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狄野蠻不假,卻也實誠,崇尚勇武,因此牧雲原諸部輸的心服口服。
雲洛讓銳士按照功勞將獵物瓜分了,然後讓戎狄的少女們自個挑選夫君。
“若是幾個女子挑中了同一個人呢?”
雲洛理所當然道:“那就讓男子從幾個女子裡挑一個。”
阿珩覺得,雲洛挺有意思的,更有意思的是雲洛沒參加圍獵,仍有女子求婚到了他頭上。
雲洛長得極美,不是那種文弱的美,雖然容貌比女子更美,但那輪廓鮮明的五官,很符合戎狄的審美觀,且戎狄尚勇者,雲洛擊敗了三萬齊軍,這足以諸部承認雲洛的勇武。
勇武俊美又位高權重的郎君,有幾個女子會不喜歡?
只是......阿珩很想提醒下,雲洛已經二十二歲了。
人族早婚早育,普通十四五歲便成婚,貴族因爲聯姻的關係,更早,婚齡普遍在十二三歲左右。並且,爲了鼓勵早婚早育,列國都有規定,男子十六歲,女子十五歲仍未成婚都要多交一種稅。
雲洛是貴族,這個年紀,不說兒女成羣,但孩子能打醬油了是可以肯定的事,如果貴族子弟需要打醬油的話。
如果真要嫁雲洛,那麼在雲洛已經有妻有子嗣的情況下,只能做妾婢姬的一種。不過華族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姬制度,男子娶妻後,年滿四十歲,且妻子始終無嫡嗣方可納妾,妾所出之子享有繼承權。若妻子有嫡嗣,不論男女,男子都不能納妾,但可以蓄婢姬。
也就是說,連妾都做不了,至於婢姬,且若是生下兒子還是可以上族譜的,兒子也有繼承權,婢姬所出之子卻沒有繼承權。最關鍵的是,婢是奴婢,是奴隸,即便爬了主人的牀,地位也不會有半點改變,並且子嗣也是半個奴隸,不論主人有無嫡嗣,奴子都沒有繼承權。姬子亦然,甚至更慘,除了服侍主人,還要服侍主人的賓客,若是賓客覺得姬子伺候得特別好,主人會大方的將姬子送人以彰顯自己的富有與大方,說白了,姬就是高級女昌女支。也因此,姬子即便生下了子嗣,也多半不能上族譜,因爲主人不能篤定的說那孩子一定是自己的。既如此,反正自己不缺子嗣,沒必要認一個野種。
另外,即便是婢,除了正妻陪嫁的媵侍,其餘的婢妾也沒什麼地位。
寧爲寒士妻,不爲貴族妾婢。
這是華族貴族中流傳很廣的諺語。
除非是沒有地位的庶女,否則女兒送給貴族爲姬妾純粹是浪費,還不如嫁給寒士可以拉攏人才。
姑娘啊,這麼一個有妻有子男人,再有能力長得再好看那也不是良人吶。
面對少女們的示愛,雲洛愣了下,果斷道:“抱歉,我已有婚約,不可再碰旁的女子令其難過。”
人都這麼說了,草原上的女兒又是灑脫的,因而並未生氣,只是遺憾的離開了。
阿珩詫異的問:“你如今是鰥夫?”
雲洛:“......咒我?”
“你這般年紀,不可能未婚,卻有未婚妻,只能是你的妻子早逝,你又訂了親。”
世間男子,只要有能力,妻子未逝而蓄婢姬者比比皆是,妻子死了後,服完喪就再娶的更是稀鬆常見。
雲洛反問:“爲何不能是我未婚卻已定親?”
