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是個非常古老的字。
古早的時候,人族的文字裡是沒有這個字的,它始現於蠻荒紀末期。
燧人氏被滅族後,以其爲首的部落聯盟也遭到了重創,炎帝在燧人氏廢墟之上重建聯盟時,初時追隨她的人極少,直到她後來做出了成績,加上羽民王朝對其它種族的統治越來越高壓,因此別的人族部落才紛紛來投。
當炎帝的威望超過了曾經所有的聯盟首領後,有人提議炎帝應該有一個獨一無二的稱謂,炎帝覺得有道理,然後......隨手指了一頭猛虎額頭上的花紋做了新稱謂,即王。
這隨便的......每個讀這段史書的人都不禁無語凝噎,吾等知您老有個性,卻也不必如此個□□。
阿珩對此有新的理解,炎帝當年或許並不是隨手而爲。
何謂虎,擇人而噬者謂虎。
王難道不是擇人而噬者嗎?且,猛虎噬人,尚知吐骨頭。王者卻不然,食人不吐骨頭的同時以愚民之法令庶人黔首認爲如此理所應當。
以上是阿珩見到齊王宮時跳出來的想法。
齊國的宮室不少,每次遷都都會營建新的宮室,加之每代國君都會修建行宮。齊國的宮室數量之衆,無國能及。
衆多宮闕中,最大氣堂皇的當屬位於條邑的王宮,幾百年前齊莊王動用數萬人力,累死上千民夫,耗費二十餘年修建而成。之後數百年,每代齊王都會擴建幾座宮室,到如今成了阿珩所見的佔地萬頃的千層宮闕,殿宇樓閣鱗次櫛比,層層疊疊,一眼望不到頭,端的氣勢非凡。
阿珩忍不住估算,若將這座王宮給變賣了,價值幾何,可讓自己做多少研究,最終得出的結論是無價。
暴殄天物,錢多的沒處花爲何不給她做研究呢?
阿珩頗爲痛心疾首。
浪費啊!
可恥啊!
朝雲額頭青筋忍不住跳了跳。
阿珩不知是天性使然還是肆無忌憚,大多時候,心裡想什麼,臉上就差寫上什麼。
朝雲破天荒的痛恨起自己察言觀色的能力,看這麼一個人在想什麼,真的挺......她亦不知用什麼詞來描繪,只知阿珩的腦子與所有人皆迥異。
朝雲道:“你若能治好阿翁,定會有重賞。”
“治不好則人頭落地。”阿珩似笑非笑,當她不瞭解王宮裡亂七八糟的風格嗎?在民間爲人治病,只要不是故意將病人治死,即便救不回來,也只需盡力了即可。然在王宮,盡力與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貴人是否救回來,救不回來,則根據貴人的身份地位會有若干醫治不力的醫者爲貴人陪葬,嚴重的話,可能整個御醫司皆要殉葬。
朝雲反問:“這是你跳窗的理由?”
她去尋阿珩,阿珩卻在得知要治什麼毛病後毫不猶豫的跳了窗。
客棧爲了招待更多的客人,建築物都是兩層的,阿珩住的便是二樓,毫無身手可言卻玩跳樓這種高難度動作,結果可想而知——如今是被擡着進宮的。
摔斷了一條腿的阿珩根本跑不過健僕,斟酌了下,下毒也改變不了境況,只得認命入宮。
阿珩摸出一根百年人蔘扭過頭默默啃着。
齊王是個極有威嚴的中年人,看得出來,保養的不錯,近五十歲的人與六十歲似的。
這真不是阿珩的諷刺,實是國君每日要忙的事情太多,保養得再好,操勞過度仍會未老先衰。越是勤政的王,老得越快,這由人的身體先天條件所決定,誰也無法抗衡。
做爲一個勤政的王,看上去卻只比實際年齡大十歲,着實不易,年紀輕輕便華髮早生的君王可不少。
許是疾病折磨,雖仍保留着三分威嚴,阿珩卻敏銳的在齊王的身上感覺到了一絲虛弱。
獅子老了,也病了。
對於獅羣的王而言,這可不是什麼好事。
獅王一旦虛弱,豺狼會渴望瓜分它的王國,其餘的獅子亦會渴望撕碎它。
阿珩頓時瞭然齊王爲何肯讓自己這個聲名狼藉的醫者來診病了,對於此時的齊王而言,他最迫切的需要是恢復健康,旁的暫時顧不上。
不過,都快五十歲了,就算沒病,也該死了。
生老病死,天理循環,誰也逃不掉。
心裡腹誹着,阿珩示意齊王伸手。
齊王伸出手放在了臂擱上。
阿珩瞅了眼,臉上保養得再好,手臂也暴露了現實。年輕時越是肌肉發達的人,年紀大了不再堅持不懈的鍛鍊,皮肉便會不可避免的鬆弛肥胖起來,齊王手臂上的皮肉極鬆弛,阿珩覺得,便是清死時都比齊王看着精神。
一診脈,阿珩微默。“齊王時常磕丹?”
