗已經快要把財政壓垮了,若是打算單純地通過提高“吏”的待遇來解決問題,再搞出個四冗來,那大宋距離財政崩潰就不遠了。
更何況,有句古話說得好——人心不足蛇吞象!
提高待遇唯一發揮的作用,就是在“提高”的那一瞬間。
再往後,這些待遇,就會被視作理所應得。
這從歷史上也可以找到比較典型的兩個案例,那就是明代和清代的官員收入情況.明代官員正式收入極低,靠俸祿養家全家老小都得喝西北風,所以以清廉著稱的海瑞,爲母親祝壽也只能買兩斤肉,而清代官員則有高達俸祿百倍之巨的養廉銀,正式收入極高,根本不愁錢花。
可結果呢?
結果是,不管是極低收入還是極高收入,官員照樣都會貪墨無度。
所以,也不能採取提高“吏”的收入這種辦法。
總而言之,以上這三種辦法,陸北顧在現代跟姜星火在江大的辦公室裡討論的時候,就已經都想到過了。
在明代,如果掌握了最高權力,還可以靠工業革命與皇權下鄉這兩種手段來瓦解“吏”在基層治理中的特殊地位。
但在如今的宋代,既不具備發展工業革命的前提條件,皇權也存在先天孱弱的缺陷,實際可行的解決辦法其實就更少了。
王安石灼灼的目光如同實質,緊緊鎖在陸北顧臉上,等待着他的回答。 “王公。”
沉吟了片刻之後,陸北顧的聲音如同投入深潭的石子,打破了暖閣裡的沉寂。
“重典嚴刑,可懲一時之惡,卻難斷萬世之根,而血流成河,非仁政所取,亦非長治久安之策。”
陸北顧頓了頓,目光掃過在座衆人,最後落回王安石身上:“在下以爲,欲解‘無祿養之資,有破家之能’之困厄,非一劑猛藥可愈,當三管齊下,方可稍緩。”
“其一,胥吏非天生惡徒,其剝民自肥,根由在無恆產、無恆心,故可酌定出一個胥吏開支範圍,需使其足以養家餬口,免其凍餒之憂。此乃釜底抽薪,斷其貪墨之‘不得不爲’。”
王安石眉頭緊鎖,顯然在快速思量此策的可行性。
“國用日蹙,百官俸祿尚需裁減,何以養此萬千胥吏?且此輩多爲本地世襲,家資未必匱乏。”
“王公明鑑。”陸北顧不慌不忙,“在下所言,並非是給每個胥吏發放固定俸祿,而是各州縣所需胥吏開支的範圍本來就有大概數字,便可如‘公使錢’一般形成定製,專用於胥吏支給.此錢來源,或自地方‘系省’錢物中劃撥定額,或由轉運使司覈定,使其名正言順,而非巧立名目,暗中攤派。”
聽了這句話,王安石若有所思了起來。
自從在慶曆二年中了進士之後,他在州縣摸爬滾打了整整二十年,地方衙門到底是怎麼運作的,他再清楚不過了。
所以,王安石很快就意識到,這件事情是非常容易操作,且具有可行性的。
而這個想法,正是陸北顧經過嶽州時,受到嶽州軍事判官王陶用“公使錢”請他們吃飯並贈送禮物所啓發的。
——大宋的胥吏制度,爲什麼不學學“公使錢”制度呢?
既然“公使錢”這種地方自用裡支出的招待費制度也是因習慣而形成的,並且在形成制度之後受到了相當的約束,那麼胥吏所費同樣是地方自用支出裡的人員費用,同樣已經形成了習慣,也可以制定成正式制度啊!
還是那句話,有制度,總比沒有制度好吧。
因爲大宋的地方州縣衙門,本來就有僱傭胥吏這筆支出,只不過因爲擺不到檯面上,所以始終在用其他費用的名目來報賬。
與其這麼上下心照不宣地糊弄着過日子,還不如形成定製,將胥吏所費,如“公使錢”一般根據州縣衙門實際所需,制定出大概的數字,這樣也好進行覈查雖然覈查通常就是走個形式吧,但還是有那麼點賬面上的威懾力的。
陸北顧見王安石明白了過來,繼續說道。
“而州縣衙門往往冗員充斥,人浮於事,十吏之中,恐有五六爲冗,只要能把數字卡住,便可自然而然地起到‘汰其冗、留其精’的效果至於裁汰誰,那是州縣衙門內部之事,如此一來所費總額可少,而留存者卻得享足夠錢帛,其心可安,其行便可束。”
形成定製之後,就相當於把原本的潛規則變成明規則了。
這樣地方州縣如何給胥吏具體地分配這筆錢,以及爲了維持基本的行政職能是否要裁汰冗員,那就是地方自己的事情了。
如此一來,就成功的將中樞和地方的矛盾,轉化成了地方內部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