阿珩莞爾。
怎麼可能。
食色,性也。
沒有人會沒有慾望,所謂的無慾無求也不過是所求更大。
慾望,是每個人都會有的,權欲與□□皆如是。
相親大會很快結束,緊跟着的是婚禮,按着草原民族的習俗在草原上舉行的婚禮,唯一的區別是,婚禮都是一對新人,雲洛卻把它變成了集體婚禮。
皮毛能夠做成皮甲或裘衣的獵物都被剝了皮,獵物有藥用價值、又能保存下來的部分也被分割出來單獨保存,這些是屬於銳士們自己的私人財產,可以拿回去換錢,是一筆很大的收入。不過就這麼帶回去也麻煩,銳士們可以去找管軍需的文職換成便於攜帶的絹帛。
列國的律令:庶人不得穿絲綢。
因此在別的國家,肯定不會有人去換,在辰國卻不然,斬敵首一人即可得到辰國二十等爵最低的公士爵,並且殺得越多,爵位越高。有了爵位便可穿絲綢,即便換回去不製成衣服也無妨,布帛本身就是錢,還是硬通貨。
此次辰軍斬首萬餘,平均算下來的話,每個人都有斬獲,因此沒有顧忌,所有獵物都被換成了絲綢。
阿珩頗佩服雲洛,也不知他哪來的那麼多絲綢,前些日子的用完了,後方又送來幾萬匹,不是草原民族最喜歡的彩絹就是吉服所需的顏色,不過——
“你收羅那麼多皮草藥材做什麼?這些在北方也不值多少錢。”物以稀爲貴,而皮草與猛獸身上的藥材在北方很常見,雖然值點錢,但對於貴族而言,根本不值錢。
“在北方不值錢,在南方卻不然。”
所以你這是想改行當商賈?
阿珩無言,雲洛這是有多缺錢。
換出去的絲綢都沒浪費,被裁製成了吉服,新人就穿着吉服舉行婚禮。吉服的樣式很簡單,本來是應該穿華族的完整吉服,但華族的吉服,真不是一時半會做得出來的,即便是熟手,也得小半年才能做出一套,而這牧雲原上絕對找不到一個精通針線的熟手,即便是阿珩,她也是最擅長縫合人的皮肉。專門去找,太耽誤時間了,而早點聯姻,雲洛才能早點放心,因此就讓新人按着自己的想法做,顏色到了就行,至於吉服上的圖案,能省就省。
雲洛恨不得軍中所有未婚男子每個人都在牧雲原娶妻。
對此,阿珩就一感覺:拉仇恨呢。
適齡女子都嫁給了外來者,本地兒郎不氣死就怪了。
雲洛顯然也想到了這一點,因此在牧雲原就地招募起了新兵。
待遇從優,每月菽米半石,麥半石,鹹肉三條。若是斬獲敵首可得爵,得爵之後,待遇再優。若是未娶妻,亦可有機會解決終身大事。
“鹹肉三條?是有很多鹽的那種肉乾嗎?”
“麥半石?是什麼樣的麥,可別是摻了很多砂石的陳糧。”
“你們能給我娶個什麼樣的姑娘?我要溫柔的。”
在得到滿意的回覆後草原兒郎紛紛心動,雲洛很快就挑選了五千名最驍勇的戎狄兒郎編入虎賁。
阿珩只想給雲洛豎大拇指。
就地取材也取得太方便了。
暮夏上旬,集體婚禮如期舉行,共有新人四千餘對。
篝火熊熊,載歌載舞,跳累了便到篝火邊坐下休息,從篝火上烤着的野味上切下一大塊肉,大口吃肉大口飲酒。
在所有人裡,阿珩是個異類,跳舞對腳的要求太高,她連蹦都難,何況跳舞,還是跳戎狄那格外激烈的舞蹈。吃肉飲酒?她飲酒沒問題,但吃肉,嘗一下就想吐。因此,坐在一堆正烤着豨腿的篝火邊,阿珩淡定的一邊飲酒一邊烤野菜吃。