方士的丹藥,阿珩研究過,偶爾服食一輛丸亦有養生美容的用處,然若因此而常服便是尋死了。
齊王的內臟衰竭得挺嚴重,阿珩已然能聞到他血液裡散發的某些金屬味,這分明是金屬丹毒晚期。
早知今日,自己就不該進城,如今可好,殉葬品的命運儼然在載歌載舞的向自己招手。
齊王幽深渾濁的眸子直視着阿珩的眸子問:“寡人如何?”
阿珩不客氣的與齊王對視,不就是目光嗎?誰怕誰?
齊王不自覺的迴避了下,阿珩的眸子太過妖異,人的眸子即便明亮也有極限,阿珩的眸子亮若妖鬼並非虛言,着實是正常人的眸子都無法亮成那般。
對此,雲洛若在,只會告訴齊王:誠然,阿珩的眸子亮得妖異,然羲和氏直系血裔的眸子都有這問題。
齊王不知羲和氏,卻不妨礙他惱怒一介奴子竟敢直視自己,且自己更是可恥的退避了,不可饒恕!
一抹殺意自齊王的眸底劃過,卻止於阿珩開口。
“齊王丹藥磕多了,而丹藥之中都有加入丹砂鉛汞等物,服食少量確有益處,然長期服食卻會導致這些東西在體內淤積,中毒,以至於內臟衰竭。”阿珩道。
齊王聞言怒道:“方士安敢謀害寡人,來人,將方士皆拖下去斬了。”
立時有一隊禁衛直奔方士居住的地方。
阿珩:“......”聽不懂人話是不?她說的是長期服食纔會有問題,丹藥本身沒事大問題,是你自己拿丹藥當飯吃,生生磕出了問題。
雖深有人與猛獸無法溝通之感,然阿珩也不會蠢的在此時勸說齊王莫怒,野獸發怒時,保持距離最安全。躲都來不及,又怎會去惹?
“寡人的身子可有法治好?”齊王冷冷盯着阿珩。
“有。”阿珩不假思索的道,縱是沒有,此時也必須說有,否則......沒有兩個字一出口,那些方士便是自己的前車之鑑。
“金屬丹毒雖無藥可解,卻可利用人體自身的排毒能力將丹毒排出體內......”
自己的身體同尋常人有別,同樣捱上一刀,別人傷筋動骨一百天,阿珩卻只需要兩三日即可活蹦亂跳。同樣是給蒼凜當藥人,以毒.藥爲飯食,無人在蒼凜手裡活過三個月,自己卻始終活得好好的,中毒後,即便蒼凜不給她解藥,過個幾日,毒亦會被自身排毒能力處理掉,並且下一回碰上同樣的毒,身體會有免疫,毒性會被削弱無數倍。自然,若一日兩頓加宵夜皆是毒,且不帶重複,阿珩也會吃不消。
阿珩曾疑惑過自己的體質,因而專門對自己動刀子研究過。
毛髮、血液、肉、脊髓.......甚至骨頭都抽了一根檢驗,在把自己玩死之前,阿珩的研究終於得到答案:她之所以異於常人,不是她非人,而是她體內有些地方不太正常。
傷口癒合速度詭異,是因爲她的血液裡含有令血液凝結加速的東西。阿珩推測,這種東西,所有動物的血液裡都應該有,否則動物在受傷後,血液便不會凝結結痂。只是,同樣的東西,在她的血液裡顯然活躍過頭,以至於她的傷口癒合速度詭異。
至於對疾病與毒的免疫,這倒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
阿珩記得阿母曾經說過,自己孩提時體弱多病,比其餘孩子更瘦弱,也更容易生病,她一直擔心孩子無法長大成人。更讓做母親的想抓狂的是,女兒病了,清從不給女兒吃藥,淨喂些補充元氣的補品,爲此,夫妻倆險些成仇。
儘管生病後從不吃藥,然阿珩仍熬了過來,且各種病都得了一回卻奇蹟的沒死後,她的身體對各種疾病都產生了免疫,一種疾病,只要得過一回便不會再得第二回。毒的話,稍遜一些,卻也只是多花些時間。
阿珩對此的推測是:疾病應不是亂七八糟的中邪理論,而是生物,是活的,只是肉眼不可見罷了。如人族有諸多分支一樣,疾病生物應也有分支,每一支都是不同的疾病,從而攻入人體使人生病,然人是活的,不是死的。
她曾將兩個健康的人的器官互換,結果兩個人的器官都產生了排斥反應,若非她及時把器官給換了回去,那兩個人就該衰竭而亡了。
