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遠行,藥廬裡的事情總得安排好。
阿珩在門口掛了新的牌子,內容很簡單,就一個意思:本人要出門一趟,由弟子坐堂爲人診病。鑑於兩位弟子尚未積攢經驗中,這期間,所有病人瞧病都不收診金,藥錢也半價。自然,這不是無償的,條件是需要籤一份契文,若弟子沒給人治好,亦或治死了,藥廬不負任何責任。不過也不必太擔心,季越人會在藥廬裡坐鎮,真要死人了,他定會爭取搶救,看能不能把人搶救回來。
桔梗有些擔心:“師父,若我們治錯了怎麼辦?”她與菖蒲的醫術還沒出師呢。
“不是寫了嗎?人死了,概不負責,你擔心什麼?”
桔梗生生噎住,這不是負不負責的問題,而是病人真出事了怎麼辦?那可是人命。
“真出了人命,那就是你們醫術不精,汲取經驗,繼續努力,別再死人就是了。”阿珩風輕雲淡的道。
對此,所有人都瞠目結舌,蘇醫師這是赤.裸裸要拿病人當小白鼠啊,還有沒有人性啊。
對於旁人的指責,阿珩毫無理虧之色。“醫者的醫術最重要的便是經驗,經驗越足,醫術越高,不給弟子實踐的機會,如何出師?”便是她自己,年紀輕輕便有如此醫術,非她天賦異稟,而是自她兩歲起清便將病人都轉交給了她讓她練手。
啥?小孩子醫術不精出事了怎麼辦?那不還是有做老子的嗎?趁着人沒死趕緊搶救回來唄。
蒼凜就更簡單粗暴了,不是拿阿珩試藥便是活人試藥,若是阿珩開錯了藥,他也不管,讓阿珩自己解決,解決得了,病人能活,解決不了,病人自然是死路一條。
雖然抓了季越人的壯丁,但阿珩也不是完全不給酬勞,給了季越人一卷長長的帛書。“此乃醫書《針法》,做爲幫我看顧菖蒲與桔梗不弄出人命的酬勞。”
季越人將《針法》推了回去,若是過去,他是一定會收下的,在這個什麼都講究私藏的時代,書籍都是宗族世代相傳的東西,除非是世交或弟子,否則一概不予借閱。外人想要得到,就兩個法子,一是結兩姓之好,妻子的嫁妝裡自然會有抄錄的典籍,書籍是嫁妝裡用來壓箱底的,也是最珍貴的東西;另一個法子便是熬到該宗族沒落,山窮水盡不得不販書賺取錢財。
《針法》乃離國太子琚的太子妃所著之醫書,在太子妃殉情後便失傳了。季越人曾爲此很是扼腕,扼腕的也不止他一個,當年疫區裡活下來的醫者提到《針法》時都很扼腕,不是恨不早生幾年去離國搶救醫書就是深恨沒去求見太子妃借閱一下,以至於那般出神入化的針法失傳。縱然這個時代出遠門很危險,毒蟲猛獸橫行,剪徑的強人一抓一大把,但哪怕是死在路上至少努力過了,不會遺憾。
還有太子妃,不就死了個男人嗎?至於那麼想不開?一代神醫啊,就這麼死了,多可惜啊。若是還活着,不知會不會有更完善更好的醫書問世。
太子妃你的殉情是對醫道的犯罪,不赦之罪!
季越人將腦子裡的亂七八糟的思緒甩掉。“你我乃生死之交,何須如此客氣。”
“你不要?那算了。”阿珩隨手拿起醫書就要丟一邊。
季越人趕緊攔住阿珩。“誒,你對醫書就不能尊重一點,這可是無價之寶。”
阿珩不以爲然:“不能發揮作用的東西,再珍貴也是廢物,你到底要不要,不要的話我就放回去繼續發黴了。”
季越人無語的收下了醫書,嘆道:“其實我是想你收我兒子爲弟子的。”這些日子他也看了看阿珩兩個弟子的醫術,年紀小歸小,醫術也談不上高超,卻很老道,假以時日,必成大器。季越人很清楚,自己的醫道成就也就如今這般了,可他的兒子卻不是,年紀小,可塑性很強,只要教得好,定能超越自己。(菖蒲、桔梗:換你天天當藥人,看你經驗老道不老道。)
阿珩聞言,道:“待藥廬完全修建好,我打算收徒,屆時讓季梓來試試,若他能通過,我便收他。”
季越人信誓旦旦的道:“他一定能通過,我兒子可是很出色的。”
阿珩沒吭聲,希望吧。
諸事安排妥當,阿珩便出發了。
高陵邑地處辰國西北,離牧雲原不遠,直線距離不遠,真走起來的話,望山跑死馬。不過幾百里,卻是辰國北部赫赫有名的山脈——燕環山,羣山起伏,就沒一塊平一點的地方。中州西北也基本是這種地形,不是山就是高原,平原少得可憐。
阿珩表示:她一點都不想去高陵了。
從洛邑去高陵的路上一點都不好走,辰國的道路是列國中最發達也最好的,但這也不過是從十分的痛苦變成了五分,還是痛苦。
洛水流域以西,山巒起伏,道路......憑心而論,辰國的道路已經很好了,在別的國家,這種地形定然只有人走多了就有了路的那種小徑,辰國好歹還修出了一條齊整的大道,就是坐車實在是顛了點,阿珩覺得自己的屁股都要碎成幾瓣了。
饒是雲洛在車裡墊了厚厚的墊子,仍擋不住車子的顛簸。
咬死雲洛的心都有,封地那麼遠做什麼?