野菜沒油沒鹽的烤了吃,一般人根本吃不下,味道太怪,哪怕配着葡萄酒,喜肉食的牧人與銳士也受不了。然阿珩坐在篝火邊吃得極津津有味,概因她根本吃不出味道來。
篝火上的豨腿烤得滋滋冒油,阿珩視若無睹。
豨是一種非常巨大的野獸,一頭成年的豨單是體重就能達到二十石,極難獵殺,它直接衝過來,便是戰車也得翻,再被踩個稀巴爛。不過還是有很多獵手喜歡圍獵豨獸,無它,肉多味美,一頭成年的豨,在去了牙與骨後仍能得肉十餘石。一個部落若是獵到一頭豨,未來幾個月都不用發愁了。
這場婚禮上卻有五頭豨獸被烤了,都是這段時間雲洛帶着新兵練兵時自草原上獵來的。
豨獸肉太厚,很難同時烤熟裡外的肉,因此烹飪時不是切成小塊燉了便是邊烤邊吃。
載歌載舞的人羣吃得很快,表層的肉前腳烤熟,後腳就切走了,胃口好的說不定還會連生肉一塊切掉一大塊,半生半熟的嚼着。
阿珩終究忍不住放下了野菜,不是羨慕別人能吃人,而是......食物弄熟了吃不會死人的,何必這麼生吃呢?就算生吃也麻煩滾遠點,別當着她的面就大嚼生肉好不?她有潔癖啊啊啊!!!
食用生的食物是人族沿襲了很久的習俗,除了蔬菜與五穀會做熟了吃,別的食物......獸肉多是切成薄片,亦或搗成肉泥生食,若是魚類,則更簡單,直接切片吃。而華族這還是講究的,換了北荒的胡人,不乏剝皮後直接生吃的。
對於完全沒有味覺,吃不出酸甜苦辣的阿珩而言,生食不僅不是美味,還會導致疾病的滋生,太不健康了。雖然吃得人不是她,但作爲醫者的職業病讓她對這種情況極爲不喜。
如此折騰,哪個能長命百歲?儘管這個天災人禍綿延不絕的亂世根本不可能有人長命百歲,能活到四十歲都算是長壽了。
從別處來的雲洛將一個瓦罐放進了篝火邊,見阿珩臉色不太好,不由問:“誰惹你了?”
阿珩瞅了瞅雲洛手裡正在吃的半生半熟的烤肉,無奈問:“你們吃東西就不能熟了再吃嗎?”
雲洛瞅了瞅手裡的烤肉,道:“古來皆如此。”
阿珩道:“所以人最短命。”
“怎麼說?”
“不乾淨的食物吃進肚子裡,容易滋生疾病,輕則肚子不舒服,重則......”
“什麼?”
“疫疾。”
雲洛悚然的看着阿珩。“疫疾不是天災嗎?”
“別這麼看我,這是我阿父琢磨疫疾琢磨了一輩子得出的結論。”疫疾很可怕沒錯,但基本是人自己作死或是不注意給弄出來,阿珩很好奇得出這個結論時清是什麼心情。
“我不曾聽說清神醫提及此事。”
清一生行醫,對於自己的經驗從來都不敝帚自珍,有人詢問,必然鉅細無遺的相答。而清一生視爲大敵的便是疫疾,頻繁出入疫區也是爲了琢磨疫疾,因此他在世時,若是碰上疫疾或是對疫疾有疑惑,世人的第一反應都是找清,可數十年來從未有疫疾是人自己弄出來的話傳出來過。
阿珩吃剩的果核拋進半人高的草叢裡。“大荒至今三個紀元,所有種族都認爲疫疾是神降下的災難,是天罰,這種思想根深蒂固,深入骨髓。突然有個人跳出來說,疫疾不是天罰,是人自己不注意或找死的折騰出來的東西,你覺得他會如何?”