由此可見,人體對於異物是有排斥作用的,疾病生物亦是異物,人體自身的抗性與疾病生物之間展開了一場攻堅戰,前者勝,病癒;後者勝,病來如山倒。而人體自身的防線一旦靠自己戰勝了某個敵人,便會一直記得對方的弱點,下次再來犯,可一擊致命斬殺敵人。
羲和氏的體質與常人相比並不妖異,不怕疾病與毒也不過是自身免疫力比尋常人要更強大一些,記憶力更好。
金屬丹毒雖非疾病生物,卻也是有害物質,人體自身也具有排毒能力,少量攝入,人體自己就能擺平,完全不用吃藥。自然,齊王如今的情況,除非他也是羲和氏的直系,否則擺不平,因此需要藉助外力。
既然研究過金屬丹毒,阿珩自然也研究過中了這種丹毒要如何解決,雖然她自己是不可能出這種問題,但可能碰上這樣的病人,因此阿珩做了若干實驗後整理出了幾個法子。
“齊王,我可否取你一皿血?”阿珩問齊王。
齊王銳利的看着阿珩:“取血做甚?”
“看看齊王你是中了什麼毒,以及深淺程度。血液流經整個人體,很多問題都可以通過血液查出來。”阿珩解釋道。
給王侯治病就是這點不好,若是尋常庶人黔首,愛給不給,不給本大醫師直接走人。然給齊王治病,阿珩敢說,自己若敢甩手走人,齊王立馬令人將她梟首。
且,縱然齊王不殺她,她也不能走。
醫者三戒,不見死不救。
人沒出現在她面前,她自可當不知,亦可繞道避開,然病人既已見到,便不能當沒看見。
華族認爲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自殘。而君王身體更是重中之重,連修個鬍子都要挑挑揀揀日子和時辰,何況取血。
自己提的要求足可齊王以意圖謀害君王之罪將自己處以醢刑,因此阿珩提完後便很識趣的等齊王自己做決定,不答應也關係,拿捏不準病情最後出了什麼問題,阿珩表示:她有把握病人死不了,但會不會多遭些罪可不好說。
齊王猶疑許久,終究求生欲勝過被冒犯的惱怒,同意了阿珩的要求。
阿珩目光在殿內摸索了一圈,最後瞧中了一隻用飯的漆碗。
原本阿珩是想尋個飯碗的,卻不是這種,而是在辰軍軍營時用的那種海碗,放個人頭進去都綽綽有餘。奈何王宮裡就不可能出現那樣的海碗,全是嬰兒巴掌大的漆碗,也就比茶蠱大點。
尋好了碗,阿珩又取了自己的針袋,針袋有兩層,一層插着長短粗細不一的銀針,另一層則是一套薄如蟬翼、形如柳葉的小刀。
阿珩斟酌了下,最後取了一柄柳葉小刀給齊王放了一碗血。
齊王幾乎是強忍着喊人將阿珩拖出去剁成肉醬的衝動看阿珩放血的。
一國之君,龍體何其之重,竟被阿珩這般對待。
然齊王終究是忍住了,阿珩什麼破名聲,與牧雲原毗鄰的齊國自是知曉,真把人給得罪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去活來。
到阿珩手裡的病人,鮮有一命嗚呼者,便是死了,她也能救回來。而這也是她聲名狼藉的原因,醫者醫術好是好事,然你醫術好卻愛拿病人試藥,縱然死不了,可死了又活,活了又弄死,還不如一開始便被治死。
誠然,自己是尊貴的王,但齊王沒把握阿珩不會對自己亂來。
若能有半絲理智可言,這位醫者便不會是血醫了。
取了血,阿珩提筆在御用絹帛上寫了起來。
捭闔時代的書寫材料有絹帛、簡牘、獸皮以及甲骨四種,其中簡牘最常用,其次是甲骨,絹帛那是貴族的特權。庶人黔首沒有使用絹帛的權利,也用不起,獸皮亦然。
阿珩最喜在絹帛上寫字,因爲寫起來最流暢,可惜金錢不夠,更多時候仍是在簡牘獸皮上書寫。
阿珩書寫時,朝雲瞧了一眼,錯愕的發現阿珩書寫的是青體書。