雖說雲氏最早落戶辰國時,辰國還是個積貧積弱的小國,便是辰威烈王有心,也給不了什麼好地方當封地。但後來雲氏一族爲辰國戎馬這麼多代人,說一句辰國的江山是雲氏一族打下的也不爲過,辰國的每一寸山河都浸透着雲氏一族的血。換一塊近一點的,沃野千里的封地也不爲過,可雲氏的封地,單從高陵侯這個爵位從雲越那一代一直繼承到如今就知道封地的位置從未改變過,最多就是從原本的幾裡地變成了幾百裡,可還是羣山起伏。
雲洛問:“騎馬如何?”
阿珩拒絕,騎馬更顛簸,忍不住問:“你家沒事要一片山地做封地做什麼?”封地想要封地都是爲了蔭庇子孫,讓子孫永享富貴,封地自然是越富庶越好,富庶的封地,每年的租稅才肥啊,可高陵,不是阿珩說,那地方根本不可能有多少租稅,甚至有沒有人住都還是個問題。
雲洛道:“人少,做一些事很方便,你也知,雲氏其實就是連山氏。”
雲洛不說,阿珩也快忘了這茬,誰讓雲洛着實同先知的形象不符。不過如此的話,也能理解了,神裔氏族見不得人的東西着實多了點。哪怕是上古時,神裔氏族聚族而居的地點也是極爲隱蔽的,雖然族中子弟沒少在外頭活動,可就是沒幾個人知道他們的族地在哪裡,尤以羲和氏族爲甚,連君王都找不到羲和氏的族地。
阿珩抱着同樣被顛簸得受不了的肉糰子,痛苦的問:“我不管這個,我就想知道,還要走多久?”
“你若想早到,我可以急行軍,也就一兩日。”
阿珩反問:“能再慢些嗎?”
“我已經很慢了。”一天的路程走了足足三日。
“反正你不是要一邊練兵一邊回去嗎?再慢點也無妨。”
雲洛:“......”再慢點與步行有什麼區別?
雖然腹誹不已,但云洛還是放慢了速度,大軍簡直成了專門出來圍獵的,沿途大大小小的動物都遭了殃。這也是同樣是顛簸,阿珩想咬死雲洛,肉糰子卻一點意見都沒有的根本原因,天天有肉吃,再顛簸點也無妨。
阿珩雖然也天天都有云洛做的粥吃,且雲洛做的粥從未重複,可阿珩仍舊鬱悶,美食再好也改變不了快碎成幾瓣的屁股的痛苦。
對此,雲洛只能往車裡堆皮毛,可大熱的天,皮草堆多了是不顛簸了,卻熱了起來。阿珩還好,只是出了一點汗,肉糰子卻是汗流浹背,脫得只剩一條犢鼻褲,一身的肥肉都在冒汗,以至於阿珩最後不得不將皮草都給撤了。
雲洛琢磨了許久,尋來了竹子,做了個蓋子形狀的蔑器,然後倒扣在車裡,再坐在車裡時,不管馬車跑得多快都不會覺得顛簸了。相反,還很舒適。
阿珩坐在蔑器“墊子”上,沒吭聲,但近幾日愈發濃郁的陰鬱卻是散去了,終於恢復了正常,甚至還詭異的透出了陽光的味道,瞧得雲洛側目不已,這女人氣質不那麼神經的時候其實還挺好看的。
途經北山北端的山時,雲洛下令紮營,阿珩立馬跳了下馬車準備哺食。
隊伍裡的食材很多,都是肉類,虎賁過境媲美蝗蟲,大象、豨、犀牛、劍齒虎、野豬、大蟲、熊羆、長蟲、豹子、豺、狼、鹿、獐子、山羊、狐狸、兔子......只要是動物都沒放過。獵物身上的皮草與能夠充作藥材的部分都被另外保存起來,最後剩下的肉則充作加餐。
阿珩取了鹿肉、獐子、野豬肉、豨肉,剁成肉糜後用麪粉與蜂蜜水做成了丸子,最後放入油鍋裡炸了炸,金黃酥脆的肉丸子新鮮出爐了......纔怪。
阿珩炸出的第一個肉丸是金黃的,味道卻是詭異的,咬一口,三七吃得津津有味。“好吃,再來一個。”
被阿珩養大,很難說是三七的獨特的口味養成阿珩詭異的廚藝,還是阿珩詭異的廚藝養成了他獨特的口味。反正雲洛是嚐了一口就吐了,炸過頭了也就算了,問題是,你到底放了多少鹽?鹽可是很珍貴的物資,就算有錢也不能這麼亂放啊,齁死人怎麼辦?