肯定會被當成妖魔給燒了。雲洛默然。
朝聞道,夕死足矣。
可即便是朝聞道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夕死足矣,何況這種不是朝聞道就死的死法,是個人都要掂量一番,並非每個人都有爲真理獻身的犧牲精神。
雲洛下令獸肉必須清洗乾淨,再烤熟了才能吃。
此時此刻,雲洛才恍然爲何阿珩那麼多講究,包紮傷口的布必須用水煮過,洗乾淨後還要放太陽下暴曬,傷口爲何不是上鹽水就是上酒水清洗......林林總總,不勝枚舉,但每一條都跟衛生沾邊,原以爲是潔癖,如今方知是醫者的經驗。
下了令,雲洛看火候差不多了,將火邊的陶罐取了出來,打開了蓋子,魚香撲鼻,招呼阿珩道:“嚐嚐。”
“我茹素。”
雲洛夾了一塊雪白的魚肉遞到阿珩嘴巴。“有沒有想吐?”
阿珩怔了下,瞅了瞅雪白的魚肉,不是紅色的,也沒有血腥味,便沒有覺得噁心。
“既如此,多吃點。”雲洛將一整罐魚遞了過去,同時道:“茹素對身體不好,你若是實在吃不下地上跑的和天上飛的動物肉,可以魚蝦替代。”
阿珩嚐了一筷子魚肉,什麼味都沒有,但也正是沒有味道,因而沒有吐出來。
多年不嘗肉味,阿珩立馬拿起筷子自己動起了手。
雲洛燜的是香菇豆腐燉魚肉,豆腐是阿珩教軍中之人做的一種食物,將菽浸泡之後再磨成漿,最後點上滷水,放置一段時間後便可形成豆腐。這是阿珩學習煉丹術時意外鼓搗出來的東西,讓藥奴試了沒毒後便成了阿珩的主食。
菽是數十年前,清做爲軍醫跟隨齊武王北伐北荒時自北荒的一支戎人處發現的穀物,能在寒冷的環境裡生長,並且收穫豐富,因而將此穀物帶回了中原,勸諫齊武王推廣種植。齊武王看菽的收成卻是很好,也比粟麥的生長期短,便在齊國推廣了菽的種植。齊人的主食穀物便是菽,而藥王谷與齊國捱得太近,阿珩也只能以菽爲主食。然菽若是無油無鹽,便有極重的豆腥味,味道也不怎麼好。阿珩雖吃不出味道,但口感卻是吃得出來的。
豆腐比菽飯好吃,這便足以阿珩更換主食了。
在辰軍中,又被人喂菽飯,阿珩便忍不住指導了豆腐的做法,要求自己吃的菽飯全都做成豆腐。
豆腐一出,大受歡迎,可做主食吃,亦可充作菜餚,所有人都更換了主食,增添了菜餚。
同樣是豆腐,軍中做的比阿珩坐得好吃很多,都味道都很講究,哪怕阿珩吃不出味道也能感覺出來優劣。
魚是牧雲原上的河流中抓的。
遊牧民族以牛羊爲食,魚類卻是很少食用,因此草原上的魚蝦極肥美,加之去味去得好,沒有什麼腥味,吃着感覺極好。
最後的香菇,阿珩瞅着有點奇怪,夾了一支咬了一口。“三十年份的靈芝?”
就算吃不出味道,這些年拿人蔘靈芝當飯吃,阿珩也吃出感覺了,一嘗便嚐出了年頭,味道非常好。
“你不說很喜歡食用人蔘芝草嗎?味道如何?”
“死有錢人。”
人比人,氣死人。
自己想吃人蔘,得自己去茫茫雪山裡挖,還都是雪參,想換換口味都沒法,雪山裡雖不止這一種參,卻只有這種最常見。
最重要的是,別看雪山裡雪參遍地,但五花八門的猛獸卻從來都沒少過,甚至不乏異獸。
斷雲雪山綿延萬里,據說蠻荒紀時,大荒的中央是廣袤富饒的平原,然神魔大戰,天翻地覆,世人從廢墟中爬出來的便發現自己的家園面目全非了,遼闊平原之上拔起一座直入雲霄的山脈。即斷雲雪山,雖然終年被積雪覆蓋,但山中其實有很多適合人居住的地方,只是人族進不去,可異獸進得去,因此萬年來,斷雲雪山儼然成了異獸的一個主要聚居地。
阿珩有時採藥也會碰到異獸,若非跑得快,可能就被當成塞牙縫的點心吞了。
雲洛卻隨隨便便拿三十年份的靈芝煲湯,除了死有錢人,阿珩別無他感。
雲洛很無辜:“你做爲世間數一數二的神醫,至於如此反應?”