人族古早之時的文字是同一種,然九州帝國覆滅,人族四分五裂,數千年過去,每個有文字的國族都發展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字。同一個字,在不同國家的模樣可能截然不同,國內的才子去了國外,九成會變成目不識丁之徒。也因此,捭闔時代往來列國,遊說獻策於君王的士子含金量爲所有時代裡最高的,每一個士子,不論才華出衆與否,皆通曉五種以上的文字與語言。
青體書乃離國廢太子琚所創之書法,因其爲離人,青體書不可避免的有着濃厚的離國文字氣息,只有使用離國文字才能將青體書寫出最好的味道來。然朝雲最爲錯愕的卻不是阿珩會寫青體書,青體書是新書法,時人重視書法,有一種觀念:見字如見人。因而列國貴族子弟,尤其是士子們,皆寫得一手好字,青體書在剛出現的二十年裡,風靡列國,人人嚮往,每一個能收羅到一幅廢太子琚的字帖的人都會將之做爲傳家寶,供族中子孫臨摹練習。因而,列國會寫青體書的人着實不少。
青體雖一度風靡列國,如今亦然風靡,然如今會習此種書法的人已然少之又少。非書法不好,而是太好,也太有特色。
廢太子琚性格剛直,戎馬一生,其所創書法自然有着濃郁的戎馬之風,特色極鮮明,唯有見識過戰場慘烈廝殺,心胸博大,且性格堅毅之人方能得青體書之神。
阿珩的青體書,形神俱備,且隱有了一絲不一樣的味道。
此女,當真只是一介奴子?
青體書想要習好,需有廢太子琚之字帖,而自廢太子琚被離王誅殺後,此字帖便成了稀有之物。
廢太子琚死後,太子妃抱着廢太子琚的屍首自焚於太子府,太子琚無數書法作品亦毀於火海,僅有少數在太子琚生前流出的得以保存,卻無一不是爲列國頂級的權貴所收藏。
能夠得到青體書的字帖加以臨摹,且爐火純青,並隱隱擺脫青體書法的限制,數十年來,前者或有人做到,後者卻從未有過。
阿珩並未理會朝雲的目光,事實上,近些年她每每在人前寫字,皆有這般目光。
青體書再好又如何,創造者已化爲一堆骨灰,且尋都尋不出,臨摹毫無意義。
文字嘛,寫得別人能看懂即可,何必要求亂七八糟的東西。
這是阿珩對書法的真實看法,奈何沒人信,她自己爐火純青的青體書說服力太低。
阿珩也無法解釋青體書是她懵懂時母親教她寫字時,手把手抓着她這麼寫的,十數寒暑,日復一日,青體書已然刻入她的骨髓。
幾張帛書飛快寫好,然以傳世書法所寫的卻不是珍貴的藥方,而是——食譜!
從材料到烹煮過程皆鉅細無遺,許是怕看得人不懂,阿珩還配了幾幅極寫實的烹煮畫。
朝雲的臉色不太好,君子遠庖廚,貴女亦然。
簡言之,庖丁之技是下里巴人的東西,如今用這般珍貴的御用絹帛書寫如此卑賤的東西,阿珩這是想做什麼?
“若你一生皆不用飲食,否則不要說勞什子的下賤之物。”阿珩面無表情的道。
職業無貴賤,三百六十行皆有其作用,少了哪一行都不可。
雖時常腹誹清教自己東西,亦時常陽奉陰違,然阿珩對這一句卻很認同。
朝雲在阿珩如妖似鬼的目光下嚥下了原本的話。“請你來是爲阿翁治病,非整治吃食。”
“此乃藥膳,齊王的病情太嚴重,吃藥已無用,只能食療。哦,食療你聽不懂?這是我新發明的一種治療之法,病從口入,那麼理論上亦可病從口出。”阿珩道。
理論上?
聽到這三個字,齊王便忍不住有斬了阿珩的衝動。
阿珩的斑斑劣跡,足以令每個求醫者望而卻步,除了罹患不治之症者。
似是瞧出了齊王的殺意,爲了自己的小命着想,阿珩終是補了一句:“此齊王宮,陛下若有三長兩短,我定將殉葬。”是否心甘情願不重要,是否盡力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爲齊王治病了,而齊王沒治好,她便有不赦之罪,其罪當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