雲洛果斷接管了食材,加水重新調了料,且考慮到阿珩的口味,還專門做了魚肉丸子,這才炸出一鼎色澤金黃的丸子。三七嚐了一口,吃得更歡了,阿珩也嚐了一口,口感不錯,酥脆可口,再來一個。
一鼎肉丸很快便見了底,一大一小兩雙眼睛期待的望着雲洛,雲洛默默拿起之前還剩下的肉糜繼續做丸子。
阿珩難得吃的飽飽的,三七更是吃得肚兒圓,雖然本來就是圓滾滾的。
用完哺食,阿珩抓起三七。“飯後走一走,活到九十九,雲洛你可要一起?”
雲洛拿了一條鹿腿一邊吃一邊站了起來。“你很想長命百歲?”沒記錯的話,羲和氏的直系只要不作死,活個一百年是稀疏平常的事。
阿珩想也不想的道:“不想。”
雲洛愣了下:“爲何?人不都是渴望長命百歲的嗎?”
阿珩回道:“長命百歲是一種折磨,唯有死亡是至美。”
雲洛想抽自己一耳光,沒事跟個貴腦有恙的傢伙聊這種話題,這不是沒事欠抽嗎?
北山這一帶全是山巒起伏,基本沒什麼人煙,道路艱難是一方面,關鍵是,山的話,只能種植林木,雖然林木也賺錢,但大荒除了喜歡與北荒,其餘地方都被遮天蔽日的綠色所覆蓋,想要木料的話,到處都是,犯不着進深山裡去冒險。且山林裡多猛獸,一個不留神就被猛獸給吃了,因此林業不管在哪都不發達,便是要經營林業,也最多在靠近城邑的山頭上種植需要的林木。很不巧,北山與洛邑有百餘里的路程,屬於深山。
虎賁紮營的是洛水的一條支流的上游,沿河而行,聽着山林裡千蟲萬獸的合奏曲,別有一番滋味。
除了三七,胖子走一步路比尋常人走一步更累,因此兩個大人走得悠閒自在,一派踏青的風采,三七卻是吭哧吭哧的跟着,揮汗如雨。瞧着兒子的反應,阿珩不得不承認,雲洛是對的,這兒子真的應該丟進軍營裡好好練練,那一身肥肉捏着雖然舒服,可在生活上卻有很多不方便。比如如今,不過飯後散個步,小傢伙已經走得快斷氣了,而她這個重度傷殘的人卻一點感覺都沒有,對比太殘酷了。
雲洛也愈發想給阿珩寫個服字,提議道:“不如爬爬山。”
這一路淨走山路了,但真正爬山卻是沒有,山與山之間有可以通過的小路,反正去挑戰一下山坡,能繞就繞,實在繞不過了纔會考慮爬,因此還真沒爬過幾次山。
阿珩瞧了眼哀怨的將自己望着的三七,點頭。“爬那座?”北山有不少山頭,有高有低,爬的話,得先做好選擇。
雲洛一指不遠處的一座山。“就那座,我正好要去那裡尋一個人。”
阿珩很懷疑,雲洛放着大路不走,走這條路是否就是爲了尋人。
肉糰子望了望山的高度,頓時無語淚千行。
好高,目測不少於五百丈。