阿珩嘆道:“可我賺的錢根本不夠我買試藥需要的藥材。”醫術再好,她煉丹煉藥需要的藥材都不少,賺得錢不過杯水車薪。
雲洛大方道:“若你願意成爲虎賁軍永久的軍醫,日後你試藥所需的藥材我全包了。”
“心領了,我對軍醫這行沒興趣。”
醫者的天職是救人,無能爲力,救不了人,病人死了,阿珩可以說自己需要繼續努力,但軍醫這一行,看得死人遠比活人多,天天看兩軍殺戮,阿珩敢說,自己的腦子遲早要添新問題。
雖然覺得對方是死有錢人,但阿珩也沒客氣,陶罐裡的靈芝全都夾出來吃了,一條魚啃得精光,靈芝魚湯更是飲得涓滴不剩,唔,也不能說涓滴不剩,最後幾滴灑衣服上了。
“怎麼回事?地動?”
感覺着地面的震動,阿珩愣了下,不是這麼倒黴吧?
雲洛仔細聽了下,地動不是這聲音。“不是,是畜欄那邊,你在這邊別亂跑,我去看看怎麼回事。”
這場集體婚禮,雲洛邀請了整個牧雲原的部落,反正那次圍獵收穫頗豐,足夠邀請牧雲原所有人吃一頓了。爲此,他還特別弄來了兩萬甕的葡萄酒,每一甕都有六十斤美酒。美酒美食,成功將牧雲原諸部給引了來。
牧人的財產是牛羊,走到哪帶到哪,因此來參加婚宴,牧民們也將自己的牲口都給帶來了。
數以百萬計的牛羊,混亂起來,雲洛完全不敢想會亂成什麼樣。唯一慶幸的是,婚禮之前跟牧人換了兩萬頭牛與一萬匹良馬,前者送去了王城,後者送去了牧雲城。畜欄裡生下的都是羊羣,牛馬不多,否則不知會出多少人命。
參加婚宴的牧民也感覺了地面的震動,聽出不是地動,而是畜欄出問題後紛紛丟下了酒碗去搶救自己的牲口。
草原上,牲口就是牧人全部的財產,沒了牲口,整個部落的人都將餓死在寒冬的風雪中。
羊羣到處跑,利用牧羊的大狗將羊羣趕回來,馬匹都有受過訓練,吹骨哨可以召回,至於牛......只能先殺了,回頭吃牛肉。
虎賁銳士不懂如何管理牛羊,因此雲洛下令讓虎賁銳士在周圍戒嚴,一來防止細作逃出去,他可不信這是意外,二來,那些發瘋想要跑出一定範圍的牛羊馬匹全都殺了,回頭加餐,他付錢給牧人就是。
盛大的婚禮算是完全泡湯了,畜欄的混亂直到第二日才午間才得以解決,雲洛帶着一身的疲憊去找阿珩,有不少人受了傷,急需救治,尋常傷口倒也罷了,軍醫能解決,但有幾個人傷得太重,需要用到一些好藥。
阿珩的營帳裡空無一人,竹篋也不見了,只有地上用獸皮鋪成的牀上還放着瓶瓶罐罐的藥物,估計是把竹篋裡的藥物給倒光了。
望着空蕩蕩的營帳,雲洛漂亮的琥珀色眸子頓時沉鬱冰冷似深海的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